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米森-福塞特-布朗(JFB)聖經注釋|約翰福音 第十八章

Jamieson, Fausset & Brown Commentary
第十八章

合和本 約翰福音 第18章

1 耶穌說了這話,就同門徒出去,過了汲淪溪。在那裏有一個園子,他和門徒進去了。

2 賣耶穌的猶大也知道那地方,因為耶穌和門徒屢次上那裏去聚集。

3 猶大領了一隊兵,和祭司長並法利賽人的差役,拿着燈籠、火把、兵器,就來到園裏。

4 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出來對他們說:「你們找誰?」

5 他們回答說:「找拿撒勒人耶穌。」耶穌說:「我就是!」賣他的猶大也同他們站在那裏。

6 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

7 他又問他們說:「你們找誰?」他們說:「找拿撒勒人耶穌。」

8 耶穌說:「我已經告訴你們,我就是。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吧。」

9 這要應驗耶穌從前的話,說:「你所賜給我的人,我沒有失落一個。」

10 西門‧彼得帶着一把刀,就拔出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右耳;那僕人名叫馬勒古。

11 耶穌就對彼得說:「收刀入鞘吧,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

12 那隊兵和千夫長,並猶太人的差役就拿住耶穌,把他捆綁了,

13 先帶到亞那面前,因為亞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

14 這該亞法就是從前向猶太人發議論說「一個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那位。

15 西門‧彼得跟着耶穌,還有一個門徒跟着。那門徒是大祭司所認識的,他就同耶穌進了大祭司的院子。

16 彼得卻站在門外。大祭司所認識的那個門徒出來,和看門的使女說了一聲,就領彼得進去。

17 那看門的使女對彼得說:「你不也是這人的門徒嗎?」他說:「我不是。」

18 僕人和差役因為天冷,就生了炭火,站在那裏烤火;彼得也同他們站着烤火。

19 大祭司就以耶穌的門徒和他的教訓盤問他。

20 耶穌回答說:「我從來是明明地對世人說話。我常在會堂和殿裏,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訓人;我在暗地裏並沒有說甚麼。

21 你為甚麼問我呢?可以問那聽見的人,我對他們說的是甚麼;我所說的,他們都知道。」

22 耶穌說了這話,旁邊站着的一個差役用手掌打他,說:「你這樣回答大祭司嗎?」

23 耶穌說:「我若說的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的是,你為甚麼打我呢?」

24 亞那就把耶穌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仍是捆着解去的。

25 西門‧彼得正站着烤火,有人對他說:「你不也是他的門徒嗎?」彼得不承認,說:「我不是。」

26 有大祭司的一個僕人,是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親屬,說:「我不是看見你同他在園子裏嗎?」

27 彼得又不承認。立時雞就叫了。

28 眾人將耶穌從該亞法那裏往衙門內解去,那時天還早。他們自己卻不進衙門,恐怕染了污穢,不能吃逾越[節的筵席]。

29 彼拉多就出來,到他們那裏,說:「你們告這人是為甚麼事呢?」

30 他們回答說:「這人若不是作惡的,我們就不把他交給你。」

31 彼拉多說:「你們自己帶他去,按着你們的律法審問他吧。」猶太人說:「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

32 這要應驗耶穌所說自己將要怎樣死的話了。

33 彼拉多又進了衙門,叫耶穌來,對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

34 耶穌回答說:「這話是你自己說的,還是別人論我對你說的呢?」

35 彼拉多說:「我豈是猶太人呢?你本國的人和祭司長把你交給我。你做了甚麼事呢?」

36 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

37 彼拉多就對他說:「這樣,你是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

38 彼拉多說:「真理是甚麼呢?」 說了這話,又出來到猶太人那裏,對他們說:「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

39 但你們有個規矩,在逾越節要我給你們釋放一個人,你們要我給你們釋放猶太人的王嗎?」

40 他們又喊着說:「不要這人,要巴拉巴!」這巴拉巴是個強盜。

JFB 聖經注釋|約翰福音 第 18 章

賈米森、福塞特與布朗
約翰福音 第 18 章注釋

約翰福音
大衛・布朗注釋
第 18 章

約 18:1-13. 耶穌被出賣與逮捕。

1-3. 過了汲淪溪——耶路撒冷東北方一道深邃幽暗的峽谷,這條小溪或冬季洪流從中流過,夏季則乾涸。

那裡有一個園子——在橄欖山腳下,「名叫客西馬尼;意思是橄欖榨油機」(太 26:30, 36)。
2. 猶大……知道那地方,因為耶穌和門徒屢次——見約 8:1;路 21:37。

在那裡聚集——這裡極其感人地傳達了猶大濫用從與夫子最親密的關係中獲得的知識,儘管所表達的僅是赤裸裸的敘述。然而,耶穌知道猶大會期望在那裡找到祂,祂沒有迴避,反而前往那裡,如同羔羊被牽到宰殺之地。「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約 10:18)。此外,在晚餐與逮捕之間,那短暫的喘息時間,那可怕的間隔——如同啟示錄中七印揭開與戰爭號角吹響之間「天上寂靜約有半小時」(啟 8:1)——那客西馬尼的痛苦——對於樓上的房間來說會太過可怕;祂也不願在最後的逾越節和第一次主的晚餐的美好聯想中,傾瀉祂靈魂的痛苦。然而,園子,以其廣闊、蔭蔽的橄欖樹和珍貴的回憶,會與祂的心情相契合。在這裡,祂有足夠的空間退隱——先是離開八位門徒,然後是離開那三位更受寵愛的門徒;當那神秘的場景結束後,寂靜只會被叛徒的腳步聲打破。
3. 猶大——路加說:「那稱為猶大的,就是十二門徒中的一個」(路 22:47),這句話以一種特殊的恥辱來標記他,因為他身處神聖的圈子,卻絲毫沒有其內涵。

帶著一隊兵——「在節期值勤的羅馬軍隊分遣隊,目的是維持秩序」[WEBSTER 和 WILKINSON]。

和祭司長並法利賽人的差役——聖殿的隊長和武裝的利未人。

帶著燈籠、火把——當時是滿月,但為了防備祂可能藏身於黑暗的峽谷某處,他們帶來了探索藏身之處的工具——卻不知道他們面對的是誰。「那出賣耶穌的,曾給他們一個暗號,說:我與誰親嘴,誰就是他。你們把他拿住」(太 26:48)。這句話的冷酷無情,只有其行為本身才能超越。「猶大走在他們前面 [路 22:47],隨即來到耶穌跟前,說:夫子,你好!就與祂親嘴」(太 26:49;比較出 4:27;18:7;路 7:45)。這惡劣行為的厚顏無恥,顯示他此時已完全克服了所有的顧慮。
如果主與逮捕者之間的對話發生在此之前,如一些注釋家所認為,那麼猶大的親吻純屬多餘,可能只是為了證明他有權獲得那筆錢;因為主出乎意料地出現在他們面前,使得任何人都不需要指認祂。但比較各福音書的敘述似乎表明,主「出來」面對那隊兵是在猶大會面之後。「耶穌對他說:朋友」——這裡不是指約 15:15 中那親密的「朋友」,而是「同伴」,一個在勸誡或責備時使用的詞(如太 20:13;22:12)——「你來要做什麼呢?」(太 26:50)。「你用親嘴的暗號出賣人子嗎?」——將最溫柔的感情標記印在最污穢的行為上?這表達了何等受傷的感受!耶穌在不同場合都表現出對此的敏銳感受——所有慷慨而美好的本性都是如此。

4-9. 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出來——大概是從樹蔭下走到開闊處,表明祂以崇高的準備迎接逮捕者。

問他們說:你們找誰?——部分是為了防止士兵衝向門徒 [本格爾];見可 14:51, 52,顯示了這種傾向:但更重要的是,這是祂那種威嚴和勇氣的一部分,使他們感到敬畏。祂不願等待被捕。
5. 他們回答說:拿撒勒人耶穌——這正是軍人直率、直接的回答,他們只是按照指示行事。

耶穌說:我就是——(見約 6:20 的 JFB 注釋)。

猶大也和他們一同站著——這裡沒有記載他在此場景中的更多部分,但我們發現其他所有福音書都痛苦地補充了這一空白。
6. 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退縮。

倒在地上——被一種力量擊倒,就像那擊倒大數的掃羅和他的同伴的力量一樣(徒 26:14)。是基督威嚴的榮耀光輝壓倒了他們。「這事發生在祂被交出之前,顯示了祂對敵人的權能,因此也顯示了祂自願交出自己的自由」[邁爾]。

7. 祂又問他們說:你們找誰?——給他們一個逃避罪責的機會,因為他們現在能夠在某種程度上理解這行為。

他們說:拿撒勒人耶穌——祂第一次回答的震驚效果消退後,他們只想到執行命令的必要性。
8. 耶穌說:我已經告訴你們,我就是。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吧——在這種情況下,何等奇妙的鎮定和為他人著想!

9. 這要應驗耶穌從前的話,說:「你所賜給我的人,我一個也沒有失落。」——這裡指的是約 6:39;17:12 等話語;顯示了福音書作者多麼清楚,他在記錄主以前的話語時,不僅是實質,也是形式。此外,請注意,門徒在此場合的蒙保守被視為那句話語中無疑意指的更深層次保守的一部分。

10, 11. 西門彼得帶著一把刀,就拔出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的右耳。那僕人名叫馬勒古——其他福音書都沒有提到這位熱切門徒或他受害者的名字。約翰「與大祭司是熟人」(約 18:15),他提到僕人的名字是很自然的,也是在小事上一個有趣的真實標記。至於右耳,這裡和路加福音(路 22:50)都特別指出,那人「很可能是那些上前抓捕耶穌的人中最前面的,並擺出戰鬥的姿態;因此他的右側會暴露在攻擊之下。彼得的這一擊顯然是垂直瞄準他的頭部」[WEBSTER 和 WILKINSON]。
11. 耶穌就對他說——「由他們吧,到此為止!」(路 22:51)。

收刀入鞘吧!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這表達了主在客西馬尼園受苦時心中掙扎的兩種感受——就杯本身而言,祂厭惡它,但在父的旨意之光中,祂完全準備好喝下它。(見路 22:39-46 的 JFB 注釋)。馬太福音在對彼得的講話中補充了以下內容:「因為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太 26:52)——也就是說,「那些動刀的人必須承擔人類戰爭的一切風險;但我的戰爭,其武器既然不是屬肉體的,就不會伴隨這樣的危險,而是帶來確定的勝利。」「你想我不能求我的父,現在」——即使事情已經發展到這個地步——「為我差遣」——更確切地說,「供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嗎?」這可能暗示了在祂受苦時,「從天上顯現,加添祂力量」的那一位天使(路 22:43);而精確的數字,則暗示了需要幫助的十二個人,祂自己和祂的十一位門徒。(羅馬軍團的滿員人數是六千人)。「若是這樣,經上的話怎麼應驗呢?就是說事情必須如此」(太 26:53, 54)。如果祂允許自己從預言的死亡中被解救出來,祂就不能按照經文受苦。「耶穌摸他的耳朵,把他治好了」(路 22:51);因為「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乃是要救人的性命」(路 9:56),甚至在他們毀滅祂的性命時,祂也要拯救他們的性命。
12. 那隊兵……就拿住耶穌——但直到祂讓他們感受到「沒有人奪祂的命去,乃是祂自己捨的」。
13. 把祂帶走了——馬太說:「就在那時候」(太 26:55, 56),可能就是現在,在前往審判的路上,當人群擁擠著祂時,「耶穌對眾人說: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嗎?」——表達了祂感到自己所受的侮辱——「我天天坐在殿裡教訓人,你們並沒有拿我。但這」(路 22:53 補充)「是你們的時候,黑暗掌權了。」馬太繼續說:「但這一切的事成就了,為要應驗先知書上的話。那時,門徒都離開祂逃走了」(太 26:56)——從而應驗了祂的預言(可 14:27;約 16:32)。

約 18:13-27. 耶穌在亞那和該亞法面前——彼得跌倒。

13, 14. 先把祂帶到亞那那裡——(見路 3:2 的 JFB 注釋,和太 26:57 的 JFB 注釋)。(也見可 14:53 的 JFB 注釋)。

14. 這該亞法就是從前向猶太人發議論說「一個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那人——(也見可 14:53 的 JFB 注釋)。

15-18. 西門彼得跟著耶穌——這雖然是自然的,而且如果他只是「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正如他的夫子所吩咐的(太 26:41),那也足夠安全,但在他的情況下,這卻是致命的一步。

還有一個門徒——更確切地說,「另一個門徒」——無疑就是我們的福音書作者本人。

那門徒是大祭司的熟人——(見約 18:10 的 JFB 注釋)。

同耶穌進了大祭司的院子。
16. 彼得卻站在門外——與他的朋友預先安排好,直到他能為彼得取得進入的機會。

那與大祭司是熟人的門徒出來,對看門的使女說了一聲,就領彼得進去——這些小細節的自然性值得注意。這位門徒首先憑藉與大祭司的熟識而進入;這確保後,他再次出來,現在作為一個有特權的人,為彼得的進入說情。但這樣,我們可憐的門徒就陷入了蛇的圈套。接下來的步驟最好通過顛倒約 18:17 來理解。
17. 那看門的使女就對彼得說——馬可說:「大祭司的一個使女」(可 14:66)。「她看見彼得烤火,就定睛看他,說」(可 14:67)。路加的描述更生動(路 22:56)——她「看見彼得坐在火光裡,就定睛看他,說」。「他的舉止和膽怯,必然生動地表現出來,正如通常發生的那樣,導致了對他的辨認」[奧爾豪森]。

你不是這人的門徒嗎?——也就是說,你和「另一個門徒」一樣,她知道那人是門徒,但沒有質問,因為她看出他是有特權的人。

彼得說:我不是——「彼得在眾人面前卻不承認,說:我不知道你說的是什麼」(太 26:70)——這是一種常見的斷然否認形式;「我不知道 [補上『祂』] 也不明白你說的是什麼」(可 14:68);「婦人,我不認識祂」(路 22:57)。這是第一次否認。「彼得就出來,到了門廊 [也許是想溜走],雞就叫了」(可 14:68)。
18. 僕人和差役——僕役和一些「拿住耶穌」的「隊兵」。(也見可 14:54 的 JFB 注釋)。

站在那裡,生了——「生了」。

炭火,因為天冷,他們就烤火——「約翰是唯一提到火的材料(炭)和生火原因——夜間寒冷——的福音書作者」[WEBSTER 和 WILKINSON]。「彼得進去,和差役一同坐著,要看事情的結局(太 26:58),並在火旁烤火」(可 14:54)。這兩句話極其有趣。他希望「看事情的結局」,即這些程序的結果,這就是他進入院子的原因,因為他顯然擔心最壞的情況。但一旦進去,蛇的圈套就收得更緊了;這是一個寒冷的夜晚,他為什麼不和其他人一樣利用火呢?此外,在人群關於這個引人入勝話題的談話中,他可能會聽到一些他想聽到的東西。「彼得在院子裡下邊」(可 14:66)。馬太(太 26:69)說:「坐在院子裡外邊」。根據東方建築,特別是在這裡這樣的大型建築中,街門——或重型對開大門,單人通過由看門人看守的小門進入——通過一條通道或「門廊」(可 14:68)通向一個四方形的院子,這裡稱為「院子」或大廳,上面是敞開的,經常鋪著石板。在這個院子的中央會生「火」(在火盆裡)。在院子的上端,可能就是舉行審判的房間,向院子敞開,離火不遠(路 22:61),但地勢較高;因為馬可(可 14:66)說院子在它「下邊」。
上行可能需要走一小段台階。這個解釋將使這些極其有趣的細節更容易理解。

19-21. 大祭司就問耶穌關於祂的門徒和祂的教訓——可能是為了誘使祂說出一些可以在審判中用來對付祂的話。從主的回應來看,「祂的門徒」似乎被理解為某個秘密黨派。(也見可 14:54 的 JFB 注釋)。
20. 耶穌回答說:我向——我已經向。

世人是明明的講論——見約 7:4。

我常在會堂和殿裡,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訓人——尋求公開,儘管是以崇高的寂靜方式。

在暗地裡並沒有說——我說。

什麼——也就是說,沒有任何不同性質的話;祂與十二門徒的所有私下交流都只是祂公開教導的解釋和發展。(比較賽 45:19;48:16)。(也見可 14:54 的 JFB 注釋)。

21. 你為什麼問我呢?可以問那聽見我講論的人,他們知道我說了什麼——這似乎暗示祂看穿了誘使祂自證其罪的企圖,並通過援引每個被告方都有權要求由合格證人提出指控的權利來反駁。 (也見可 14:54 的 JFB 注釋)。
22. 有一個差役站在旁邊,用手掌打耶穌,說:你這樣回答大祭司嗎?——(見賽 50:6;比較徒 23:2)。(也見可 14:54 的 JFB 注釋)。

23. 耶穌說:我若說的不好,你可以指證那不好——如果我回答大祭司時說了惡言。(也見可 14:54 的 JFB 注釋)。

我若說的對——祂沒有說「如果不是」惡言,好像祂的回答只是無可非議:「對」似乎要求的不僅僅是這一點,而是對祂的抗議應有的尊重。這表明太 5:39 不應按字面理解。

24-27. 亞那把耶穌捆綁,送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我們的譯者如此翻譯這些詞,理解為之前的會面發生在該亞法面前;亞那拒絕干預此案,立即將祂送到該亞法那裡。但這裡的原文直譯是:「亞那把祂 [不是『已經把祂』] 送到該亞法那裡」——而且「現在」這個詞的權威性存疑。這樣讀來,這節經文並未提供證據表明祂在剛才記錄的會面之前就被送到該亞法那裡,反而暗示情況恰恰相反。因此,我們與一些最傑出的注釋家一樣,認為這次會面是與亞那的一次初步的、非官方的會面,發生在該亞法議會無法召開的夜間;而且不應與其他福音書所記載的莊嚴會面混淆,那時所有人都已聚集並傳喚了證人。但亞那和該亞法與耶穌會面的建築似乎是同一座,只是房間不同,當然,在這種情況下,院子也是同一個。(也見可 14:54 的 JFB 注釋)。

25. 西門彼得正站著烤火。他們就對他說:你不是祂的門徒嗎?——在太 26:71 中,第二次指控是由「另一個使女,當他走到門廊時」提出的,她「看見他,就對那裡的人說:這個人也和拿撒勒人耶穌在一起。」可 14:69 也是如此。但在路 22:58 中說:「過了一會兒」(從第一次否認的時間算起),「另一個人看見他,就說:你也是他們中的一個。」可能不止一個人向他提出指控;但這些情節上的差異只證實了敘述的真實性。

彼得不承認,說:我不是——在太 26:72 中,「彼得又發誓不承認,說:我不認識那個人。」這是第二次否認

26. 大祭司的一個僕人,是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親屬,說:我不是看見你同祂在園子裡嗎?——無疑,他與馬勒古的親屬關係引起了人們對打他的人的注意,這使他能夠認出彼得。「悲哀的報復!」[本格爾]。其他福音書作者則將他的被認出歸因於他的方言。「過了一會兒 [『約過了一小時』(路 22:59)],旁邊站著的人上前對彼得說:你真是他們一黨的,你的口音把你露出來了」(太 26:73)。「你真是加利利人,你的口音和他們一樣」(可 14:70;路 22:59 也是如此)。加利利方言比猶太方言帶有更多的敘利亞口音。如果彼得保持沉默,
這種特殊性就不會被注意到;但他可能希望通過加入爐邊談話來轉移他們的注意力,結果卻因此暴露了自己。
27. 彼得又不承認——但是,如果馬勒古的親屬的挑戰與因他的加利利方言而提出的挑戰同時發生,那這就不是簡單的否認了;因為太 26:74 說:「彼得就發咒起誓地說:我不認識那個人。」可 14:71 也是如此。這是第三次否認

立時——「他還說話的時候」(路 22:60)。

雞就叫了——馬可福音是唯一告訴我們主預言雞會叫兩次的福音書作者(可 14:30),所以他也是唯一提到雞確實叫了兩次的(可 14:72)。其他福音書作者只告訴我們主預言「雞叫以前,你要三次不認我」(太 26:34;路 22:34;約 13:38),只提到一次實際的雞叫,那就是馬可福音中的第二次。這位福音書作者——根據最早的傳統(由內部證據證實),他的材料主要來自彼得,以至於被稱為彼得的「解釋者」——是唯一完整記錄了這個悲傷預言及其更悲傷應驗的人,這其中有些令人感動。這似乎表明彼得本人不僅在餘生中對他跌倒的情形記憶猶新,而且他願意讓其他人也知道這些事。緊接著的行為只有路加福音完整記載(路 22:61, 62):「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從審判廳到院子,正如前面所解釋的。但誰能說那「一眼」中,有多少受傷的愛和刺骨的責備,透過彼得的眼睛射入他的心呢!「彼得就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雞叫以前,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這與猶大行為的結局何等不同!無疑,這兩個人對救主的態度從一開始就完全不同;猶大的背叛只是這個可憐人抗拒他三年來所處的耀眼光芒的最終結果,而彼得的否認只是他生命中對夫子的屬天光芒和愛的瞬間遮蔽。但導致彼得「痛哭」的轉變的直接原因,無疑是主給他的那「一眼」,那刺痛人心的「一眼」。回想救主在桌邊親口說的話:「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但我已經為你祈求 [更確切地說,『我曾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見路 22:31, 32 的 JFB 注釋),我們豈不可以说,這禱告帶來了那「一眼」中所有刺痛和破碎彼得心靈的力量,使他免於絕望,在他心中產生「不後悔的、引導人得救的悔改」,並最終在其他醫治的觸摸下,「使他的靈魂甦醒」嗎?(見可 16:7 的 JFB 注釋)。

約 18:28-40. 耶穌在彼拉多面前。

——我們的福音書作者,在記載了其他福音書所省略的與亞那的會面後,這裡省略了其他福音書所記載的在該亞法面前的審判和定罪。(見可 14:53-65 的 JFB 注釋)。[那裡在可 14:54 中斷的注釋在此處結束]。

可 14:53-65:

可 14:61:

大祭司又問祂說:你是基督,是那可稱頌者的兒子嗎?——馬太說大祭司讓祂莊嚴起誓,說:「我指著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不是基督,神的兒子?」(太 26:63)。這使得主在法律上必須回答(利 5:1)。因此,可 14:62:

耶穌說:我就是——「你說的是」(太 26:64)。在路 22:67, 68 中,還記載了其他一些話:「我若告訴你們,你們也不信;我若問你們,你們也不回答我,也不釋放我。」這似乎是在祂直接回答之前說的,作為對祂案件預先判斷和他們程序不公的平靜抗議和莊嚴反對。

你們也要看見人子……——主回答的這最後一部分,馬太和路加記載得更為詳細。「然而,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 [更確切地說,『從此以後』],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太 26:64;路 22:69)。——也就是說,我知道你們準備好以輕蔑來回應這樣的宣告:在你們這些肉眼看來,站在這個審判台前的只是一個像你們一樣的凡人,而且任由教會和民事當局擺佈:「然而」,有一天你們將看到另一番景象:那些現在以傲慢輕蔑的眼神注視著我的眼睛,將看到這位囚犯坐在至高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那時,被審判者將顯現為審判者,而他在這房間裡的審判官將出現在他莊嚴的法庭上;那時,不義的審判官將受到公正的審判;當他們希望自己從未出生時,這位他們現在視為受害者的,將受到天堂的哈利路亞和坐在寶座上的那位歡迎!可 14:63, 64:

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你們已經聽見祂這僭妄的話了——「從他自己口中說出來的」(路 22:71);一種假裝的宗教恐懼。

你們的意見如何?——「說,你們會宣判什麼?」

他們都定祂該死的罪——犯了死罪。(見利 24:16)。可 14:65:

就有人吐唾沫在祂臉上——「他們就吐唾沫在祂臉上」(太 26:67)。見賽 50:6。

又蒙著祂的臉,用拳頭打祂,對祂說:你說預言吧——或「猜猜看」,「告訴我們,你這基督,是誰打你?」他們稱祂為基督,並以此要求祂說出打祂的人是誰,這種諷刺對他們來說是可恥的,對祂來說則是刺痛的。

差役也用手掌打祂——「他們還說許多別的褻瀆的話」(路 22:65)。這句概括性的話很重要,它表明儘管所記載的對祂的侮辱是惡毒而多樣的,但這只是祂在那黑暗時刻所承受的一小部分。
28. 他們將耶穌從該亞法那裡帶到衙門——但直到「到了早晨,眾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文士,以及全公會商議要殺害耶穌,就把祂捆綁了」(太 27:1;見可 15:1 的 JFB 注釋)。這裡翻譯為「衙門」的詞源自拉丁文,指「羅馬行省總督的官邸」。

他們自己卻不進衙門,恐怕染了污穢——因與禮儀上不潔淨的外邦人接觸。

不能吃逾越節的筵席——如果這指的是節期的主要部分,即吃羊羔,那麼問題是,主和祂的門徒為何在前一晚吃它;而且,既然是晚餐,為何早上沾染的禮儀污穢會使他們不適合吃它,因為六點以後就被算作新的一天。這些問題引起了大量的研究和學術論文。但由於猶太人的習俗在不同時期似乎有所不同,我們目前的知識不足以澄清所有困難,所以這些問題屬於那些不太重要,可能永遠無法完全解決的問題。

29-32. 彼拉多出來,到他們那裡,說:你們告這人是什麼事呢?——陳述你們的指控。
30. 他們回答說:這人若不是作惡的,我們就不把祂交給你了——他們意識到自己沒有彼拉多可以受理的案件,因此暗示他們已經根據自己的律法認定祂該死;但由於在羅馬政府下沒有執行判決的權力,他們只是來尋求他的批准。

32. 這要應驗耶穌所說的話,是指明祂將怎樣死——也就是說,被釘十字架(約 12:32, 33;太 20:19);這是一種羅馬的處決方式,只能由總督下令執行。(猶太人在這種情況下的處決方式是石頭打死)。

33-38. 彼拉多就叫耶穌進了衙門,問祂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在路 23:2 中,他們在彼拉多面前控告主「煽惑國民,禁止納稅給凱撒,說自己是基督,是王。」也許這就是彼拉多提出這個問題的原因。

34. 耶穌回答說:這話是你自己說的,還是別人告訴你我的呢?——這對主的案件來說是一個重要的問題,旨在弄清「王」這個詞是指政治意義,彼拉多有權處理,還是他只是被控告者唆使,而控告者對祂的指控純屬宗教性質,與彼拉多無關。

35. 彼拉多說:我豈是猶太人呢?你本國的人和祭司長把你交給我。你做了什麼事呢?——也就是說,「猶太人的問題我既不理解也不干涉;但你現在被控告,這指控雖然看起來只是猶太人的事,但可能涉及叛國罪:既然他們這樣說,我無法判斷;那麼,告訴我,你做了什麼事,使你陷入這種境地?」用現代的話說,彼拉多問這個問題的目的只是為了確定指控的相關性。
36. 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祂沒有說「不統治」,而是「不屬這世界」——也就是說,在它的起源和性質上;因此「不是那種會讓你或你的主人感到絲毫警惕的國度。」

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一個非常有說服力的論點;因為如果祂的臣僕不為阻止他們的王被交給敵人而爭戰,他們就更不會使用武力來建立祂的國度了」[WEBSTER 和 WILKINSON]。

只是——但事實是。

我的國現在不是從這裡來的——主只說祂的國不是從哪裡來的——首先是簡單地肯定,其次是提供證據,然後是再次肯定。這就是彼拉多需要處理的全部。祂不會將祂國度的積極性質強加給一個既無法理解,也無權在官方上獲得相關信息的人。(值得注意的是,這個詞「我的」,在這一節中出現了四次——三次指祂的國度,一次指祂的臣僕——都以強調的形式出現)。

37. 彼拉多就對祂說:這樣,你是王嗎?——這個問題沒有諷刺或輕蔑(如托路克、阿爾福德等人所稱),否則主的回答會有所不同。彼拉多強調「你」,他的問題流露出驚訝和不安的混合情緒,部分是因為這個主張背後可能存在危險,部分是因為主的神態可能給他帶來了一種敬畏。

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正是如此。

我為此而生——「我已經」。

約翰福音 18:37-39
耶穌的王權與真理

生而為此,也為此來到世上——我是為此而來。

來到世上,為要為真理作見證——祂的出生表達了祂的人性;祂來到世上,則表明祂在取了人性之前就已存在。那麼,這裡所肯定的真理,雖然彼拉多可能只領會到一點點,那就是祂的道成肉身,正是為了在我們的人性中承擔王權。然而,祂沒有說祂來是要作王(這才是祂的意思),卻說祂來是要為真理作見證。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在當時那種情況下,不退縮於祂的王權主張,需要極大的勇氣;而我們的主,意識到祂正在展現這種勇氣,便將祂的告白轉化為一種表達這種勇氣的方式。保羅在對提摩太說的那些引人注目的話中,就提到了這一點:「我在神面前,並在基督耶穌面前囑咐你。那叫萬物活著的神,並那在本丟彼拉多面前,作過那美好告白的基督耶穌」(提前 6:13)。

我們主生命中的這一行動,即在巡撫面前勇敢地作見證,被選為提摩太應當展現的忠心的鼓勵性榜樣。正如奧爾豪森(OLSHAUSEN)優美地說道,主在最高的神權議會面前承認自己是神的兒子,同樣,祂也在地上最高政治權威的代表面前承認祂的王權尊嚴。

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聲音——我們的主在這裡不僅肯定祂的話語具有自我證明、自我推薦的能力,而且溫和地暗示了祂國度成長和宏偉的真正秘密——作為一個最高意義上的真理之國,所有那些學會為真理而活,並將萬事看作有損的靈魂,都會被一種最屬天的吸引力,吸引到這個國度,如同進入他們自己的元素;耶穌所屬的君王,藉著祂對他們心靈的迷人力量,將他們召集並統治他們。

彼拉多的疑問與耶穌的無罪

38. 彼拉多對祂說:「真理是什麼呢?」——也就是說:「你提出了所有問題中的問題,這是每個時代的思想家都曾問過,但從未有人回答過的問題。」

說了這話——彷彿,提出這樣的問題,會讓他陷入無休止且不合時宜的探究,而這件事需要的是迅速的行動。

又出去到猶太人那裡——因此錯失了一個為自己而設的寶貴機會,並表達了當時每個有思想的人心中對一切知識和道德確定性缺乏的意識。「唯一的確定性,」老普林尼(PLINY)說,「就是沒有什麼是確定的,也沒有什麼比人更悲慘,更驕傲。當時道德的驚人鬆弛,無疑在很大程度上歸因於這種懷疑主義。唯有永恆真理的啟示,才能為墮落的人性注入新的生命,並在對完全救贖的理解中實現這一點」(奧爾豪森 [OLSHAUSEN])。

對他們說——在我們主被帶出來時,祂也聽見了。

我查不出祂有什麼罪來——沒有任何罪行。這激怒了「祭司長和長老」,他們害怕失去獵物,便對祂發出了一連串的指控,如路加福音 23:4-5 所示:彼拉多肯定祂無罪後,「他們越發兇猛,說:『祂煽惑百姓,在猶太全地傳道,從加利利起,直到這裡。』」他們看不到希望,除非能給祂扣上煽動政府的罪名,才能讓彼拉多批准祂的死刑;由於加利利以其動亂而聞名(路 13:1;徒 5:37),而我們主的事工主要在那裡,他們便巧妙地引入這一點,為他們的指控增添色彩。「祭司長告祂許多事,祂卻一言不答」(可 15:3)。彼拉多又問祂說:「他們作見證告你這麼多的事,你沒有什麼回答嗎?」耶穌仍不回答,連一句話也沒有,以致巡撫甚覺希奇(太 27:13-14)。參閱馬可福音 15:3-5 的 JFB 注釋。彼拉多在困惑中,聽到加利利,便想到將祂送往希律那裡,希望藉此進一步擺脫此案的責任。參閱馬可福音 15:6,並參閱路加福音 23:6-12 的 JFB 注釋。囚犯的返回只加深了彼拉多的困惑,他「召集了祭司長、官長和百姓」,清楚地告訴他們,他們對「這個人」的任何指控都未能成立,甚至希律,祂更自然地屬於其管轄範圍,也未對祂做任何事:他「因此要懲罰祂,然後釋放祂」(路 23:13-16)。

逾越節的習俗

39. 但你們有個規矩,在逾越節我給你們釋放一個人,等等。——參閱馬可福音 15:7-11 的 JFB 注釋。「關於基督被選受苦,巴拉巴得以釋放的預表意義,請參閱利未記第十六章,特別是利未記 16:5-10,其中主題是贖罪日的大贖罪祭」(克拉夫特 [KRAFFT] 於路德哈特 [LUTHARDT])。

信仰問答 — JFB 聖經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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