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米森-福塞特-布朗(JFB)聖經注釋|馬可福音 第十二章

Jamieson, Fausset & Brown Commentary
第十二章

合和本 馬可福音 第12章

1 耶穌就用比喻對他們說:「有人栽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圈上籬笆,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樓,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了。

2 到了時候,打發一個僕人到園戶那裏,要從園戶收葡萄園的果子。

3 園戶拿住他,打了他,叫他空手回去。

4 再打發一個僕人到他們那裏。他們打傷他的頭,並且凌辱他。

5 又打發一個僕人去,他們就殺了他。後又打發好些僕人去,有被他們打的,有被他們殺的。

6 園主還有一位是他的愛子,末後又打發他去,[意思]說:『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

7 不料,那些園戶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來吧,我們殺他,產業就歸我們了!』

8 於是拿住他,殺了他,把他丟在園外。

9 這樣,葡萄園的主人要怎麼辦呢?他要來除滅那些園戶,將葡萄園轉給別人。

10 [經上寫着說]: 匠人所棄的石頭 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

11 這是主所做的, 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 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

12 他們看出這比喻是指着他們說的,就想要捉拿他,只是懼怕百姓,於是離開他走了。

13 後來,他們打發幾個法利賽人和幾個希律黨的人到耶穌那裏,要就着他的話陷害他。

14 他們來了,就對他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的,甚麼人你都不徇情面;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乃是誠誠實實傳上帝的道。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

15 我們該納不該納?」耶穌知道他們的假意,就對他們說:「你們為甚麼試探我?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

16 他們就拿了來。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凱撒的。」

17 耶穌說:「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他們就很希奇他。

18 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他們來問耶穌說:

19 「夫子,摩西為我們寫着說:『人若死了,撇下妻子,沒有孩子,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

20 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留下孩子。

21 第二個娶了她,也死了,沒有留下孩子。第三個也是這樣。

22 那七個人都沒有留下孩子;末了,那婦人也死了。

23 當復活的時候,她是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

24 耶穌說:「你們所以錯了,豈不是因為不明白聖經,不曉得上帝的大能嗎?

25 人從死裏復活,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

26 論到死人復活,你們沒有念過摩西的書荊棘篇上[所載的]嗎?上帝對摩西說:『我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

27 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你們是大錯了。」

28 有一個文士來,聽見他們辯論,曉得耶穌回答的好,就問他說:「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

29 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上帝是獨一的主。

30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

31 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 』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32 那文士對耶穌說:「夫子說,上帝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他以外,再沒有別的上帝;

33 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他,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

34 耶穌見他回答的有智慧,就對他說:「你離上帝的國不遠了。」從此以後,沒有人敢再問他甚麼。

35 耶穌在殿裏教訓人,就問他們說:「文士怎麼說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呢?

36 大衛被聖靈感動,說: 主對我主說: 你坐在我的右邊, 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

37 大衛既自己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眾人都喜歡聽他。

38 耶穌在教訓之間,說:「你們要防備文士;他們好穿長衣遊行,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的安,

39 又喜愛會堂裏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

40 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

41 耶穌對銀庫坐着,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有好些財主往裏投了若干的錢。

42 有一個窮寡婦來,往裏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

43 耶穌叫門徒來,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裏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

44 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裏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

JFB 聖經注釋|馬可福音 第 12 章

賈米森、福塞特與布朗
馬可福音 第 12 章 注釋

馬可福音
大衛・布朗 注釋
第 12 章

馬可福音 12:1-12 邪惡園戶的比喻。(= 馬太福音 21:33-46 路加福音 20:9-18)

請參閱 JFB 馬太福音 21:33-46 的注釋。

馬可福音 12:13-40 關於納稅、復活和最大誡命的刁難問題,以及耶穌的回應——基督以關於大衛的問題難倒法利賽人,並譴責文士。(= 馬太福音 22:15-46 路加福音 20:20-47)

本段的時間似乎仍是基督最後一週的第三天(週二)。馬太福音在引言中說(馬太福音 22:15),「當時,法利賽人出去,商議怎樣就著耶穌的話陷害他。」
13. 他們就打發幾個法利賽人——馬太福音說「他們的門徒」(馬太福音 22:16);可能是那些頑固學派中年輕而熱心的學者。

和幾個希律黨人到耶穌那裡去——(請參閱 JFB 馬太福音 12:14 的注釋)。在路加福音 20:20 中,這些甘願被利用的人被稱為「奸細,裝作義人,想要抓住他的話柄,好把他交給巡撫的權勢和權柄」。他們的計劃是誘使耶穌說出一些可能被解釋為對羅馬政府不滿的話;而法利賽人自己則眾所周知地對羅馬的統治不滿。

向凱撒納稅(馬可福音 12:14-17)。
14. 他們來了,就對他說:夫子——老師。

我們知道你是誠實的,什麼人你都不徇情面;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乃是誠誠實實傳神的道——他們希望藉著這種奉承——儘管他們說的只是實話——讓耶穌放鬆警惕。

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這是所有登記在「人口普查」中的人所繳納的公民人頭稅。請參閱 JFB 馬太福音 17:25 的注釋。

15. 我們納不納?耶穌知道他們的偽善——「他們的惡意」(馬太福音 22:18);「他們的詭計」(路加福音 20:23)。他們心中的惡意以詭計的形式表現出來,假裝他們沒有的——一種急切的願望,希望在一個對少數謹慎的人來說可能有些困難的問題上得到正確的引導。耶穌完全看穿了這一點,

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什麼試探我?——「偽君子!」

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稅銀」(馬太福音 22:19)。
16. 他們就拿了來。耶穌說:這像——鑄在錢幣上的。

和這號是誰的?——錢幣正面周圍的文字。

他們說:凱撒的。

17. 耶穌對他們說:將凱撒的物歸給凱撒——以這種普遍的形式提出,即使是煽動叛亂的人也無法反駁,卻又解除了陷阱。

將神的物歸給神——這句深刻卻令他們震驚的補充,其內容何等豐富,其整體又何等簡潔、清晰、有力,無與倫比!

他們就很希奇他——「希奇他的回答,就不敢再問他什麼」(路加福音 20:26),「就離開他走了」(馬太福音 22:22)。

復活(馬可福音 12:18-27)。
18. 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他們來到耶穌這裡——「也沒有天使,也沒有靈魂」(使徒行傳 23:7)。他們是當時的唯物主義者。請參閱 JFB 使徒行傳 23:6 的注釋。

問他說——如下:

19-22. 夫子,摩西為我們寫著說——(申命記 25:5)。

人若死了,留下妻子,沒有孩子……那七個人都娶過她,都沒有留下孩子。末了,那婦人也死了。

23. 當復活的時候,他們起來,她要作誰的妻子呢? **24.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所以錯了,豈不是因為不明白聖經**——關於來世的。

也不曉得神的大能嗎?——在神的大能面前,一千個這樣的困難都會消失。

25. 人從死裡復活,也不娶也不嫁——「他們也不能再死」(路加福音 20:36)。婚姻是為了延續人類家庭而設立的;但由於來世不會有死亡造成的斷裂,這項制度將會終止。

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在路加福音(路加福音 20:36)中是「和天使一樣」。但由於主題是死亡和復活,我們沒有理由將這裡所教導的平等擴展到超越一點——他們本性的不朽。路加福音(路加福音 20:36)中增加了一個美麗的子句——「並且是神的兒子」——不是指品格,這裡沒有談到,而是指本性——「既是復活的兒子」,因為他們復活到一個不朽的存在(羅馬書 8:21, 23),因此是他們父神不朽的兒子(提摩太前書 6:16)。
26. 論到死人復活,你們沒有念過摩西的書嗎——「甚至摩西」(路加福音 20:37),他們剛才引用他來試圖陷害耶穌。

在荊棘篇上所載的,神對摩西說——可以是「在荊棘叢那裡」,如同路加福音 20:37 中相同的表達所翻譯的,即當他在那裡時;或者「在[他歷史中關於]荊棘叢的部分」。我們這節經文的結構暗示後者,這並非不尋常。

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出埃及記 3:6)。
27. 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不是「死人的神,而是活人的神」。括號中的詞幾乎肯定是原文的添加,批判性編輯者將其排除。「因為在祂那裡,人都是活的」(路加福音 20:38)——「在祂看來」,或「在祂的估計中」。路加福音獨有的這最後一句話,雖然沒有增加論證,卻是一個重要的額外闡釋。確實,對神而言,沒有人是死的,也永遠不會死,所有人類都與祂保持著持續的意識關係;但這裡的「所有」是指「那些被認為配得那世界的人」。這些人與神保持著恩典的聖約關係,這關係是不可解除的。(比較羅馬書 6:10, 11)。在這個意義上,我們的主肯定,如果摩西稱主為祂列祖僕人的「神」,而他們在那一刻並不存在,那將是不配祂的。如果祂沒有為他們預備一座城,祂「就不以稱他們的神為恥」(希伯來書 11:16)。一些早期教父從我們的主將復活的證明建立在這樣一段經文上,而不是引用舊約中更清楚的見證,得出結論說,撒都該人(這段話是對他們說的)只承認摩西五經的權威;這個觀點一直持續到現在。但由於在新約中沒有根據,約瑟夫也沒有提及;他只是說他們拒絕法利賽人的傳統。正是因為摩西五經被各階層視為希伯來宗教的根本來源,而舊約所有後來的書卷都只是它的發展,我們的主才要表明,即使在那裡,復活的教義也被教導。祂之所以選擇這段經文,更是因為它不僅僅是關於這個教義的宣告,更是表達了復活所源於的榮耀真理。「眾人聽見這話」(馬太福音 22:33)「就希奇他的教訓。」路加福音 20:39, 40 補充說:「有幾個文士說:夫子,你說得好」——他們樂見耶穌戰勝撒都該人。「從此他們不敢再問他什麼」——兩派都不敢;兩派當時都徹底失敗了。

最大的誡命(馬可福音 12:28-34)。

「法利賽人聽見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他們就聚集」(馬太福音 22:34)。
28. 有一個文士——馬太福音說「一個律法師」(馬太福音 22:35);即律法的教師。

來,聽見他們辯論,曉得耶穌回答得好,就問他——顯然沒有惡意。因此,當馬太福音(馬太福音 22:35)說他來「試探」或「考驗」耶穌時,作為法利賽黨的一員,他似乎樂見耶穌擊敗撒都該人,我們可以認為,儘管他對自己對律法的洞察力有些自豪,並且不排斥與一位他尚未學會相信的人比較知識,但他仍然是一個心地誠實、公平的辯論者。

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在重要性上是第一的;首要的、主要的誡命,最根本的誡命。這個問題,連同其他一些問題,使猶太教師們分裂成相互競爭的學派。我們主的回答語氣非常尊重,與他對那些吹毛求疵者所表現的態度截然不同——他始終遵守自己的指示:「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恐怕牠們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馬太福音 7:6)。
29. 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這裡的讀法差異很大。TISCHENDORF 和 TREGELLES 簡單地讀作「第一是」;MEYER 和 ALFORD 也跟隨。但儘管現有文本的精確形式的權威性較弱,但與之幾乎相同的形式似乎具有最大的權威性。我們的主在這裡明確認可了誡命中更根本和首要的,以及更依賴和次要的區別;某些批評家自信地斷言,猶太人對這種區別一無所知,我們的主和他的使徒從未提出過,而是由基督教神學家發明的。(比較馬太福音 23:23)。

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每個虔誠的猶太人每天都會背誦兩次,直到今天猶太人仍然如此;這就保持了古老而偉大的民族對異教世界多神論和泛神論的抗議:這是民族信仰中對一位活著的、有位格的神——「獨一的耶和華!」——的偉大宣告。
30. 你要——這裡我們看到律法的語言,表達了神的要求。那麼,我們在這裡被約束要做什麼呢?一個詞被用來表達它。這是多麼一個詞啊!如果神聖律法的本質在於行為,它就不可能用一個詞來表達;因為沒有一個行為能涵蓋律法中包含的所有其他行為。但由於它在於靈魂的一種情感,一個詞就足以表達它——但只有一個。懼怕,雖然是對神應有的,也是祂所吩咐的,但其範圍有限,性質疏遠。信靠、盼望等,雖然是人心對神應有的正確狀態的本質特徵,但只有在個人需要時才被激發,因此——從好的意義上說,確實如此,但仍然是——自私的情感;也就是說,它們關乎我們自己的福祉。但愛是一種包羅萬象的情感,不僅包含對其對象應有的所有其他情感,而且包含對其對象應做的一切;因為愛會自發地尋求取悅其對象,因此,就人對神而言,它是自願順服的天然泉源。此外,它是所有情感中最具個人色彩的。一個人可能懼怕一件事,一個人可能盼望一件事,一個人可能為一件事歡喜;但一個人只能愛一個人。它是所有情感中最溫柔、最無私、最神聖的。因此,這就是神聖律法的本質所宣告的情感。

你要愛——現在我們來到那被要求的情感的榮耀對象。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即耶和華,那自有永有者,祂已將自己啟示為「我是」,除祂以外別無他神;祂雖然以祂的名「耶和華」似乎與祂有限的受造物保持著不可企及的距離,但祂與你之間存在著真實而明確的關係,由此產生了祂的要求和你的責任——愛。但我們應當用什麼來愛祂呢?這裡列出了四件事。首先,「你要愛主你的神」

盡心——這有時指「整個內在的人」(如箴言 4:23);但這裡不可能指這個意思;因為那樣其他三個細節就多餘了。它常常指「我們的情感本性」——情感的所在地,與我們的智力本性或思想的所在地(通常稱為「心思」)區分開來(如腓立比書 4:7)。但這裡也不可能是這個意思;因為這裡的心與「心思」和「靈魂」都區分開來。「心」在這裡必須指思想和情感的真誠;換句話說,正直或真心實意,與虛偽或分裂的感情相對。但接下來,「你要愛主你的神」盡性。這是為了命令我們的情感本性:你要將情感或熱情投入到你的愛中。此外,「你要愛主你的神」

盡意——這命令我們的智力本性:你要將智慧投入到你的愛中——與盲目的奉獻或單純的虔誠相對。最後,「你要愛主你的神」

盡力——這命令我們的精力:你要將強度投入到你的愛中——「凡你手所當做的事,要盡力去做」(傳道書 9:10)。將這四件事綜合起來,律法的命令是:「你要盡你所有的能力——以真誠、熱切、明智、有力的愛——愛主你的神。」但這並不是律法所要求的一切。神要這些品質以最完美的狀態發揮。「你要盡心愛主你的神」,律法說,即以完全的真誠;「你要盡性愛主你的神」,即以最大的熱情;「你要盡意愛主你的神」,即以最充分的開明理性;「你要盡力愛主你的神」,即以我們存在的全部力量!這就是第一條誡命。
31. 第二是與它相似的——「與它相仿」(馬太福音 22:39);因為它要求同樣的愛,只是在適當的程度上,將這愛延伸到我們所愛之神的受造物——我們在同一本性中共享的弟兄,以及因著彼此依賴和不可或缺的關係而與我們相連的鄰舍。

要愛人如己——既然我們不應當至高無上地愛自己,這實際上首先是一條命令,不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我們的鄰舍。因此,這也是對偶像崇拜的譴責。我們至高無上、全然的愛應當為神保留。但我們應當像愛自己一樣真誠地愛所有人類,並以同樣的樂意為他們做和受,如同我們合理地希望他們對我們表現出來的那樣。黃金法則(馬太福音 7:12)是這裡對這些要求的性質和範圍最好的解釋者。

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或者,如馬太福音 22:40 所說,「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請參閱 JFB 馬太福音 5:17 的注釋)。這就像祂說:「這就是聖經的全部精髓;人類義務的全部律法,以一種便攜、袖珍的形式呈現。」事實上,它如此簡單,連孩子都能理解;如此簡潔,所有人都能記住;如此全面,足以涵蓋所有可能的情況。而且,由於其本質,它是不可改變的。無法想像神會要求祂的理性受造物在任何時代、任何世界、任何時期,在永恆的持續中,要求更少,或實質上任何其他東西。祂不能不要求這個——所有這些——無論在天上、地上還是地獄!而這無與倫比的神聖律法總結屬於猶太教!它以其自身證明的光輝閃耀,也揭示了其真正的來源。世界從中獲得它的宗教,只能是神所賜的宗教!
32. 那文士對耶穌說:夫子,說得好——老師。

你說的是真話;因為神是獨一的,除了他以外,再沒有別的神——這裡的原文似乎清楚地是「只有一位」,沒有「神」這個詞;幾乎所有批判性編輯者和解經家都這樣讀。

33. 並且盡心、盡意、盡力愛他,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得多——也就是說,比所有禮儀制度都好得多;這表明他洞察到道德和本質上不可改變的事物,與僅因命令而有義務且僅在命令期間有義務的事物之間的本質區別。
34. 耶穌見他回答得有智慧——更確切地說,是「明智地」或「合理地」;不僅態度良好,而且對屬靈事物有著可觀的洞察力。

就對他說:你離神的國不遠了——因為他只需再深入一點地追隨他似乎真誠認可的,就能找到進入神國的道路。他只需要另一位傑出文士的經歷,這位文士後來曾說:「我們知道律法是屬靈的,但我卻是屬肉體的,被賣給罪了」;他曾感嘆:「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但他又補充說:「感謝神,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羅馬書 7:14, 24, 25)。也許在五旬節後不久,「一大群祭司」和其他猶太教士「都順從了這信心」(使徒行傳 6:7)中,這位正直的律法師就是其中之一。但儘管他離神的國很近,他可能從未進入。

從此以後,沒有人敢再問他什麼——所有人都覺得他們不是他的對手,與他較量是徒勞的。

基督以關於大衛的問題難倒法利賽人(馬可福音 12:35-37)。
35. 耶穌在殿裡教訓人,就說——「法利賽人聚集的時候」(馬太福音 22:41)。

文士怎麼說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呢?——他們怎麼會說彌賽亞將是大衛的子孫呢?在馬太福音(馬太福音 22:42)中,耶穌問他們:「你們對基督有什麼看法?」或者說對所應許和期待的彌賽亞有什麼看法?「祂是誰的兒子呢?」他們對祂說:「大衛的兒子。」意思是一樣的。「祂對他們說:那麼大衛怎麼在靈裡稱祂為主呢?」(馬太福音 22:42, 43)。

36. 大衛自己被聖靈感動說:主對我的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的仇敵作你的腳凳——(詩篇 110:1)。

37. 大衛自己既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這個難題只有一個解決方案。彌賽亞既是按肉身而言大衛的子孫,地位低於大衛,又是大衛所屬王國的主,地位高於大衛,大衛是臣民而非君王。基督的人性和神性,以及祂國度的屬靈性——即使是最高的世俗君王,若能被算為其臣民,也是榮幸——提供了這個謎題的唯一鑰匙。

眾人——龐大的人群。

都喜歡聽他——「沒有人能回答他一句話;從那天起,也沒有人敢再問他什麼問題了」(馬太福音 22:46)。

譴責文士(馬可福音 12:38-40)。
38. 耶穌在教訓之間說——更確切地說,是「在祂的教導中」;暗示這只是一篇廣泛講道的一個例子,馬太福音完整地記載了這篇講道(馬太福音 23:1-39)。路加福音說(路加福音 20:45)這是在「眾人聽見的時候,對門徒說的」。

你們要防備文士,他們好——或喜歡。

穿著長衣遊行——(請參閱 JFB 馬太福音 23:5 的注釋)。

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的安,
39. 又喜愛會堂裡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或首要位置。

在筵席上——關於這種對顯赫地位的喜愛,請參閱 JFB 路加福音 14:7;JFB 馬太福音 6:5 的注釋。

40. 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他們利用寡婦無助的處境和輕信的性格,侵佔她們的財產,同時又藉著「很長的禱告」讓她們相信他們遠離「不義之財」。因此,更「重的刑罰」等待著他們。(比較馬太福音 23:33)。這對羅馬天主教神職人員的生動描述,他們是「文士」的真正繼承者。

馬可福音 12:41-44 寡婦的兩個小錢。(= 路加福音 21:1-4)。

請參閱 JFB 路加福音 21:1-4 的注釋。

信仰問答 — JFB 聖經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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