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米底亞族亞哈隨魯的兒子大流士立為迦勒底國的王元年,
2 就是他在位第一年,我-但以理從書上得知耶和華的話臨到先知耶利米,論耶路撒冷荒涼的年數,七十年為滿。
3 我便禁食,披麻蒙灰,定意向主上帝祈禱懇求。
4 我向耶和華-我的上帝祈禱、認罪,說:「主啊,大而可畏的上帝,向愛主、守主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
5 我們犯罪作孽,行惡叛逆,偏離你的誡命典章,
6 沒有聽從你僕人眾先知奉你名向我們君王、首領、列祖,和國中一切百姓所說的話。
7 主啊,你是公義的,我們是臉上蒙羞的;因我們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並以色列眾人,或在近處,或在遠處,被你趕到各國的人,都得罪了你,正如今日一樣。
8 主啊,我們和我們的君王、首領、列祖因得罪了你,就都臉上蒙羞。
9 主-我們的上帝是憐憫饒恕人的,我們卻違背了他,
10 也沒有聽從耶和華-我們上帝的話,沒有遵行他藉僕人眾先知向我們所陳明的律法。
11 以色列眾人都犯了你的律法,偏行,不聽從你的話;因此,在你僕人摩西律法上所寫的咒詛和誓言都傾在我們身上,因我們得罪了上帝。
12 他使大災禍臨到我們,成就了警戒我們和審判我們官長的話;原來在普天之下未曾行過像在耶路撒冷所行的。
13 這一切災禍臨到我們身上是照摩西律法上所寫的,我們卻沒有求耶和華-我們上帝的恩典,使我們回頭離開罪孽,明白你的真理。
14 所以耶和華留意使這災禍臨到我們身上,因為耶和華-我們的上帝在他所行的事上都是公義;我們並沒有聽從他的話。
15 主-我們的上帝啊,你曾用大能的手領你的子民出埃及地,使自己得了名,正如今日一樣。我們犯了罪,作了惡。
16 主啊,求你按你的大仁大義,使你的怒氣和忿怒轉離你的城耶路撒冷,就是你的聖山。耶路撒冷和你的子民,因我們的罪惡和我們列祖的罪孽被四圍的人羞辱。
17 我們的上帝啊,現在求你垂聽僕人的祈禱懇求,為自己使臉光照你荒涼的聖所。
18 我的上帝啊,求你側耳而聽,睜眼而看,[眷顧]我們荒涼[之地]和稱為你名下的城。我們在你面前懇求,原不是因自己的義,乃因你的大憐憫。
19 求主垂聽,求主赦免,求主應允而行,為你自己不要遲延。我的上帝啊,因這城和這民都是稱為你名下的。」
20 我說話,禱告,承認我的罪和本國之民以色列的罪,為我上帝的聖山,在耶和華-我上帝面前懇求。
21 我正禱告的時候,先前在異象中所見的那位加百列,奉命迅速飛來,約在獻晚祭的時候,按手在我身上。
22 他指教我說:「但以理啊,現在我出來要使你有智慧,有聰明。
23 你初懇求的時候,就發出命令,我來告訴你,因你大蒙眷愛;所以你要思想明白這[以下的]事和異象。
24 「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永義,封住異象和預言,並膏至聖者。
25 你當知道,當明白,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直到有受膏君的時候,必有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正在艱難的時候,耶路撒冷城連街帶濠都必重新建造。
26 過了六十二個七,那受膏者必被剪除,一無所有;必有一王的民來毀滅這城和聖所,至終必如洪水沖沒。必有爭戰,一直到底,荒涼的事已經定了。
27 一七之內,他必與許多人堅定盟約;一七之半,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那行毀壞可憎的如飛而來,並且有[忿怒]傾在那行毀壞的身上,直到所定的結局。」
賈米森、福塞特與布朗
但以理書 第 9 章注釋
但以理書
A. R. 福塞特 注釋
第 9 章
但 9:1-27 但以理為耶路撒冷認罪與禱告:加百列藉著七十個七的預言安慰他。
此處,世界列強退居幕後;以色列,以及彌賽亞所應許的救恩,成為啟示的主題。以色列自然期望在被擄期結束時得著救恩。因此,但以理被告知,在七十年被擄期之後,必須再過七十個七,即使那時,彌賽亞也不會如猶太人可能因誤解早期先知而期望的那樣,以榮耀降臨,而是藉著受死來除掉罪。這第九章(彌賽亞性的預言)介於舊約敵基督的兩個異象之間,旨在安慰「智慧人」。在安提阿古與基督之間的時期,不再需要進一步的啟示;因此,如同本書前半部分,後半部分的主題也是基督與敵基督的關聯。
1. 大利烏元年——即居魯士的舅舅、女婿和繼承人塞亞克薩雷斯二世,居魯士於公元前 538 年以他的名義攻佔巴比倫。因此,本章的日期是公元前 537 年,即居魯士允許猶太人從流亡中歸回的前一年,也是但以理在公元前 606 年被擄之初被帶走後的第六十九年。
亞哈隨魯的兒子——薛西斯稱他為亞斯提亞格斯。亞哈隨魯是許多米底亞-波斯國王常用的名字。
被立為王——這句話暗示大利烏的王位並非來自他自己的英勇,而是來自他人的英勇,即居魯士。
2. 藉書卷——更確切地說,是「書信」,即耶利米寫給巴比倫被擄者的信(耶 29:10);另參耶 25:11, 12;比較代下 36:21;耶 30:18;31:38。上帝的應許是我們應當像但以理一樣,堅定盼望的基礎;這並非使我們的禱告變得不必要,反而是鼓勵我們禱告。
3. 禱告……懇求——字面意思是「代求……懇求憐憫」。為蒙福禱告,並祈求免除災禍。
4. 我的認罪——根據上帝在利 26:39-42 中的應許,如果以色列因罪被擄後悔改並認罪,上帝就會為他們記念祂與亞伯拉罕所立的聖約(比較申 30:1-5;耶 29:12-14;雅 4:10)。上帝的應許是絕對的,但禱告也被命定為其應驗之前的必要步驟,這也是上帝在祂子民中的工作,如同隨之而來的外部復興一樣。以色列最終的復興也將如此(詩 102:13-17)。但以理站在他同胞認罪的立場上,將自己與他們認同,並作為他們的代表和代禱祭司,「接受他們罪孽的懲罰」。因此,他預表了彌賽亞,這位擔罪者和偉大的中保。先知自己的生命和經歷構成了關於贖罪預言的恰當起點。他為以色列的復興禱告,因為先知們(比較耶 31:4, 11, 12, 31 等)將其與彌賽亞的盼望聯繫在一起。現在所賜的啟示,將先知們先前在預言性視角中一併看到的,即從被擄中得贖和完全的彌賽亞性救贖,分解為其連續的部分。上帝的僕人,像挪亞的父親(創 5:29)一樣,多次盼望他們的安慰者即將來臨,卻不得不世代等待,並將先前的應驗僅視為他們熱切渴望見到的那一位(太 13:17)來臨的憑據;正如現在基督徒也相信主的主的再來(Parousia)臨近,並被期望繼續等待。因此,但以理被告知,在彌賽亞來臨之前,將有一段漫長的七十個預言性週期的時間,而不是他可能預期的七十年(比較太 18:21, 22)[AUBERLEN]。
又大又可畏的上帝——正如我們因所受的災難而深知其代價。上帝的偉大和祂對罪的可怕憎惡,應當使罪人準備好以敬畏、謙卑的態度承認他們所受懲罰的公義。
守約施慈愛——即你慈愛的聖約,藉此你應許拯救我們,不是因為我們的功勞,而是出於你的慈愛(結 36:22, 23)。人是如此軟弱和有罪,以至於上帝與人所立的任何為善的聖約,若要生效,都必須完全依賴祂的恩典。如果祂是因其公義而令人敬畏的上帝,那麼祂也是因其「慈愛」而值得信賴的上帝。
愛他守他誡命的——遵守祂的誡命是愛上帝的唯一確鑿證據(約 14:15)。
5. 比較尼希米的認罪(尼 9:1-38)。
犯罪……行惡……作惡……悖逆——一個高潮。因無知而犯錯……因軟弱而犯罪……習慣性地、故意地作惡……作為公然、頑固的叛逆者與上帝作對。
6. 先知……向我們的君王……向眾民說話——他們無所畏懼地警告所有人,不分尊卑。
7. 臉上蒙羞,正如今日一樣——因我們的罪孽而羞愧,表現在我們的臉上,這是屬於我們的;正如我們「今日」的懲罰所證明的那樣。
近處的,和……遠處的——懲罰雖然各異,有些猶太人沒有被拋離耶路撒冷那麼遠,但所有人都同樣分擔了罪孽。
9. 憐憫——複數形式加強了語氣;憐憫是多方面的,以無數種方式展現。正如回想「義屬於上帝」令人謙卑,同樣,「憐憫屬於主我們的上帝」也令人安慰。
雖然我們悖逆——更確切地說,「既然」等等 [拉丁通行本](詩 25:11)。我們的懲罰與祂的「憐憫」並不矛盾,因為我們已經悖逆了祂。
10. 擺在我們面前——並非含糊不清,而是清楚明白,以致我們無可推諉。
11. 眾人——(詩 14:3;羅 3:12)。
咒詛……和……誓言……在……律法上——針對不順服的以色列的咒詛,上帝已用誓言加以確認(利 26:14-39;申 27:15-26;28:15-68;29:1-29)。
12. 證實祂的話——藉著我們所受的懲罰,表明祂的話並非空洞的威脅。
13. 卻沒有在……面前懇求——字面意思是「沒有撫慰……的臉」。甚至我們的懲罰也沒有教導我們悔改(賽 9:13;耶 5:3;何 7:10)。我們有病,卻拒絕醫治的藥物。
使我們轉離——禱告只有與轉離罪惡歸向上帝的願望結合,才能蒙悅納(詩 66:18;箴 28:9)。
明白你的真理——「專心留意你的信實」,在應驗你的應許和威脅方面 [加爾文]。你的律法(但 8:12)[MAURER]。
14. 留意降禍——表達了上帝對祂子民的罪孽不逃脫祂審判的持續警惕,如同守夜人日夜警衛(伯 14:16;耶 31:28;44:27)。上帝留意猶太人的懲罰,與猶太人沉溺於罪惡中形成鮮明對比。
上帝是公義的——真正的悔改者「稱義」上帝,「將義歸於祂」,而不是抱怨他們的懲罰過於嚴厲(尼 9:33;伯 36:3;詩 51:4;哀 3:39-42)。
15. 曾將你的百姓……從埃及地領出來——向萬代證明亞伯拉罕的後裔是你的聖約子民。那古老的恩惠使我們有希望,你現在在類似情況下也會賜予我們同樣的恩惠(詩 80:8-14;耶 32:21;23:7, 8)。
正如今日一樣——是眾所周知的。
16. 你的公義——不是懲罰時嚴厲的公義,而是你對信靠你之人施憐憫應許的信實(詩 31:1;143:1)。
你的城——因恩典的揀選而被選為你的,這揀選永不改變。
因……我們列祖的罪孽——(出 20:5)。他並未像那些抱怨者一樣質疑上帝在此事的公義(結 18:2, 3;比較耶 31:29)。
你的百姓……受羞辱——這會給你的名帶來羞辱。「我們周圍所有的國家」都會說,你,耶和華,無法拯救你特別的子民。所以但 9:17,「為著主的原故」;但 9:19,「為著你自己的原故」(賽 48:9, 11)。
17. 使你的臉發光——比喻太陽,它照耀的一切都歡欣鼓舞(民 6:25;瑪 4:2)。
呈上……懇求——字面意思是「使……落下」等等(比較耶 36:7 的注釋)。
19. 簡短、破碎的感嘆和重複顯示了他懇求的極度熱切。
不要遲延——他暗示七十年現在幾乎已經完成。
為你自己的緣故——多次重複,作為最強烈的懇求(耶 14:21)。
20. 我正說話的時候——在但 9:21 中重複;強調在禱告完成之前就已得到回應,正如上帝所應許的(賽 30:19;65:24;比較詩 32:5)。
我先前在異象中所見的——即在烏萊河旁的異象中(但 8:1, 16)。
飛快而來——字面意思是「帶著疲憊」,即像因快速奔跑而氣喘吁吁、精疲力盡的人一樣迅速移動 [GESENIUS]。英文譯本更好(賽 6:2;結 1:6;啟 14:6)。
獻晚祭的時候——第九小時,下午三點(比較王上 18:36)。正如以前聖殿存在時,這個時間用於獻祭,現在則用於禱告。但以理在整個被擄期間,直到最後,都以虔誠的愛國心從未忘記上帝的聖殿敬拜,而是談論那些早已廢止的儀式,彷彿它們仍在進行。
22. 使你明白——但 8:16;但 8:26 顯示象徵性的異象尚未被理解。因此,上帝現在直接「告知」,而不是透過需要解釋的象徵。
23. 你初懇求的時候——神聖的諭旨在但以理開始禱告時,就在天上向天使們頒布了。
出來——從神聖的寶座出來;參但 9:22。
你大蒙眷愛——字面意思是「一個蒙愛的人」(比較結 23:6, 12);上帝喜悅的對象。正如新約的啟示錄先知是「耶穌所愛的門徒」,舊約的啟示錄先知也是上帝「大蒙眷愛」的。
異象——關於彌賽亞與耶利米七十年被擄預言相關的進一步啟示。這裡「明白」的吩咐與太 24:15 相同,那裡主要指羅馬,最終指敵基督(比較但 9:27 的注釋)。
24. 七十個七——即七十個年週;字面意思是「七十個七」;七十個七年週期,即四百九十年;以一種「隱藏的明確性」形式表達 [HENGSTENBERG],這是先知們常用的方式。巴比倫被擄是上帝國度歷史的一個轉折點。它終結了自由的舊約神權政體。在此之前,以色列雖然有時受壓迫,但通常是自由的。從巴比倫被擄開始,神權政體從未完全恢復其自由,直到被羅馬完全中止;而以色列受制於外邦人的這段時期將持續到千禧年(啟 20:1-15),屆時以色列將作為新約神權政體的首領而復興,這神權政體將涵蓋整個地球。自由的神權政體在尼布甲尼撒元年和約雅敬四年停止;即世界紀元 3338 年,七十年被擄期開始的點。在此之前,以色列有權利,如果被外邦君王征服,在第一時間擺脫不合法的軛(士 4:1-5:31;王下 18:7)。但先知們(耶 27:9-11)宣稱,他們順服巴比倫是上帝的旨意。因此,約雅敬、約雅斤和西底家的一切反叛努力都是徒勞的。從巴比倫被擄到千禧年這段世界時期和以色列受壓迫的時期,雖然苦難更多(例如,耶路撒冷的兩次毀滅、安提阿古的迫害,以及基督徒所受的迫害),但卻包含了先前所有美好的事物,總結在基督裡,但這種方式只有信心之眼才能看見。由於祂以僕人的身份降臨,祂選擇了祂子民世俗狀況最黑暗的時期出現。總是有新的迫害者興起,他們的結局是毀滅,最後的敵人敵基督也將如此。正如大衛時代是聖約子民最高榮耀的時期,被擄則是他們最低屈辱的時期。因此,子民的苦難反映在受苦彌賽亞的形象中。祂不再被描繪為神權君王,大衛的對型,而是上帝的僕人和人子;同時,十字架是通往榮耀的道路(比較但 9:1-27;12:7)。在第二章和第七章中,基督的第一次降臨並未被提及,因為但以理的目的是向他的民族預言從以色列毀滅到重建的整個時期;但這第九章詳細預言了基督的第一次降臨及其對聖約子民的影響。七十個七的起點比耶路撒冷重建早十三年;因為那時神權政體的重建開始了,即公元前 457 年以斯拉回到耶路撒冷。因此,耶利米的七十年被擄期始於公元前 606 年,比耶路撒冷毀滅早十八年,因為那時猶大作為一個獨立的神權政體已不復存在,已落入巴比倫的統治之下。以斯拉記中標誌了兩個時期:(1)在約書亞和所羅巴伯領導下從被擄中歸回,並重建聖殿,這是神權民族的首要關切。(2)以斯拉(被猶太人視為第二個摩西)從波斯回到耶路撒冷,恢復城市、民族性和律法。亞達薛西王在他統治的第七年給了他委任,這實際上包括允許重建城市,後來在第二十年由尼希米確認並執行(拉 9:9;7:11 等)。但 9:25,「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證明指的是第二個時期。但 9:24 的話不是「定在聖城上」,而是「定在你的百姓和你的聖城上」;因此,宗教民族政體和律法的恢復(祭司以斯拉完成的內部工作),以及房屋和城牆的重建(省長尼希米的外部工作),都包含在但 9:25 的「恢復和建造耶路撒冷」中。「耶路撒冷」代表城市(身體)和會眾(國家之魂)。比較詩 46:1-11;48:1-14;87:1-7。七十個七的起點是在但以理領受預言八十一年之後:目的不是為他明確時間,而是為教會:預言教導他,他認為近在咫尺的彌賽亞性救贖,與他之間至少相隔半個千禧年。對時間的普遍概念足以維持期望;不僅猶太人,許多外邦人也期望那時會有某位偉大的地上君王從猶大興起 [塔西佗,《歷史》,5.13;蘇埃托尼烏斯,《維斯帕先傳》,4]。以斯拉將但以理書放在他的書和尼希米記之前,或許是因為他覺得自己促成了預言(但 9:20-27)應驗的開始 [AUBERLEN]。
定出——字面意思是「切出」,即從整個時間進程中切出,以便上帝以特定方式處理耶路撒冷。
你的……你的——但以理在他的禱告中多次稱以色列為「你的百姓,你的聖城」;但加百列在回應中稱他們為但以理的(「你的……你的」)百姓和城市,上帝藉此暗示,直到彌賽亞帶來「永遠的義」,祂才能完全承認他們是祂的 [TREGELLES](比較出 32:7)。更確切地說,由於上帝希望安慰但以理和虔誠的猶太人,「你如此焦慮地為之禱告的百姓」;上帝如此重視義人的代求(雅 5:16-18)。
止住——字面意思是「封閉」;從上帝的視線中移除,即廢除(詩 51:9)[LENGKERKE]。七十年的流亡是一種懲罰,但不是對百姓罪孽的完全贖罪;這只有在七十個預言性週之後,透過彌賽亞才能實現。
除淨——希伯來文的讀法「偷竊」,即隱藏起來(源於密封物品以隱藏的習俗,比較伯 9:7),有更好的支持。
為罪孽贖罪——字面意思是「遮蓋」,覆蓋(如用瀝青,創 6:14)。比較詩 32:1。
引進永義——即恢復上帝與人之間的正常狀態(耶 23:5, 6);永遠持續(來 9:12;啟 14:6)。
封住……異象……預言——字面意思是「先知」。藉著應驗來確認先知和他的異象。
膏至聖者——首先,是「膏抹」,或在被玷污後「至聖所」的奉獻;但主要是彌賽亞,至聖所的對型(約 2:19-22)。猶太人在從巴比倫歸回後所期待的聖殿中的施恩座(希臘文同一個詞表達施恩座和挽回祭,羅 3:25),只有在彌賽亞身上才能真正實現。因為只有當罪孽「止住」時,上帝的同在才能完美彰顯。關於「膏抹」,比較出 40:9, 34。彌賽亞被聖靈膏抹(徒 4:27;10:38)。因此,將來,上帝-彌賽亞將在耶路撒冷「膏抹」或奉獻聖地(耶 3:16, 17;結 37:27, 28),在它被敵基督玷污之後,這正是安提阿古玷污後的獻殿節所預表的。
25. 從出令——即從上帝發出的命令,由此產生了波斯王的命令(拉 6:14)。AUBERLEN 指出,每個約只有一部啟示錄。其目的都是總結所有先前的預言,在列國「艱難時期」之前,那時將沒有啟示。但以理總結了所有先前的彌賽亞性預言,將先知們在同一視角中看到的,即從被擄中暫時得救和對型性的最終彌賽亞性得救,分解為其個別階段。七十個七(但 9:25-27)被分為三個不相等的部分:七個、六十二個、一個。第七十個是前面各個的完成,如同上帝的安息日接續工作日;這個概念是由「週」的劃分所暗示的。在六十九個七中,耶路撒冷得以恢復,因此為彌賽亞預備了一個地方,讓祂完成祂的安息日工作(但 9:25, 26),即「堅定聖約」(但 9:27)。彌賽亞性時期是以色列歷史的安息日,在這期間,它得到了上帝所有憐憫的提供,但因拒絕這些憐憫而被暫時剪除。正如七十個七以七年,或一個七結束,它們也以七個七,即七個七週開始。正如第七十個七作為一個啟示時期與其餘的分開,七個七週也可能如此。數字七與啟示相關;因為上帝的七靈是祂所有啟示的媒介(啟 1:4;3:1;4:5)。十是人類的數字;例如,世界權力以十個頭和十個角的形式出現(但 2:42;7:7)。七十是十乘以七,是神聖塑造的人類。七十年的流亡象徵著世界權力戰勝以色列。在七十個七年中,世界數字十也包含在內,即上帝的子民仍在世界權力之下(「艱難時期」);但神聖的數字被自身相乘;七個七年,開始時是舊約啟示給上帝子民的時期,由以斯拉、尼希米和瑪拉基完成,他們的工作持續了大約半個世紀,即七個七週,他們的著作是正典中最後的;結束時是七年,是彌賽亞新約啟示的時期。舊約啟示的七個七年被匆匆帶過,以便將重點放在彌賽亞性的七週上。然而,舊約啟示的七個七週因其與六十二個七週的分離而顯得超越,在那六十二個七週中將沒有啟示。
彌賽亞君王——希伯來文,Nagid。彌賽亞是耶穌對以色列的稱號(詩 2:2;太 27:37, 42)。Nagid,作為外邦人的君王(賽 55:4)。Nagid被應用於提多,僅作為基督的代表,基督將羅馬對耶路撒冷的毀滅在某種意義上稱為祂的來臨(太 24:29-31;約 21:22)。彌賽亞表示祂的呼召;Nagid表示祂的權柄。祂將「被剪除,一無所有」(希伯來文「不是為自己」但 9:26 應如此翻譯)。然而,祂是將「來臨」的「君王」,起初藉著祂的代表來施行審判,最終親自來臨。
城牆——「壕溝」或「陡峭的城牆」[TREGELLES]。街道和壕溝包括城市內外完全的恢復,這是在六十九個七週期間。
26. 六十二個七之後——更確切地說,是六十二個七。在這節和但 9:27 中,彌賽亞是主要的主題,而城市和聖所的命運是次要的,僅在各節的後半部分提及。彌賽亞以雙重面貌出現:對信徒是救恩,對不信者是審判(路 2:34;比較瑪 3:1-6;4:1-3)。祂在受難週多次將祂的「被剪除」與城市的毀滅聯繫起來,作為因果關係(太 21:37-41;23:37, 38;路 21:20-24;23:28-31)。以色列自然期望彌賽亞榮耀的國度,如果不是在七十年被擄之後,至少在六十二個七結束時;但取而代之的將是祂的死亡,以及隨之而來的耶路撒冷毀滅。
不是為自己——更確切地說,「祂將一無所有」[HENGSTENBERG];這並非指祂第一次降臨的真正目的(祂的屬靈國度)會受挫;而是猶太人所預期的地上國度,目前將歸於虛無,那時不會實現。TREGELLES 將「君王」(但 9:25)的稱號歸於祂騎驢駒進入耶路撒冷的時候,這是祂唯一一次以君王身份出現,六天後卻被處死,稱為「猶太人的王」。
那將來的君王的百姓——羅馬人,由提多率領,他是世界權力的代表,最終將轉移給彌賽亞,因此被稱為彌賽亞的稱號「君王」;也因為他是彌賽亞的審判工具(太 22:7)。
結局必如洪水——指聖所的結局。TREGELLES 認為是「君王的結局」,即羅馬權力的最後一個首領,敵基督。
必如洪水——即戰爭的洪水(詩 90:5;賽 8:7, 8;28:18)。暗示災難的徹底性,「沒有一塊石頭留在另一塊石頭上」。
直到戰爭結束——更確切地說,「直到末了,必有戰爭」。
定局——由上帝的諭旨(賽 10:23;28:22)。
27. 他必與許多人堅定聖約——基督。堅定聖約也歸於祂。賽 42:6,「我必以你為百姓的聖約」(即祂是上帝與以色列之間聖約的個人表達);比較路 22:20,「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聖約」;瑪 3:1,「聖約的使者」;耶 31:31-34 詳細描述了彌賽亞性的聖約。對比但 11:30, 32,「離棄聖約」,「作惡攻擊聖約」。關於彌賽亞與許多人堅定聖約的預言,將安慰安提阿古時代的忠信者,他們部分受迫害敵人的苦,部分受假朋友的苦(但 11:33-35)。因此,這裡的語言與但 11:30, 32 相似,後者指敵基督的預表安提阿古。
與許多人——(賽 53:11;太 20:28;26:28;羅 5:15, 19;來 9:28)。
一週之半——七十個七延伸到公元 33 年。以色列實際上直到公元 79 年才被毀滅,但在公元 33 年,即基督死後約三四年,福音專門傳給猶太人期間,它實際上已經被毀滅。當猶太人迫害教會並用石頭打死司提反時(徒 7:54-60),賜給他們的恩典寬限期就結束了(路 13:7-9)。以色列拒絕基督,就被基督拒絕,從此被視為已死(比較創 2:17 與創 5:5;何 13:1, 2),提多對其實際的毀滅是上帝國度從以色列轉移到外邦人的完成(太 21:43),這直到基督主的再來時才會恢復,屆時以色列將成為人類的首領(太 23:39;徒 1:6, 7;羅 11:25-31;15:1-32)。這段間隔期對聖約子民來說是一個巨大的括號。
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這與安提阿古暫時「除掉」常獻的祭(但 8:11;11:31)不同。彌賽亞將使所有祭祀和供獻完全「止息」。這裡只是暗示安提阿古的行為;目的是在獻祭敬拜被踐踏時,藉著指向彌賽亞性時期,那時救恩將完全來臨而聖殿祭祀卻止息,來安慰上帝的子民。這與耶利米和以西結在類似情況下,當尼布甲尼撒即將毀滅耶路撒冷時所給予的安慰相同(耶 3:16;31:31;結 11:19)。耶穌在最後一週的中間,即公元 30 年去世。祂的先知生涯持續了三年半;這正是「聖徒被交在」敵基督「手中」的時間(但 7:25)。三年半不像十,不代表世界權力的完全,而是(與神聖的七相對)在看似勝利中被打破和擊敗;因為在三年半之後,審判立即降臨在勝利的世界權力上(但 7:25, 26)。因此,耶穌的死看似世界的勝利,實則是世界的失敗(約 12:31)。幔子的裂開標誌著藉著基督的死,祭祀的止息(利 4:6, 17;16:2, 15;來 10:14-18)。沒有祭祀就沒有聖約(創 8:20;9:17;15:9 等;來 9:15)。這裡舊聖約將被堅定,但以新約特有的方式,即藉著一次獻祭,這將終止所有祭祀(詩 40:6, 11)。因此,隨著利未記儀式接近尾聲,耶利米、以西結和但以理以日益清晰的方式,將屬靈的新聖約與舊聖約短暫的地上元素對立起來。
因那行毀壞可憎的——由於不聖潔的百姓對聖者所犯的可憎之事,祂不僅要毀滅城市和聖所(但 9:25),而且要使其荒涼持續到上帝「定局」的完成之時(此短語引自賽 10:22, 23),屆時世界權力最終將受審判,權柄將賜給至高者的聖徒(但 7:26, 27)。AUBERLEN 翻譯為:「因那行毀壞可憎的頂點(比較但 11:31;12:11;因此避免了與但 9:26 重複),直到所定的完成,它(摩西預言的咒詛,但 9:11)將傾倒在荒涼之上。」以色列達到了可憎之事的頂點,這招致了荒涼(太 24:28),不,這本身就是荒涼,當他們謀殺彌賽亞之後,獻上形式上是摩西的祭祀,但精神上卻是異教的(比較賽 1:13;結 5:11)。基督引用這段經文(太 24:15),「當你們看見先知但以理所說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後面的話在「可憎的」中默示,因為這些是針對聖所所犯的)。TREGELLES 翻譯為:「在可憎之物的翅膀上,將有那造成荒涼的」;即敵基督在聖殿的翅膀或殿頂上(比較太 4:5)設立偶像,他與復興的猶太人立約,為七十個七的最後一週(應驗耶穌的話:「若有別人奉自己的名來,你們倒要接待他」),並在前三年半遵守,然後在一週之半打破,使常獻的祭祀止息。TREGELLES 因此將最後半週與迫害小角的時間、時期和半個時期(但 7:25)等同起來。但這樣一來,六十九個七與第七十個七之間就產生了至少 1830 年的間隙。牛頓爵士解釋說,可憎之物的翅膀(「遍及」)是指羅馬軍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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