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們豈是又舉薦自己嗎?豈像別人用人的薦信給你們或用你們的薦信給人嗎?
2 你們就是我們的薦信,寫在我們的心裏,被眾人所知道所念誦的。
3 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藉着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上帝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
4 我們因基督,所以在上帝面前才有這樣的信心。
5 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甚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上帝。
6 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着字句,乃是憑着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
7 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尚且有榮光,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榮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臉;這榮光原是漸漸退去的,
8 何況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嗎?
9 若是定罪的職事有榮光,那稱義的職事榮光就越發大了。
10 那從前有榮光的,因這極大的榮光就算不得有榮光了;
11 若那廢掉的有榮光,這長存的就更有榮光了。
12 我們既有這樣的盼望,就大膽講說,
13 不像摩西將帕子蒙在臉上,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將廢者[的]結局。
14 但他們的心地剛硬,直到今日誦讀舊約的時候,這帕子還沒有揭去。這帕子在基督裏已經廢去了。
15 然而直到今日,每逢誦讀摩西[書]的時候,帕子還在他們心上。
16 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
17 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裏,那裏就得以自由。
18 我們眾人既然敞着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裏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賈米森、福塞特與布朗
哥林多後書 第 3 章注釋
使徒保羅達哥林多後書
A. R. 福塞特注釋
第 3 章
2Cr 3:1-18
1. 我們又開始推薦自己嗎?(2Cr 5:12)
(他們有些人可能會說,保羅在第一封書信中已經這樣做了;或者,這是對「某些人」開始這樣做的責備!)
推薦
「某些人」指的是那些反對保羅的「許多」教師(2Cr 2:17)中的特定人物,他們帶著其他教會的推薦信來到哥林多;離開哥林多時,又從哥林多人那裡獲得了類似的推薦信給其他教會。迦克墩會議(主後 451 年)的第十三條教規規定:「神職人員來到一個陌生城市,未經其主教的推薦信,不得執行職務。」《使徒行傳》(Act 18:27)證實了此處書信中提及的習俗:「亞波羅有意到亞該亞去(哥林多),弟兄們(以弗所的)就寫信勸門徒接待他。」這發生在保羅寫這封書信之前約兩年,很可能是保羅所指的例子之一,因為哥林多有許多人誇耀自己是亞波羅的追隨者(1Cr 1:12)。
2. 你們就是我們的書信
在我們心裡
不是僅僅拿在手中的書信。你們藉著我的事奉歸信,你們的信心因廣泛的傳聞而「眾所周知」(1Cr 1:4-7),這信心銘刻在我的記憶和情感深處,無論我走到哪裡,都帶著它,這就是我的推薦信(1Cr 9:2)。
被眾人所知道所念誦的
這些詞在詞根、發音和意義上都相似(參 2Cr 1:13)。「你們因普遍的認識而被視為我的歸信者:然後,你們藉著在基督徒生活中反映我的教義,而被更具體地認識。」筆跡首先被「知道」,然後書信被「念誦」[格羅提烏斯](2Cr 4:2 1Cr 14:25)。世上沒有比一貫的基督徒生活更有力的講道了。世人的眼睛比耳朵更能領會。基督徒的生活是世人唯一閱讀的宗教書籍。伊格那丟[《致以弗所人書》10]寫道:「給不信者機會藉著你們相信。視自己為上帝所用;你們的生活是祂向他們說話的語言形式。當他們憤怒時,你們要溫和;當他們傲慢時,你們要謙卑;對他們的褻瀆,要以不住的禱告回應;對他們的不一致,要堅定不移地持守你們的信心。」
3. 顯明
這封信寫得如此清晰,以至於「眾人都能念誦」(2Cr 3:2)。應翻譯為:「你們顯明是基督的書信」;一封明顯來自基督的書信,並且「由我們所服事」,也就是說,由我們作為(服事的)傳遞者,將其攜帶並呈現給那些(世人)預定接收的人:基督是作者和推薦者,你們是推薦我們的書信。
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
保羅是服事的筆或其他書寫工具,也是這封信的服事傳遞者和呈現者。「不是用墨寫的」與哥林多「某些人」(2Cr 3:1)使用的推薦信形成對比。「墨」在這裡也包括所有外在的書寫材料,例如西奈山的石版。然而,這些石版不是用墨寫的,而是由「上帝的指頭」所「刻」(Exd 31:18 32:16)。基督的書信(祂藉保羅歸信的信徒)更好:它不僅是用指頭寫的,更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它不像律法那樣是「定罪的職事」,而是「賜生命的靈」的「職事」(2Cr 3:6-8)。
不是寫在石版上
不是寫在石版上,如同十誡所寫的(2Cr 3:7)。
乃是寫在心版上
所有最好的手稿都讀作:「寫在你們(的)心上,(這心)是肉版。」你們的心曾經在屬靈上如同律法的石版,是石心,但上帝已經「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肉的,不是肉體的,即屬肉的;因此經上寫著「從你們的肉體中」,即你們屬肉的本性),Eze 11:19 36:26。比較 2Cr 3:2,「你們是我們的書信,寫在我們心裡」,所以基督首先使你們成為「祂的書信,用聖靈寫在你們心裡。」我心裡帶著基督藉祂的靈寫在你們心裡的東西,作為對所有人的見證[阿爾福德]。(比較 Pro 3:3 7:3 Jer 31:31-34)。這段經文被佩利[《保羅書信考》]引用,以說明保羅寫作風格的一個特點,即他會因一個詞而轉入一個括號內的思考:這裡就是關於「書信」這個詞。同樣,「香氣」,2Cr 2:14-17。
4. 我們因基督
希臘文是「但」。然而,「我們有這樣的信心(即我們『充足』的信心,2Cr 3:5, 6 2Cr 2:16——他在括號後又回到這個主題——作為新約的執事,『不隱藏』,2Cr 4:1),是藉著基督(不是藉著我們自己,比較 2Cr 3:18)向著上帝」(也就是說,在我們與上帝及其工作,即祂託付給我們的事奉的關係中,我們必須向祂交帳)。向著上帝的信心是堅實真實的,因為它仰望祂賜予現在所需的力量,以及將來要賜予的恩典獎賞。比較 Act 24:15,「向著上帝的盼望」。人的信心是不真實的,因為它仰望人來獲得幫助和獎賞。
5. 希臘文是:「這並不是說我們(即使在作為執事經歷了這麼長時間之後)足以憑自己思想任何事,好像是出於自己;而是我們的充足是(源於)上帝。」「出於」更明確地指事物的來源;「憑」則更為籠統。
思想
希臘文是「推論」或「設計」;藉著我們的推論達到健全的講道[提奧多雷特]。這裡的「我們」指的是執事(2Pe 1:21)。
任何事
即使是最小的事。我們對人不能期望太少,對上帝不能期望太多。
6. 能
更確切地說,由於希臘文相同,與 2Cr 3:5 相應,應翻譯為「作為執事是充足的」(Eph 3:7 Col 1:23)。
新約
「新聖約」,與舊約或聖約形成對比(1Cr 11:25 Gal 4:24)。他在此再次回到「石版」上的律法與「聖靈寫在心版上」的律法之間的對比(2Cr 3:3)。
不是憑著字句
與「執事」連用;不是僅僅憑著字面誡命的執事,舊律法當時所理解的正是如此;「乃是憑著精意」,也就是說,舊律法之下所蘊含的屬靈聖潔,新聖約藉著新的動機和新的順服能力,即聖靈,將其顯明出來(Mat 5:17-48)(Rom 7:6)。即使在書寫新約的字句時,保羅和其他聖經作者也不是字句的執事,而是精意的執事。在舊約之下,任何屬靈的虔誠都不能使人免於每條律法條例的字句束縛;因為上帝指定這是祂選擇虔誠的猶太人表達他們對上帝心態的方式。另一方面,基督教使我們外在遵守的精意成為一切,而字句則成為次要的考慮(Jhn 4:24)。然而,十誡的道德律法,既然是上帝的指頭所寫,現在仍然像以往一樣具有約束力;但更多地是基於福音「愛」的精意,而不是奴役性順服的字句,並且具有更深更全面的屬靈性(Mat 5:17-48 Rom 13:9)。任何字面誡命都無法完全涵蓋聖潔的廣泛範圍,而聖靈在福音之下所成就的「愛」,則能從信徒心中本能地從其深刻的屬靈性中領會。
字句是叫人死
藉著帶來罪惡及其懲罰——死亡的知識;2Cr 3:7,「定罪的職事」(Rom 7:9)。
精意是叫人活
當福音的精意藉著聖靈帶入人心時,它會賜予人新的屬靈生命(Rom 6:4, 11)。這「生命的精意」在基督耶穌裡為我們而有(Rom 8:2, 10),祂住在信徒裡面,作為「叫人活」或「賜生命」的靈(1Cr 15:45)。請注意,理性主義者的屬靈主義非常不同。它不承認任何「定型的啟示」,除非是人自己內在的啟示工具——良心和理性——所能認可的:因此使良心判斷成文的道,而使徒們則使成文的道判斷良心(Act 17:11 1Pe 4:1)。真正的屬靈性建立在整個成文的道之上,藉著聖靈將其應用於靈魂,作為其深遠屬靈性的唯一無誤的解釋者。在一個本質上屬靈的主題中,沒有精意,字句就一無是處。在一個實質上是歷史的記錄中,沒有字句,精意就一無是處。
7. 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
律法時代,總結在十誡中,因人的過犯而宣告死亡。
用字刻在石頭上
希臘文中沒有「和」。字面翻譯是:「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其中「刻在石頭上」是解釋。最古老的手稿絕大多數支持英文譯本的讀法。但其中一份(可能是現存最古老的手稿)寫作「在字句中」,這指的是前面的話(2Cr 3:6),「字句是叫人死」,這似乎是較為可能的讀法。即使我們讀作英文譯本,「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也暗示律法的字面誡命只帶來罪和「死亡」的知識,與福音中帶來「生命」的「精意」形成對比(2Cr 3:6)。「字句」與「精意」的對立(2Cr 3:8)證實了這一點。這解釋了為什麼希臘文的短語是「在字句中」,而不是英文譯本所替換的普通短語「寫和」。
有榮光
字面意思是「被榮光所籠罩」,榮光是它所環繞的氛圍。
不能定睛看
字面意思是「不能定睛看」。Exd 34:30,「他的臉皮發光;他們就害怕不敢靠近他。」因此,「不能」在這裡的意思是「因為害怕」。摩西在西奈山上的「臉上的榮光」在事過境遷後就消失了:這預表了他所代表的時代是暫時的(2Cr 3:11),與基督教時代的永恆性形成對比(2Cr 3:11)。
8. 豈不更有榮光嗎?
字面意思是「豈不更(即,更被榮光所籠罩)有榮光嗎?」。「將會」的意思是,現在部分如此,但當基督和祂聖徒的榮光顯現時,將會完全如此。
9. 定罪的職事
律法被視為「字句」,「叫人死」(2Cr 3:6 Rom 7:9-11)。現存最古老的手稿似乎與英文譯本相同。但大多數幾乎同時代的手稿、譯本和教父都讀作:「如果定罪的職事有榮光。」
稱義的職事
福音,它特別啟示上帝的義(Rom 1:17),並藉著對基督的信心將義歸算給人(Rom 3:21-28 4:3, 22-25),並藉著聖靈賜予義(Rom 8:1-4)。
越發
「豐盛」。
10. 因為那定罪的職事,即律法(2Cr 3:7),(在西奈山藉摩西的身體得了榮耀),現在(英文譯本翻譯得不太恰當,「被造……有」)因著(福音)超越的榮光,在這方面失去了它的榮光:如同星月的光芒在太陽面前黯淡無光。
11. 有榮光
字面意思是「帶著榮光」;或「以榮光為標誌」。
那長存的
存留的(Rev 14:6)。不是「職事」,而是聖靈及其伴隨物,生命和義。
更有榮光
字面意思是「在榮光中」。希臘文的「帶著」或「藉著」恰當地應用於榮光是暫時的事物。「在」則應用於榮光是永久的事物。舊約和新約的對比證明,保羅在哥林多最主要的對手是猶太主義者。
12. 這樣的盼望
對未來榮光的盼望,這榮光將由福音的職事產生(2Cr 3:8, 9)。
坦然無懼
公開;不保留(2Cr 2:17 4:2)。
13. 我們不使用任何偽裝,「如同摩西將帕子蒙在臉上,使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那將要廢去的結局」[埃利科特等人]。保羅採納了《出埃及記》34:30-35 的觀點,根據七十士譯本,摩西進入與上帝說話時會取下帕子,直到他出來並向百姓說話;然後當他說完話時,他會戴上帕子,使他們不能看那暫時榮光的結局或消逝。帕子是隱藏的象徵,在摩西說話後立即戴上;因此上帝藉他啟示的內容被隱藏的間隔所打斷[阿爾福德]。但阿爾福德的觀點與 2Cr 3:7 不符;以色列人「因他臉上的榮光,不能定睛看摩西的臉」。顯然,摩西戴上帕子是因為他們「不能定睛看他」。保羅在此(2Cr 3:13)從字面事實轉向其所象徵的真理,即猶太人和猶太主義者對律法最終目的的盲目:指出摩西戴上帕子,是為了使他們不能定睛看那(律法)將要廢去的結局(基督,Rom 10:4)(如同摩西的榮光)。並非摩西有此目的;但上帝常將祂自己的目的歸於祂的先知。因為猶太人不願看見,上帝就審判性地使他們看不見(Isa 6:10 Act 28:26, 27)。他們止步於律法的字句,看不見其結局。律法的福音榮光,如同摩西臉上的光輝,不能被屬肉體的人所承受,因此對他們而言仍然是蒙蔽的,直到聖靈來除去帕子(2Cr 3:14-17)[卡梅倫]。
14-18. 括號內:關於一般基督徒。他將在 2Cr 4:1 恢復事奉的主題。
心
希臘文:「心智感知」;「理解力」。
蒙蔽
更確切地說,「剛硬」。與「定睛看」律法的「結局」相反(2Cr 3:13)。摩西臉上的帕子進一步預表了他們心上的帕子。
沒有揭去……這帕子
更確切地說,「同樣的帕子……仍然沒有揭去[字面意思是,沒有揭開],以致他們看不見那(不是英文譯本的帕子,而是『舊約』,或律法條例的聖約)在基督裡已經廢去(2Cr 3:7, 11, 13)」;或者,如本格爾所說,「因為它在基督裡已經廢去」,也就是說,除了在基督裡,它沒有廢去:因此帕子仍然沒有從他們身上揭去,因為他們不願來到基督面前,祂廢去了作為單純字句的律法。如果他們一旦看見律法在祂裡面已經廢去,那麼在他們會堂公開誦讀律法時(「誦讀」的意思是,Act 15:21),帕子就不再蒙在他們心上了。我傾向於前一種解釋。
15. 帕子還在
更確切地說,「帕子蒙在他們心上」(他們的理解力,受敗壞意志的影響,Jhn 8:43 1Cr 2:14)。每個敬拜者在會堂裡都戴著塔利特(Tallith),這裡可能間接提及了這塊垂掛在胸前的帕子(參見 JF & B 對 1Co 11:4 的注釋):使徒將其象徵他們心上的屬靈帕子。
16. 摩西進入主面前時取下了帕子。同樣,對於摩西所代表的以色列人,「無論何時他們的心(它)轉向主,帕子就(事實上;而不是英文譯本的『將會』)被除去了。」這裡指的是 Exd 34:34;而不是 Exd 34:30, 31,如阿爾福德所認為的。每當以色列人轉向主,即律法的精意時,帕子就在主面前從他們心上被除去了:如同摩西在上帝面前取下字面上的帕子一樣:他們不再停留在死的字句上,即帕子上,他們藉著聖靈與上帝和摩西聖約的內在精意相交(這與摩西在上帝面前臉上未蒙帕子的榮光相符)。
17. 主
基督(2Cr 3:14, 16 2Cr 4:5)。
就是那靈
就是那靈,即 2Cr 3:6 中所說的靈,在此括號(2Cr 3:7-16)之後重新提及:基督是舊約的靈和「終結」,祂賜予舊約生命,而「字句是叫人死」(1Cr 15:45 Rev 19:10,末尾)。
主的靈在哪裡
在人的「心裡」(2Cr 3:15 Rom 8:9, 10)。
那裡就得以自由
(Jhn 8:36)。「那裡」,而且只有那裡。這樣的人不再是字句的奴隸,當帕子蒙在他們心上時,他們就是奴隸。他們得以自由地在聖靈裡事奉上帝,並在基督耶穌裡歡喜(Phl 3:3):他們不再有為奴的靈,而是有自由兒子的靈(Rom 8:15 Gal 4:7)。「自由」與(律法條例的)字句和奴役的標誌——帕子相對:也與以色列人看見摩西未蒙帕子的榮光時所感受到的懼怕相對(Exd 34:30 1Jo 4:18)。
18. 我們眾人
基督徒,與心上蒙著帕子的猶太人形成對比,這帕子與摩西臉上的帕子相應。他直到 2Cr 4:1 才再次提及執事。
敞著臉
翻譯為「未蒙帕子的臉」(歸信時帕子被除去):與「蒙蔽」(2Cr 4:3)形成對比。
好像從鏡子裡返照
在鏡子裡,即福音,它反映了上帝和基督的榮光(2Cr 4:4 1Cr 13:12 Jam 1:23, 25)。
就變成主的形狀
即基督榮耀的形狀,現在是屬靈的(Rom 8:29 1Jo 3:3);這是將來身體改變的憑據(Phl 3:21)。無論信徒有多少,他們都或多或少地反映出基督相同的形狀:這是基督教真理的證明。
從榮耀到榮耀
從一個榮耀的程度到另一個榮耀的程度。正如摩西的臉因在上帝面前而反射出上帝的榮光,信徒也藉著瞻仰祂而變成祂的形狀。
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正如「主的靈」所預期的轉變[阿爾福德](2Cr 3:17):祂「從基督那裡領受,並指示我們」(Jhn 16:14 Rom 8:10, 11)。(比較將來,Psa 17:15 Rev 22:4)。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中文翻譯版權屬本站所有者,歡迎轉傳,禁止商業使用。@2026 尼希米讀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