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時,門徒進前來,問耶穌說:「天國裏誰是最大的?」
2 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使他站在他們當中,
3 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
4 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裏就是最大的。
5 凡為我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
6 「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裏。
7 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將人絆倒;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8 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裏。
9 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來丟掉。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裏。」
10 「你們要小心,不可輕看這小子裏的一個;我告訴你們,他們的使者在天上,常見我天父的面。
12 一個人若有一百隻羊,一隻走迷了路,你們的意思如何?他豈不撇下這九十九隻,往山裏去找那隻迷路的羊嗎?
13 若是找着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他為這一隻羊歡喜,比為那沒有迷路的九十九隻歡喜還大呢!
14 你們在天上的父也是這樣,不願意這小子裏失喪一個。」
15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16 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
17 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19 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
20 因為無論在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21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
22 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23 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
24 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
25 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
26 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
27 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28 「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着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
29 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
30 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裏,等他還了所欠的債。
31 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
32 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
33 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
34 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
35 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賈米森、福塞特與布朗
馬太福音 第 18 章 注釋
馬太福音
大衛・布朗 注釋
第 18 章
馬太福音 18:1-9. 門徒爭論誰在天國裡為大,以及相關教導。(= 馬可福音 9:33-50;路加福音 9:46-50)。
關於此段的闡釋,請參閱 JFB 馬可福音 9:33-50。
馬太福音 18:10-35. 關於同一主題的進一步教導,包括不饒恕人的僕人的比喻。
同一主題(馬太福音 18:10-20)。
10. 你們要小心,不可輕看——絆倒。
這些小子中的一個;我告訴你們,他們的使者在天上,常看見我天父的面——這是一節難解的經文;但或許以下解釋不僅是個說明:在人間,那些照料和撫養王室子女的人,無論他們自己多麼卑微,都被允許帶著他們所照料的孩子自由進出,並享有一定程度的親近,這是即使最高級的國家大臣也不敢奢望的。或許我們的主的意思是,天使們因著他們對祂門徒的職責(希伯來書 1:13;約翰福音 1:51),得以向寶座傳達信息,在那裡受到歡迎,並在與「祂在天上的父」打交道時享有親密的關係,這是他們在處理自己的事務時無法奢望的。
11. 因為人子來,為要拯救失喪的人——或「已經失喪的人」。這是一句金玉良言,以不同形式重複了一次又一次。這裡的聯繫似乎是:「既然人子來到世上的全部目的和使命是拯救失喪的人,你們就要小心,免得因造成絆倒而使已得救的人失喪。」我們可以從馬太福音 18:14 得知這就是所要表達的意思。
12, 13. 你們怎麼看?一個人若有一百隻羊,其中一隻走迷了路,等等——這是我們主不止一次說過的另一句富有深意的教導。請參閱路加福音 15:4-7 中關於失羊的動人比喻。那裡的目的只是為了表明好牧人即使有一隻羊失喪了,也會盡力去尋找;這裡的目的則是為了表明,當羊被找到後,祂多麼不願失去牠。因此,接著說:
15.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你和他在一起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的,你就得了你的弟兄,等等——我們的主可能仍然指著最近關於誰為大的爭論。在受到如此溫和、迷人卻又莊嚴神聖的責備之後,他們無疑會感到刺痛,或許每個人都會說:「不是我先開始的,也不是我對我的弟兄們說了不配和惱人的暗示。」我們的主說:「即使如此,但既然這樣的事情會經常發生,我就要指示你們如何處理。」首先,不要對得罪你的弟兄懷恨在心,也不要在不信的人面前向他發怒;而是把他帶到一旁,指出他的錯,如果他承認並作出賠償,你對他所做的服務比你為自己伸張正義所做的更多。其次,如果這不奏效,就帶兩三個人作證,證明你的抱怨是多麼公正,以及你對待他的精神是多麼弟兄般的。再次,如果這仍不奏效,就把他帶到你們都屬於的教會或會眾面前。最後,如果連這也失敗了,就不要再把他當作基督徒弟兄,而是當作「外人」——就像猶太人對待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這裡,不久前只賜給彼得的權柄(參閱 JFB 馬太福音 16:19)顯然擴展到所有十二使徒;因此,無論這意味著什麼,它對彼得而言沒有任何特殊之處,更不用說對他在羅馬的所謂繼承者了。它與接納和拒絕教會成員資格有關。但請參閱 JFB 約翰福音 20:23。
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關於這段經文——充滿了對基督徒在行動和禱告中合一的崇高鼓勵——首先,請注意它所處的上下文。我們的主一直在談論教會聚會,在這種聚會中,一個弟兄的頑固悖逆最終要被提出,其決定將是最終的——教會的主對其合法的聚會給予了如此的尊榮。但祂不僅僅是恩待和尊榮這些聚會。因為即使只有兩個人同心合意地將任何事情帶到祂面前,他們也會發現他們並不孤單,因為我的父與他們同在,耶穌說。其次,請注意這裡對合一禱告的重視。由於少於兩個人就無法實現合一,所以祂將人數降到如此之低,給予了這種操練中合一的最大可能鼓勵。但這是什麼樣的合一呢?不僅僅是同意一起禱告,而是為某個特定的事情禱告。「凡他們所求的」,我們的主說——凡他們同意一起求的。同時,很明顯,祂當時心中有某些事情,是最適合和最需要這種同心合意禱告的主題。十二使徒曾「在路上爭論」關於他們夫子國度中誰為大的可悲問題,這激發了他們的敗壞,並導致——或至少有導致——危及他們靈魂的「絆倒」。主自己一直在指示他們如何處理這些事情。「但現在祂向他們指示一條更美的道路。」讓他們將所有這些事情——是的,以及任何可能影響他們彼此之間愛的關係,或影響祂國度整體利益的事情——帶到他們在天上的父面前;如果他們只是同心合意地為那件事祈求祂,祂在天上的父就必為他們成全。但更進一步,這不僅僅是為同一件事合一禱告——因為那可能伴隨著對所期望之事非常不和諧的想法——而是和諧的禱告,是志同道合的靈魂,一個家庭的成員,一位主的僕人,被同樣的愛所約束,在同一面旗幟下戰鬥,被同樣勝利的保證所鼓舞;一種活潑而充滿愛的合一,其在神耳中的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因此,耶穌說,他們「在地上」所求的,祂「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祂說「我的父」——而不是「你們的父」——並非沒有原因;這從接下來的話中顯而易見:「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我的」是強調語,「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正如祂的名會成為一種魔力,吸引許多祂親愛的門徒聚集,所以即使只有兩三個人,這也會吸引祂自己降臨在他們中間;而祂與雙方,即祈求者和被祈求者,都有關係——與地上的一方因祂所取的人性而連結,與天上的一方因祂永恆的靈而連結——他們在地上和諧的禱告將透過祂向上傳達到天上,由祂帶入至聖所,從而達到寶座。因此,祂將成為禱告向上傳達和應允向下傳達的活潑引導者。
不饒恕人的僕人的比喻(馬太福音 18:21-35)。
21. 那時,彼得進前來,說:「主啊,我的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在最近的爭論中,彼得可能成為特別嫉妒的對象,他不斷為其他人回答的積極性很可能會被拿來指責他——如果真是這樣,很可能是猶大——儘管他的夫子曾稱讚他。由於這樣的暗示可能不止一次被提出,他想知道他要忍受多久,忍受幾次。
直到七次嗎?——既然這是神聖而完全的數字,或許他的意思是,必要的寬容是否會有一個極限?
22. 耶穌對他說:「我不是對你說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也就是說,只要需要並尋求,你就永遠不應拒絕真誠的饒恕。(參閱 JFB 路加福音 17:3, 4)。
23. 所以——「關於這件事」。
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的僕人算帳——或者,要審查他的稅吏的帳目。
24. 剛開始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他一萬他連得的人來——如果這裡指的是亞他連得,一萬他連得將超過一百五十萬英鎊;如果是猶太他連得,則數額更大。
25. 因為他沒有什麼償還,他主人就吩咐把他和他的妻子兒女,以及他一切所有的都賣了,來償還——(參閱列王紀下 4:1;尼希米記 5:8;利未記 25:39)。
26. 那僕人就俯伏拜他——或向他謙卑地行禮。
說:「主啊,寬容我,我將一切都還清。」——這只是承認對他提出的要求是公正的,並懇求憐憫。
27. 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由於償還無望,主人首先動了慈心;其次,將他的債務人從監獄中釋放;然後慷慨地免除了債務。
28. 但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注意這裡的區別。第一個案例是主人和僕人;在這個案例中,兩者地位平等。(參閱馬太福音 18:33)。
欠他一百銀幣——如果指的是猶太錢幣,這筆債務與另一筆相比,不到百萬分之一。
就掐住他,扼住他的喉嚨——他抓住並勒住他。
說:「你把所欠的還我!」——注意語氣中甚至帶著無情。
29. 他的同伴就俯伏在他腳前,懇求他說:「寬容我,我將一切都還清。」——同樣的姿態和同樣的話語,曾從他主人那裡得到憐憫,現在他的同伴也對他使用了。
30. 他卻不肯,反把他下在監裡,直到他還清所欠的債,等等——耶穌在這裡生動地傳達了,即使是僕人們也認為,這個最近才蒙受共同主人最大恩惠的人所做的這件事,是多麼不可容忍的不公和厚顏無恥。
32, 33. 於是他的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僕,等等」——在降下懲罰之前,他平靜地指出他的行為是多麼可恥地不合理和無情;這會使施加在他身上的懲罰加倍刺痛。
34. 他的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不只是獄卒;這表示他認為這種情況需要嚴厲的對待。
直到他還清所欠的一切。
35. 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本著這種精神,或根據這個原則。
待你們了。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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