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米森-福塞特-布朗(JFB)聖經注釋|以賽亞書 第五十六章

Jamieson, Fausset & Brown Commentary
第五十六章

合和本 以賽亞書 第56章

1 耶和華如此說: 你們當守公平,行公義; 因我的救恩臨近, 我的公義將要顯現。

2 謹守安息日而不干犯, 禁止己手而不作惡; 如此行、如此持守的人便為有福。

3 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不要說: 耶和華必定將我從他民中分別出來。 太監也不要說:我是枯樹。

4 因為耶和華如此說: 那些謹守我的安息日, 揀選我所喜悅的事, 持守我約的太監,

5 我必使他們在我殿中, 在我牆內,有記念,有名號, 比有兒女的更美。 我必賜他們永遠的名,不能剪除。

6 還有那些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 要事奉他,要愛耶和華的名, 要作他的僕人- 就是凡守安息日不干犯, 又持守他約的人。

7 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 使他們在禱告我的殿中喜樂。 他們的燔祭和[平安]祭, 在我壇上必蒙悅納, 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

8 主耶和華, 就是招聚以色列被趕散的,說: 在這被招聚的人以外, 我還要招聚[別人]歸併他們。

9 田野的諸獸都來吞吃吧! 林中的諸獸也要如此。

10 他看守的人是瞎眼的, 都沒有知識, 都是啞巴狗,不能叫喚; 但知做夢,躺臥,貪睡,

11 這些狗貪食,不知飽足。 這些牧人不能明白- 各人偏行己路, 各從各方求自己的利益。

12 他們說:來吧!我去拿酒, 我們飽飲濃酒; 明日必和今日一樣, 就是[宴樂]無量極大之日。

JFB 聖經注釋|以賽亞書 第 56 章

賈米森、福塞特、布朗
以賽亞書 56 章注釋

先知以賽亞書
A. R. 福塞特注釋
第 56 章

以賽亞書 56:1-12 那些渴望進入上帝國度之人所需的預備。
1. 公義——公平。施洗約翰也同樣傳講回歸公義,認為這是預備人迎接彌賽亞第一次降臨所必需的(路 3:3, 8-14)。在主的再來(Parousia)之前也將如此(瑪 4:4-6)。

臨近——(太 3:2;4:17),也指主的再來(Parousia)(賽 62:10, 11;路 21:28, 31;羅 13:11, 12;來 10:25)。

公義——與平行句中的「救恩」相對應;因此,它指的是帶來救恩的公義(賽 46:13;羅 3:25, 26)。

2. (路 12:43)。

那人——希伯來文 enosh,指「卑微之人」,與希伯來文 ish(「高位之人」)形成對比。即使是最卑微的,如「外邦人」和「太監」(賽 56:4, 6),也能享有這些特權。

這事……——指接下來的內容:「守安息日」等(賽 58:13, 14;結 20:12)。這證明安息日,就其義務的精神而言,在福音之下仍具約束力(賽 66:23)。從祝福並非降在遵守猶太律法獻祭儀式的人身上來看,這裡指的是福音時代,這一點很清楚。

持守——意象來自於人緊緊抓住某件珍貴物品,生怕被人強行奪走。「安息日」在這裡包括新福音律法下所有神聖崇拜的條例。

保守…………脫離……邪惡——遵守律法的第二塊誡命;而「安息日」則指第一塊誡命。兩者共同構成人的全部職責,即敬拜上帝和過聖潔的生活。

3. 在新時代(經綸)下,上帝歡迎所有信徒,不分人等(徒 10:34, 35)。

……耶和華聯合——(民 18:4, 7)。「歸信者」。

隔絕——來自外邦的歸信者不被允許享有與以色列本地人相同的特權。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的這道障礙將被打破(弗 2:14-16)。

太監——(徒 8:27 等)。太監是管理後宮的內侍,或泛指朝廷大臣。

枯樹——不結果實的(比較路 23:31);不被允許進入以色列的會眾(申 23:1-3)。在福音之下,太監和外邦人將擺脫宗教和公民上的限制。
4. 討我喜悅——為我犧牲他們自己的喜悅。

持守——同「持守」(見 JFB 賽 56:2 注釋)。
5. 在我家中——聖殿,教會的象徵(提前 3:15)。他們將不再像歸信者那樣被限制在外院,而是被允許「進入至聖所」(來 10:19, 20)。

一個地方——字面意思是「一隻手」。

勝過兒女——儘管太監不能生育兒女(賽 56:3),我卻要賜給他一個比作兒女之父(在希伯來人中被視為極高的榮譽)更持久的名(約 1:12;10:3;約壹 3:1;啟 2:17;3:12)。
6. 與……耶和華聯合——(耶 50:6)。這是被收納為兒女的特權的條件。
7. 甚至他們——(弗 2:11-13)。

到我的聖山——耶路撒冷,在祂將來的國度中,是耶和華寶座的所在地(賽 2:2;耶 3:17)。

喜樂——(羅 5:11)。

燔祭……祭物——屬靈的,字面上的祭物是其預表(羅 12:1;來 13:15;彼前 2:5)。

蒙悅納——(弗 1:6)。

祭壇——(來 13:10),屬靈上指基督的十字架,它使我們的禱告和讚美祭物成聖。

萬民的殿——或更確切地說,「萬族人民的殿」。不再局限於一個蒙恩的民族(瑪 1:11;約 4:21, 23;提前 2:8)。這將在主的再來(Parousia)時完全實現(賽 2:2-4)。不再是字面上的祭物,而是屬靈的祭物,即「禱告」將被獻上(詩 141:2;51:17;瑪 1:11;太 21:13)。

8. 耶和華不僅要將以色列分散的被棄者(賽 11:12;詩 147:2)歸回他們的土地,而且「要將別的(『外邦人』)聚集到他(以色列)那裡,除了那些已經聚集的」(邊注:「歸到他所聚集的」;即除了從分散中聚集的以色列人之外)(約 10:16;弗 1:10;2:19)。
9. 野獸——指敵對猶太人的外邦偶像崇拜國家,被上帝召來懲罰他們(耶 12:7-9;50:17;結 34:5):迦勒底人以及後來的羅馬人。提到「以色列的被棄者」(賽 56:8)引出了因其統治者的罪惡而導致的被棄(賽 56:10-12)。

吞吃——即以色列。
10. 他的守望者——以色列的屬靈領袖(賽 62:6;結 3:17)。

啞巴狗——比喻壞牧羊人的看門狗,未能通過吠叫來預警野獸的靠近。

瞎眼的——(太 23:16)。

睡覺,躺臥——更確切地說,「做夢者,懶惰者」[LOWTH]。不僅是睡覺不活動,而且是在虛幻的錯覺中。

愛睡覺——不僅是不由自主地睡覺,而且是喜歡睡覺。
11. 貪婪的——字面意思是「強壯的」(即永不滿足的)食慾(結 34:2, 3;彌 3:11)。

不能明白——無法在屬靈上理解百姓的需求:所以賽 56:10,「不能吠叫」。

顧自己的道路——即他們自己的自私利益;而不是百姓的屬靈福祉(耶 6:13;結 22:27)。

從他那裡——更確切地說,「從上到下」[LOWTH]。「從他那裡」;即從他們的一端到另一端,一個不漏(創 19:4)。
12. 拿酒來——這是國家教師們互相挑戰喝酒的語言。BARNES 翻譯為:「我要再拿一杯」(賽 5:11)。

明天……——他們的自我放縱是習慣性的和故意的:他們不僅喝酒,而且打算繼續這樣做。

信仰問答 — JFB 聖經注釋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