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米森-福塞特-布朗(JFB)聖經注釋|使徒行傳 第五章

Jamieson, Fausset & Brown Commentary
第五章

合和本 使徒行傳 第5章

1 有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同他的妻子撒非喇賣了田產,

2 把價銀私自留下幾分,他的妻子也知道,其餘的幾分拿來放在使徒腳前。

3 彼得說:「亞拿尼亞!為甚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把田地的價銀私自留下幾分呢?

4 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嗎?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嗎?你怎麼心裏起這意念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上帝了。」

5 亞拿尼亞聽見這話,就仆倒,斷了氣;聽見的人都甚懼怕。

6 有些少年人起來,把他包裹,抬出去埋葬了。

7 約過了三小時,他的妻子進來,還不知道這事。

8 彼得對她說:「你告訴我,你們賣田地的價銀就是這些嗎?」她說:「就是這些。」

9 彼得說:「你們為甚麼同心試探主的靈呢?埋葬你丈夫之人的腳已到門口,他們也要把你抬出去。」

10 婦人立刻仆倒在彼得腳前,斷了氣。那些少年人進來,見她已經死了,就抬出去,埋在她丈夫旁邊。

11 全教會和聽見這事的人都甚懼怕。

12 主藉使徒的手在民間行了許多神蹟奇事;他們都同心合意地在所羅門的廊下。

13 其餘的人沒有一個敢貼近他們,百姓卻尊重他們。

14 信而歸主的人越發增添,連男帶女很多。

15 甚至有人將病人抬到街上,放在床上或褥子上,指望彼得過來的時候,或者得他的影兒照在甚麼人身上。

16 還有許多人帶着病人和被污鬼纏磨的,從耶路撒冷四圍的城邑來,全都得了醫治。

17 大祭司和他的一切同人,就是撒都該教門的人,都起來,滿心忌恨,

18 就下手拿住使徒,收在外監。

19 但主的使者夜間開了監門,領他們出來,

20 說:「你們去站在殿裏,把這生命的道都講給百姓聽。」

21 使徒聽了這話,天將亮的時候就進殿裏去教訓人。大祭司和他的同人來了,叫齊公會的人和以色列族的眾長老,就差人到監裏去,要把使徒提出來。

22 但差役到了,不見他們在監裏,就回來稟報說:

23 「我們看見監牢關得極妥當,看守的人也站在門外;及至開了門,裏面一個人都不見。」

24 守殿官和祭司長聽見這話,心裏犯難,不知這事將來如何。

25 有一個人來稟報說:「你們收在監裏的人,現在站在殿裏教訓百姓。」

26 於是守殿官和差役去帶使徒來,並沒有用強暴,因為怕百姓用石頭打他們。

27 帶到了,便叫使徒站在公會前;大祭司問他們說:

28 「我們不是嚴嚴地禁止你們,不可奉這名教訓人嗎?你們倒把你們的道理充滿了耶路撒冷,想要叫這人的血歸到我們身上!」

29 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上帝,不順從人,是應當的。

30 你們掛在木頭上殺害的耶穌,我們祖宗的上帝已經叫他復活。

31 上帝且用右手將他高舉,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

32 我們為這事作見證;上帝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

33 公會的人聽見就極其惱怒,想要殺他們。

34 但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迦瑪列,是眾百姓所敬重的教法師,在公會中站起來,吩咐人把使徒暫且帶到外面去,

35 就對眾人說:「以色列人哪,論到這些人,你們應當小心怎樣辦理。

36 從前杜達起來,自誇為大,附從他的人約有四百,他被殺後,附從他的全都散了,歸於無有。

37 此後,報名上冊的時候,又有加利利的猶大起來,引誘些百姓跟從他;他也滅亡,附從他的人也都四散了。

38 現在,我勸你們不要管這些人,任憑他們吧!他們所謀的、所行的,若是出於人,必要敗壞;

39 若是出於上帝,你們就不能敗壞他們,恐怕你們倒是攻擊上帝了。」

40 公會的人聽從了他,便叫使徒來,把他們打了,又吩咐他們不可奉耶穌的名講道,就把他們釋放了。

41 他們離開公會,心裏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

42 他們就每日在殿裏、在家裏不住地教訓人,傳耶穌是基督。

JFB 聖經注釋|使徒行傳 第 5 章

賈米森、福塞特、布朗
使徒行傳 第 5 章 注釋

使徒行傳
大衛・布朗 注釋
第 5 章

徒 5:1-11 亞拿尼亞和撒非喇

「這是年輕教會光明形象上出現的第一道陰影。可能在新信徒中興起了一種神聖的競爭,每個人都渴望將自己的財產交由使徒支配。」[奧爾斯豪森(OLSHAUSEN)]。因此,一些人新生的熱情可能超越了他們持久的原則,而另一些人則可能被誘惑,想為自己實際上沒有的慷慨贏得讚譽。
2. 留下了一部分價銀,他的妻子也知道——他們冷靜地策劃了欺騙,加重了這對夫婦的罪行。

拿了一部分來——假裝那是全部的售價。

3-6. 為什麼撒但充滿——「為什麼……充滿——」「你為什麼容許他充滿」

你的心——如此罪惡地接受他的建議?比較 徒 5:4,「你為什麼心裡懷著這事呢?」並參見 約 13:2, 27。

欺哄聖靈——欺哄那些在祂超自然光照下的人。

4. 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嗎?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嗎?——由此可見,所有這些為支持初期社群而作的犧牲,都是純粹自願的。

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欺哄那些完全是受聖靈引導的工具的人,因此這謊言更是對祂說的:這話語清楚地暗示了聖靈獨特的位格和祂固有的神性。

5. 亞拿尼亞……就斷了氣……聽見這事的人都甚懼怕——指那些在基督徒圈子之外的人;他們非但沒有像在發現這種偽善時可能做的那樣,輕視主耶穌的跟隨者,反而因著神明顯的存在於他們中間,以及年輕教會所擁有的那種能除去腐敗事物的神秘力量而感到敬畏。
6. 少年人——教會中一些較年輕、較活躍的成員,他們並非職事,也不是首次出現,而是可能已經自願提供服務,負責次要的安排。在每個興旺的基督徒社群中,都可以預期會有這樣的志願者,並且會發現他們極其有用。

7-11. 你告訴我,你們賣田地是為這麼多銀子嗎?——說出那個數目。
9. 你們為什麼同心試探——(參見 徒 5:2 的 JFB 注釋)。

試探聖靈——試圖看他們是否能逃脫那位無所不知的聖靈的察覺,他們對聖靈與使徒同在的超自然存在已有充分的證據。

埋葬你丈夫之人的腳聲已經到門口了——多麼可怕的生動描寫!
10. 埋在她丈夫旁邊——後來的猶太人習慣在死者當天日落前埋葬。

11. 於是全教會和聽見這事的人都甚懼怕——這種對基督徒社群本身的影響,是如此驚人審判的主要目的;這審判與亞干的罪(書 7:1-26)有其對應,而發生的時間——在一個新事業的開端——也相似。

徒 5:12-26 新事業的進展導致使徒被捕——他們奇蹟般地從監獄中被釋放,恢復教導,但允許自己被帶到公會面前。
12. 所羅門的廊下——(參見 約 10:23 的 JFB 注釋)。

13-16. 其餘的人沒有一個敢貼近他們——在所發生的事之後,未歸信的人沒有一個敢公開承認自己是門徒;然而他們的數目卻不斷增加。
15. 到街上——「在每條街上」。

在床上和褥子上——這些詞指富人的柔軟臥榻和窮人的簡陋床鋪 [本格爾(BENGEL)]。

彼得的影兒……或者可以遮到他們——比較 徒 19:12;路 8:46。以利沙也是如此。現在,彼得被預言的偉大(太 16:18),作為早期教會的指導靈魂,正達到頂峰。

17-23. 撒都該教派——參見 徒 4:1 的 JFB 注釋,了解為何特別指出這一點。
19. 夜間——當晚。
20. 這生命的道——對復活者生命的美麗表達,這正是他們講道的重點!

21. **進了殿,就教訓人**——多麼鎮定!內住的聖靈使他們超越恐懼。

召齊……所有的長老——一次異常普遍的會議,儘管是倉促召開的。
23. 監牢……關得嚴緊……看守的人……站在門外,卻……裡面沒有一人——與 徒 16:26 的神蹟相反;與奇蹟捕魚時的漁網(路 5:6;約 21:11)形成類似的對比。

24-26. 他們就疑惑——「他們感到困惑」。

26. **沒有用強暴,因為他們怕**——這些頑固的教士,完全沒有被神與使徒同在的神蹟所震懾,眼中只有對暴民的恐懼!

徒 5:27-42 第二次在公會面前受審和作見證——公會的憤怒被迦瑪列平息——使徒被釋放後歡喜離去,並繼續傳道。
27, 28. 你們倒把你們的道理充滿了耶路撒冷——這是對他們傳道成功的崇高見證,並且(由於 徒 4:4 所述的原因)是對他們見證真實性的證明,出自不情願的口!
28. 想要把這人的血歸到我們身上——他們避免提及彼得引以為榮地高舉的那位 [本格爾(BENGEL)]。他們這樣說,似乎暴露出他們對自己最近的咒詛「祂的血歸到我們身上」(太 27:25),以及叛徒丟下錢時所說的話「我犯了罪,因為我出賣了無辜人的血」(太 27:4)感到不快的記憶。

29, 30. 彼得就說——(參見 徒 2:22 的 JFB 注釋,以及 徒 3:13 等的 JFB 注釋)。
31. 君王和救主——第一個詞表達了全以色列在彌賽亞身上所期待的君王職分,第二個詞表達了他們完全忽略的救贖性質。我們主工作的這兩個特徵相互交織,共同構成一個榮耀的整體(比較 徒 3:15;來 2:10)。

——作為「君王」施予。

悔改和赦罪——作為「救主」;「悔改」包含所有導致信心的改變,而信心則確保「赦罪」(比較 徒 2:38;20:21)。基督在此被多麼榮耀地展現出來;不像在其他地方,祂是媒介,而是所有屬靈福分的施予者!

32, 33. 我們為這事作見證……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他們作為稱職的人類證人見證事實,而聖靈則以無可否認的神蹟來證明這些事實。
33. 心中惱怒,就商議——「正在商議」。

想要殺他們——這種感覺及其效果與五旬節那天,第一批歸信者因「心裡扎心」而發出的呼喊「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徒 2:37)是多麼不同。兩處所用的詞語顯著不同。
34. 那時,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迦瑪列——很可能就是猶太著作中因其智慧而聞名的同名人物,他是西面(可能就是那位將嬰兒救主抱在懷裡的西面,路 2:25-35)的兒子,也是另一位著名拉比希列的孫子。他在耶路撒冷被毀前十八年去世 [萊特富特(LIGHTFOOT)]。

35-39. 丟大——不是約瑟夫所提及的那個在這次事件約十二年後領導叛亂的同名騙子 [《猶太古史》,20.5.1],而是約瑟夫沒有提及的另一個人。此類叛亂頻繁發生。
37. 加利利的猶大——(參見 路 2:2 的 JFB 注釋,以及 路 13:1-3)[約瑟夫,《猶太古史》,13.1.1]。
38. 若是出於人,必要敗壞——在當時公會的情緒下,這種中立政策是真正的智慧。但個人的中立是對基督的敵意,正如祂自己所教導的(路 11:23)。

40-42. 打了他們——因為他們不服從命令(比較 路 23:16)。

41. 離開……歡歡喜喜地,因為他們算為配為這名受辱——「被神算為配受人羞辱」(太 5:12;彼前 4:14, 16)[韋伯斯特和威爾金森(WEBSTER and WILKINSON)]。這是他們第一次嘗到逼迫的滋味,為了他們所屬的主,這滋味是甜美的。
42. 在各人的家裡——私下裡。(參見 徒 2:46 的 JFB 注釋)。

不住地傳講耶穌是基督——即耶穌(是)基督。

信仰問答 — JFB 聖經注釋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