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米森-福塞特-布朗(JFB)聖經注釋|羅馬書 第十章

Jamieson, Fausset & Brown Commentary
第十章

合和本 羅馬書 第10章

1 弟兄們,我心裏所願的,向上帝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

2 我可以證明,他們向上帝有熱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識;

3 因為不知道上帝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上帝的義了。

4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義。

5 摩西寫着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着。」

6 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裏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領下基督來;)

7 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裏上來。)」

8 他到底怎麼說呢?他說: 這道離你不遠, 正在你口裏,在你心裏- (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

9 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上帝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

10 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

11 經上說:「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12 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

13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14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

15 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

16 只是人沒有都聽從福音,因為以賽亞說:「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

17 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18 但我說,人沒有聽見嗎?誠然聽見了。 他們的聲音傳遍天下; 他們的言語傳到地極。

19 我再說,以色列人不知道嗎?先有摩西說: 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動你們的憤恨; 我要用那無知的民觸動你們的怒氣。

20 又有以賽亞放膽說: 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 沒有訪問我的,我向他們顯現。

21 至於以色列人,他說:「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頂嘴的百姓。」

JFB 聖經注釋|羅馬書 第 10 章

賈米森、福塞特與布朗
羅馬書 第 10 章 注釋

使徒保羅致羅馬人書
大衛・布朗 注釋
第 10 章

羅 10:1-21. 同一主題續論——以色列人如何錯失救恩,外邦人如何尋得救恩。
1. 弟兄們,我心裡所願的——這裡的詞表達「完全的滿足」,是心靈能體驗到全然滿足的。

和向神所求的——「懇求」。

是為以色列人——「為他們」是正確的讀法;主題承接自前一章的結尾。

是要他們得救——「為他們的救恩」。他之前曾為自己民族普遍的不信及其可怕後果傾瀉心靈的痛苦(羅 9:1-3),這裡他以最強調的語氣表達他對他們得救的願望和禱告。
2. 因為我為他們作見證——或作「作證」,他從自己悲慘的經歷中深知此點。

他們向神有熱心,卻不是按著真知識——(比較 徒 22:3;26:9-11;加 1:13, 14)。他提到他百姓的這種好意,儘管他們靈性盲目,這當然不是為了開脫他們拒絕基督和對祂聖徒的狂怒,而是作為對他們抱有希望的一些根據。(參 提前 1:13)。
3. 因為他們不明白神的義——即,為使罪人稱義的義(參閱 JFB 羅 1:17 的注釋)。

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使徒將以色列民族普遍拒絕基督視為一個整體行為。
4. 因為基督是律法的終結——目的或目標。

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即,祂本身包含了一切律法所要求的,為使那些接受祂的人,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都能稱義(加 3:24)。

5-10. 摩西論那出於律法的義說:人若行——「已行」

這些事,就必因此活著——(利 18:5)。這是稱義和生命的一條道路——藉著「那出於(或,藉著我們自己順服)律法的義」。
6. 惟有那——使人稱義的

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如此說」——其語言或含義是這個意思(實質上引用 申 30:13, 14)。

你心裡不要說:誰要升到天上呢?就是要領下基督來——即,「你們不必為無法獲得稱義而嘆息;好像有人會說:哦!如果我能找到一個人升到天上把基督帶下來,或許還有希望,但既然那不可能,我的情況就絕望了。」

7. 或說:誰要下到陰間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另一種不可能的情況,由 箴 30:4 提示,或許也由 摩 9:2 提示——可能是不可能性的諺語表達(比較 詩 139:7-10;箴 24:7 等)。

8. **他卻怎麼說呢?他說:這道離你不遠**——容易接近。

正在你口裡——當你承認祂時。

在你心裡——當你相信祂時。雖然摩西在所引用的經文中更直接地談論律法,但他談論的是當以色列人被帶到仰望律法時,他們的上帝耶和華將「割禮他們的心,使他們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他們的上帝」(申 30:6);因此,在應用時,使徒(正如 OLSHAUSEN 正確觀察到的)不僅僅是借用摩西的語言,而是遵循他更深層的思想。

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即,人為得救而必須相信的道(比較 提前 4:6)。

9. 你若口裡認——如此理解這些話,使徒在這裡給出了稱義真道的話語;我們(與加爾文、比撒、費爾姆、洛克、喬維特)更喜歡這種解釋。但有能力的解經家將這些話譯為「因為」或「因為你若」(拉丁通行本、路德、德威特、斯圖爾特、菲利皮、阿爾福德、修訂版)。在這種情況下,這些是使徒自己的評論,證實了前面關於福音救恩方法簡潔性的陳述。

耶穌為主——即,可能指「你若承認耶穌是主」,這是信心的適當表現或證據(太 10:32;約壹 4:15)。這只是為了與前面的引文「在你口裡和在你心裡」相呼應而放在首位。同樣在 彼前 1:10 中,「信徒的蒙召」被放在他們的「揀選」之前,作為首先「確定」的事,儘管在時間上它發生在揀選之後。

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參閱 JFB 羅 4:25 的注釋)。在 羅 10:10 中,這兩件事按其自然順序排列。
10.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這種對基督名的承認,尤其是在受迫害時期,以及每當基督教信仰受到誹謗時,是門徒身份不可或缺的考驗。

11-13. 因為經上說——在 賽 28:16,一段榮耀的彌賽亞經文。

凡信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這裡,如同在 羅 9:33,引文來自七十士譯本,它將原文的這些詞譯為「不致急忙」(即,不致因自覺危險而逃跑),「不致蒙羞」,這兩者意思相同。
12. 因為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或「區別」

因為眾人的主,也是萬有的主——即,不是神(如加爾文、格羅提烏斯、奧爾斯豪森、霍奇),而是基督,我們認為,通過比較 羅 10:9, 12, 13 並觀察使徒在這些主題上的慣常風格,便可看出。(因此,金口約翰、梅爾維爾、本格爾、邁耶、德威特、弗里茨舍、托盧克、斯圖爾特、阿爾福德、菲利皮)。

祂也厚待——保羅常用此詞來表達基督耶穌裡救恩恩典的豐盛。

一切求告祂的人——這證實了前面詞語對基督的應用;因為求告主耶穌的名是一種慣常的表達。(參 徒 7:59, 60;9:14, 21;22:16;林前 1:2;提後 2:22)。
13. 因為——經上說

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珥 2:32);彼得在他的五旬節大講道中也引用了這句話(徒 2:21),明顯應用於基督。

14, 15. 然而,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未曾聽見祂,怎能信祂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即,「的確,眾人的主,也是萬有的主,厚待一切求告祂的人。但這種求告意味著相信,相信意味著聽見,聽見意味著傳道,傳道意味著奉差遣去傳道:那麼,亞伯拉罕的子孫啊,你們為何如此不悅,我們遵從天上的使命(徒 26:16-18)在外邦人中傳揚基督測不透的豐富呢?」
15. 如經上所記——(賽 52:7)。

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以賽亞書從這節經文開始的整章以及接下來的三章,都充滿了彌賽亞的豐富預言,因此毫無疑問,那裡所說的「好消息」宣告的是比猶大從巴比倫被擄中獲釋更榮耀的釋放,而傳揚這消息的人的腳蹤因其信息而被稱為「佳美」。

16, 17. 只是人沒有都聽從福音——即,聖經已預備我們預期這個悲慘的結果。

因為以賽亞說: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即,「哪裡能找到一個信徒呢?」先知說話時,彷彿幾乎沒有人會相信:使徒將此軟化為「他們沒有都相信」。
17. 可見,信心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這再次證實了信心需要聽道,而聽道需要傳道的使命。」

18. 但我說,他們沒有聽見嗎?——「他們沒有聽見嗎?」以色列人,無論他們分散到哪個地區,能以對這些好消息一無所知為藉口嗎?

是的,他們的聲音傳遍天下,他們的言語傳到地極——這些優美的詞句來自 詩 19:4。關於使徒引用這些話語,是其主要意圖適用於他的主題(如奧爾斯豪森、阿爾福德等),還是僅僅「使用聖經語言來表達自己的思想,就像幾乎每個傳道人在每篇講道中都不自覺地做的那樣」[HODGE],解經家們意見不一。但儘管後者可能看起來更自然,因為「公義的日頭升起照耀世界」(瑪 4:2),「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裡的人,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路 1:78, 79),對使徒來說必然是熟悉而愉悅的,我們不能懷疑,藉著普遍傳播基督的福音,世界被更美好的太陽光芒照亮,這對他來說是一種非常自然的說話方式,幾乎不是比喻。

19. **但我說,以色列人不知道嗎?**——不知道,從他們自己的聖經中,神要引進外邦人的意圖嗎?

首先——即,在預言的順序中首先 [DE WETTE]。

摩西說——「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動你們的憤恨,用那無知的國民惹動你們的怒氣」(申 32:21)。在這節經文中,神警告祂的古老子民,因為他們曾(即,後來會)用他們的「非神」惹動祂的嫉妒,用他們的虛無惹動祂的怒氣,祂將作為報應,藉著接納一個「非子民」進入祂的恩惠,惹動他們的嫉妒,並藉著收養一個無知的民族惹動他們的怒氣。
20. 又有以賽亞放膽說——即,更清楚地說,甚至說到。

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沒有訪問我的,我向他們顯現——直到我尋找他們。

我向他們顯現——「成為」

沒有訪問我的,我向他們顯現——直到我的邀請臨到他們。先知這些話(賽 65:1)是指外邦人的蒙召,這從緊隨其後的話語「我對那不稱為我名下的國民說:我在這裡!我在這裡!」中顯而易見。
21. 至於——更確切地說,「關於」

以色列人,他說:我整天——「整天」

向那悖逆頂嘴的百姓伸出手來——「我伸出」

我的手——恩慈懇求的姿態。

向那悖逆頂嘴的百姓——這些話緊隨剛才引用的關於外邦人蒙召的宣告,足以預先警告猶太人,神將把他們從特權中驅逐,轉而恩待外邦人,以及他們自己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

注:(1) 單純的真誠,甚至宗教上的熱心——儘管這可能是從錯誤中蒙憐憫恢復的一些希望基礎——但當救贖真理在神的護理中呈現出來供人接受時,故意拒絕它並不能成為藉口,也無法彌補(羅 10:1-3;參閱 JFB 羅 9:7,注 7)。(2) 那些原本真誠的人拒絕救贖真理的真正原因,是他們心中被某些錯誤觀念所佔據。只要猶太人「想要立自己的義」,他們就自然不可能「服神的義」;這兩種蒙悅納的方法是相互對立的(羅 10:3)。(3) 歷代以來,救恩的基本條件都是一樣的:「凡願意」的都被邀請「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啟 22:17)(羅 10:13)。(4) 那些在救恩計畫的聲音下滅亡的人,將如何被神救恩計畫的簡潔、合理和絕對白白所淹沒(羅 10:4-13)。(5) 「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這個問題應當多麼深刻而持久地迴響在所有教會的耳中,這不過是使徒對他們主臨別囑咐「傳福音給萬民聽」(可 16:15)的迴響,而當莊稼如此豐盛,工人卻如此稀少(太 9:37, 38),並且那些蒙赦免、蒙恩賜、蒙獻身的人口中發出的呼喊——「我在這裡,請差遣我」(賽 6:8)——並非處處可聞時(羅 10:14, 15),教會在愛心、熱心和自我犧牲方面,又該是多麼遠低於應有的標準啊!(6) 與神立約關係的祝福,並非任何民族或教會不可撤銷的特權;它只能藉著我們對聖約本身的忠誠來維護(羅 10:19)。(7) 神常常被那些顯然離祂最遠的人尋見,而那些自以為最接近祂的人卻未能發現祂(羅 10:20, 21)。(8) 神對甚至被定罪的罪人的處理,也充滿了溫柔和憐憫;祂整天向那悖逆頂嘴的人伸出祂憐憫的雙臂。這最終將被所有滅亡的人感受到並承認,以彰顯神的寬容,並使他們自己蒙羞(羅 10:21)。

信仰問答 — JFB 聖經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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