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米森-福塞特-布朗(JFB)聖經注釋|哥林多前書 第八章

Jamieson, Fausset & Brown Commentary
第八章

合和本 哥林多前書 第8章

1 論到祭偶像之物,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

2 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甚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

3 若有人愛上帝,這人乃是上帝所知道的。

4 論到吃祭偶像之物,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也知道上帝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上帝。

5 雖有稱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許多的神,許多的主;

6 然而我們只有一位上帝,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着他有的;我們也是藉着他有的。

7 但人不都有這等知識。有人到如今因拜慣了偶像,就以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污穢了。

8 其實食物不能叫上帝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

9 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

10 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在偶像的廟裏坐席,這人的良心若是軟弱,豈不放膽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嗎?

11 因此,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

12 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

13 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JFB 聖經注釋|哥林多前書 第 8 章

賈米森、福塞特、布朗
哥林多前書 第 8 章 注釋

使徒保羅致哥林多人的第一封書信
A. R. 福塞特 注釋
第 8 章

關於吃祭偶像之物 (1Cr 8:1-13)

1. 雖然對於那些知道偶像毫無存在意義的人來說,吃祭偶像之物(哥林多人信中提及的問題,參 1Cr 7:1)可能看似無關緊要,但對某些人而言卻非如此,因此應當尊重這些人的軟弱。祭牲中未獻在祭壇上的部分,一部分歸祭司,一部分歸獻祭者;這些肉在廟宇和私人住宅的宴席上食用,也常在市場上出售;因此基督徒經常面臨接受這些肉的誘惑,而這是被禁止的(Num 25:2; Psa 106:28)。使徒們在耶路撒冷頒布的諭令中禁止此事(Act 15:1-29; 21:25);但保羅在此並未提及該諭令,因為他更傾向於以自己獨立的使徒權柄來確立其教導。

我們知道我們都有知識 — 哥林多人無疑提到了他們的「知識」(即關於食物無關緊要,本身無聖潔或污穢之分)。保羅回答說:「我們知道我們都有 [泛指,就基督徒理論而言;因為在 1Cr 8:7 他提到有些人實際上沒有] 這知識。」

知識叫人自高自大 — 當沒有「愛」的時候。這裡開始一個括號,主要議題在 1Cr 8:4 以相同的詞語重新開始。「所以,關於吃祭偶像之物……」。「自高自大」是為了取悅自己。「造就」是為了取悅鄰舍;知識只說:凡事我都可行;愛則補充說:但並非凡事都有益處 [BENGEL](1Cr 10:23; Rom 14:15)。

造就人 — 傾向於建立屬靈的殿(1Cr 3:9; 6:19)。

2. 並且 — 在最古老的手稿中省略了。連接詞的缺失使文風更具強調性和警句性,適合主題。知識的第一步是認識自己的無知。沒有愛,就只有知識的表象。

認識 — 最古老的手稿讀作一個希臘詞,意指個人的經驗性認識,而不僅僅是事實的知識,後者是「我們知道」或「我們意識到」(1Cr 8:1)的希臘文含義。

所當知道的 — 憑經驗並以「愛」的方式。

3. **愛神** — 愛鄰舍的源頭(1Jo 4:11, 12, 20; 5:2)。

這人 — 字面意思是「這個人」;是愛的人,而不是「自以為知道」卻沒有「愛心」的人(1Cr 8:1, 2)。

乃是神所知道的 — 是以認可的知識被神所認識,並被神承認為祂的(Psa 1:6; Gal 4:9; 2Ti 2:19)。對比「我從來不認識你們」(Mat 7:23)。愛神就是認識神;而這樣認識神的人,首先是被神所認識的(參 1Cr 13:12; 1Pe 1:2)。

4. **論到** — 承接 1Cr 8:1 開始的主題,「至於……」。

偶像算不得什麼 — 偶像根本沒有真實的存在,它所代表的神不是一個活生生的實體。這與 1Cr 10:20 並不矛盾,後者指出敬拜偶像的人是敬拜鬼魔;因為這裡否認的是敬拜者所相信由偶像代表的「神」的存在,而不是那些在偶像背後迷惑敬拜者的「鬼魔」。

沒有別神 — 最古老的手稿省略了「別」字;這使意義更清晰。

5. 「因為即使假設有『所謂的神』(2Th 2:4),無論是在天上(如太陽、月亮、星辰)還是在地上(如被神化的君王、野獸等),正如確實有(一個公認的事實,Deu 10:17; Psa 135:5; 136:2)許多神和許多主。」天使和有權柄的人在聖經中被稱為神,因為他們在神之下行使神所委派的權力(參 Exd 22:9 與 Exd 22:28; Psa 82:1, 6; Jhn 10:34, 35)。

6. **對我們** — 信徒。

萬物都本於他 — 萬物都從祂這位創造主那裡獲得存在。

我們也歸於他 — 更確切地說,「我們為祂」,或「歸向祂」。父神是信徒為之而活、為其榮耀而活的終極目的。在 Col 1:16 中,萬物被說成是(不僅「藉著」基督,而且)「為祂」(基督)而造。父與子是如此完全合一(參 Rom 11:36; Hbr 2:10)。

一主 — 與異教的「許多主」形成對比(1Cr 8:5)。

藉著他 — (Jhn 1:3; Hbr 1:2)。

我們也藉著他 — 正如萬物藉著創造「本於」父,它們(特別是我們信徒)也藉著新創造歸回於祂(Col 1:20; Rev 21:5)。同樣,正如萬物藉著創造「藉著」基督,它們(特別是我們)也藉著新創造「藉著」祂歸回。

7. 然而 — 雖然對我們這些「有知識」的人(1Cr 8:1, 4-6)來說,所有食物都無關緊要,但「這知識並非人人都有」到我們這樣的程度。保羅曾向哥林多人承認「我們都有知識」(1Cr 8:1),即就基督徒理論而言;但實際上有些人並沒有達到相同的程度。

憑著良心 — 一個古老的讀法;但其他非常古老的手稿讀作「聯想」或「習慣」。無論哪種讀法,其意義都是:一些外邦基督徒,無論是出於舊有的觀念聯想還是被誤導的良心,當他們吃這些肉時,會帶著某種感覺,彷彿偶像真實存在(1Cr 8:4),並且因著奉獻的事實,這些肉變成了聖潔或污穢之物。

直到如今 — 在他們接受基督教之後;這暗示著一種責備,即他們此時在基督徒「知識」上並未取得更大的進步。

他們的良心……就被玷污了 — 因為他們「把它當作祭偶像之物」來吃。如果他們在吃的時候沒有意識到它曾被獻給偶像,良心就不會被玷污。但如果他們意識到這是什麼,卻沒有像其他哥林多人所誇耀的那種知識,即偶像算不得什麼,因此既不能玷污也不能聖化食物,那麼他們吃這些肉就是得罪良心(參 Rom 14:15-23)。耶路撒冷頒布禁止吃祭偶像之物的諭令(儘管這些食物本身無關緊要),是基於基督徒的權宜之計,以免絆倒「軟弱」的弟兄(Act 15:1-29)。因此,保羅在此為該諭令辯護,反駁哥林多人主張不合宜的自由。

8. 其他古老的手稿讀作:「我們不吃,也不會更好;我們吃,也不會更壞」:這是那些吃的人為自己辯護的說法 [LACHMANN]。在英文譯本中,保羅承認「食物既不能使我們蒙神稱讚,也不能使我們蒙神不悅」:它不影響我們在神面前的地位(Rom 14:6)。

9. 你們這自由 — 這是放鬆的哥林多人的口號。我所承認的食物的無關緊要,正是你們應當「小心」不要引誘軟弱的弟兄違背良心行事(這就構成罪,Rom 14:22, 23)的原因。

10. **若有人** — 指軟弱的人。

有知識的 — 你所自豪的知識(1Cr 8:1),會引導軟弱的人效法你的榜樣,去做他違背良心的事,而你卻毫無良心上的顧慮;即吃祭偶像之物。

那軟弱之人的良心 — 更確切地說,「他的良心,因為他是軟弱的」[ALFORD 等]。

壯膽 — 字面意思是「被建立」。你本應在善事上建立你的弟兄:但你的榜樣卻是建立他去違背良心。

11. 就必滅亡 — 最古老的手稿讀作「正在滅亡」。一個看似不重要的單一行為可能產生永恆的後果。軟弱的弟兄失去他的信心,如果他不恢復,就會失去他的救恩 [BENGEL](Rom 14:23)。

為他死 — 基督為他死了,我們也應當為他甘願捨命(1Jo 3:16)。然而,哥林多那些自稱基督徒的人,實際上卻引誘他們的弟兄走向滅亡,他們離為弟兄的救恩犧牲任何東西還差得很遠。這裡要注意,說基督為所有人死,甚至為那些滅亡的人死,因此祂為許多人白白死了,這並不能作為反對此教義的論據。聖經是我們的準則,而不是我們對後果的假設。救贖所包含的意義比人的救恩更多:神的公義和慈愛在那些失喪的人身上也得到彰顯,因為他們本可以得救,所以即使在他們的情況下,基督也沒有白白死去。同樣,神護理的慈愛也沒有白費,儘管許多人濫用它們。即使是被定罪的人,在大日也將顯明神的愛,因為他們也曾得到神慈愛的邀請。他們杯中最可怕的成分將是他們本可以得救卻不願:基督甚至為他們而死。

12. 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 — 字面意思是「擊打他們(仍處於)軟弱狀態的良心」。這行為的殘酷性因其施加於軟弱者而加劇,就像擊打一個病人一樣。

就是得罪基督 — 因為基督與祂的肢體之間有著同情(Mat 25:40; Act 9:4, 5)。

13. **肉** — 古英語中泛指「食物」。

叫人跌倒 — 希臘文是「成為絆腳石」。

永不吃肉 — 為了確保我避免吃祭偶像之肉,我將禁戒所有種類的肉,以免成為我弟兄的絆腳石。

信仰問答 — JFB 聖經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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