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下彼拉多將耶穌鞭打了。
2 兵丁用荊棘編做冠冕戴在他頭上,給他穿上紫袍,
3 又挨近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他們就用手掌打他。
4 彼拉多又出來對眾人說:「我帶他出來見你們,叫你們知道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
5 耶穌出來,戴着荊棘冠冕,穿着紫袍。[彼拉多]對他們說:「你們看這個人!」
6 祭司長和差役看見他,就喊着說:「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彼拉多說:「你們自己把他釘十字架吧!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
7 猶太人回答說:「我們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該死的,因他以自己為上帝的兒子。」
8 彼拉多聽見這話,越發害怕,
9 又進衙門,對耶穌說:「你是哪裏來的?」耶穌卻不回答。
10 彼拉多說:「你不對我說話嗎?你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嗎?」
11 耶穌回答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
12 從此,彼拉多想要釋放耶穌,無奈猶太人喊着說:「你若釋放這個人,就不是凱撒的忠臣。凡以自己為王的,就是背叛凱撒了。」
13 彼拉多聽見這話,就帶耶穌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鋪華石處」,希伯來話叫厄巴大,就在那裏坐堂。
14 那日是預備逾越[節]的日子,約有午正。彼拉多對猶太人說:「看哪,這是你們的王!」
15 他們喊着說:「除掉他!除掉他!釘他在十字架上!」彼拉多說:「我可以把你們的王釘十字架嗎?」祭司長回答說:「除了凱撒,我們沒有王。」
16 於是彼拉多將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
17 他們就把耶穌帶了去。耶穌背着自己的十字架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希伯來話叫各各他。
18 他們就在那裏釘他在十字架上,還有兩個人和他一同釘着,一邊一個,耶穌在中間。
19 彼拉多又[用牌子]寫了一個名號,安在十字架上,寫的是:「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
20 有許多猶太人念這名號;因為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地方與城相近,並且是用希伯來、羅馬、希臘三樣文字寫的。
21 猶太人的祭司長就對彼拉多說:「不要寫『猶太人的王』,要寫『他自己說:我是猶太人的王』。」
22 彼拉多說:「我所寫的,我已經寫上了。」
23 兵丁既然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就拿他的衣服分為四分,每兵一分;又拿他的裏衣,這件裏衣原來沒有縫兒,是上下一片織成的。
24 他們就彼此說:「我們不要撕開,只要拈鬮,看誰得着。」這要應驗經上的話說: 他們分了我的外衣, 為我的裏衣拈鬮。 兵丁果然做了這事。
25 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他母親與他母親的姊妹,並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
26 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看,你的兒子!」
27 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裏去了。
28 這事以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
29 有一個器皿盛滿了醋,放在那裏;他們就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牛膝草上,送到他口。
30 耶穌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上帝]了。
31 猶太人因這日是預備日,又因那安息日是個大日,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斷他們的腿,把他們拿去,免得屍首當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
32 於是兵丁來,把頭一個人的腿,並與耶穌同釘第二個人的腿,都打斷了。
33 只是來到耶穌那裏,見他已經死了,就不打斷他的腿。
34 惟有一個兵拿槍扎他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
35 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
36 這些事成了,為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
37 經上又有一句說:「他們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
38 這些事以後,有亞利馬太人約瑟,是耶穌的門徒,只因怕猶太人,就暗暗地作門徒。他來求彼拉多,要把耶穌的身體領去。彼拉多允准,他就把耶穌的身體領去了。
39 又有尼哥德慕,就是先前夜裏去見耶穌的,帶着沒藥和沉香約有一百斤前來。
40 他們就照猶太人殯葬的規矩,把耶穌的身體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
41 在耶穌釘十字架的地方有一個園子,園子裏有一座新墳墓,是從來沒有葬過人的。
42 只因是猶太人的預備日,又因那墳墓近,他們就把耶穌安放在那裏。
賈米森、福塞特與布朗
約翰福音 第 19 章注釋
約翰福音
大衛・布朗注釋
第 19 章
Jhn 19:1-16 耶穌在彼拉多面前——受鞭打——遭受其他嚴酷對待與侮辱——被交出並帶走釘十字架。
1-3. 彼拉多就拿耶穌去鞭打了祂——希望藉此平息他們的怒氣。(參閱 Mar 15:15)。「兵丁把耶穌帶進衙門裡,叫齊了全營的兵」(Mar 15:16)——駐紮在那裡的整個軍事隊伍——參與即將上演的嘲弄加冕。
2. 兵丁用荊棘編作冠冕,戴在祂頭上——嘲弄祂的王冠。
又給祂穿上紫袍——嘲弄帝王的紫色長袍;首先「剝去祂的衣服」(Mat 27:28),換上祂自己的外衣。這件袍子可能是希律給祂穿上並送回彼拉多那裡的「華麗」袍子(Luk 23:11)。「又把一根葦子放在祂的右手裡」(Mat 27:29)——嘲弄祂的王權權杖。「又跪在祂面前」(Mat 27:29)。
3. 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以覲見皇帝的形式,嘲弄性地向祂致敬。「又吐唾沫在祂臉上,拿那根葦子打祂的頭」(Mat 27:30)。對這些感人細節最好的注釋,就是遮住自己的臉。
4, 5. 彼拉多……又出來,對他們說:看哪,我帶祂出來給你們——意思是,我正要帶祂出來給你們。
叫你們知道我查不出祂有什麼罪來——而且,我鞭打了祂,並允許兵丁戲弄祂,已經盡力滿足你們的憤怒,這是一個審判官所能做到的。
5. 耶穌出來,戴著荊棘冠冕,穿著紫袍。彼拉多對他們說:看這個人!——沒有理由認為這句話是出於輕蔑。這個可憐的人心中顯然在掙扎。他不僅不願將一個無辜的人交給單純的喧囂,而且對祂神秘的主張感到焦慮,從接下來的內容可以清楚看出,這種焦慮開始折磨他的心,他這句話的目的似乎是為了激發他們的憐憫。然而,無論他的意思是什麼,這三個字已被所有基督徒熱切地採納,並永遠銘刻在他們心中,作為對他們受苦的主的平靜、狂喜的崇敬的崇高表達。
6, 7. 祭司長……看見祂,就喊叫起來——他們邪惡的怒火因看見祂而重新燃起。
釘祂十字架!釘祂十字架!——(參閱 Mar 15:14)。
彼拉多說:你們自己把祂帶去釘十字架吧!我查不出祂有什麼罪來——彷彿這樣就能免除他自己的責任,然而他交出耶穌,就承擔了全部責任!
7. 猶太人回答說:我們有律法,按我們的律法,祂是該死的,因為祂自稱是神的兒子——他們的刑事指控毫無結果,他們放棄了這一點,既然彼拉多將全部責任推給他們,他們就退回到自己的猶太律法,根據該律法,祂自稱與神平等(參閱 Jhn 5:18),因此該死;他們暗示,即使作為民事總督,彼拉多也有責任保護他們的律法免受此類侮辱。
8-11. 彼拉多……聽見這話,就越發害怕——「神的兒子」這個稱呼,祂的猶太控告者顯然賦予它的崇高意義,他已經與祂進行的對話,以及他妻子的夢(Mat 27:19),所有這些都在這個可憐的人心中共同作用。
耶穌卻不回答他——祂已經說得夠多了;回答這種問題的時機已過;這位軟弱動搖的總督已經瀕臨屈服。
你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嗎?——這話是為了同時以恐懼和希望來影響祂。
11. 你若不是——更確切地說,「你若不曾」。
從上頭蒙賜——「除非是從上頭賜給你的。」
你就毫無權柄辦我——無論是釘十字架,還是釋放,或對我做任何事,你都毫無權柄 [BENGEL]。
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就是該亞法——但他只是代表猶太當局這個整體。
罪更重了——因為他有更好的機會和更多的知識。
12-16. 從此以後——特別是這句話,似乎使他充滿敬畏,並加倍了他的焦慮。
彼拉多想要釋放耶穌——也就是說,想獲得他們的同意,因為他本可以憑自己的權柄立即釋放祂。
無奈猶太人喊著說——他們看到了自己的優勢,並迅速加以利用。你若釋放這個人,就不是凱撒的忠臣——「這相當於彈劾的威脅,我們知道像巡撫這樣的官員,尤其是彼拉多或腓力斯這樣的人,都非常害怕。這也使猶太統治者的背叛和恥辱達到頂點,他們為了毀滅耶穌,願意假裝對外國君主的至高無上表現出熱情」[WEBSTER and WILKINSON]。(參閱 Jhn 19:15)。
彼拉多聽見這話,就帶耶穌出來,坐在——「在」
審判臺上——他好更莊嚴地對這項指控宣判囚犯。
一個地方,名叫鋪華石處——一種羅馬人常用的鑲嵌式鋪路。
希伯來話叫厄巴大——因為它高高隆起。
14. 那日是預備逾越節的日——也就是猶太安息日的前一天。
約在午正——這裡的正確讀法可能是「第三小時」——即上午九點——這與整個事件的順序以及其他福音書的記載最為吻合。
彼拉多對猶太人說:看哪,你們的王!——他既然已決定向他們屈服,就藉著這句諷刺的話,對他們進行一種平靜的報復,他知道這會刺痛他們。這只會重新激起他們要求處死祂的呼喊。
15. 釘你們的王嗎?……除了凱撒,我們沒有王——「那些如此喊叫的人中,有些人在四十年後反抗凱撒的叛亂中悲慘地死去。但這符合他們當時的目的」[ALFORD]。
Jhn 19:17-30 主耶穌被釘十字架與受死。
17. 祂自己背著十字架——(參閱 Luk 23:26 的 JFB 注釋)。
出來——比較 Hbr 13:11-13,「營外」;「城門外」。到達地點後,「他們拿苦膽調和的酒給祂喝。祂嘗了,就不肯喝」(Mat 27:34)。這種藥水有麻醉作用,通常在處決前給犯人喝,以減輕痛苦。
斟滿酒碗,加足香料,傾倒
那令人遺忘的露水:因為十字架鋒利,
十字架鋒利,而祂
比羔羊更溫柔。
凱布爾。
但我們的主願意在所有感官清醒、完全感受所有痛苦的情況下死去。
你將感受一切,好憐憫一切;
你寧願與劇痛搏鬥
也不願遮蔽你的靈魂,
在痛苦中如此清澈,
或在時機未到前失去天堂的一瞥,
啊,最完整完美的獻祭,
在每一次脈動中更新。
凱布爾。
18. 他們就在那裡釘祂在十字架上,還有兩個人和祂一同釘著——「犯人」(Luk 23:33),「強盜」(更確切地說是「盜賊」,Mat 27:38 Mar 15:27)。
一邊一個,耶穌在中間——一個地獄般的計謀,將祂視為三人中最壞的。但在這件事上,如同他們許多其他行為一樣,「經上的話就應驗了,說(Isa 53:12):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Mar 15:28)——儘管這預言的意義更深。「耶穌說」——[「可能是在被釘十字架時說的」][OLSHAUSEN],「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Luk 23:34)——經上的話再次應驗了,說:「祂也為罪犯代求」(Isa 53:12),儘管這也具有更深的意義。(參閱 Act 3:17 13:27;並比較 1Ti 1:13)。我們常有機會觀察到,我們的主是第一個實踐祂自己誡命的人——因此提供了正確的解釋和完美的典範。(參閱 Mat 5:44 的 JFB 注釋)。在「祂的殉道者司提反」身上,我們多麼快就看到,儘管祂本人已離開地球,但祂的靈卻留了下來,祂自己的一些最光輝的特徵,可以在祂的門徒身上重現!(Act 7:60)。而世世代代的世界,又欠了這幾句話多大的恩情,它們是在那樣的場合和方式下說出的!
19-22. 彼拉多又寫了一個牌子,安在十字架上……拿撒勒人耶穌,猶太人的王……是用希伯來文——或亞蘭文,當地語言。
希臘文——通用語言。
拉丁文——官方語言。這些是當時地球上的主要語言,這確保了所有旁觀者都能讀懂。猶太教士們被這牌子激怒了,懇求修改,使其表達的不是祂真正的尊嚴,而是祂虛假的自稱。但彼拉多認為他已經對他們讓步夠多了;而且他特意用這個牌子來激怒和侮辱他們,因為他們讓他違背自己的正義感行事,所以他斷然拒絕了他們。因此,在人類衝突的激情中,從十字架本身,在一個投射出陰森卻又宏偉光芒的環境下,用人類的主要語言,宣告了那吸引東方博士來到祂馬槽的真理,這真理將來必被全世界承認!
23, 24. 兵丁既然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就拿祂的衣服分為四分,每兵——釘祂在十字架上的四個兵丁,這是他們的戰利品。
一分;又拿祂的裡衣——羅馬束腰外衣,或貼身背心。
這件裡衣原來沒有縫兒,是從上到下通織的——「或許表示製作這樣一件衣服需要相當的技巧和勞力,這可能是服事祂的婦女們(Luk 8:3)中的一人或多人所做的」[WEBSTER and WILKINSON]。
24. 他們就彼此說:我們不要撕開,只要拈鬮,看誰得著。這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們分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Psa 22:18)。一個如此具體的預言——區分一件衣服與其他衣服,並宣告那些衣服將分給幾個人,而這件衣服將由拈鬮分給一個人——這樣一個預言不僅字面應驗,而且是由一群異教徒士兵完成,沒有受難者的朋友或敵人的干預,這無疑值得列入這一切奇妙場景中的奇蹟之一。現在,嘲弄來了,來自四個不同的方向:(1) 「從那裡經過的人譏笑祂,搖著頭」(Psa 22:7 109:25;比較 Jer 18:16 Lam 2:15)。「啊!」——「哈」,這裡是一種嘲笑的感嘆。「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Mat 27:39, 40 Mar 15:29, 30)。「顯然,我們主的話,或者說對這話的曲解(因為祂聲稱不是要拆毀,而是要重建被他們拆毀的聖殿),極大地激怒了祭司和法利賽人設法煽動起來的情緒。這在審判中被提及為對祂不利的主要證據(比較 Act 6:13, 14),作為祂應受苦的罪行。而且非常值得注意的是,現在
當它正在真正應驗時,卻因祂敵人的侮辱性宣告而變得更加公開和令人印象深刻。因此,在復活後,Jhn 2:22 對此非常重視」[WEBSTER and WILKINSON]。(2) 「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也是這樣戲弄祂,說:祂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Mat 27:41, 42)。這句話,如同其他嘲諷一樣,蘊含著深刻的真理;因為祂不能兩者兼顧,祂「來是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Mat 20:28 Mar 10:45)。毫無疑問,這給這句責備增添了未知的刺痛。「祂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祂」(Mat 27:42)。
不,他們不會相信;因為那些抵制拉撒路復活和祂自己復活證據的人,任何僅僅是外在的證據都無法觸及他們。「祂倚靠神,神若喜悅祂,現在可以救祂;因為祂說:我是神的兒子」(Mat 27:41-43)。我們感謝你們,啊,祭司長、文士和長老們,你們無意中為我們的基督作了三重見證:首先,見證了祂對神的習慣性信靠,這是祂品格中如此顯著和明顯的特徵,以至於連你們也以此作為無力的嘲諷;其次,見證了祂與詩篇第二十二篇受苦者的同一性,你們無意中引用了祂的話(Psa 22:8),從而
繼承了彌賽亞敵人黑暗的職責和無力的惡意;再次,見證了祂為自己所取的那個莊嚴稱號「神的兒子」的真實意義,祂在最初就正確地解釋了(參閱 Jhn 5:18),作為與神本性合一、與神親密的宣稱,如同兒子與父親的關係。 (3) 「兵丁也戲弄祂,上前拿醋送給祂喝,說:你若是猶太人的王,可以救自己吧!」(Luk 23:36, 37)。他們侮辱性地與祂分享他們自己的醋,或酸酒,這是羅馬士兵通常的飲料,當時大約是他們午餐時間。在士兵的嘲諷中,我們看到了一個無意中的巧合,這有力地證實了這些歷史記載。當教士們嘲笑祂自稱「基督、以色列的王、蒙揀選的、神的兒子」時,士兵們,對他們來說,所有這些術語都只是猶太人的行話,他們嘲笑祂是王權的冒充者(「猶太人的王」),這是一個他們能夠理解的職位和尊嚴。「那和祂同釘的強盜也是這樣譏誚祂」(Mat 27:44 Mar 15:32)。然而,並非兩人都如此,正如一些注釋家不自然地認為我們必須這樣理解這些話;彷彿那個悔改的強盜突然發生了變化,從一個無情的嘲諷者變成了一個顫抖的懇求者。複數的「強盜」不一定表示兩個人,而只是表示這種最後也是最殘酷的嘲諷來自哪個群體或階層——也就是說,「不僅有路人、教士、士兵的嘲諷,而且
甚至來自祂的同伴受難者」,這種說法沒有人會認為必然指兩個人。比較 Mat 2:20,「尋索小孩子性命的人已經死了」,指的是希律;以及 Mar 9:1,「站在這裡的,有人」,這裡幾乎可以肯定只指約翰,使徒中最年輕也是最後的倖存者。而且,這個悔改的強盜是否可能先自己辱罵救主,然後,當他對基督的看法突然改變時,他轉而斥責他的同伴受難者和同伴辱罵者,不僅以莊嚴的嚴厲,而且以驚訝的語氣,驚訝他竟然能做出這種行為?此外,他所說的一切都帶有一種深刻的平靜,與我們期望一個經歷如此突然和徹底的精神革命的人所表現出的情況極不相似。關於這個場景本身,請參閱 Luk 23:29-43 的 JFB 注釋。
25-27. 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祂母親與祂母親的姊妹,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這裡應讀作「革羅罷」,與「亞勒腓」(Mat 10:3)是同一個人。Luk 24:18 的「革流巴」是另一個人。
26, 27. 耶穌看見母親和祂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祂母親說:母親,看,你的兒子!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這是何等的忘我,何等的孝順,對「母親」和「兒子」又是何等的臨別贈言!
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裡去了——或者,帶她回家;因為他的父親西庇太和母親撒羅米都還活著,後者當時也在場(Mar 15:40)。參閱 Mat 13:55 的 JFB 注釋。此時發生了超自然的黑暗,其他福音書都有記載,但這裡沒有。「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Mat 27:45)。此時不可能發生普通的日食,因為當時是滿月,而且這次遮蔽持續的時間大約是任何普通日食的十二倍。(比較 Exd 10:21, 23)。毫無疑問,這個異象的神聖意圖是為這最黑暗的悲劇披上一層陰鬱,以表達其真實的
特徵。「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Mat 27:46)。黑暗從午正,即猶太人第二次禱告時間開始,一直持續到申初,即獻晚祭的時間,黑暗可能逐漸加深,並在發出這神秘呼喊的時刻達到最深沉的陰鬱,此時唯一偉大的「晚祭」之火燃燒得最猛烈。這些話語是為祂預備的。它們是詩篇(Psa 22:1)的開頭,充滿了基督「受苦的經歷和後來的榮耀」(1Pe 1:11)。「父啊!」是祂在十字架上發出的第一個禱告,因為那時事情還沒有到最壞的地步。「父啊!」是祂最後的禱告,因為那時事情已經度過了最壞的階段。但在祂受苦的關鍵時刻,「父啊!」沒有從祂口中發出,因為父神面容的光輝那時神秘地被遮蔽了。然而,祂退回到一個表達祂職分關係的稱謂,這個稱謂本身雖然較低且較遠,但在純粹赤裸的信心抓住它時,卻具有強大的權柄,並充滿了詩篇的聯想。而這個稱謂的重複又傳達了何等深刻的懇切!但至於這呼喊本身,它將永遠無法完全理解。絕對的離棄固然不可想像;但它確實表達了對神同在的感受完全被遮蔽。它表達了驚訝,彷彿經歷了前所未有、且在祂與神之間一直存在的關係基礎上無法解釋的事情。這是一個失喪者無法發出的問題。他們被離棄,但他們知道原因。
耶穌被離棄,卻不知道,並要求知道原因。因此,這是意識到無辜的呼喊,但這種無辜在那一刻無法從看不見的審判者那裡獲得絲毫認可——那時,這種無辜唯一的認可就是周圍濃厚的黑暗,這黑暗只反映了籠罩祂自己靈魂的巨大黑暗的恐怖。確實有原因,祂也知道——「為什麼」不應被推到排除這一點的程度。祂必須嘗到「未曾犯罪」者(1Pe 2:22)所受罪惡最苦的代價。但這不是現在的重點。在祂裡面根本沒有任何原因(Jhn 14:30),祂就以這榮耀的事實為避難所。當沒有來自上方的光照耀祂時,祂從自己心中點燃了一盞燈。如果神不認祂,祂就認自己。祂將站在祂對天堂無瑕忠誠的磐石上,直到天堂的光芒回到祂的靈魂。而且它即將到來。當祂還在說話時,火焰的猛烈程度開始減弱。再發生一個事件和一次侮辱,再經歷一個預言的受苦元素,勝利就是祂的了。這個事件,以及由此產生的侮辱,是對呼喊的誤解,因為我們很難假設還有其他原因。「旁邊站著的人,有的聽見就說:這個人呼叫以利亞呢!」(Mat 27:47)。
28-30. 這事以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也就是說,應驗最後一件事的時刻到了;因為還有一個小細節,而且由於祂身體發燒引起的極度口渴(Psa 22:15),那個時刻也到了。
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Psa 69:21)。
就說:我渴了。有一個器皿盛滿了醋——關於士兵提供醋的記載,請參閱 Jhn 19:24 的 JFB 注釋。
他們——「其中一人」(Mat 27:48)。
29. 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一根
牛膝草上,送到祂嘴邊——雖然這種植物的莖長度不超過十八英寸,但已足夠,因為被釘十字架的人的腳並沒有抬得很高。「其餘的人說:等一等,看以利亞來救祂不來」(Mat 27:49)。這是祂將要遭受的最後一次殘酷對待,但也是最無情的之一。「耶穌又大聲喊叫」(Luk 23:46)。這「大聲」,被三位福音書作者提及,並不意味著,如一些有能力的解釋者所主張的,我們主的力量遠未耗盡,祂不需要在那時死去,而只是因為時候到了,祂就比自然所需更早地捨棄了生命。確實,時候到了,但時候到了祂要「因軟弱被釘十字架」(1Cr 13:4),而自然的力量此時已達到極限。但正如祂自己垂死的聖徒,特別是耶穌的殉道者,有時在臨終前會看到即將到來的榮耀的光芒,以至於賦予他們力量來表達他們的感受,這讓旁觀者驚訝不已,同樣,這位垂死的救贖主發出的這宏偉的聲音,無非是垂死勝利者的歡欣靈魂,即將擁抱祂勞苦的果實,並激發發聲器官,以狂喜的方式表達其崇高的情感(不像路加福音中隨後平靜的交託之言,而是在約翰福音中獨有的最後呼喊):「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Luk 23:46)。是的,黑暗已過,真光現在照耀。祂的靈魂已從其神秘的恐怖中浮現;「我的神」不再被聽到,而是在無雲的光中,祂崇高地將無限寶貴的靈魂交到祂父的手中——這裡也使用了那些無與倫比的詩篇(Psa 31:5)中的話語,這些話語總是在祂口中。「正如父接受耶穌的靈魂,耶穌也接受信徒的靈魂」(Act 7:59)[BENGEL]。現在,垂死而強大的呼喊來了。
30. 耶穌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了——什麼成了?律法在祂「順從至死,甚至死在十字架上」中,得到了前所未有、也後無來者的應驗;彌賽亞預言應驗了;救贖完成了;「祂已經止住罪過,除淨罪惡,引進永義,封住異象和預言,並膏抹至聖所」;祂開創了神的國度,並誕生了一個新世界。
Jhn 19:31-42 基督的安葬。
31-37. 預備日——安息日的前夕。
免得屍首留在十字架上——過夜,違反摩西律法(Deu 21:22, 23)。
因為那安息日是個大日——或「盛大」的日子——無酵節的第一天,而且與普通安息日重合,是教會年中最莊嚴的節期。因此,他們特別擔心律法會被侵犯。
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斷他們的腿——以加速他們的死亡,在這種情況下通常是用棍棒打斷。
33. 兵丁來到耶穌那裡,看見祂已經死了——在祂的情況下,存在著罪犯所不知道的受苦元素,這自然會加速祂的死亡,儘管在這種情況下死亡總是緩慢的,更不用說祂之前的痛苦了。
就沒有打斷祂的腿——這是一個極其重要的事實,表明祂的死亡是真實的,那些負責處理此事的人都看得見。它所服務的另一個神聖目的將在稍後出現。
34. 惟有一個兵丁——為了確保事實的雙重確定。
拿槍扎祂的肋旁——造成一個又深又寬的傷口,這從 Jhn 20:27, 29 中可以清楚看出。如果生命仍然存在,此時也必已消逝。
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現在眾所周知,長期而劇烈的痛苦常常會導致心包膜(包裹心臟的膜)內分泌出無色淋巴液,在許多情況下數量相當可觀」[WEBSTER and WILKINSON]。
35. 看見這事的人就作見證——已經作了見證。
他的見證是真的,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這種莊嚴地提及他自己在此事上的見證,與他在書信中關於基督「藉著水和血而來」的說法無關(參閱 1Jo 5:6 的 JFB 注釋),而是旨在提醒人們注意聖經在這些細節上的應驗,以及他由此提供的基督死亡真實性、以及隨之而來的復活的不可否認的證據;或許也是為了應對亞洲教會中日益增長的否認我們主身體真實性,或否認「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而來」的趨勢(1Jo 4:1-3)。
36. 這些事成了,為要應驗經上的話說:祂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這裡指的是逾越節的羔羊,關於這一條例是嚴格的(Exd 12:46 Num 9:12。比較 1Cr 5:7)。但儘管我們在這裡看到了一個非常明確的預表性條例的應驗,我們若深入探究,將會看到一個顯著的神聖干預,以保護基督神聖的身體,使祂在完成所託付的工作後,免受最後的侮辱。在此之前,直到祂死亡的那一刻,所有可以想像的侮辱都已被允許。但死亡一結束,就發現有一隻看不見的手,已經預防了粗魯士兵的棍棒接觸到那神性的殿宇。與這種暴力截然不同的是那槍刺,為此,不僅多疑的多馬會感謝那士兵,而且各時代有智慧的信徒也會感謝他,因為他們主死亡和復活的確定性是他們整個基督教信仰的生命。
37. 又有經上另一句話說:他們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這引文來自 Zec 12:10;不像往常那樣取自七十士譯本(當時通行的希臘文譯本),因為這裡的譯文完全錯誤,而是直接取自希伯來文。先知和福音書作者所用的「扎」字,在選擇上都非常精確。撒迦利亞書中的這個詞,意指用槍、標槍、劍或任何此類武器刺穿。除了這裡,它在所有十個出現的地方都用於這個意義。這詞用來表達羅馬士兵的行為是多麼恰當,顯而易見;而我們的福音書作者使用了完全對應的詞,這詞七十士譯本肯定沒有。詩篇 Psa 22:16 中另一個「扎」字則非常不同,「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腳」。那裡使用的詞,意指像用錐子或錘子鑽孔。這些細微的精確之處多麼令人驚訝!
38-40. 亞利馬太的約瑟——「一個財主」(Mat 27:57),因此應驗了 Isa 53:9;「一個尊貴的議士」,公會成員,地位良好,「素常盼望神國的來到」(Mar 15:43),一個虔誠期待彌賽亞國度的人;「為人善良公義,那人並沒有附和眾人的計謀和行為」(Luk 23:50, 51——他可能在公開會議上反對並抗議對我們主的定罪);「他也是耶穌的門徒」(Mat 27:57)。
作為耶穌的門徒,卻因懼怕猶太人而暗中跟隨——「他放膽進去見彼拉多」(可 15:43)——字面意思是「鼓起勇氣進去」,或「有膽量進去」。馬可福音獨自記載了這所需的膽量,這符合他的寫作風格。此舉無疑首次將他與基督的門徒聯繫起來。確實令人驚訝,一個在耶穌活著時僅僅不譴責祂,卻沒有勇氣以任何積極行動支持祂的人,如今在祂已死、祂的事業似乎也隨之消逝之際,竟能鼓起勇氣親自去見羅馬總督,請求允許取下並安葬祂的身體。但如果這是第一個例子,它絕非最後一個,一個看似已死的基督喚醒了活著的基督未能激發的同情。信心的英雄氣概通常在絕望的環境中被點燃,而且往往由那些以前最膽怯、幾乎不被視為門徒的人展現出來。「彼拉多詫異耶穌已經死了」(可 15:44)——更確切地說,是「驚訝祂已經死了」。「便叫了百夫長來,問他耶穌死了多久」(可 15:44)——彼拉多幾乎不相信約瑟告訴他的,說祂已經死了「一段時間」,在將身體交給祂的朋友之前,他想從負責監督處決的百夫長那裡確認事實。「百夫長既證實了」(可 15:45),正如約瑟所說,「彼拉多就把身體給了約瑟」——更確切地說,是「將身體作為禮物贈予約瑟」;彼拉多可能對請願者的身份和請願書中莊重的膽量感到震驚,這與另一方的精神以及他被引導相信所有基督追隨者所屬的低微地位形成對比。他也不會不願表明他不會再將這件黑暗的事情推向更遠。然而,無論彼拉多的動機是什麼,兩個最蒙福的目標因此得以實現:(1)我們主的死是真實的,這一點得到了最有資格裁決此事的各方證實,而且肯定沒有任何偏見——在場的官員——彼拉多完全依賴他的證詞才交出身體;(2)已死的救贖主,因此從祂的敵人手中被解救出來,並由最高政治權力交託給祂的朋友照管,從而免受一切進一步的侮辱;這確實非常合適,因為祂的工作已經完成,但就我們所見,如果祂的敵人可以隨心所欲地對待祂,這是不可能的。這無與倫比的歷史中,即使是最微小的細節也多麼奇妙!
39. 又有尼哥德慕,就是先前夜裡來見耶穌的——「這句話與剛才提到的約瑟暗中作門徒的行為相呼應,並提醒人們注意他們先前性格和行為的相似之處,以及現在發生的顯著變化」[WEBSTER 和 WILKINSON]。
帶來……沒藥和沉香,約有一百斤——數量巨大,表明他們愛心之深,但其中一部分可能打算作為身體安放之處的鋪墊。(參 代下 16:14)[MEYER]。
40. 他們就取了耶穌的身體,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好,這是猶太人殯葬的規矩——將混合研磨的沒藥和沉香撒入細麻布的褶皺中,然後將整個身體如此包裹,再用一層「潔淨的細麻布」(太 27:59)外層包裹。如果主的門徒有絲毫理由認為祂體內仍有生命火花,他們會這樣做嗎?但即使有人能想像他們弄錯了,有人能這樣被包裹在墳墓裡那麼長時間,生命還能存留嗎?不可能。因此,當祂從墳墓中走出來時,我們可以絕對肯定地說:「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 15:20)。難怪學者和野蠻人一樣都願意為主耶穌的名而死;因為這樣的證據對於單純的人來說是無法抗拒的。(這次操作中沒有提到膏抹。無疑這是一個匆忙的過程,因為害怕被打斷,而且因為接近安息日,婦女們似乎將此作為她們「安息日一過」(可 16:1)的任務。但正如主仁慈地將馬利亞在伯大尼的膏抹視為無意中的預先行動(可 14:8),這可能就是祂所受的,嚴格意義上的所有膏抹。)
41, 42. 在耶穌釘十字架的地方有一個園子,園子裡有一個新墳墓——他們選擇這個墳墓,是出於兩個原因:它近在咫尺,而且屬於主的朋友;由於需要趕時間,即使是他們也會對這種神護感到驚訝。「只因是猶太人的預備日,又因那墳墓近,他們就把耶穌安放在那裡。」但它還有一個優點,他們可能沒有注意到;但上帝卻有此用意。不是它「是從磐石鑿出來的」(可 15:46),只有入口可進入,這無疑會讓他們覺得它安全合適。而是它「是一個新墳墓」(約 19:41),「從來沒有人葬過」(路 23:53);馬太福音(太 27:60)說約瑟將祂安放在「自己的新墳墓裡,就是他鑿在磐石裡的」——無疑是為自己預備的,儘管主有更高的用途。因此,正如祂騎著「從來沒有人騎過」(可 11:2)的驢駒進入耶路撒冷一樣,現在祂將躺在一個從來沒有人躺過的墳墓裡,從這些例子中可以看出,在一切事上祂都是「遠離罪人」(來 7:26)的。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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