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七年五[月]初十[日],有以色列的幾個長老來求問耶和華,坐在我面前。
2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3 「人子啊,你要告訴以色列的長老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來是求問我嗎?主耶和華說: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不被你們求問。
4 人子啊,你要審問審問他們嗎?你當使他們知道他們列祖那些可憎的事,
5 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當日我揀選以色列,向雅各家的後裔起誓,在埃及地將自己向他們顯現,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6 那日我向他們起誓,必領他們出埃及地,到我為他們察看的流奶與蜜之地;那地在萬國中是有榮耀的。
7 我對他們說,你們各人要拋棄眼所喜愛那可憎之物,不可因埃及的偶像玷污自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8 他們卻悖逆我,不肯聽從我,不拋棄他們眼所喜愛那可憎之物,不離棄埃及的偶像。 「我就說,我要將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在埃及地向他們成就我怒中所定的。
9 我卻為我名的緣故沒有這樣行,免得我名在他們所住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我領他們出埃及地,在這列國人的眼前將自己向他們顯現。
10 這樣,我就使他們出埃及地,領他們到曠野,
11 將我的律例賜給他們,將我的典章指示他們;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
12 又將我的安息日賜給他們,好在我與他們中間為證據,使他們知道我-耶和華是叫他們成為聖的。
13 以色列家卻在曠野悖逆我,不順從我的律例,厭棄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大大干犯我的安息日。 「我就說,要在曠野將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滅絕他們。
14 我卻為我名的緣故,沒有這樣行,免得我的名在我領他們出埃及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
15 並且我在曠野向他們起誓,必不領他們進入我所賜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那地在萬國中是有榮耀的);
16 因為他們厭棄我的典章,不順從我的律例,干犯我的安息日,他們的心隨從自己的偶像。
17 雖然如此,我眼仍顧惜他們,不毀滅他們,不在曠野將他們滅絕淨盡。
18 「我在曠野對他們的兒女說:不要遵行你們父親的律例,不要謹守他們的惡規,也不要因他們的偶像玷污自己。
19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你們要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20 且以我的安息日為聖。這日在我與你們中間為證據,使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21 只是[他們的]兒女悖逆我,不順從我的律例,也不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干犯我的安息日。 「我就說,要將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在曠野向他們成就我怒中所定的。
22 雖然如此,我卻為我名的緣故縮手沒有這樣行,免得我的名在我領他們出埃及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
23 並且我在曠野向他們起誓,必將他們分散在列國,四散在列邦;
24 因為他們不遵行我的典章,竟厭棄我的律例,干犯我的安息日,眼目仰望他們父親的偶像。
25 我也任他們遵行不美的律例,謹守不能使人活着的惡規。
26 因他們將一切頭生的經[火],我就任憑他們在這供獻的事上玷污自己,好叫他們淒涼,使他們知道我是耶和華。
27 「人子啊,你要告訴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的列祖在得罪我的事上褻瀆我;
28 因為我領他們到了我起誓應許賜給他們的地,他們看見各高山、各茂密樹,就在那裏獻祭,奉上惹我發怒的供物,也在那裏焚燒馨香的祭牲,並澆上奠祭。
29 我就對他們說:你們所上的那高處叫甚麼呢?(那高處的名字叫巴麻直到今日。)
30 所以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仍照你們列祖所行的玷污自己嗎?仍照他們可憎的事行邪淫嗎?
31 你們奉上供物使你們兒子經火的時候,仍將一切偶像玷污自己,直到今日嗎?以色列家啊,我豈被你們求問嗎?主耶和華說: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不被你們求問。
32 「你們說:我們要像外邦人和列國的宗族一樣,去事奉木頭與石頭。你們所起的這心意萬不能成就。」
33 主耶和華說:「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總要作王,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傾出來的忿怒,治理你們。
34 我必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傾出來的忿怒,將你們從萬民中領出來,從分散的列國內聚集你們。
35 我必帶你們到外邦人的曠野,在那裏當面刑罰你們。
36 我怎樣在埃及地的曠野刑罰你們的列祖,也必照樣刑罰你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37 我必使你們從杖下經過,使你們被約拘束。
38 我必從你們中間除淨叛逆和得罪我的人,將他們從所寄居的地方領出來,他們卻不得入以色列地。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39 「以色列家啊,至於你們,主耶和華如此說:從此以後若不聽從我,就任憑你們去事奉偶像,只是不可再因你們的供物和偶像褻瀆我的聖名。
40 「主耶和華說:在我的聖山,就是以色列高處的山,所有以色列的全家都要事奉我。我要在那裏悅納你們,向你們要供物和初熟的土產,並一切的聖物。
41 我從萬民中領你們出來,從分散的列國內聚集你們,那時我必悅納你們好像馨香之祭,要在外邦人眼前在你們身上顯為聖。
42 我領你們進入以色列地,就是我起誓應許賜給你們列祖之地,那時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43 你們在那裏要追念玷污自己的行動作為,又要因所做的一切惡事厭惡自己。
44 主耶和華說:以色列家啊,我為我名的緣故,不照着你們的惡行和你們的壞事待你們;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45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46 「人子啊,你要面向南方,向南滴下預言攻擊南方田野的樹林。
47 對南方的樹林說,要聽耶和華的話。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火在你中間着起,燒滅你中間的一切青樹和枯樹,猛烈的火焰必不熄滅。從南到北,人的臉面都被燒焦。
48 凡有血氣的都必知道是我-耶和華使火着起,這火必不熄滅。」
49 於是我說:「哎!主耶和華啊,人都指着我說:他豈不是說比喻的嗎?」
賈米森、福塞特、布朗
以西結書 第 20 章 注釋
先知以西結書
A. R. 福塞特 注釋
第 20 章
以西結書 20:1-49。長老們向先知求問被拒絕:揭露以色列長期以來的悖逆,儘管上帝長期忍耐的恩慈:然而上帝最終將復興祂的子民。
1. 第七年——即從耶哥尼雅被擄算起(結 1:2;8:1)。這種計算方式旨在讓他們更熱切地懷抱七十年後復興的希望;因為當前景無望時,人們就不會計算年份了 [加爾文]。
長老們……來求問——他們求問的目的,如以西結書 14:1 所述,並未說明;可能他們是想查明國家災難的原因和結束的時間,因為他們的假先知向他們保證會迅速復興。
3. 本章分為兩大部分:以西結書 20:1-32,敘述百姓在五個不同時期的悖逆:在埃及、曠野、迦南邊界(當新一代興起時)、迦南地,以及先知時代。
我必不被你們求問——因為他們的道德狀況使他們無法認識上帝的旨意(詩 66:18;箴 28:9;約 7:17)。
4. 你豈要判斷?……判斷——這強調性的重複表達了:「你豈不判斷?是的,判斷他們。現在急需立即的審判。」這裡的希伯來文疑問詞是命令,而非禁止 [毛雷爾]。與其花時間教導他們,不如告訴他們他們祖先的可憎之事,而他們自己的行為正是這些可憎之事的補充和對應,這要求審判。
5, 6. 上帝三次舉手(祂起誓的記號,啟 10:5, 6;出 6:8,旁注;民 14:30;這裡的措辭暗示了這些經文)意味著上帝對他們施恩的旨意是莊嚴而認真的。
我向他們顯現——藉著實際應驗我的應許,證明我自己是信實真實的(出 4:31;6:3);將我自己顯現為「耶和華」,這並非指這個名字以前不為人知,而是指那時這個名字的力量才首次在上帝的應許實現中顯明出來。
6. 為他們尋找——彷彿上帝尋遍了所有其他土地,並選擇迦南作為所有土地中最好的(申 8:7, 8)。參但 8:9;11:16, 41,「榮美之地」;參旁注,「可喜悅之地」,或「裝飾之地」;「美地」,或「可羨慕之地」,亞 7:14,旁注。
萬國的榮耀——即迦南是「萬國之美」;最可愛、最令人愉悅的土地;「奶與蜜」並非「其」的先行詞。
7. 摩西沒有正式說明以色列人在埃及所行的偶像崇拜。但從他們樂意敬拜金牛犢(類似埃及的牛神亞皮斯)(出 32:4)一事可推斷,他們可能在埃及敬拜過這類偶像。此外,利 17:7 說:「他們不可再向鬼魔(原文是 seirim,『公山羊』,假神潘的象徵)獻祭,他們隨從這些鬼魔行淫。」上帝藉摩西的呼召,既是呼召他們離棄偶像、跟隨耶和華,也是呼召法老讓他們離開。出 6:6, 7 明確提到他們在「埃及」的偶像崇拜。因此,他們需要藉著出埃及,脫離埃及偶像崇拜的感染。
各人——邪惡是如此普遍。
眼所喜悅的——並非懼怕埃及主人,而是他們自己的眼目情慾引誘他們去拜偶像(結 6:9;18:6)。
8, 9. 那時我說,我要……然而,我卻……——即(上帝以遷就人類理解方式的口吻說)他們屬靈的墮落理應被我毀滅,「但我為我的名(即『將他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拯救)行事」;並非因他們的功勞(這是對他們民族驕傲的斥責)。上帝的「名」指祂一切美德的總和。顯明這些美德,祂的白白恩慈超越他們的罪,卻不損害祂的公義,從而彰顯祂的榮耀,這一直是祂行事的最終目的(結 20:14, 22;撒下 7:23;賽 63:12;羅 9:17)。
11. 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並非「藉著它們」,彷彿它們能稱義一個人,因為人無法達到所要求的無瑕疵的順服(利 18:5;加 3:12)。「藉著它們」在羅 10:5 中確實是這個表達;但在那裡,目的是要表明,如果人能遵守上帝所有的律法,他就會「藉著它們」稱義(加 3:21);但他不能;因此他需要藉著「耶和華我們的義」(耶 23:6)獲得稱義;然後,這樣獲得生命後,他「活著」,即維持、享受並實踐這生命,僅限於他「在」上帝的律法中行事。申 30:15, 16 也是如此。以色列人作為一個民族,已經藉著上帝應許的聖約白白獲得了生命;上帝的律法旨在成為他們屬靈生命外在表達的工具。正如自然生命在充分運用其能力時表現出健康,他們作為一個民族的屬靈存在也將在遵行上帝律法時蓬勃發展,否則就會衰敗。
12. 安息日……作我與他們之間的記號——一種上帝與祂子民之間收養聖約的聖禮性保證。安息日被指定為整個律法的範例,以表明律法不僅是誡命,更是特權,其中安息日是最高的特權之一。這並非說安息日是首次在西奈山設立,彷彿它完全是猶太人的條例(創 2:2, 3),而是在那時更正式地頒布,因為世界背離了最初的啟示,一個民族被呼召出來(申 5:15),成為上帝的聖約子民。
使他們成聖——上帝所期望的遵守安息日,並非僅僅是外在的安息,而是將這一天屬靈地獻給上帝的榮耀和人類的益處。否則,它就不會像它所被賦予的那樣,成為普世成聖的保證(出 31:13-17;賽 58:13, 14)。實際上,這是在說,所有的聖潔都將因這條例是否以其完全的屬靈性被遵守而興盛或衰敗。
13. 在曠野——他們在死亡和恐懼四面環繞、每時每刻都依賴我奇妙恩惠的地方「悖逆」!
16. 摩西(民 13:32, 33;14:4)指出特別的原因是,他們因探子虛假報告所引起的恐懼,希望回到埃及;這裡則指出他們拒絕上帝恩典的根本原因:即藐視上帝和祂的律法,以及喜愛偶像。
他們的心——過錯在於此(詩 78:37)。
17. 然而——上帝竟然饒恕這樣的罪人,這是何等奇妙!祂永恆的聖約解釋了這一點,祂的長久忍耐與他們的悖逆形成鮮明對比(詩 78:38;耶 30:11)。
18. 我對他們的兒女說——不願再對那些不可救藥的父輩說話。
你們不可隨從你們祖宗的律例——祖宗的傳統應當仔細權衡,不可盲目跟從。他禁止模仿他們粗鄙的罪行,甚至他們看似合理的律例 [加爾文]。
21. 儘管受到他們祖先所受審判的警告,下一代也悖逆了上帝。「以色列幼年的恩愛,在曠野的婚約之愛」(耶 2:2, 3)只是相對而言(後來的腐敗更為普遍),且僅限於少數人;總體而言,以色列從未完全事奉上帝。在曠野漂流結束時,在摩押平原上陷入可怕背道的是「兒女」(民 25:1, 2;申 31:27)。
使他們經火——費爾貝恩(FAIRBAIRN)翻譯為:「在他們獻上(原文是『使之經過』)他們所有的頭生子時」,即獻給主;指命令(出 13:12,旁注,其中使用了完全相同的表達)。使孩童經火潔淨是後來的可憎之事(結 20:31)。這裡所說的邪惡是將異教習俗與耶和華的敬拜混雜,這使得祂將一切都視為「玷污」。這裡故意省略了「獻給主」,暗示:「他們確實維持了外在的敬拜,但我並不承認這是獻給我的,因為其中混雜了這樣的玷污。」但英文譯本得到了以西結書 20:31 中類似措辭的支持,參見 JFB 對以西結書 20:31 的注釋。他們使所有的兒女經火;但他提到頭生子,以加重他們的罪孽;即:「我曾希望頭生子應當被贖回,因為他們是我的,但他們卻強加給自己殘酷的儀式,將他們獻給摩洛」(申 18:10)。
使他們知道……耶和華——使他們被迫認識我是一位大有能力的審判者,因為他們不願認識我是一位施恩的父。
27-29. 下一個時期,即定居迦南之後:以西結時代的父輩,與曠野中的那一代人一樣,走上了背道的道路。
然而在這事上——他們不滿足於過去的悖逆,也不因上帝的恩慈而感動,「然而在這事上」,他們進一步悖逆了。
褻瀆我——「侮辱了我」[加爾文]。即使那些沒有向異教神祇獻祭的人,也在被禁止的地方獻了「他們的祭物」(結 20:28)。
28. 他們獻祭的惹我發怒——彷彿是故意獻祭來激怒上帝。
馨香之氣——本應是馨香的,卻因他們的腐敗而變得可憎。他列舉了各種祭物,以表明他們在所有祭物中都違背了律法。
29. 你們所去的高處叫什麼?——這個名字是什麼意思?因為我的祭壇不叫這個名字。你們在那裡看到了什麼優點,以至於你們去那裡,而不是去我的聖殿,那唯一合法的獻祭之地?「高處」這個名字本身就證明你們犯罪,不是出於無知,而是出於頑固的悖逆。
直到今日仍稱為……——然而這個名字本應早就被廢棄,連同它所代表的在高處獻祭的習俗,因為它是從異教徒那裡借來的,他們稱他們的獻祭之地為「高處」(例如,希臘人稱之為 Bomoi,一個同源詞),而我稱我的為 Mizbeaach,「祭壇」。這個名字本身就暗示這個地方不是我所認可的,因此你們在那裡獻給我的祭物(更不用說你們獻給偶像的祭物)只會「惹我發怒」(結 20:28;申 12:1-5)。大衛和其他人確實曾在高處向上帝獻祭,但那是在特殊情況下,並且是在摩利亞山上設立祭壇之前。
30. 疑問句表示強烈的肯定,如以西結書 20:4,「你們豈沒有玷污自己?你們豈沒有行?」等等。或者,將此節與以西結書 20:31 聯繫起來:「你們這樣玷污自己……然而(你們還期望)我會被你們求問嗎?」
31. 經火——由於以西結書 20:26 中省略了「火」,費爾貝恩(FAIRBAIRN)認為這裡所指的一代人(即以西結時代的人)達到了罪惡的頂點(參見 JFB 對以西結書 20:26 的注釋),他們使自己的兒女經火,而前一代人沒有這樣做。然而,以西結書 20:26 中省略「火」的原因,或許是那裡暗示兒女只是「經火」潔淨,而這裡他們實際上是在偶像面前被燒死;因此,後者明確提到了「火」,而前者沒有(比較王下 3:27)。
32. 我們要像列國一樣——這樣就可以避免因擁有獨特的上帝和律法而受到的厭惡。「我們將藉著擁有類似的敬拜,與他們更好地相處。此外,我們從上帝那裡只得到威脅和災難,而異教徒、迦勒底人等,卻從他們的偶像那裡獲得財富和權力。」上帝在這裡的話語(「這事斷不成就」)在現代猶太人身上得到了何等字面的應驗!儘管猶太人(如果以西結是未受默示的人說話)似乎很可能與其他人類融合,並放棄他們獨特的特徵,正如他們當時所願,但他們十八個世紀以來一直分散在萬國之中,沒有家園,卻仍然獨特:這是對如此久遠的預言真實性的持久見證。
33. 這裡開始了預言的第二部分。為免聖約子民放棄他們獨特的希望並與周圍的異教徒同化,祂告訴他們,正如從埃及出曠野的旅程是為了管教,也是為了將悖逆者從他們中間除去,同樣,在下一次出埃及期間,將對他們施以嚴厲的管教(正如猶太人現在長期實際經歷的那樣),目的相同(結 20:38),從而預備他們重新得回他們的土地(何 2:14, 15)。這在巴比倫歸回之前和歸回時只部分應驗:其完全和最終的應驗是將來的。
用大能的手……我必作你們的王——我必不顧你們的反抗,堅定我對你們的權利(結 20:32),如同主人對待他的奴隸一樣,我必不讓你們從我手中被奪走,因為我顧念我的聖約。
34. 流亡的猶太人可能認為自己已脫離上帝的「統治」(結 20:33);因此,祂暗示,祂將藉著懲戒性的審判重新確立祂對他們的權利,而這些審判的最終目的並非毀滅,而是復興他們。
百姓——更確切地說,是「列國」。
35. 萬民的曠野——更確切地說,是「列國」,即他們將被分散到其中的各民族,上帝在以西結書 20:34 中說:「我必將你們領出來。」與字面意義上的「埃及曠野」(結 20:36)相對,「萬民的曠野」是他們在列國中流亡時,經歷試煉、管教和潔淨的屬靈曠野時期。由於「被帶入萬民的曠野」的狀態與上帝將「領他們出來」的「萬民」中的狀態(結 20:34)有所區別,曠野狀態可能部分對應於從居魯士頒布第一道復興諭旨到他們完全定居在自己的土地上,並重建耶路撒冷和聖殿的過渡時期。但完全和最終的應驗是將來的;曠野狀態將不僅包括他們復興的過渡時期,還包括他們佔領巴勒斯坦的開始,這是一個他們將忍受所有懲罰中最嚴厲的時期,以「清除悖逆者」(結 20:38;但 12:1);然後餘民(亞 13:8, 9;14:2, 3)將「都在那地事奉上帝」(結 20:40)。因此,曠野時期並非指地點,而是指他們被棄絕與未來復興之間的狀態。
與你們辯論——將我們之間爭論的事帶到一個結果。意象來自法庭上的原告與被告「面對面」相遇。這很恰當,因為上帝在祂的作為中並非任意行事,而是以最公義的審判行事(耶 2:9;彌 6:2)。
36. (民 14:21-29)。雖然上帝將他們從埃及拯救出來,但後來在曠野中毀滅了那些不信的人(猶 1:5);同樣,雖然祂將被擄者從巴比倫領出來,但他們的曠野管教狀態甚至在他們再次回到迦南之後仍然持續。
37. 從杖下經過——比喻來自牧羊人點數羊群時讓羊從杖下經過(利 27:32;耶 33:13)。無論你們願意與否,你們都將被算為我的,因此將受到我的懲戒管教(彌 7:14),目的是最終拯救被揀選的餘民(比較約 10:27-29)。
聖約的束縛——我必用嚴厲的懲罰強迫你們順服你們永遠受其約束的聖約,儘管你們現在已經將上帝的束縛從你們身上拋棄了。部分應驗於尼 9:8, 26, 32-38;10:1-39;將來完全應驗(賽 54:10-13;52:1, 2)。
清除——或「分離」。希伯來文 barothi,與「berith」(聖約)形成刻意的頭韻;這不是恩典的應許,而是對那些認為自己在流亡中可以逃脫上帝觀察和「統治」的猶太人的威脅。
以色列地——儘管他們從寄居或流亡之地(以前是巴比倫,將來是他們流亡的各國)被帶入字面意義上的巴勒斯坦地,但即使那裡對他們來說也將是一種流亡狀態,「他們必不得進入以色列地」,即上帝對祂聖約子民恢復恩寵的屬靈狀態,這只會賜給將被拯救的餘民(亞 13:8, 9)。
39. 等同於:「我寧願你們是公開的偶像崇拜者,也不願你們是偽君子,幻想你們可以敬拜我,同時又事奉偶像」(摩 5:21, 22, 25, 26;比較王上 18:21;王下 17:41;太 6:24;啟 3:15, 16)。
你們去事奉——這不是命令去事奉偶像,而是上帝對那些半偶像、半耶和華崇拜者,如果他們不單單事奉耶和華,就任憑他們完全陷入偶像崇拜的審判性宣告(詩 81:12;啟 22:11)。
以後也必如此——上帝預見以後也會有同樣的背道,如同現在一樣。
40. 因為——雖然你們這些悖逆的部分會離開我的敬拜,但其他人,即信主的餘民,在你們滅亡之後將會興起,並純潔地事奉我。
在我聖山——(賽 2:2, 3)。錫安,或摩利亞,「以色列的高處」(因上帝在那裡顯現與以色列同在,故高於所有山脈),與他們「高處」的敬拜相對,後者是上帝所憎惡的。
所有——不僅僅是個人,如現在構成被揀選的教會的那些人;而是整個民族,隨後將是外邦民族的歸信(賽 2:2,「萬國」;羅 11:26;啟 11:15)。
與——更確切地說,「在你們所有的聖物中」[毛雷爾]。
41. 以——即,關於你們的馨香之氣(原文是「安息之氣」,參見 JFB 對以西結書 16:19 的注釋)。或者,我必悅納你們(你們的敬拜)「作為馨香之氣」[毛雷爾](弗 5:2;腓 4:18)。上帝首先在彌賽亞裡悅納人,然後悅納祭物(結 20:40;創 4:4)。
將你們從……列國中領出來——與以西結書 20:34 中的措辭相同;但在那裡是指將偽君子和被揀選者都領出來;這裡則限於被拯救的餘民,他們最終將在最完全的意義上,在字面和屬靈上都得到復興。
在列國眼前在你們身上顯為聖——(耶 33:9)。所有國家都將承認我因復興你們所顯出的能力,從而尋求我(賽 66:18;亞 14:16-19)。
43. 在那裡——不僅僅是在流亡中受罰時(即使是惡人也會為罪感到懊悔),而是在你們自己的土地上蒙恩時。
記念——(結 16:61, 63)。猶大的謙卑(尼 9:1-38)是整個民族未來悔改的預表(何 5:15;6:1;亞 12:10-14)。罪人所體會到的上帝的恩慈是唯一能引導真正悔改的事(何 3:5;路 7:37, 38)。
為我名的緣故——(結 36:22)。白白地;按照我的憐憫,而非你們的功勞。加爾文在評論完這節經文後,便臥病在床,他的注釋也因此結束。
45-49. 以謎語形式簡要描述了火與劍的毀滅,在以西結書 21:1-32 中有更詳細的闡述。
46. 南方……南方……南方——三個不同的希伯來詞,表達了上帝對所指定地區的憤怒是確定的。第三個詞源於「乾燥」的詞根,指南方太陽的熱度;代表上帝對猶大南部地區的焚燒審判,耶路撒冷是其首都。
定意向——堅決地。先知們習慣於轉向那些將成為他們預言對象的人。
滴下——如雨水,持續不斷地流淌,有時輕柔(申 32:2),有時猛烈(摩 7:16;彌 2:6,旁注),如這裡所示。
樹林——人口稠密的猶大地區;樹木代表人民。
47. 火——各種審判(結 19:12;21:3,「我的刀劍」;耶 21:14)。
青樹……枯樹——適合和不適合做燃料的材料都一樣;「義人和惡人」,如以西結書 21:3, 4;路 23:31 所解釋的。審判的無情普遍性!
燃燒的火焰——持續不斷且不熄滅的火焰。「熾熱的火焰」[費爾貝恩]。
臉面——人;這裡的比喻融入了現實。
49. 以西結抱怨說,這種比喻形式的預言只會讓他自己和預言成為他同胞的笑柄。因此,上帝在以西結書 21:1-32 中允許他更清楚地表達同樣的預言。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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