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後,他帶我到一座門,就是朝東的門。
2 以色列上帝的榮光從東而來。他的聲音如同多水的聲音;地就因他的榮耀發光。
3 其狀如從前他來滅城的時候我所見的異象,那異象如我在迦巴魯河邊所見的異象,我就俯伏在地。
4 耶和華的榮光從朝東的門照入殿中。
5 靈將我舉起,帶入內院,不料,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
6 我聽見有一位從殿中對我說話。有一人站在我旁邊。
7 他對我說:「人子啊,這是我寶座之地,是我腳掌所踏之地。我要在這裏住,在以色列人中直到永遠。以色列家和他們的君王必不再玷污我的聖名,就是行邪淫、在[錫安 的]高處[葬埋]他們君王的屍首,
8 使他們的門檻挨近我的門檻,他們的門框挨近我的門框;他們與我中間僅隔一牆,並且行可憎的事,玷污了我的聖名,所以我發怒滅絕他們。
9 現在他們當從我面前遠除邪淫和他們君王的屍首,我就住在他們中間直到永遠。
10 「人子啊,你要將這殿指示以色列家,使他們因自己的罪孽慚愧,也要他們量殿的尺寸。
11 他們若因自己所行的一切事慚愧,你就將殿的規模、樣式、出入之處,和一切形狀、典章、禮儀、法則指示他們,在他們眼前寫上,使他們遵照殿的一切規模典章去做。
12 殿的法則乃是如此:殿在山頂上,四圍的全界要稱為至聖。這就是殿的法則。」
13 以下量祭壇,是以肘為度(這肘是一肘零一掌)。底座高一肘,邊寬一肘,四圍起邊高一掌,這是壇的座。
14 從底座到下層磴臺,高二肘,邊寬一肘。從小磴臺到大磴臺,高四肘,邊寬一肘。
15 壇上的供臺,高四肘。供臺的四拐角上都有角。
16 供臺長十二[肘],寬十二肘,四面見方。
17 磴臺長十四[肘],寬十四肘,四面見方。四圍起邊高半肘,底座四圍的邊寬一肘。臺階朝東。
18 他對我說:「人子啊,主耶和華如此說:建造祭壇,為要在其上獻燔祭灑血,造成的時候典章如下:
19 主耶和華說,你要將一隻公牛犢作為贖罪祭,給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後裔,就是那親近我、事奉我的。
20 你要取些公牛的血,抹在壇的四角和磴臺的四拐角,並四圍所起的邊上。你這樣潔淨壇,壇就潔淨了。
21 你又要將那作贖罪祭的公牛[犢]燒在殿外、聖地之外預定之處。
22 次日,要將無殘疾的公山羊獻為贖罪祭;要潔淨壇,像用公牛[犢]潔淨的一樣。
23 潔淨了壇,就要將一隻無殘疾的公牛犢和羊群中一隻無殘疾的公綿羊
24 奉到耶和華前。祭司要撒鹽在其上,獻與耶和華為燔祭。
25 七日內,每日要預備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也要預備一隻公牛犢和羊群中的一隻公綿羊,都要沒有殘疾的。
26 七日祭司潔淨壇,壇就潔淨了;要這樣把壇分別為聖。
27 滿了七日,自八日以後,祭司要在壇上獻你們的燔祭和平安祭;我必悅納你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賈米森、福塞特、布朗
以西結書 第 43 章 注釋
先知以西結書
A. R. 福塞特 注釋
第 43 章
以西結書 43:1-27 耶和華歸回聖殿。
現在一切都已預備好迎接祂。正如榮耀的舍吉拿(Shekinah)是舊聖殿的獨特標誌,在新聖殿中,其超越的程度將遠勝於舊聖殿,正如新聖殿的規模超越舊聖殿一樣。榮耀的舍吉拿未曾出現在第二聖殿的事實證明,預言中所指的並非第二聖殿。
2. 東方之路——榮耀曾由此離去(以西結書 11:22, 23),並停留在橄欖山上(比較撒迦利亞書 14:4)。
祂的聲音……如同……眾水——英文譯本在此處翻譯正確,正如以西結書 1:24 所說的「全能者的聲音」;啟示錄 1:15 和 14:2 也證明了這一點。不像 [FAIRBAIRN] 翻譯的「它的喧囂」。
地因祂的榮耀發光——(啟示錄 18:1)。
3. 當我來毀滅這城的時候——即,宣告上帝毀滅這城的話語。先知們如此完全地將自己與他們奉其名說話的上帝認同。
6. 那人——就是曾測量建築物的那人(以西結書 40:3)。
7. 這地方——即「看哪,這是我寶座的地方」——這是你們思想曾如此多地停留的地方(以賽亞書 2:1-3;耶利米書 3:17;撒迦利亞書 14:16-20;瑪拉基書 3:1)。上帝從一開始就聲稱自己是他們政治上和宗教上的君王:祂曾反對他們想要一位人類君王的願望,因為這意味著拒絕祂作為國家正當的元首。即使祂順從了他們的願望,也是在抗議他們所選的君王,除非他作為祂的代表來統治。當彌賽亞在耶路撒冷作王時,祂將首次實現神權政治的原始理念,即一位同時具有神性和人性的君王,以公義統治一群全然公義的百姓(以西結書 43:12;以賽亞書 52:1;54:13;60:21)。
9. 他們君王的屍首——據推測,他們一些拜偶像的君王被埋葬在所羅門聖殿的範圍內 [HENDERSON]。更確切地說,是「他們偶像的屍首」,這裡稱偶像為「君王」,因為它們過去曾轄制他們(以賽亞書 26:13);但從今以後,唯獨耶和華,他們正當的主,將是他們的君王,而那些曾是他們「君王」的偶像,將只不過是「屍首」。因此,這些已死的君王在以西結書 43:7 中與「高處」聯繫在一起 [FAIRBAIRN]。利未記 26:30 證實了這一點。瑪拿西曾在聖殿的院子裡為天上的萬象築壇(列王紀下 21:5;23:6)。
我必永遠住在他們中間——(啟示錄 21:3)。
10. 將這殿指示他們……使他們為自己的罪孽慚愧——當聖靈將基督教方案的屬靈性向人顯明時,這會使他們「為自己的罪孽慚愧」。
12. 全然……至聖——這個最高級的詞,曾專門用於至聖所(出埃及記 26:34),現在將用來形容整個建築。這種無所不在的聖潔將是「(整個)殿的律法」,與利未記的律法不同,後者將特殊的聖潔限制在殿的一個房間裡。
13-27. 關於燔祭壇,它是親近上帝的指定方式。
15. 壇——希伯來文 Harel,即「上帝的山」;表示它將賦予復興的以色列高度的安全。它是一個高處,但卻是上帝的高處,而非偶像的高處。
從壇上——字面意思是「上帝的獅子」,Ariel(在以賽亞書 29:1 中,「Ariel」用於耶路撒冷)。[MENOCHIUS] 認為上面刻有四種動物;獅子可能是最上面的,角從那裡伸出。[GESENIUS] 認為這兩個詞表達的是祭壇的「爐灶」或火爐。
16. 四方四角——在它的四個方形邊上都是方形的 [FAIRBAIRN]。
17. 臺——邊緣 [FAIRBAIRN]。
臺階——更確切地說,是「上升之處」,因為出埃及記 20:26 禁止用「臺階」上到上帝的祭壇。
18-27. 這裡的獻祭不僅僅是紀念性的,更是贖罪性的。經文中的「血」(以西結書 43:18)和「作贖罪祭」(以西結書 43:19, 21, 22)證明了這一點。從字面意義上講,它們只能適用於第二聖殿。在基督教時代,它們將直接與希伯來書 10:1-18 所教導的教義相悖,即基督藉著一次獻祭永遠為罪贖罪。然而,它們可能具有追溯性地指向基督的受難,正如利未記的獻祭具有前瞻性地指向基督的受難;它們本身不具備贖罪性,而是作為紀念,以保持對祂贖罪受難的記憶,這構成了祂國度的基礎,以免在祂國度的榮耀中被遺忘 [DE BURGH]。這些指示的詳盡性使得它們不太可能被理解為僅僅是模糊的屬靈意義。
20. 潔淨——字面意思是「為……贖罪」。
21. 在聖所外燒掉——(希伯來書 13:11)。
26. 七天——指摩西關於祭壇七天潔淨禮儀的原始指示(出埃及記 29:37)。
潔淨自己——字面意思是「充滿他們的手」,即獻上祭物;指按立祭司的方式(出埃及記 29:24, 35)。
27. 我就悅納你們——(以西結書 20:40, 41;羅馬書 12:1;彼得前書 2:5)。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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