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息日,耶穌到一個法利賽人的首領家裏去吃飯,他們就窺探他。
2 在他面前有一個患水臌的人。
3 耶穌對律法師和法利賽人說:「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
4 他們卻不言語。耶穌就治好那人,叫他走了;
5 便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有驢或有牛,在安息日掉在井裏,不立時拉牠上來呢?」
6 他們不能對答這話。
7 耶穌見所請的客揀擇首位,就用比喻對他們說:
8 「你被人請去赴婚姻的筵席,不要坐在首位上,恐怕有比你尊貴的客被他請來;
9 那請你們的人前來對你說:『讓座給這一位吧!』你就羞羞慚慚地退到末位上去了。
10 你被請的時候,就去坐在末位上,好叫那請你的人來對你說:『朋友,請上座。』那時,你在同席的人面前就有光彩了。
11 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12 耶穌又對請他的人說:「你擺設午飯或晚飯,不要請你的朋友、弟兄、親屬,和富足的鄰舍,恐怕他們也請你,你就得了報答。
13 你擺設筵席,倒要請那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你就有福了!
14 因為他們沒有甚麼可報答你。到義人復活的時候,你要得着報答。」
15 同席的有一人聽見這話,就對耶穌說:「在上帝國裏吃飯的有福了!」
16 耶穌對他說:「有一人擺設大筵席,請了許多客。
17 到了坐席的時候,打發僕人去對所請的人說:『請來吧!樣樣都齊備了。』
18 眾人一口同音地推辭。頭一個說:『我買了一塊地,必須去看看。請你准我辭了。』
19 又有一個說:『我買了五對牛,要去試一試。請你准我辭了。』
20 又有一個說:『我才娶了妻,所以不能去。』
21 那僕人回來,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家主就動怒,對僕人說:『快出去,到城裏大街小巷,領那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瘸腿的來。』
22 僕人說:『主啊,你所吩咐的已經辦了,還有空座。』
23 主人對僕人說:『你出去到路上和籬笆那裏,勉強人進來,坐滿我的屋子。
24 我告訴你們,先前所請的人沒有一個得嘗我的筵席。』」
25 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他轉過來對他們說:
26 「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27 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28 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
29 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
30 『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
31 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
32 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
33 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34 「鹽本是好的;鹽若失了味,可用甚麼叫它再鹹呢?
35 或用在田裏,或堆在糞裏,都不合式,只好丟在外面。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賈米森、福塞特、布朗
路加福音 第 14 章 注釋
根據路加福音
大衛・布朗 注釋
第 14 章
路 14:1-24. 醫治水腫病人,並在安息日宴席上的多重教導。
2. 有一個患水腫的人,在他面前——這人不是賓客之一,因為這顯然是在賓客入座之前,而且這人可能是帶著求醫的希望而來,儘管他沒有明確請求 [德・韋特 (DE WETTE)]。
3-6. (參閱 馬太福音 12:11, 12 的 JFB 注釋)。
7-11. 一個比喻——表明祂的目的並非僅僅教導禮貌或良好舉止,而是藉此教導更深層的道理 (路 14:11)。
首座——最主要的座位,位於宴席上斜臥的長椅中央,被視為最尊貴的位置。
8. 婚筵——並在婚筵上入座。我們的主藉著巧妙地提及與主人這次宴席不同種類的款待,避免了個人化的外觀 [本格爾 (BENGEL)]。
9. 末座——不只是較低的位置 [本格爾 (BENGEL)]。
羞愧——「只有那些追求最高位的人,才會覺得坐在末座是羞辱」[本格爾 (BENGEL)]。
10. 朋友——只對謙遜的客人說,而不是對驕傲的客人說 (路 14:9) [本格爾 (BENGEL)]。
尊榮——榮譽。這整段話不過是箴言 25:6, 7 的重述。然而,只有這位無與倫比的教師,才能清晰地闡明並將神國的偉大律法,如路加福音 14:11 所述,應用於社會生活中最微小的細節。
11. 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祂以純粹的簡潔和諺語般的簡潔風格表達這些話,使它們成為「銀網裡的金蘋果」。(參閱 路加福音 18:14 的 JFB 注釋)。
12-14. 不要請你的朋友——耶穌當然不是要我們免除日常交誼的責任,而是將這些置於適當的位置,教導更好的事 [本格爾 (BENGEL)]。
免得……你得到報答——世人並不會為此感到困擾 [本格爾 (BENGEL)]。然而,其意義是,這其中不涉及任何原則的實踐,因為自私本身就足以促使人這樣做 (太 5:46, 47)。
13. 請那貧窮的——「神自己也請這樣的人」 (路 14:21) [本格爾 (BENGEL)]。
14. 你就有福了——這是出於對不幸者的無私、神聖的憐憫而行動。
15-24. 有一個人……聽見這話,就對耶穌說:在神國裡吃飯的有福了——當我們主的話語似乎以盛大宴席的形式預示未來的「報答」時,這個人心中閃過一個念頭:那些有幸入席的人將是多麼有福啊!我們主的回答實質上是:「盛大的宴席已經預備好了;邀請函已經發出,但被拒絕了;儘管如此,宴席仍將不乏賓客;但那些現在輕視它的人——他們將來會來懇求入場——沒有一個能嘗到它。」這表明這個人看似虔誠的感嘆中缺少了什麼。這就像巴蘭說的:「願我如義人之死而死,願我的結局與他們相似」(民 23:10),卻不關心如何過義人的生活;他只是渴望最終一切都好,卻對寶貴的現在毫不在意。
16. 擺設大筵席——(比較 賽 25:6)。
請了許多人——從歷史上看,是指猶太人(參閱 馬太福音 22:3 的 JFB 注釋);廣義上,是指那些在宣稱的門徒身份範圍內的人。
17. 到了坐席的時候……樣樣都齊備了——這無疑指向了為偉大福音呼召而日益成熟的預備。(參閱 馬太福音 22:4 的 JFB 注釋)。
18. 眾人一口同音的推辭——(比較 馬太福音 22:5)。這裡給出的三個推辭作為其餘的例子,分別對應「今世的思慮」(路 14:18)、「錢財的迷惑」(路 14:19)和「今生的宴樂」(路 14:20),這些都「把道擠住了」(太 13:22)。每個推辭都不同,每個都有其合理性,但結果都一樣:「我們有其他事情要處理,現在更緊急。」沒有人被描繪成說「我不來」;不,所有的回答都暗示,如果沒有某些事情,他們會來,當這些事情解決後,他們就會來。在所指的情況中,確實如此,因為最後的話清楚地暗示,拒絕者有一天會成為懇求者。
21. 僕人回來,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正如以賽亞書 53:1 所說:「傳道人的職責是在禱告中向主報告聽眾的順從或拒絕」[本格爾 (BENGEL)]。
就發怒——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是一個恩慈的詞,表明祂發出邀請是多麼真誠 (結 33:11)。但這詞旨在標示出祂所受到的輕視。
街上巷裡——從歷史上看,是指與前一類人同屬神「城」範圍內的人,但卻是民族中被輕視和被排斥的人,即「稅吏和罪人」[特倫奇 (TRENCH)];廣義上,是指所有類似的階層,他們通常在為社區提供恩典之道的最初安排中被忽視,他們在啟示之光中卻半是異教徒,並且在各方面都極其悲慘。
22. 還有空座——暗示這些階層已經接受了邀請 (太 21:32;可 12:37,末句;約 7:48, 49);並優美地表達了傳道人心中應充滿的渴望,即看到他們主人的筵席坐滿。
23. 到路上和籬笆那裡——完全在城外;從歷史上看,是指異教徒,他們沉淪在屬靈苦難的最深處,因為他們超越了所有被啟示和救贖的範圍,「沒有基督,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弗 2:12);廣義上,是指所有仍然如此的人。因此,這個比喻預言性地展望了神國度向全世界的擴展;在屬靈上,它指示福音的邀請應傳達到人類社會的最低層和最外圍。
勉強他們進來——並非他們會像第一類人那樣「推辭」,而是因為要克服兩個困難會很難:(1)「我們不適合參加這樣的筵席。」(2)「我們沒有合適的衣服,也不適合這樣的場合。」這多麼貼切地代表了真誠之人的困難和恐懼啊!這如何應對呢?「不要找藉口——讓他們照原樣來——把他們帶進來。」這對基督的僕人來說是多麼好的指引啊!
坐滿我的屋子——「恩典和自然一樣,不能容忍真空」[本格爾 (BENGEL)]。
24. 我告訴你們,先前所請的人,沒有一個——我們的主在此似乎揭開了比喻的面紗,宣告這筵席是祂自己的,暗示當筵席被轉移並轉化為最終榮耀的形式,而那些拒絕者自己會為另一個機會付出一切時,祂不會允許他們中的任何一個人嘗到它。(注意:這個比喻不可與箴言 1:24-33 的比喻;馬太福音 22:2-14 的婚筵比喻混淆)。
路 14:25-35. 對與祂同行的大批群眾的講話。
25. 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在祂最後一次前往耶路撒冷的旅程中。「極多的人」無疑是前往逾越節的人,他們成群結隊地移動 (路 2:44),這次遇到我們的主,便聚集在祂周圍。
26, 27.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參閱 馬太福音 10:34-36 和 馬可福音 8:34, 35 的 JFB 注釋)。
28-33. 你們哪一個人——常識教導人們,在開始任何昂貴的工作之前,要先確認自己有足夠的資源來完成。否則,他會招致普遍的嘲笑。同樣,任何明智的君主在與敵對勢力開戰之前,都會先確認自己是否有能力站穩腳跟,儘管勝算渺茫(二比一);如果他沒有希望,他會覺得除了盡力達成最好的條件外,別無他法。我們的主說,同樣地,「在你們每個人作為我的門徒將要進行的戰爭中,不要輕視敵人的力量,因為勝算對你們不利;你們最好確認,儘管處於各種劣勢,你們仍然有能力堅持到底並贏得勝利,否則就根本不要開始,並在這種可怕的情況下盡力而為。」在這個比喻的簡單意義上(斯蒂爾 (STIER)、阿爾福德 (ALFORD) 等人在此將敵人視為神,因為「和平的條件」路 14:32,這就偏離了主題),教導了兩件事:(1)寧可不開始 (啟 3:15),也不要開始卻無法完成。(2)儘管我們在救贖的爭戰中處於極度不平等的地位,但人類的意志,藉著「勝過世界」的信心 (約壹 5:4),並藉著來自上方的力量,使「軟弱變為剛強」 (來 11:34;彼前 1:5),將變得英勇,並將「得勝有餘」。但若不絕對捨己,這場爭戰是沒有希望的 (路 14:33)。
34, 35. 鹽本是好的——(參閱 馬太福音 5:13-16 和 馬可福音 9:50 的 JFB 注釋)。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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