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米森-福塞特-布朗(JFB)聖經注釋|耶利米書 第三十三章

Jamieson, Fausset & Brown Commentary
第三十三章

合和本 耶利米書 第33章

1 耶利米還囚在護衛兵的院內,耶和華的話第二次臨到他說:

2 「成就的是耶和華,造作、為要建立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是他的名。他如此說:

3 你求告我,我就應允你,並將你所不知道、又大又難的事指示你。

4 論到這城中的房屋和猶大王的宮室,就是拆毀為擋[敵人]高壘和刀劍的,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

5 人要與迦勒底人爭戰,正是拿死屍充滿這房屋,就是我在怒氣和忿怒中所殺的人,因他們的一切惡,我就掩面不顧這城。

6 看哪,我要使這城得以痊癒安舒,使城中的人得醫治,又將豐盛的平安和誠實顯明與他們。

7 我也要使猶大被擄的和以色列被擄的歸回,並建立他們和起初一樣。

8 我要除淨他們的一切罪,就是向我所犯的罪;又要赦免他們的一切罪,就是干犯我、違背我的罪。

9 這城要在地上萬國人面前使我得頌讚,得榮耀,名為可喜可樂之城。萬國人因聽見我向這城所賜的福樂、所施的恩惠平安,就懼怕戰兢。」

10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論這地方,說是荒廢無人民無牲畜之地,但在這荒涼無人民無牲畜的猶大城邑和耶路撒冷的街上,

11 必再聽見有歡喜和快樂的聲音、新郎和新婦的聲音,並聽見有人說: 要稱謝萬軍之耶和華, 因耶和華本為善; 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又有奉感謝[祭]到耶和華殿中之人的聲音;因為我必使這地被擄的人歸回,和起初一樣。這是耶和華說的。」

12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在這荒廢無人民無牲畜之地,並其中所有的城邑,必再有牧人的住處;他們要使羊群躺臥在那裏。

13 在山地的城邑、高原的城邑、南地的城邑、便雅憫地、耶路撒冷四圍的各處,和猶大的城邑必再有羊群從數點的人手下經過。這是耶和華說的。」

14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應許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的恩言必然成就。

15 當那日子,那時候,我必使大衛公義的苗裔長起來;他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

16 在那日子猶大必得救,耶路撒冷必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

17 「因為耶和華如此說:大衛必永不斷人坐在以色列家的寶座上;

18 祭司、利未人在我面前也不斷人獻燔祭、燒素祭,時常辦理獻祭的事。」

19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20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若能廢棄我所立白日黑夜的約,使白日黑夜不按時輪轉,

21 就能廢棄我與我僕人大衛所立的約,使他沒有兒子在他的寶座上為王,並能廢棄我與事奉我的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約。

22 天上的萬象不能數算,海邊的塵沙也不能斗量;我必照樣使我僕人大衛的後裔和事奉我的利未人多起來。」

23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24 「你沒有揣摩這百姓的話嗎?他們說:『耶和華所揀選的二族,他已經棄絕了。』他們這樣藐視我的百姓,以為不再成國。

25 耶和華如此說:若是我立白日黑夜的約不能[存住],若是我未曾安排天地的定例,

26 我就棄絕雅各的後裔和我僕人大衛的後裔,不使大衛的後裔治理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後裔;因為我必使他們被擄的人歸回,也必憐憫他們。」

JFB 聖經注釋|耶利米書 第 33 章

賈米森、福塞特、布朗
耶利米書 第 33 章 注釋

先知耶利米書
A. R. 福塞特 注釋
第 33 章

從巴比倫歸回的預言,以及彌賽亞作為君王和祭司的預言。

1. 被囚禁——(耶 32:2, 3;提後 2:9)。儘管耶利米被囚禁,神的道卻「沒有被捆綁」。

2. 造它的——更確切地說,「行這事的」,即耶利米將要預言的事,以色列的復興,這件事現在被認為是不可能的,但全能者將會成就。

形成它——即耶路撒冷(耶 32:44)[加爾文]。更確切地說,「那形成」的,即將祂的旨意塑造成適當的形狀以供執行(賽 37:26)。

耶和華……祂的名——(出 3:14, 15)。

3. 呼求……我必應允——(耶 29:12;詩 91:15)。耶利米作為神子民的代表,被神催促為神已決定賜予的事禱告;即復興。神的應許不應使祂子民的禱告鬆懈,反而應使其加快(詩 132:13, 17;賽 62:6, 7)。

大事——希伯來文是「難以接近的事」,即令人難以置信、難以理解的事 [MAURER],即猶太人的復興,一件令人絕望的事。「隱藏的」或「深奧的」[PISCATOR]。

你不知道——然而神已將這些事啟示給耶利米,但百姓因拒絕神的恩典而產生的不信,使他忘記了神的應許,彷彿百姓的情況已無藥可救。

4. 房屋……被土堆拆毀——即被圍城者土堆上投擲的彈丸所毀(耶 32:24);「並被刀劍」緊隨其後,因為在彈丸開路之後,敵人接著「用刀劍」近距離進攻。

5. 他們——猶太人;「房屋」的防禦者(耶 33:4),「出來與迦勒底人爭戰」,迦勒底人衝破「被拆毀的房屋」進入城中,但他們所造成的全部結果「只是用他們自己的『死屍』填滿這些房屋」。

6. (耶 30:17)。對耶利米悲傷問題(耶 8:22)的回答。

醫治——字面意思是,用於包紮傷口的長亞麻繃帶。

真理——即穩定;我將為他們帶來豐盛而持久的平安,即繁榮。

7. 使……歸回——即扭轉(耶 33:11;耶 32:44)。「猶大」和「以色列」的具體說明,只能完全適用於未來的復興。

如起初一樣——(賽 1:26)。

8. 潔淨——(結 36:25;亞 13:1;來 9:13, 14)。暗指律法上的潔淨禮儀。

他們一切的罪孽……他們一切的罪孽——既指內在的罪惡原則,也指其外在的行為表現。重複是為了讓猶太人思考神恩典的偉大,祂不僅赦免(關於懲罰),而且潔淨他們(關於罪孽的污穢);不僅是一項罪孽,而是所有罪孽(彌 7:18)。

9. ——這城。

一個名……一個稱讚——(耶 13:11;賽 62:7)。

他們——耶路撒冷的居民。

他們必懼怕……因我所施的一切恩惠——(詩 130:4)。外邦人將因神為猶太人所顯現的能力證據而「懼怕」神;他們中間不敬虔的人將因懼怕神的審判而「戰兢」;悔改的人將敬畏並歸向祂(詩 102:15;賽 60:3)。

10. 你們說……荒涼——(耶 32:43)。

11. (耶 7:34;16:9)。

你們要稱謝耶和華,因為……——詩 136:1 的話,猶太人在他們復興時實際使用過(拉 3:11)。

稱謝的祭——(詩 107:22;116:17)。這將在所有其他祭祀結束後繼續存在。

12. 牧羊人的居所……羊群——與耶 33:10 形成對比,「無人……無居民……無牲畜」(耶 32:43;比較耶 31:24;50:19;賽 65:10)。

13. 從數點的人手下經過——牧羊人在放出和帶回羊群時,會用杖擊打每隻經過的羊來數點,這意味著牧羊人周密的照護,不讓任何一隻羊失落(利 27:32;彌 7:14;比較約 10:28, 29;17:12)。

14. 成就——「我必使之興起」;神的應許曾一度看似「沉寂」而無效 [加爾文]。

15. 重複自耶 23:5。

這地——聖地:以色列和猶大(耶 23:6)。

16. 耶路撒冷——在耶 23:6 中,這裡不是「耶路撒冷」,而是「以色列」。這裡的「名」在希伯來文中需要從那段經文補足;而那裡的「他」(彌賽亞,預表應驗的「以色列」,賽 49:3)在這裡是「她」,即耶路撒冷。她被稱為與彌賽亞相同的名字,「耶和華我們的義」,這是因為她(作為屬靈教會的字面代表)與她的主和丈夫之間神秘的合一。因此,凡屬於頭的,也屬於肢體(弗 5:30, 32)。因此,教會被稱為「基督」(羅 16:7;林前 12:12)。教會藉此宣稱她所有的義都來自基督(賽 45:24, 25)。正是為了耶路撒冷,無論是字面上的還是屬靈上的,父神才將這個名字(耶和華齊根努,「耶和華我們的義」)賜給基督。

17. 大衛寶座永存的應許,在彌賽亞,大衛的子孫身上得以應驗(撒下 7:16;王上 2:4;詩 89:4, 29, 36;比較路 1:32, 33)。

18. 彌賽亞字面上的祭司職分(來 7:17, 21, 24-28),以及祂跟隨者的屬靈祭司職分和祭物(耶 33:11;羅 12:1;15:16;彼前 2:5, 9;啟 1:6),將永不停止,這符合與利未所立的聖約,雖然被祭司們破壞,但由彌賽亞成就(民 25:12, 13;瑪 2:4, 5, 8)。

20. 白日的約——即與白日所立的約:與「與大衛所立的約」相呼應(耶 33:21,也見耶 33:25,「與白日」;比較耶 31:35, 36;利 26:42;詩 89:34, 37)。

22. (創 15:5;22:17)。那裡所應許的福氣屬於所有支派;這裡則限於大衛的家族和利未支派,因為全體百姓的福祉都寄託在他們身上。當國度與祭司職分在彌賽亞身上興盛時,整個國家將在屬世和屬靈上都昌盛。

24. 這百姓——某些猶太人,特別是那些在監獄院子裡與耶利米說話的人(耶 32:12;38:1)。

兩族——猶大和以色列。

在他們面前——在他們的判斷中。他們認為我已徹底棄絕以色列,使他們不再是一個國家。而「我的百姓」這個詞本身就表明神並沒有永遠棄絕以色列。

25. (耶 31:35, 36;創 8:22;詩 74:16, 17)。我,那建立自然法則的神,就是與教會立約的同一位神。

以撒——(詩 105:9;摩 7:9, 16)。

信仰問答 — JFB 聖經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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