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米森-福塞特-布朗(JFB)聖經注釋|羅馬書 第二章

Jamieson, Fausset & Brown Commentary
第二章

合和本 羅馬書 第2章

1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

2 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上帝必照真理審判他。

3 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上帝的審判嗎?

4 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

5 你竟任着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上帝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

6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7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8 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

9 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10 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11 因為上帝不偏待人。

12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13 原來在上帝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14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15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16 就在上帝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

17 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着上帝誇口;

18 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上帝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

19 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

20 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

21 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嗎?

22 你說人不可姦淫,自己還姦淫嗎?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

23 你指着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上帝嗎?

24 上帝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正如[經上]所記的。

25 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禮固然於你有益;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禮就算不得割禮。

26 所以那未受割禮的,若遵守律法的條例,他雖然未受割禮,豈不算是有割禮嗎?

27 而且那本來未受割禮的,若能全守律法,豈不是要審判你這有儀文和割禮竟犯律法的人嗎?

28 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

29 惟有裏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裏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上帝來的。

JFB 聖經注釋|羅馬書 第 2 章

賈米森、福塞特與布朗
羅馬書 第 2 章 注釋

使徒保羅致羅馬人書
大衛・布朗 注釋
第 2 章

羅 2:1-29 . 猶太人與外邦人同樣受審判。

使徒現在從那些在啟示宗教範圍之外的人,轉向那些在啟示宗教範圍之內、自以為義的猶太人。這些猶太人輕視那些未立約的外邦人,認為他們不在上帝憐憫的範圍內,而自己則認為無論生活如何不一致,都安穩無虞。唉!在基督教會中,有多少人也抱持著同樣致命的自信,將自己包裹其中!
4. 上帝的恩慈引導你悔改——也就是說,這是上帝的旨意,也是為了達到這個目的。
5. 為自己積蓄忿怒,直到——更確切地說,「在」

忿怒的日子——也就是說,在忿怒的日子臨到你身上的忿怒。這裡表達了一個多麼可怕的觀念——罪人自己正在積蓄,如同珍藏的寶藏,不斷累積的上帝的忿怒,將在「上帝公義審判顯現的日子」爆發在他身上!這不是指那些魯莽的人,而是指那些誇耀自己信仰和生活純潔的人。

7-10. 凡恆心行善的人,等等——這些經文的實質是,最終的審判將單單根據品格。

藉著恆心行善,等等——比較 路 8:15:「那落在好土裡的,就是人聽了道,持守在誠實善良的心裡,並且忍耐著結實。」這表明了新生命的持久和漸進的特徵。

8. 惟有那些結黨、不順從真理的人,等等——指他自己曾痛苦地目睹同胞對福音的激烈而堅決的抵制。(參見 徒 13:44-46;17:5, 13;18:6, 12;並比較 帖前 2:15, 16)。

忿怒和惱恨——在一位報應罪惡的上帝心中。
9. 患難和困苦——這些在罪人自己身上產生的影響。
10. 先是猶太人——若不忠心,則先受滅亡;若順從真理,則先得救恩(羅 2:10)。
12.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不是「凡犯過罪的」,而是「凡在大日審判時被發現仍在罪中的」(正如上下文所示)。

沒有律法——也就是說,沒有正面啟示的優勢。

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免於被指控拒絕或忽視律法。

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在正面、書面啟示的範圍內。

必按律法受審判——將按照那書面啟示的更高標準受審判和定罪。

13-15. 因為不是聽律法的,等等——至於猶太人,書面律法不斷在他們耳邊迴響,凡在末日被發現為罪人的,他們的定罪毫無困難;但即使是外邦人,他們對正面和書面形式的律法一無所知——因為他們表明律法深深地刻在他們的道德本性中,這本性在他們裡面為義作證,反對不義,根據他們違反或遵守其嚴格的命令而指責或定罪他們——因此,他們因所活和所死的罪惡而受到的定罪,也將在他們自己的心中發出可怕的回響。
15. 他們的思想彼此控告或辯護——也就是說,或許輪流做這兩件事。

16. 當那日,等等——這裡羅 2:12 未完的陳述被重新提起並結束。

審判人隱秘的事——這裡特別指使徒所要處理的自以為義之人內心深不可測的偽善。(參見 傳 12:14;林前 4:5)。

照著我的福音——照著我作為福音傳道者的教導。

17-24. 看哪——「但若」無疑是這裡正確的讀法。(它與公認的讀法只差一個字母,意思相同)。
18. 辨明是非——「辨別不同的事」(旁註)。兩種意思都很好,事實上前者只是後者行動的結果。(參見 腓 1:10 的 JFB 注釋)。
20. 在律法中有知識和真理的模式——不像外邦人那樣,對神聖之事只能模糊猜測,而是蒙受天上的明確而精確的資訊。
22. 你這憎惡偶像的——正如猶太人被擄之後一直如此,儘管之前曾沉迷於偶像。

你卻搶劫廟宇嗎?——不是像一些優秀的解經家所說的「你搶劫偶像廟宇嗎?」,而是更普遍地,我們認為是「你褻瀆聖物嗎?」(如 太 21:12, 13,以及其他方式)。
24. 正如經上所記——(參見 賽 52:5,旁註)。

25-29. 因為割禮——也就是說,一個人處於聖約之中,而割禮是其外在的記號和印證。

固然有益,如果你遵守律法——如果內在的實質與外在的記號相符。

但若,等等——也就是說,「否則,你與未受割禮的外邦人無異。」

26. 所以,如果未受割禮的人遵守律法,等等——我們認為對這些話有兩種錯誤的解釋:首先,這裡假設的情況是不可能的,僅僅是為了說明 [HALDANE, CHALMERS, HODGE];其次,這是指外邦人的情況,他們在自然之光的引導下,過去和現在都能取悅上帝 [GROTIUS, OLSHAUSEN, 等]。我們認為第一種解釋不自然;第二種則與使徒自己的教導相悖。但我們認為這裡所說的情況,例如哥尼流(徒 10:1-48),他雖然在上帝聖約的外在範圍之外,卻已認識其中所包含的真理,並顯明了聖約的恩典,儘管沒有聖約的印記,並效法了亞伯拉罕兒女的品格和行為,儘管不以亞伯拉罕之名被稱呼。因此,這

只是另一種方式來宣告上帝將要顯明亞伯拉罕之約的單純標誌的不足,藉著從外邦人中呼召亞伯拉罕的後裔,他們從未接受過割禮的印記(參見 加 5:6 的 JFB 注釋);而這種解釋也得到接下來所有內容的證實。

28. 因為外表的猶太人不是猶太人,等等——換句話說,「猶太人」這個名稱和「割禮」這個儀式,其目的只是作為一種外在的象徵,表明從不敬虔和不信上帝的世界中分別出來,在心靈和生活上聖潔地獻身於拯救的上帝。當這得以實現時,這些記號就充滿意義;但若未能實現,它們就毫無用處,甚至更糟。

注意:(1) 當所有旨在融化人心、也適合融化人心的事物,卻只會使人心剛硬時,這是一個悲哀的墮落標誌(羅 2:4,並比較 彼後 3:9;傳 8:11)。(2) 儘管人們所獲得的宗教機會存在種種不平等,以及這對他們品格和永恆命運的神秘影響,但同樣的審判原則,以適合他們各自訓練的形式,將適用於所有人,並且在上帝治理的每個階段都將顯出完美的公義(羅 2:11-16)。(3) 「寫在心裡的律法」(羅 2:14, 15)——或自然神學的倫理學——可以說是所有啟示宗教所依賴的唯一深厚基礎;參見 羅 1:19, 20 的 JFB 注釋,那裡有我們可以稱之為其另一個基礎——自然神學的物理學和形而上學。這兩段經文的見證對神學家來說是無價的,而在每個受教的基督徒心中,它喚起如此深刻的回響,令人無法言喻地莊嚴和寶貴。(4) 高調的宗教宣稱,會使那些言行不一的人的矛盾行為更加嚴重(羅 2:17-24)。參見 撒下 12:14。(5) 正如任何外在的特權或門徒的標誌都不能保護不聖潔的人免受上帝的忿怒,同樣,缺乏這些特權或標誌,也不能將那些在沒有它們的情況下經歷了心靈改變的人排除在天國之外,而這些改變正是上帝聖約的印記所要標誌的。在鑒察人心的主、審判活人死人的主眼中,心靈和生活品格的更新是至關重要的。有鑑於此,所有受洗、領受主的晚餐的耶穌門徒,那些「聲稱認識上帝,卻在行為上否認祂」的人,豈不都需要戰兢嗎?他們披著朋友的外衣,卻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

信仰問答 — JFB 聖經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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