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
2 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
3 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
4 既是這樣,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審判,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嗎?
5 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恥。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斷弟兄們的事嗎?
6 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
7 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甚麼不情願受欺呢?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
8 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
9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
10 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國。
11 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着我們上帝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12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
13 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上帝要叫這兩樣都廢壞。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
14 並且上帝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
15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
16 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嗎?因為主說:「二人要成為一體。」
17 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
18 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19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上帝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
20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
賈米森、福塞特、布朗
哥林多前書 第 6 章 注釋
使徒保羅致哥林多人的第一封書信
安德魯・R・福塞特 注釋
第 6 章
1. 豈敢——這個詞暗示著對基督徒弟兄情誼的背叛 [本格爾]。
在不義的人面前——這裡的異教法官被冠以一個與所討論主題(即關於公義的問題)相稱的稱謂。雖然並非所有外邦人都是完全不義的,但從最高層次的公義觀點來看,即將上帝視為至高審判者,他們確實是不義的:另一方面,基督徒既然將上帝視為公義的唯一源泉,就不應期望從他們那裡獲得公義。
在……聖徒面前——海外的猶太人被允許將他們的爭議提交給猶太仲裁者 [約瑟夫,《猶太古史》,14.10,17]。同樣,基督徒也被允許擁有基督徒仲裁者。
2. 你們豈不知——作為基督徒普遍認可的真理。儘管你們誇耀自己的「知識」,你們卻與之背道而馳(林前 1:4, 5;8:1)。最古老的抄本在「豈不知」之前有「或」,即「什麼!(表示驚訝)你們豈不知」等等。
聖徒……審判——即「治理」,包括審判:作為基督的輔助者。太 19:28,「審判」,即「治理」。 (比較 詩 49:14;但 7:22, 27;啟 2:26;3:21;20:4)。有能力的解經家在審判或治理的聖徒與被他們治理的世界之間劃分了界限:正如在被揀選的(太 20:23)十二使徒坐在寶座上審判與被他們審判的以色列十二支派之間劃分了界限。作王與得救不一定是同義詞。正如耶和華在西奈山降臨,在以色列建立祂的寶座時,曾使用天使來執行律法,同樣,在祂再來時,聖徒將為祂並在祂之下管理國度。從這個角度看,地上的萬國,以及首當其衝的以色列,將在肉身中成為主和祂在榮耀身體中的聖徒統治下的子民。千禧年論者的錯誤在於他們採取了純粹的肉身觀點,將國度限制在地上部分。這部分將隨著屬靈和屬世祝福的增加而實現,這些祝福是基督的同在必然會產生的。除了這種地上的榮耀,還將有聖徒在變形身體中作王的屬天榮耀,並與凡人保持著蒙福的交往,就像天使與古時的人交往,以及基督、摩西和以利亞在榮耀中與彼得、雅各和約翰在變形時的肉身交往一樣(提後 2:12;彼後 1:16-18)。但這裡的「世界」似乎是指將被「定罪」的(林前 11:22)不信的世界,而不是包括將被帶入基督統治下的子民國家在內的整個世界;然而,它可能包括那些將被定罪的,以及惡天使,和那些將被帶入基督及其聖徒統治下的順服者。比較 太 25:32, 40,「萬民」,「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與祂一同坐在寶座上。事件將決定這種觀點的真實性。
被你們審判——或,在你們面前(比較 林前 3:22)。
最小的事——地上最重大的爭議,與審判日將要決定的事相比,都微不足道。
3. 審判天使——即惡天使。我們現在是「天使觀看」的對象,那時將「審判天使」。聖徒將一同贊同審判者對他們的最終判決(猶 1:6)。信徒作為耶穌之下的國度管理者,將廢除一切敵對上帝的權勢。或許,那時善天使也將從審判者那裡,在聖徒的贊同下,獲得更高的榮譽。
4. 判斷——即,需要判斷的案件。
最不看重的人——字面意思是「那些沒有聲望的人」。教會中任何地位低下的人,都比異教徒強(林前 1:28)。在真正的基督徒眼中,關於地上財產的問題是次要的,因此應委託給教會中次要地位的人處理。
5. 你們的羞恥——他藉此抑制他們驕傲自大的精神(林前 5:2;比較 林前 15:34)。為了讓你們為目前在異教徒面前訴訟的不光彩行為感到羞恥,我說過(林前 6:4),「讓教會中最不看重的人來審判。」即使這樣也比你們目前的做法要好。
難道真是這樣嗎?——你們是否處於如此無助的境地,以至於……?
沒有一個智慧人——儘管你們在其他場合如此推崇「智慧」(林前 1:5, 22)。保羅可能指的是猶太議會中每位拉比所用的稱號「哈卡姆」(cachain),即「智慧人」。
沒有一個——在你們當中如此多被認為有智慧的人中,甚至沒有一個(林前 3:18;4:6)。
能——當被請求時。
弟兄——字面意思是「弟兄」;即在弟兄之間作判斷。每當有案件發生時,仲裁者應從教會團體中選出,這樣一位有智慧的人,擁有教會治理的恩賜。
6. 卻——強調性地否定回答了 林前 6:5 結尾的問題。翻譯為「不,」等等。
7. 總是有錯——字面意思是「一個不足」(不如「罪」那麼強烈)。你們訴訟本身就是未能達到你們崇高的特權,更不用說在不信者面前這樣做,這更使其惡化。
寧可受虧——(箴 20:22;太 5:39, 40);即「寧願讓自己受委屈」。
8. 你們——強調。你們,你們的主命令你們以善報惡,相反地,「行不義(藉著奪取)和欺詐」(藉著保留託付給你們的東西;或者「欺詐」標誌著所行「不義」的結果,即造成的損失)。你們不僅不忍受,反而施加不義。
9. 不義的——翻譯為「作惡者」:指 林前 6:8(比較 加 5:21)。
神的國——這是公義的國度(羅 14:17)。
行淫的——指 林前 5:1-13;也見下文 林前 6:12-18。
軟弱的——自瀆者,屈服於不自然的慾望。
11. 你們已經洗淨了——希臘文的中間語態表達「你們已經使自己洗淨了」。這種洗淨意味著普遍地被接納進入基督救恩的益處;其組成部分是:(1) 成聖,即從世界中分別出來,並被接納進入教會:因此「成聖」用於 林前 7:14;約 17:19。比較 彼前 1:2,在那裡它似乎更指上帝永恆旨意中藉著聖靈將人分別為聖。 (2) 藉著基督裡上帝的義,憑著信心從定罪中獲得稱義(羅 1:17)。帕拉烏斯(PARAEUS)如是說。成聖在稱義之前的順序表明它必須如此理解,而不是指漸進的成聖。
「洗淨」先於兩者,因此必須指基督徒外在的水的重生,這是聖靈啟示新生命種子(約 3:5;弗 5:26;多 3:5;來 10:22)而內在分別歸主人的標誌。保羅(比較英國聖公會的洗禮儀式),本著愛心和對教會理想的信心,假定洗禮實現了其最初的設計,並且那些外在受洗的人內在進入了與基督的活潑交通(加 3:27)。他呈現了偉大的理想,只有那些內在和外在洗禮合一的人才實現了這個理想。同時,他也承認在許多情況下這並不成立(林前 6:8-10),將決定誰是真正「洗淨」的人留給上帝,而他只根據廣泛的一般原則作出判斷。
奉主耶穌的名,並藉著聖靈——更確切地說,「在聖靈裡」,即藉著祂的內住。這兩句話都屬於這三者——「洗淨、成聖、稱義」。
我們的神——「我們的」提醒他們,儘管他多方責備,上帝仍然是他和他們共同的上帝。
12. 凡事我都可行——這些是保羅自己先前的話(對哥林多人說的,比較 林前 10:23,和 加 5:23),被用作藉口來為吃祭偶像的食物辯護,因此也為通常與偶像崇拜相關的「淫亂」辯護(徒 15:29)(可能在哥林多人給保羅的信中,林前 7:1)。保羅的評論僅指無關緊要的事:但他們希望將淫亂視為無關緊要的事,理由是身體慾望的存在證明了滿足這些慾望的合法性。
我——保羅以自己為例,代表一般基督徒。
但我——無論別人怎麼做,我都不會,等等。
可行……受制於——希臘詞源於同一詞根,因此有文字遊戲:萬事都在我的權力之下,但我不會受制於其中任何一件事(「萬事」)。行「淫亂」的人,偏離了自己合法的權力或自由,而「受制於」一個妓女(林前 6:15;比較 林前 7:4)。「權力」應該掌握在信徒手中,而不是在他所使用的事物手中 [本格爾];否則他的自由就會喪失;他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約 8:34-36;加 5:13;彼前 2:16;彼後 2:19)。不合法的事毀了成千上萬的人;「合法」的事(非法使用)毀了成萬上億的人。
13. 從食物的無關緊要(林前 8:8;羅 14:14, 17;比較 可 7:18;西 2:20-22)推論到淫亂的無關緊要,這種論證不成立。食物無疑是無關緊要的,因為它們和為它們而造的「肚腹」都將在未來被「毀滅」。但「身體不是為淫亂,而是為主;主也是為身體」(作為其救贖主,祂自己也取了身體):而且「上帝已經使主復活,也必使我們復活」(即我們的身體):因此「身體」不像「肚腹」那樣,在暫時使用後就被毀滅:現在「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體」(林前 6:18)。因此,淫亂並非無關緊要,因為它是得罪自己身體的罪,而身體,就像為它而造的主一樣,不會被毀滅,而是要復活到永恆的存在。因此,保羅在這裡給出了隨後各節處理的三個主題的萌芽:(1) 性別關係。(2) 祭偶像之物問題。(3) 身體的復活。
將要毀滅——在主再來時,將信徒的自然身體改變為屬靈的身體(林前 15:44, 52)。在身體目前暫時的組織的表面現象之下,存在著一個真實的本質,這個本質的萌芽,當所有粒子都散開時,包含了身體將來的復活,成為不朽壞的。
14. (羅 8:11)。
使他復活——更確切地說,「使他起來」,以區別於「也必使我們復活」;後者的希臘文是複合動詞,前者是簡單動詞。信徒將從其餘死人中被復活(參見 腓 3:11 的 JFB 注釋);即第一次復活(啟 20:5)。
我們——這裡他談到他可能在基督再來時被發現於墳墓中;在其他地方,他談到他可能被發現活著(帖前 4:17)。無論哪種情況,主的再來而不是死亡,是基督徒期望的偉大目標(羅 8:19)。
15. 承接 林前 6:13 的思想,「身體是為主」(林前 12:27;弗 4:12, 15, 16;5:30)。
我豈可——既然如此。
取——自發地使它們與基督疏遠。因為它們不能同時是「妓女的肢體」和「基督的肢體」[本格爾]。這是一個既確定又神秘的事實,即道德和屬靈的毀滅是由這些罪造成的;人類智慧(未受啟示教導時)認為這些行為與飲食一樣無可指責 [康貝爾和豪森]。
16. 為他稱行淫者為「妓女的肢體」辯護(林前 6:15)。
聯合——藉著肉體關係;字面意思是「膠合在一起」:緊密相連。
一個身體——與她。
他說——上帝藉著亞當說話(創 2:24;太 19:5)。「那起初造人的說」等等(弗 5:31)。
17. 一個靈——與祂。在與妓女結合的情況下,行淫者與她成為一個「身體」(而不是一個「靈」,因為在肉體的人中,通常是聖靈在人裡面運作的器官——靈,被感官的東西所覆蓋,以至於完全被忽略了)。但信徒不僅身體因與基督的身體聯合而成聖,而且也與祂成為「一個靈」(約 15:1-7;17:21;彼後 1:4;比較 弗 5:23-32;約 3:6)。
18. 逃避——在這種誘惑中,唯一的安全就是逃避(創 39:12;伯 31:1)。
各樣的罪——希臘文表達有力。「人所犯的各樣的罪。」所有其他的罪;甚至貪食、醉酒和自殺,都是「身外」的,即相對而言是身體之外的(可 7:18;比較 箴 6:30-32)。他當然會傷害身體,但他並沒有使身體本身異化;罪並非終結於身體;他寧可說是得罪了身體會消逝的附屬物(如「肚腹」和身體目前暫時的組織),以及靈魂,而不是得罪身體的永久本質,身體是為「主」而設計的。「但」行淫者卻使那屬於主的身體異化,使它與妓女的身體合而為一,因此「得罪自己的身體」,即得罪他身體的真實性和本質;這不是從外部對身體造成的單純影響,而是身體內部對身體真理的矛盾 [阿爾福德]。
19. 什麼?你們豈不知?——證明「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體」(林前 6:18)。
你們的身體——不是「身體們」。正如在 林前 3:17 中,他將所有信徒(靈魂和身體),即教會,描繪為「上帝的殿」,聖靈的殿;所以在這裡,教會中每個個體的身體都被視為理想的「聖靈的殿」。約 17:23 也證明了不僅教會,而且教會的每個成員都是「聖靈的殿」。儘管如此,儘管成員眾多,但它們形成一個殿,整體而言是每個個體縮影的總和。正如猶太人只有一個殿一樣,從最充分的意義上說,所有基督教會和個別信徒也只形成一個殿。因此,「你們的 [複數] 身體」在這裡與「他自己的 [特定或個別的] 身體」(林前 6:18)區分開來。在得罪後者時,行淫者得罪了「你們(理想的)身體」,即「基督」的身體,因為「你們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林前 6:15)。淫亂的罪就在於此,它是對上帝殿的褻瀆,將其用於世俗目的。在屬靈的殿中,看不見但更有效的上帝的靈,現在取代了舊物質殿中可見的榮光。整個人就是殿;靈魂是最內層的聖所;悟性和心靈是聖所;身體是殿的門廊和外部。貞潔是殿的守護者,以防止任何不潔之物進入,以免激怒內住的上帝放棄這個被玷污的殿 [特土良,《論婦女的服飾》]。除了上帝,沒有人能聲稱擁有殿;這裡聖靈被賦予一個殿;因此聖靈是上帝。
不是你們自己的——行淫者對待自己的身體,好像它是「他自己的」,可以隨意給妓女(林前 6:18;比較 林前 6:20)。但我們無權將我們屬於主的身體異化。在古代奴役制度中,僕人的身體完全是主人的財產,而不是他自己的。購買是獲得奴隸的方式之一。人已將自己賣給罪(王上 21:20;羅 7:14)。基督將他買給自己,為祂服務(羅 6:16-22)。
20.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因此,基督的血嚴格來說是上帝在基督裡的愛為我們的救贖向祂的公義所付出的贖價(太 20:28;徒 20:28;加 3:13;來 9:12;彼前 1:18, 19;彼後 2:1;啟 5:9)。祂藉此免除了我們受懲罰的義務,同時也給我們帶來了順服的新義務(林前 7:22, 23)。如果我們接受祂作我們的先知,向我們啟示上帝,並作我們的祭司,為我們贖罪,我們也必須接受祂作我們的君王,完全統治我們,獻上我們忠誠的一切標誌(賽 26:13)。
在你們的身體裡——如同在殿中(比較 約 13:32;羅 12:1;腓 1:20)。
和你們的靈裡,這都是上帝的——在最古老的抄本和譯本中沒有這句話,而且對意義來說也不是必需的,因為上下文主要指「身體」(林前 6:16, 18, 19)。「靈」在 林前 6:17 中偶然提及,這或許導致了這段插補,最初寫在旁註中,後來插入正文中。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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