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過了六天,耶穌帶着彼得、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暗暗地上了高山,
2 就在他們面前變了形像,臉面明亮如日頭,衣裳潔白如光。
3 忽然,有摩西、以利亞向他們顯現,同耶穌說話。
4 彼得對耶穌說:「主啊,我們在這裏真好!你若願意,我就在這裏搭三座棚,一座為你,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
5 說話之間,忽然有一朵光明的雲彩遮蓋他們,且有聲音從雲彩裏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
6 門徒聽見,就俯伏在地,極其害怕。
7 耶穌進前來,摸他們,說:「起來,不要害怕!」
8 他們舉目不見一人,只見耶穌在那裏。
9 下山的時候,耶穌吩咐他們說:「人子還沒有從死裏復活,你們不要將所看見的告訴人。」
10 門徒問耶穌說:「文士為甚麼說以利亞必須先來?」
11 耶穌回答說:「以利亞固然先來,並要復興萬事;
12 只是我告訴你們,以利亞已經來了,人卻不認識他,竟任意待他。人子也將要這樣受他們的害。」
13 門徒這才明白耶穌所說的是指着施洗的約翰。
14 耶穌和門徒到了眾人那裏,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跪下,
15 說:「主啊,憐憫我的兒子!他害癲癇的病很苦,屢次跌在火裏,屢次跌在水裏。
16 我帶他到你門徒那裏,他們卻不能醫治他。」
17 耶穌說:「噯!這又不信又悖謬的世代啊,我在你們這裏要到幾時呢?我忍耐你們要到幾時呢?把他帶到我這裏來吧!」
18 耶穌斥責那鬼,鬼就出來;從此孩子就痊癒了。
19 門徒暗暗地到耶穌跟前,說:「我們為甚麼不能趕出那鬼呢?」
20 耶穌說:「是因你們的信心小。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座山說:『你從這邊挪到那邊』,它也必挪去;並且你們沒有一件不能做的事了。
21 至於這一類的鬼,若不禱告、禁食,他就不出來 。」
22 他們還住在加利利的時候,耶穌對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裏。
23 他們要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門徒就大大地憂愁。
24 到了迦百農,有收丁稅的人來見彼得,說:「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嗎?」
25 彼得說:「納。」他進了屋子,耶穌先向他說:「西門,你的意思如何?世上的君王向誰征收關稅、丁稅?是向自己的兒子呢?是向外人呢?」
26 彼得說:「是向外人。」耶穌說:「既然如此,兒子就可以免稅了。
27 但恐怕觸犯他們,你且往海邊去釣魚,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開了牠的口,必得一塊錢,可以拿去給他們,作你我的稅銀。」
賈米森、福塞特與布朗
馬太福音 第 17 章 注釋
馬太福音
大衛・布朗 注釋
第 17 章
關於此段的闡釋,請參閱 JFB 對 路加福音 9:28-36 的注釋。
此段的時間點,從所有敘事所顯示的緊接其前的事件——第一次明確預告祂的死,以及變像——可以充分得知,這兩件事都發生在祂第三次與第四次(也是最後一次)逾越節之間。
關於此部分的闡釋,請參閱 JFB 對 馬可福音 9:14-32 的注釋。
22. 他們住在加利利的時候,耶穌對他們說——馬可福音(馬可福音 9:30)照例在此非常精確:「他們就離開那裡」——即從上次神蹟的現場——「經過加利利;耶穌不願意人知道。」所以這不是一次公開傳道的旅程,而是一次私下經過加利利的旅程。事實上,祂在加利利的公開事工此時已接近尾聲。雖然此後祂差遣七十人出去傳道和醫病,但祂自己在那裡公開露面的時間已不多,而且祂很快就要與那裡永別了。直到這個時刻來臨,祂主要都與十二門徒在一起,為即將發生的事件預備他們。
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他們就甚憂愁——雖然這次的衝擊不會像第一次預告時那麼大(馬太福音 16:21, 22),但他們的「憂愁」不會減少,反而可能更大,因為這消息更深地進入他們的心中,而這次重複的沉重消息又給他們帶來新的衝擊。因此,路加福音(路加福音 9:43, 44)將此與剛才記載的神蹟場景以及由此產生的教導——或者可能與祂最近所有的教導——聯繫起來,說我們的主預先警告十二門徒,他們很快就會需要所有這些教導:「眾人對耶穌所行的一切事都希奇的時候,耶穌對門徒說:你們要把這些話存在耳中,因為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不要被你們最近在我身上所見的榮耀沖昏頭腦,而要記住我告訴你們的,現在又再次告訴你們的,就是你們現在所歡喜的太陽,很快就要在午夜的黑暗中落下。」主在所有三卷敘事中保留的這些話語中的對比是顯著的——「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路加福音補充說(路加福音 9:45),「他們不明白這話,意思乃是隱藏的,叫他們不能明白」——因為最清楚的陳述,當遇到長期而頑固的偏見時,會透過扭曲和模糊的媒介來看待——「他們也不敢問他。」他們不敢問,部分是因為這些話語無疑是以一種崇高而悲傷的語氣說出的,他們不願打斷;部分是因為害怕因自己的膚淺和膽怯而受到責備。這一切是多麼樸實無華啊!
此段的時間點顯然緊接前一段。這段簡短卻極其重要的事件,僅由馬太記載——對他而言,這無疑具有特殊的意義,因為它與他自己的城鎮和他所熟悉的湖泊有關。
24. 他們到了迦百農,收丁稅的人——即雙德拉克馬;這筆錢相當於兩個亞提卡德拉克馬,與猶太人的「半舍客勒」相對應,由所有二十歲及以上的猶太男性支付,用於維持聖殿及其事奉。關於這項年度稅收的起源,請參閱 出埃及記 30:13, 14;歷代志下 24:6, 9。因此,可以注意到,這不是一項民事稅,而是一項教會稅。馬太福音 17:25 中提到的稅則是一項民事稅。這個非常顯著的場景的全部教導都取決於這個區別。
來見彼得——耶穌在迦百農時可能住在彼得家。這解釋了敘事中的幾件事。
說: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嗎?——這個問題似乎暗示,這項稅的繳納是自願的,但卻是預期的;或者用現代術語來說,就是一種「自願評估」。
25. 彼得說:納——即「當然納」;彷彿急於消除任何相反的懷疑。如果彼得知道——他當然知道——當時錢袋裡沒有錢,那麼這個回答必須被視為他對主極大的信心之舉。
彼得進了屋子——彼得的家。
耶穌就先問他——預先問他;根據「prevent」這個詞的古義。
說:西門,你的意見如何?——用他的家名來表示親近。
世上的君王向誰徵收關稅——指進出口貨物的關稅。
或丁稅——指人頭稅,由所有在人口普查中登記的人向羅馬人繳納。因此,可以注意到,這嚴格來說是一項民事稅。
是向自己的兒子呢?還是向外人呢?——這不能指「外國人」,因為君王當然不會向外國人徵稅,而是指那些非自己家人的人,即他們的臣民。
26. 彼得說:是向外人——「向那些非自己兒子的人」。
耶穌說:既然如此,兒子就可以免稅了——主在此所說的「兒子」不能指祂自己和十二門徒,以某種鬆散的方式指他們與上帝作為共同的父的親近關係。因為除了主在談論他們與上帝的關係時,從未將自己與門徒混為一談,而是始終刻意將祂的關係與他們的關係區分開來(例如,參閱本章最後幾句話的注釋)——這樣做將會教導信徒有權免除聖事所需的費用,這與保羅所教導的以及祂自己始終暗示的一切背道而馳。因此,祂在此只能指祂自己;顯然使用「兒子」這個詞是為了表達君王所遵守的一般原則,即他們不向自己的兒子徵稅,從而更引人注目地傳達祂自己免稅的真理:——即「如果君王自己的家人可以免稅,你們就知道在我身上的推論了」;或者比耶穌認為必要和合適的更直接地表達:「這是為維護我父的家而徵收的稅。那麼,作為祂的兒子,這稅不應由我繳納——我是自由的。」
27. 但恐怕觸犯——絆倒。
他們——他們對我與聖殿之主的關係一無所知,並且會將免稅的要求誤解為對居住在聖殿中的上帝的榮耀漠不關心。
你往海邊去——迦百農,請記住,位於加利利海邊。
拋下釣鉤,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開了牠的口,必得一塊錢——一個斯塔特。本應如此翻譯,而不是像我們的譯本那樣不確定,因為這枚硬幣是亞提卡銀幣,價值相當於前面提到的兩個半舍客勒的「雙德拉克馬」,因此,正是兩人所需的確切金額。因此,主補充說:
可以拿去,為我和你納稅——字面意思是「代替我和你」;或許是因為這筆錢是為被支付者贖身(出埃及記 30:12)——從這個角度來看,耶穌當然是「自由的」。如果這房子是彼得的,這就可以解釋為什麼這次只為彼得和他的主提供支付,而不是為所有十二門徒。請注意,我們的主沒有說「為我們」,而是說「為我和你」;從而區分了被免稅者和祂未被免稅的門徒。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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