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米森-福塞特-布朗(JFB)聖經注釋|阿摩司書 第五章

Jamieson, Fausset & Brown Commentary
第五章

合和本 阿摩司書 第5章

1 以色列家啊,要聽我為你們所作的哀歌:

2 以色列民跌倒,不得再起; 躺在地上,無人攙扶。

3 主耶和華如此說: 以色列家的城發出一千[兵]的,只剩一百; 發出一百的,只剩十個。

4 耶和華向以色列家如此說: 你們要尋求我,就必存活。

5 不要往伯特利尋求, 不要進入吉甲, 不要過到別是巴; 因為吉甲必被擄掠, 伯特利也必歸於無有。

6 要尋求耶和華,就必存活, 免得他在約瑟家像火發出, 在伯特利焚燒,無人撲滅。

7 你們這使公平變為茵蔯、 將公義丟棄於地的,

8 要[尋求]那造昴星和參星, 使死蔭變為晨光, 使白日變為黑夜, 命海水來澆在地上的- 耶和華是他的名;

9 他使力強的忽遭滅亡, 以致保障遭遇毀壞。

10 你們怨恨那在城門口責備人的, 憎惡那說正直話的。

11 你們踐踏貧民, 向他們勒索麥子; 你們用鑿過的石頭建造房屋, 卻不得住在其內; 栽種美好的葡萄園, 卻不得喝所出的酒。

12 我知道你們的罪過何等多, 你們的罪惡何等大。 你們苦待義人,收受賄賂,在城門口屈枉窮乏人。

13 所以通達人見這樣的時勢必靜默不言, 因為時勢真惡。

14 你們要求善, 不要求惡,就必存活。 這樣,耶和華-萬軍之上帝 必照你們所說的與你們同在。

15 要惡惡好善, 在城門口秉公行義; 或者耶和華-萬軍之上帝向約瑟的餘民施恩。

16 主耶和華-萬軍之上帝如此說: 在一切寬闊處必有哀號的聲音; 在各街市上必有人說: 哀哉!哀哉! 又必叫農夫來哭號, 叫善唱哀歌的來舉哀。

17 在各葡萄園必有哀號的聲音, 因為我必從你中間經過。 這是耶和華說的。

18 想望耶和華日子來到的有禍了! 你們為何想望耶和華的日子呢? 那日黑暗沒有光明,

19 景況好像人躲避獅子又遇見熊, 或是進房屋以手靠牆,就被蛇咬。

20 耶和華的日子不是黑暗沒有光明嗎? 不是幽暗毫無光輝嗎?

21 我厭惡你們的節期, 也不喜悅你們的嚴肅會。

22 你們雖然向我獻燔祭和素祭, 我卻不悅納, 也不顧你們用肥畜獻的平安祭;

23 要使你們歌唱的聲音遠離我, 因為我不聽你們彈琴的響聲。

24 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 使公義如江河滔滔。

25 「以色列家啊,你們在曠野四十年,豈是將祭物和供物獻給我呢?

26 你們抬着為自己所造之摩洛的帳幕和偶像的龕,並你們的神星。

27 所以我要把你們擄到大馬士革以外。」這是耶和華-名為萬軍之上帝說的。

JFB 聖經注釋|阿摩司書 第 5 章

賈米森、福塞特、布朗
阿摩司書 第 5 章 注釋

阿摩司書
A. R. 福塞特 注釋
第 5 章

阿摩司書 5:1-27 哀悼傾覆的國度:再次勸誡悔改:上帝宣告審判之日將對那些藐視祂的人極其可怕:若無真誠的虔敬,儀式性的敬拜對祂而言是不可悅納的:因此以色列將被遷徙至遙遠的東方。
1. 哀歌——為即將臨到你們的毀滅而作的哀歌。比較 以西結書 32:2,「舉起」,即作為悲傷的重擔(以西結書 19:1;27:2)。
2. 以色列的處女——以色列國此前未曾被外邦人征服。比較 以賽亞書 23:12;耶利米書 18:13;31:4, 21;耶利米哀歌 2:13;可解釋為:「你曾是『錫安的處女女兒』」。更確切地說,「處女」用於國家,暗示其美麗,以及它引以為傲的歡樂、奢華、權力與財富 [加爾文]。

不再興起**——在現有的秩序中:根據許多預言,在彌賽亞性的時代,它將再次興起。比較 列王紀下 6:23;24:7,關於「不再」的限制性意義。

被棄於其地——或「被擊倒於其地」(比較 以西結書 29:5;32:4)[MAURER]。
3. 出去一千**——即「那城曾有一千人出戰」。這裡的「城」指「城裡的居民」,如 阿摩司書 4:8。

只剩下……一百——只剩下一百人,其餘的都被刀劍和瘟疫所滅(申命記 28:62)。
4. 你們要尋求我,就必存活——字面意思是「尋求……我,就活」。第二個命令式表達了順從第一個命令式中的訓誡,必然會帶來「生命」(脫離審判)。如果他們滅亡,那是他們自己的過錯;如果他們悔改,上帝會赦免(以賽亞書 55:3, 6)。
5. 不要尋求伯特利**——即伯特利的金牛犢。

吉甲**——(參見 阿摩司書 4:4 的 JFB 注釋)。

別是巴**——位於猶大,靠近以東的南部邊界。曾是耶和華「起誓的井」,印證了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的聖約,也是他呼求「耶和華,永生上帝」的場景(創世記 21:31, 33),如今卻是偶像崇拜的據點(阿摩司書 8:14)。

吉甲必被擄去**——希伯來文中有相似發音的文字遊戲:Gilgalgalohyigleh:「吉甲(滾動之地)必被滾動著擄去。」

伯特利必歸於無有——伯特利(即「上帝之家」),因其虛妄的偶像而被稱為伯亞文(即「虛妄之家」或「無有」,何西阿書 4:15;10:5, 8),確實將「歸於無有」。
6. 像火發出**——衝破一切阻礙。上帝是「烈火」(申命記 4:24;以賽亞書 10:17;耶利米哀歌 2:3)。

約瑟家**——以色列國,其中以法蓮支派(約瑟的兒子)是主要支派(比較 以西結書 37:16)。

在伯特利無人撲滅——即在伯特利無人能撲滅;以色列所依賴的伯特利偶像,無一能除去上帝的審判。
7. 將公平變為茵蔯**——即將公平扭曲為極其苦澀的錯誤。正如公義是甜美的,不公義對受害者而言是苦澀的。「茵蔯」源自希伯來文的一個詞根,意為「咒詛」,因其有害和苦澀的性質。

將公義丟棄在地——MAURER 翻譯為「將公義拋擲於地」,如 以賽亞書 28:2;但以理書 8:12。
8. 七星**——字面意思是七顆較大的星和其他較小的星組成的「堆」或「星團」(約伯記 9:9;38:31)。前一段經文似乎在阿摩司心中。他提到了牧羊人(阿摩司所屬的階層)熟知的星星,獵戶座作為這裡所威脅的暴風雨的前兆,以及昴宿星團作為春天的預兆。

死蔭**——希伯來文,指最深沉的黑暗。

呼叫海中的水——既降下洪水作為審判,也降下普通的雨水作為恩典(列王紀上 18:44)。
9. 使毀滅臨到強盛的**——字面意思是「毀壞」或「破壞」:因此指「被毀壞的人」。WINER、MAURER 和最好的現代評論家翻譯為「使毀滅(或破壞)突然興起」,字面意思是「使它像黎明一樣閃耀」。古老的譯本支持英文譯本。希伯來文在其他地方用於「使……發光」、「使……歡樂」:以及像英文譯本這裡(詩篇 39:13),「恢復力量」。

毀滅將臨到——「毀滅」或「破壞將臨到」[MAURER]。英文譯本表達的是,儘管以色列在耶羅波安二世的成功之後自以為強大(列王紀下 14:25),但上帝能使最弱小的勝過強大的。
10. 在城門口責備人的**——在審判之地譴責他們不義的審判官(以賽亞書 29:21)。

憎惡說正直話的——先知告訴他們不受歡迎的真相:在平行句中與「在城門口責備人的」審判官相對應(比較 列王紀上 22:8;箴言 9:8;12:1;耶利米書 36:23)。
11. 麥子的重擔**——向窮人徵收的沉重實物稅,以滿足富人的慾望 [HENDERSON]。或在匱乏時預支麥子,然後以沉重的利息收回 [拉比所羅門]。

建造房屋……卻不得住在其中……栽種葡萄園……卻不得喝園中的酒——根據摩西最初的預言(申命記 28:30, 38, 39)。在復興的以色列中,情況將相反(阿摩司書 9:14;以賽亞書 65:21, 22)。
12. 他們苦待……他們收受**——更確切地說,「(你們)苦待……收受」。

賄賂**——字面意思是,一個不義之人在你的判決中為自己贖身的代價(撒母耳記上 12:3,旁註;箴言 6:35)。

在城門口屈枉窮人——在審判之地拒絕給予他們應有的權利(阿摩司書 2:7;以賽亞書 29:21)。
13. 通達人**——屬靈上智慧的人。

必靜默——不僅僅是口舌的靜默,而是通達人會避免參與任何他能避免的公共或私人事務:因為這是一個「邪惡的時代」,一個所有法律都被踐踏的時代。以弗所書 5:16 指的是這一點。與其不耐煩地反對無法補救的邪惡,敬虔的智者不會把珍珠丟給豬,因為豬會踐踏這些,並撕裂獻上的人(馬太福音 7:6),而是會默默順服,耐心等待上帝施行拯救的時機(詩篇 39:9)。
14. 這樣**——以你們「尋求善」為條件。

就必與你們同在,正如你們所說的——正如你們所誇耀的;即上帝與你們同在,你們是祂的子民(彌迦書 3:11)。
15. 惡……善**——(以賽亞書 1:16, 17;羅馬書 12:9)。

在城門口秉公行義**——在審理案件的地方施行公義。

或者耶和華……施恩**——所以,「或許」(出埃及記 32:30)。這並非指人要帶著不確定上帝是否會施恩的心來到祂面前:這表達僅暗示了因人缺乏真正的悔改而存在的困難,以此激勵信徒熱切地尋求上帝(比較 創世記 16:2;約珥書 2:14;使徒行傳 8:22)。

約瑟的餘民——(參見 阿摩司書 5:6)。以色列(由「以法蓮」代表,即約瑟的後裔和主要支派)與其昔日相比,如今只剩下餘民,因為敘利亞的哈薛曾擊打約旦河以東的所有邊界,基列和巴珊,迦得、流便和瑪拿西(列王紀下 10:32, 33)[HENDERSON]。更確切地說,「惡人被毀滅後所剩下的以色列餘民」[MAURER]。
16. 所以**——從 阿摩司書 5:13 恢復。上帝預見他們不會聽從勸誡(阿摩司書 5:14, 15),反而會堅持被譴責的不義行為(阿摩司書 5:7, 10, 12)。

主**——耶和華。

萬軍之耶和華,主**——頭銜的累積,其中祂對萬物的主權是最高潮,表明祂的審判無可上訴。

街上……路上**——東方常見的寬闊空地和狹窄街道。

召農夫來哀哭**——市民將召喚缺乏經驗的農夫來扮演通常由專業哀悼者扮演的角色,因為普遍的哀悼將使專業哀悼者不足。

善於哀哭的——受僱來引導為逝者哀悼的專業哀悼者;傳道書 12:5 曾提及;通常是婦女(耶利米書 9:17-19)。
17. 在各葡萄園中……哀號**——通常是歡樂歌聲響起的地方。

從你中間經過**——施行報應(出埃及記 12:12, 23;那鴻書 1:12)。「經過」和「越過」則用於上帝的赦免(出埃及記 12:23;彌迦書 7:18;比較 阿摩司書 7:8)。

18. 禍哉,你們這些不加思索地諷刺說:「我們渴望耶和華的日子來到」的人——即「禍哉,你們這些把這當作先知們的夢想的人」(以賽亞書 5:19;耶利米書 17:15;以西結書 12:22)。

那日於你們有何益處呢!——阿摩司認真對待他們諷刺的話:因為上帝常常以義的報應,讓褻瀆者自食其果,使嘲諷者的玩笑變成對自己可怕的現實。你們沒有什麼理由渴望耶和華的日子;因為那日對你們而言將是災難,而非歡樂。
19. 好像人躲避獅子,卻遇見熊**——試圖逃避一種災難,卻陷入另一種。這或許暗示,在 阿摩司書 5:18 中,他們諷刺性地渴望耶和華的日子,彷彿那會是從現有災難中解脫。耶和華的日子來臨對我們而言是個好消息,如果那是真的:因為我們事奉了上帝(即金牛犢)。偽君子們也如此自欺,以為死亡和審判會是從現有生活困境中解脫。獅子或許會因慷慨而饒恕倒地者,但熊卻不饒恕任何人(比較 約伯記 20:24;以賽亞書 24:18)。

靠在牆上——靠在房屋的側牆上,以支撐自己不倒。蛇常藏身於牆壁的裂縫中。那些不被上帝審判所改變的人,將被審判追趕:如果他們逃脫一個,另一個已準備好抓住他們。
21. 我恨惡,我藐視**——兩個動詞不加連詞地並列,表達了上帝強烈的厭惡。

你們的節期**——你們的;不是我的;我不承認它們:與猶大的不同,你們的節期是人為設立的,而非神聖的。

我必不聞**——即我必不喜悅所獻的祭物(創世記 8:21;利未記 26:31)。

你們的嚴肅會——字面意思是「禁閉之日」。以賽亞書 1:10-15 與此平行。以賽亞書更詳盡;阿摩司書更簡潔。阿摩司譴責以色列,不僅因為他們認為不順服而獻祭就能滿足上帝(以賽亞書對猶太人的指控),還因為他們連外在的儀式都是腐敗的,未經上帝認可。
22. 素祭**——麵粉等。無血祭。

平安祭——為從上帝那裡獲得平安和興盛而獻的祭。希伯來文是「感謝祭」。
23. 將……從我面前挪開**——字面意思是「從我身上挪開」;其意是重擔壓在承擔者身上。所以 以賽亞書 1:14,「它們是我的重擔(字面意思是『我身上的重擔』):我擔負它們已感疲憊。」

你歌唱的聲音**——在神聖場合的讚美詩和樂器演奏,對我而言不過是令人不悅的噪音。

我必不聽——以賽亞書用「禱告」(以賽亞書 1:15)代替這裡的「歌唱」和「樂聲」;但像阿摩司一樣,以「我必不聽」作結。
24. 公義**——正義。

滾滾**——字面意思是「滾動」,即豐盛地流淌(以賽亞書 48:18)。獻祭者若無履行公義的願望,其祭物對上帝而言是可憎的(撒母耳記上 15:22;詩篇 66:18;何西阿書 6:6;彌迦書 6:8)。

25, 26. 你們曾獻祭嗎?——是的:你們曾獻。然而(一直以來,帶著奇怪的矛盾)你們卻「抬著(以莊嚴的儀式)你們摩洛的帳幕」(即便攜式神龕,或模型帳幕:小到摩西無法察覺;比較 使徒行傳 19:24)(那偶像是「你們的」神;我不是,儘管你們形式上向我獻祭)。「你們曾獻嗎?」這個問題並非否認(因為他們在曠野確實向耶和華獻了祭,用他們在遊牧生活中帶去的牲畜,出埃及記 24:4;民數記 7:1-89;9:1 等),而是一個強烈的肯定(比較 撒母耳記上 2:27, 28;耶利米書 31:20;以西結書 20:4)。阿摩司時代以色列的罪,正是他們祖先的罪,以敬拜嘲弄上帝,同時又敬拜偶像(比較 以西結書 20:39)。在摩西時代,這是秘密進行的,否則他會加以制止;他大致知道他們的不忠,儘管不了解具體細節(申命記 31:21, 27)。

摩洛……基雲**——「摩洛」意為「王」,與火星相對應 [BENGEL];太陽 [JABLONSKI];土星,與「基雲」相同 [MAURER]。七十士譯本將「基雲」譯為「利番」,正如司提反所引述的(使徒行傳 7:42, 43)。同一個神常有不同的名字。摩洛是亞捫人的名字;基雲是阿拉伯語和波斯語的名字,也寫作 Chevan。在阿拉伯語詞典中,基雲意為「嚴厲」;因此占星家將土星描繪為影響有害的行星。因此腓尼基人向它獻人祭,尤其是兒童;偶像崇拜的以色列人也如此。臨門是敘利亞的名字(列王紀下 5:18);發音為 Remvan,或「利番」,就像基雲也發音為 Chevan。摩洛有王的形狀;Chevan,或基雲,有星的形狀 [GROTIUS]。利番是土星的埃及名字:因此阿摩司書的七十士譯者用埃及名字代替希伯來名字,因為他是埃及人。[HODIUS II, De Bibliorum Textibus Originalibus. 4.115]。與尼羅河相同,埃及人將土星視為其代表 [HARENBERG]。BENGEL 認為利番或 Rephan 與 Teraphim 和 Remphis(一位埃及國王的名字)有關。希伯來人在阿拉伯曠野停留期間,感染了薩比主義,這是最古老的偶像崇拜形式,即崇拜薩巴或星宿;約伯記 31:26 記載了其盛行;與此相對,在 阿摩司書 5:27 中,耶和華宣告自己是「萬軍之神」。

你們神的星——R. ISAAC CARO 說所有占星家都將土星描繪為以色列的星。偶像的頭部可能有一個星形圖案,代表土星;因此「偶像」與平行句中的「星」相對應。在象形文字中,星代表上帝(民數記 24:17)。「偶像」要麼是「像」的希伯來文,要麼指為代表基雲而製作的許多偶像。
27. 大馬士革以外**——在 使徒行傳 7:43 中是「巴比倫以外」,這包括大馬士革以外。在阿摩司時代,大馬士革因敘利亞戰爭是以色列懼怕的對象。巴比倫尚未被指名為他們被擄之地。司提反提供了這個名字。事實上,正如他所說,他們被流放的地方是「巴比倫以外」,在哈臘、哈博河邊的歌散,以及瑪代人的城邑(列王紀下 17:6;比較 阿摩司書 1:5;4:3;6:14)。通往亞述的道路經過「大馬士革」。因此特別指出,他們不僅會被擄到大馬士革,像他們曾被敘利亞諸王擄去一樣(列王紀下 10:32, 33;13:7),而且會被擄到更遠的地方,一個比從大馬士革更難返回的地區。他們被撒旦擄去拜偶像,因此上帝使他們在拜偶像者中被擄。比較 列王紀下 15:29;16:9;以賽亞書 8:4,從中可見提革拉毗列色應亞哈斯之請,同時攻擊以色列和大馬士革(阿摩司書 3:1)。

信仰問答 — JFB 聖經注釋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