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日,必給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開一個泉源,洗除罪惡與污穢。」
2 萬軍之耶和華說:「那日,我必從地上除滅偶像的名,不再被人記念;也必使這地不再有[假]先知與污穢的靈。
3 若再有人說預言,生他的父母必對他說:『你不得存活,因為你託耶和華的名說假預言。』生他的父母在他說預言的時候,要將他刺透。
4 那日,凡作先知說預言的必因他所論的異象羞愧,不再穿毛衣哄騙人。
5 他必說:『我不是先知,我是耕地的;我從幼年作人的奴僕。』
6 必有人問他說:『你兩臂中間是甚麼傷呢?』他必回答說:『這是我在親友家中所受的傷。』」
7 萬軍之耶和華說: 刀劍哪,應當興起, 攻擊我的牧人和我的同伴。 擊打牧人,羊就分散; 我必反手加在微小者的身上。
8 耶和華說:這全地的人, 三分之二必剪除而死, 三分之一仍必存留。
9 我要使這三分之一經火, 熬煉他們,如熬煉銀子; 試煉他們,如試煉金子。 他們必求告我的名, 我必應允他們。 我要說:這是我的子民。 他們也要說:耶和華是我[們]的上帝。
賈米森、福塞特、布朗
撒迦利亞書 第 13 章 注釋
撒迦利亞書
A. R. 福塞特 注釋
第 13 章
1. 與第十二章結尾相關。這裡受安慰的是那些哀慟悔改的人。
開了一個泉源——這泉源早已開了,但那時才首次「為大衛家」(代表全以色列)等開,在他們漫長而疲憊的漂流之後。他們就像曠野中的夏甲,對身邊的活水一無所知,直到上帝「開了他們的眼睛」(創 21:19)[MOORE]。不是泉源,而是他們的眼睛需要被打開。這將是一個永流的「泉源」;不是一個需要不斷補充水的洗濯盆,像會幕和祭壇之間的那種(出 30:18)。
為罪惡與污穢——即,司法上的罪責和道德上的不潔。因此,本節暗示了稱義和成聖都源於基督的寶血,而非儀式性的獻祭(林前 1:30;來 9:13, 14;約壹 1:7;比較結 36:25)。希伯來文的「罪」字面意思是「射不中目標」或「偏離道路」。
2. 赦免的結果;不是怠惰,而是罪惡的根除。
偶像的名號——他們連名字都不應被提及;因此,猶太人稱米非波設為米非波設(「波設」意為可鄙之物),而非米非巴力(出 23:13;申 12:3;詩 16:4)。
從這地除去——猶大地的兩大罪惡,偶像崇拜和假預言,早已止息。但這些是所有罪惡的預表(例如,貪婪,弗 5:5,這是猶太人現在的一個纏累的罪)。偶像崇拜,結合「撒旦的靈」,將再次具體化為「那大罪人」,他將在猶大地興起(帖後 2:3-12),並將被「主口中的氣」所滅。比較敵基督的教皇前身,「引誘人的邪靈……鬼魔的道理」等,提前 4:1-3;彼後 2:1。
污穢的靈——希伯來文是「不潔的靈」(比較啟 16:13);與「聖潔的靈」(羅 1:4)、「謬妄的靈」(約壹 4:6)相對。指那些自稱受神啟示,卻與撒旦勾結的人。
3. 這裡的措辭源自申 13:6-10;18:20。所表達的實質真理是,假預言將被徹底廢除。如果它有可能再次出現,假先知的父母也不會讓親情干預,而是會率先將他刺死。對基督的愛必須超越最溫柔的自然親情(太 10:37)。敬虔的人雖然愛他們的孩子,但他們更愛上帝和祂的榮耀。
4. 先知們……羞愧——為他們過去所發的假預言,這些預言已被事實駁斥。
毛衣——麻衣。這是先知的標誌(王下 1:8;賽 20:2),以表明他們在飲食和衣著上的節儉(太 3:4);同時,也與他們所傳達的悲傷警告相符。這裡譴責的不是服裝,而是穿著的目的,即在羊皮下隱藏狼[加爾文]。教皇制度中修道士的毛衣,旨在給大眾留下超凡聖潔的印象,那時也將被拋棄。
5, 6. 戲劇性地描繪了一個假先知被識破的場景。他被一個熱心維護律法的人抓住,因懼怕而喊道:「我不是先知。」
人——即,某人。
教我牧養牲畜——由於「牧養牲畜」與「農夫」不同,因此應翻譯為「曾把我當作僕人使用」,即在農業方面[MAURER]。然而,農業和牧養牲畜可能被視為受詢問者的共同職業:那麼,摩 7:14 的「牧人」將與英文譯本相符。希伯來文的一個同源詞意為「牲畜」。受訪者回答說,這兩種職業都與我作為「先知」的身份不符。
6. 你手上的傷——審問者仍然懷疑他:「如果真是這樣,如果你從未自稱是先知,那麼這些傷從何而來?」希伯來文直譯是「在你兩手之間」。手自然會舉起來抵擋打擊,因此被「刺透」(亞 13:3)「在」手骨之間。用石頭打死是常見的懲罰;「刺透」也是對那些試圖「引誘以色列離開」耶和華的人(申 13:10)的恰當報應;並且完善了彌賽亞的預表,祂被判為假先知,並被「兩手之間的傷」刺透。因此,轉向直接預言祂(亞 13:7)是自然的,如果沒有間接和預表性地提及祂,這就不會是自然的。
在我朋友家中所受的傷——這暗示他承認曾假冒先知,而他的朋友因對上帝的熱心(亞 13:3)而傷害了他。聖靈在撒迦利亞書中間接提及彌賽亞,即對型,祂被那些祂來幫助的人所傷害,這些人本應是祂的「朋友」,是祂的親屬(比較亞 13:3 中假先知的朋友,與可 3:21 的「祂的朋友」,旁註「親屬」;約 7:5;「自己的人」,約 1:11;猶太人,「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羅 9:5),但他們藉著羅馬人的手傷害了祂(亞 12:10)。
7. 基督解釋為指祂自己(太 26:31, 32)。因此,這是對祂被出賣的預言(亞 11:4, 10, 13, 14)以及隨後對猶太人懲罰的重述。它解釋了為何祂來是為賜福,卻在賜福時被剪除的奧秘。上帝看待罪惡如此可怕,以至於祂不惜犧牲祂在獨一上帝性中與祂同等的兒子,當那兒子承擔罪人的罪責時。
醒起——比較對擬人化的公義之劍的類似呼喚(耶 46:6, 7)。對於「擊打」(命令式),太 26:31 寫著「我要擊打」。因此,暗示劍的行動是上帝的行動。同樣,賽 6:9 的預言「你們聽見」是命令式;耶穌所宣告的應驗是將來的(太 13:14),「你們將要聽見」。
刀劍——司法權力的象徵,其最高行使是奪去被定罪者的生命(詩 17:13;羅 13:4)。這裡明確暗示的不是僅僅是公義的表象或表達(如蘇西尼派所認為),而是上帝作為審判者,對彌賽亞這位牧者,即羊群的替代者,實際執行公義。然而,上帝在此展現祂的愛,如同祂的公義一樣榮耀。因為上帝稱彌賽亞為「我的牧者」,即藉著我對罪人的愛為他們預備(啟 13:8),並且永遠是我愛的對象,儘管祂為他們的罪被司法性地擊打(賽 53:4)(賽 42:1;59:16)。
與我為伴的人——直譯是「我聯合的人」。希伯來文的「人」是「一個大能的人」,一個在其最高理想中獨特的人。「我的伴侶」,即「我的同伴」。「我的平等者」[DE WETTE](一個來自理性主義者的顯著承認)。「我最親近的親屬」[HENGSTENBERG](約 10:30;14:10, 11;腓 2:6)。
羊就分散——基督的門徒在祂被捕時的分散是部分的應驗(太 26:31),預示著猶太民族(曾是主的羊,詩 100:3)因將祂釘十字架而導致的分散。猶太人雖然「分散」,但仍然是主的「羊」,等待祂的「聚集」(賽 40:9, 11)。
我必轉手攻擊那微小的——即,我將介入以支持(比較此短語的褒義,賽 1:25)「那微小的」,即來自猶太教會的基督謙卑的追隨者,他們被世人藐視:「羊群中的貧窮人」(亞 11:7, 11);在祂被釘十字架後,於復活時得到安慰(約 20:17-20);在耶路撒冷被毀時,因西斯提烏斯·加盧斯莫名其妙地從耶路撒冷撤退,他們退到佩拉,再次得到特別的介入而得救。從那時起,一直有「那微小的……照著恩典的揀選」的猶太「餘民」。耶和華的手以忿怒擊打牧者,為要使祂的手以恩典轉向那微小的。
8, 9. 猶太民族的三分之二將在羅馬戰爭中滅亡,三分之一將存活。可能從上下文(亞 14:2-9)來看,這尚未應驗,三分之二的毀滅(字面意思是「兩份的比例」或「兩份」)和餘民,即三分之一的存留,仍然是將來的,並將在敵基督時期應驗。
9. 經過……火——試煉之火(詩 66:10;摩 4:11;林前 3:15;彼前 1:6, 7)。由此可見,猶太人的歸信並非先於,而是後於耶和華特別介入所帶來的外部拯救;後者將是他們歸信的主要原因,並結合聖靈在他們心中預備性的澆灌(亞 12:10-14);這裡,「他們必呼求我的名」,在他們的患難中,這將使耶和華來幫助他們(詩 50:15)。
我的子民——(耶 30:18-22;結 11:19, 20;何 2:23)。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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