賈米森-福塞特-布朗(JFB)聖經注釋|希伯來書 第五章

Jamieson, Fausset & Brown Commentary
第五章

1 凡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是奉派替人辦理屬上帝的事,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

2 他能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為他自己也是被軟弱所困。

3 故此,他理當為百姓和自己獻祭贖罪。

4 這[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自取。惟要蒙上帝所召,像亞倫一樣。

5 如此,基督也不是自取榮耀作大祭司,乃是在乎向他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的那一位;

6 就如[經上]又有一處說:「你是照着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7 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

8 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

9 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

10 並蒙上帝照着麥基洗德的等次稱他為大祭司。

11 論到麥基洗德,我們有好些話,並且難以解明,因為你們聽不進去。

12 看你們學習的工夫,本該作師傅,誰知還得有人將上帝聖言小學的開端另教導你們,並且成了那必須吃奶、不能吃乾糧的人。

13 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因為他是嬰孩;

14 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

JFB 聖經注釋|希伯來書 第 5 章

賈米森、福塞特、布朗
希伯來書 第 5 章 注釋

使徒保羅致希伯來人書
A. R. 福塞特 注釋
第 5 章

基督的大祭司職分;所需資格;必須是人;不可自取尊榮,必須由神任命;他們低下的屬靈領悟力阻礙保羅闡述基督麥基洗德式的祭司職分。

1. 因為——證實了 來 4:15

——即,凡合法的大祭司;例如,利未祭司,因為他是在向希伯來人講話,在他們當中,利未祭司職分被確立為合法的。保羅推論,利未祭司職分中所有卓越之處,基督也具備,此外還有利未祭司職分所沒有的卓越之處。

從人間選出——不是從天使中選出,天使無法與我們人類感同身受。基督具備這項資格,因為祂像利未祭司一樣是人(來 2:14, 16)。祂「從人間」而來,就能「為(即,代表,為了益處)人」服務。

設立——希臘文:「καθίστημι(kathistēmi,設立)」,「任命」。

獻上禮物——應與「為罪」連用,如同「祭物」一樣(「既……又……」要求如此);因此不是希伯來文「מִנְחָה(mincha,素祭)」,「無血祭物」,而是自願獻上的動物全燔祭。「祭物」是根據律法條例應獻的動物祭物 [ESTIUS]。

2. 他能——希臘文:「δύναμαι(dynamai,能夠)」;不求自己的喜悅(羅 15:3)。

體諒——希臘文:「μετριοπαθέω(metriopatheō,溫和地評估)」,「溫和地感受」,或「適度地對待」;「體諒」;除了對頑固者(來 10:28),不表現嚴厲。

無知——不是在抵擋亮光和知識的情況下所犯的罪,而是像保羅過去的罪(提前 1:13)。對於故意、高傲地犯下的罪,沒有設立祭物;因為這些罪應處以死刑;所有其他罪,即無知和錯誤,都由大祭司認罪並獻祭贖罪。

走迷的人——不是故意且完全自願地犯錯,而是因撒旦的欺騙和他們自身的肉體軟弱與粗心大意而受迷惑。

軟弱——道德上的軟弱,這是罪惡的,使人有犯罪的能力,因此需要獻祭贖罪。基督沒有這種「軟弱」;祂有身體上的「軟弱」,使祂能夠受苦和死亡。

3. 因此——「因為」這種軟弱。

他理當……也為自己獻祭贖罪——利未祭司理當如此;在這方面,我們的大祭司優於利未祭司。第二個「為」與第一個「為」是不同的希臘文詞彙;「為百姓……因罪」。

4. 沒有人——根據摩西律法,除了亞倫家族之外,任何人都不能自取大祭司的職分。有些人引用這節經文來證明基督教聖職中使徒傳承按立的必要性;但這裡指的是祭司職分,而不是基督教聖職。我們基督教時代的類比會提醒傳道人,既然神將他們從祂百姓的會眾中分別出來,使他們親近祂,並事奉祂的殿,並供職(如同祂分別了利未人,可拉和他的同伴),他們應當滿足於此,並警惕不要也承擔只屬於基督的獻祭祭司職分。可拉的罪是,不滿足於作為利未人的職事,他也承擔了祭司職分。任何基督教傳道人,就其本身而言,從未被稱為「ἱερεύς(hiereus,祭司)」,即獻祭的祭司。所有基督徒,無論是傳道人還是平信徒,都擁有比喻性的,而非字面意義上的祭司職分。他們獻上的祭物是屬靈的,而非字面意義上的,是他們的身體和嘴唇的果子,不斷的讚美(來 13:15)。唯獨基督有合宜且真實的祭物可獻。律法下的祭物是預表性的,不像基督徒的祭物是比喻性的,也不像基督的祭物是合宜且真實的。在羅馬時代,將祭司職分限制在亞倫家族的摩西律法被違反了。

5. 並沒有自己榮耀自己——沒有在沒有神的呼召下,自己承擔祭司職分的榮耀(約 8:54)。

乃是那對他說話的——即,父榮耀了祂,或任命祂為祭司。這項任命包含在基督的兒子身分中,並因此而產生,基督的兒子身分使祂具備了擔任此職的資格。除了神的兒子,沒有人能完成這樣的職分(來 10:5-9)。兒子身分與祭司職分的結合,在大衛兒子們被稱為祭司的希伯來稱謂中有所預表(撒下 8:18)。基督並非自己成為神的兒子,而是從亙古以來就是父的獨生子。祂的榮耀和被神呼召(來 5:10)為祭司,都取決於祂的兒子身分。

6. 這裡祂被簡單地稱為「祭司」;在 來 5:5 中,則稱為「大祭司」。祂是絕對的祭司,因為祂獨自擁有這個身分,無人能及。祂是「大祭司」,相對於亞倫的預表,也相對於我們,祂藉著為我們開啟通往神的道路,使我們成為祭司 [BENGEL]。 「麥基洗德的等次」在 來 7:15 中解釋為「麥基洗德的樣式」。祭司職分與祂的君王職分在 亞 6:13 中也類似地結合。麥基洗德同時是人、祭司和君王。保羅選擇一位非亞伯拉罕後裔的人作為基督的預表,而猶太人卻以此為傲,這暗示了彌賽亞性的普世主義。

7. 在他肉身的日子——(來 2:14 10:20)。 來 5:7-10 簡要說明了將在第七和第八章更詳細處理的主題。

獻上——更確切地說,「因為祂獻上」。祂的哭泣和眼淚是祂順服父(當神使祂具備大祭司資格時)所學到的順服的經驗教訓的一部分。「誰」應與「學了順從」(或更確切地說,希臘文是「祂的順從」;「我們都知道的順從」)連用。這一切都表明「基督並沒有自己榮耀自己作大祭司」(來 5:5),而是由父任命的。

禱告和懇求——希臘文:「δεήσεις τε καὶ ἱκετηρίας(deēseis te kai hiketērias,禱告和懇求)」。在客西馬尼園,祂三次禱告;在十字架上,祂呼喊:「我的神,我的神……」,可能在內心重複了整篇詩篇第二十二篇。「禱告」指心靈:「懇求」也指身體(即,懇求的姿態)(太 26:39)[BENGEL]。

大聲哀哭,流淚——「眼淚」是受默示的使徒在此向我們傳達的一個額外事實,福音書中沒有記載,但有所暗示。太 26:37,「憂愁起來,極其難過」。可 14:33 路 22:44,「祂極其傷痛,禱告更加懇切,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詩 22:1(「吼叫……呼求」),詩 22:2, 19, 21, 24 69:3, 10,「我哭了」。

能救他脫離死亡——可 14:36,「在你凡事都能」(約 12:27)。祂的呼喊表明祂完全參與了人的軟弱:祂將自己的願望歸於神的旨意,祂無罪的信心和順服。

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在詩篇第二十二篇或福音書中,沒有任何暗示基督曾禱告要脫離單純的死亡行為。祂所懼怕的是父神掩面不顧。祂聖潔的孝順之愛,理應會畏縮於這種陌生而最痛苦的試煉,而不會被歸算為不耐煩。在這種烏雲臨近時被動地滿足,不是信心,而是罪。祂禱告要脫離的死亡之杯,不是肉體的,而是屬靈的死亡,即祂的人性靈魂與神面光的(暫時)分離。祂的禱告「蒙了應允」,因為父神加強了祂,使祂在試煉中堅守不動搖的信心(「我的神,我的神」,在試煉中仍然是祂孝順的呼喊,仍然聲稱神是祂的,儘管神掩面不顧),並很快在祂在十字架上的黑暗中呼喊「我的神,我的神」等之後,移除了它。但請參閱下面關於祂如何蒙應允的進一步解釋。希臘文直譯是,「因祂的懼怕而蒙應允」,即,得以脫離祂的懼怕。比較 詩 22:21,這與此非常吻合,「救我脫離獅子的口(祂的禱告):你已經應允我脫離野牛的角」。或者,更符合希臘文名詞的嚴格含義,「因祂的敬畏」,即,祂畏縮於與父神榮耀同在分離的恐怖,但卻敬畏地謹慎,不因任何不耐煩的思想或言語而流露出一絲不信任或缺乏完全的孝順之愛。在相同的意義上,來 12:28 使用了該名詞,來 11:7 使用了該動詞。ALFORD 類似地翻譯為,「因祂恭敬的順服」。我更喜歡「敬畏」。這個詞的詞源是指小心翼翼地處理一些珍貴而脆弱的器皿,如果粗暴處理,很容易破碎 [TRENCH]。這完全符合耶穌的精神,「若是可能……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也符合上下文 來 5:5,「並沒有自己榮耀自己作大祭司」,暗示著敬畏:這表明祂具備了 來 5:4 所指明的職分所需,「沒有人自取這榮耀」。ALFORD 說得很好,基督徒生命中真實的是,我們向神所求的,雖然祂可能不以我們希望的形式賜予,但祂會以祂自己的,而且是更好的形式賜予,這在基督的例子中並不適用;因為基督真正的禱告,「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與祂對父的敬畏相符,是以其表達的形式,而不是以另一種形式蒙應允的。

8. 他雖然為兒子——(應如此翻譯:一個被承認的既定事實:而不是像「were」所暗示的單純假設)神的兒子(因此,即使在祂的痛苦中,祂也如此慈愛地多次呼喊:「父啊」,太 26:39),然而祂學了祂的(希臘文如此)順從,不是從祂的兒子身分,而是從祂的苦難。作為兒子,祂總是順從父的旨意;但作為我們的大祭司,祂需要具備的特殊順從,祂是在實際的苦難中經驗性地學到的。比較 腓 2:6-8,「與神同等,卻……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存心順服,以至於死」等等。在祂受難之前,祂已經順服了,但那時祂屈尊於一種更為屈辱和考驗的順服形式。希臘諺語是:「Παθήματα μαθήματα(Pathemata mathemata,苦難是教訓)」,「苦難,是訓練」。禱告和順從,就像在基督的例子中一樣,應該齊頭並進。

9. 既得以完全——藉著死亡(來 2:10)完成,達到祂學習和受苦的目標 [ALFORD],即在祂榮耀的復活和升天之時。

——希臘文:「αἴτιος(aitios,原因)」。

永遠得救的根源——在耶穌「肉身的日子」(來 5:7;比較 來 5:6,「直到永遠」,賽 45:17)為我們成就的。

凡順從他的人——正如基督順從父,我們也必須藉著信心順從祂。

10. 希臘文更確切地說,「被神稱呼為大祭司」。在祂「得以完全」(來 5:9)時,被神正式認可為大祭司。在祂受難之前,祂在神的旨意中已經是大祭司;但在受難之後,當祂得以完全時,祂被正式如此稱呼。

11. 在這裡,他轉而抱怨巴勒斯坦基督徒屬靈成就低下,並警告他們有從曾經享受的光中墮落的危險;同時藉著神的信實鼓勵他們堅持不懈。在 來 6:20,他恢復了基督與麥基洗德的比較。

難以解明——更確切地說,希臘文是「δυσέρμηνευτος λέγειν(dysermēneutos legein,難以解釋地說)」。由於你們對屬靈事物遲鈍,我難以向你們清楚說明。因此,他沒有說很多話,而是用相對較少的詞語寫作(來 13:22)。在「我們」中,保羅像往常一樣,將提摩太與自己一同包括在對他們的稱呼中。

你們是——希臘文:「νωθροὶ γεγόνατε(nōthroi gegonate,你們已經變得遲鈍)」(希臘文,從詞源上講,意為難以移動):這暗示他們曾經,當初「蒙光照」時,是熱心和熱情的,但後來變得遲鈍。耶路撒冷的希伯來信徒在屬靈事物上遲鈍,在精神上傾向律法主義,這從 徒 21:20-24 可以看出,雅各和長老們明確地說,「信主的猶太人有幾萬,並且都為律法熱心」;這是在保羅最後一次訪問耶路撒冷時,此後這封書信似乎已經寫成(參見 JFB 對 來 5:12 中「按時間」的注釋)。

12. 按時間——考慮到你們信主已久。因此,這封書信不是早期寫成的。

哪些是開端——希臘文:「τὰ στοιχεῖα τῆς ἀρχῆς(ta stoicheia tēs archēs,開端的基礎)」。這是保羅的措辭(參見 JFB 對 加 4:3;JFB 對 加 4:9 的注釋)。你們不僅需要被教導最初的元素,而且還需要被教導「它們是哪些」。因此,它們在 來 6:1, 2 中被列舉 [BENGEL]。ALFORD 翻譯為,「讓某人教導你們這些基礎」;但希臘文「τινα(tina,某人)」的位置使我傾向於將其理解為疑問詞,「哪些」,如同英文譯本、敘利亞譯本、拉丁通行本等。

神聖言的——即舊約:他們沒有將基督視為舊約聖經的終結,反而傾向於退回到猶太教,以至於不僅無法理解舊約人物如麥基洗德對基督的預表性指涉,甚至連更基本的指涉也無法理解。

成了——因懶惰。

奶……不是……乾糧——「奶」指他列舉在 來 6:1, 2 中的那些基本原則。固體食物,或乾糧,對於維持生命並非絕對必要,但對於獲得更大的力量卻是如此。特別是對於希伯來人,他們非常熱衷於對他們所崇敬的律法進行寓意解釋,將舊約的預表應用於基督和祂的大祭司職分,這對於堅固他們的基督教信仰大有裨益 [LIMBORCH]。

13. 吃——希臘文:「μετέχω(metechō,分享)」,即,作為他的份。即使是強壯的人也會喝奶,但不會將奶作為他們的主要飲食,更不會是唯一的飲食。

公義的道理——福音,其中「神的義從信而顯明於信」(羅 1:17),並被稱為「義的職事」(林後 3:9)。這包括稱義和成聖的教義:基督教義的最初原則,以及其完全:基督作為真正麥基洗德的職分和位格的本質,即「公義的王」(比較 太 3:15)。

14. 乾糧——「固體食物」。

長大成人——字面意義上是「完全的」:與「完全」(來 6:1)相關。

因著練習——希臘文:「ἕξις(hexis,習慣)」。

感官——感官器官。

習練——在 來 12:11 中也與「公義」相關。

就能辨別好歹了——如同不再是嬰孩的孩子(賽 7:16):因此能夠區分健全和不健全的教義。單純的孩子會不加區分地將有害和有營養的東西放入口中:但成年人則不然。保羅在 來 13:9 中再次暗示他們不加區分,而是被各種異教之風吹來吹去的傾向。

信仰問答 — JFB 聖經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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