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眾海島啊,當聽我言! 遠方的眾民哪,留心而聽! 自我出胎,耶和華就選召我; 自出母腹,他就提我的名。
2 他使我的口如快刀, 將我藏在他手蔭之下; 又使我成為磨亮的箭, 將我藏在他箭袋之中;
3 對我說:你是我的僕人以色列; 我必因你得榮耀。
4 我卻說:我勞碌是徒然; 我盡力是虛無虛空。 然而,我[當得]的理必在耶和華那裏; 我的賞賜必在我上帝那裏。
5 耶和華從我出胎,造就我作他的僕人, 要使雅各歸向他, 使以色列到他那裏聚集。 原來耶和華看我為尊貴; 我的上帝也成為我的力量。
6 現在他說:你作我的僕人, 使雅各眾支派復興, 使以色列中得保全的歸回尚為小事, 我還要使你作外邦人的光, 叫你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極。
7 救贖主-以色列的聖者耶和華 對那被人所藐視、本國所憎惡、 官長所虐待的如此說: 君王要看見就站起, 首領也要下拜; 都因信實的耶和華, 就是揀選你-以色列的聖者。
8 耶和華如此說: 在悅納的時候,我應允了你; 在拯救的日子,我濟助了你。 我要保護你, 使你作眾民的中保; 復興遍地, 使人承受荒涼之地為業。
9 對那被捆綁的人說:出來吧! 對那在黑暗的人說:顯露吧! 他們在路上必得飲食, 在一切淨光的高處必有食物。
10 不飢不渴, 炎熱和烈日必不傷害他們; 因為憐恤他們的必引導他們, 領他們到水泉旁邊。
11 我必使我的眾山成為大道; 我的大路也被修高。
12 看哪,這些從遠方來; 這些從北方、從西方來; 這些從秦國來。
13 諸天哪,應當歡呼! 大地啊,應當快樂! 眾山哪,應當發聲歌唱! 因為耶和華已經安慰他的百姓, 也要憐恤他困苦之民。
14 錫安說:耶和華離棄了我; 主忘記了我。
15 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 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 即或有忘記的, 我卻不忘記你。
16 看哪,我將你銘刻在我掌上; 你的牆垣常在我眼前。
17 你的兒女必急速[歸回]; 毀壞你的,使你荒廢的,必都離你出去,
18 你舉目向四方觀看; 他們都聚集來到你這裏。 耶和華說: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 你必要以他們為妝飾佩戴, 以他們為華帶束腰,像新婦一樣。
19 至於你荒廢淒涼之處, 並你被毀壞之地, 現今眾民居住必顯為太窄; 吞滅你的必離你遙遠。
20 你必聽見喪子之後所生的兒女說: 這地方我居住太窄, 求你給我地方居住。
21 那時你心裏必說:我既喪子獨居, 是被擄的,漂流在外。 誰給我生這些? 誰將這些養大呢? 撇下我一人獨居的時候, 這些在哪裏呢?
22 主耶和華如此說: 我必向列國舉手, 向萬民豎立大旗; 他們必將你的眾子懷中抱來, 將你的眾女肩上扛來。
23 列王必作你的養父; 王后必作你的乳母。 他們必將臉伏地,向你下拜, 並舔你腳上的塵土。 你便知道我是耶和華; 等候我的必不致羞愧。
24 勇士搶去的豈能奪回? 該擄掠的豈能解救嗎?
25 但耶和華如此說: 就是勇士所擄掠的,也可以奪回; 強暴人所搶的,也可以解救。 與你相爭的,我必與他相爭; 我要拯救你的兒女。
26 並且我必使那欺壓你的吃自己的肉, 也要以自己的血喝醉,好像喝甜酒一樣。 凡有血氣的必都知道我-耶和華是你的救主, 是你的救贖主,是雅各的大能者。
賈米森、福塞特與布朗
以賽亞書第 49 章注釋
先知以賽亞書
A. R. 福塞特注釋
第 49 章
彌賽亞,作為理想的以色列(以賽亞書 49:3),闡述了祂使命的目標,祂一時的失敗,以及祂最終成功的確定性。
1. 眾海島啊—彌賽亞在此被視為被猶太人拒絕(以賽亞書 49:4, 5),現在轉向外邦人,父已將祂賜給外邦人「作光,作救恩」。 「海島」指所有海外地區。
從我出母胎—(以賽亞書 44:2;路加福音 1:31;約翰福音 10:36)。
從我出母腹,祂就提我的名—祂的名字「耶穌」(即神—救主)在祂出生前就由神指定(馬太福音 1:21)。
2. 我的口如快刀—(以賽亞書 11:4;啟示錄 19:15)。這暗示了神話語的雙重職責,即拯救與定罪(以賽亞書 50:4;約翰福音 12:48;希伯來書 4:12)。
利箭—(詩篇 45:5)。「磨亮的」,即毫無鏽蝕,暗示祂無瑕的純潔。
藏在我箭袋中—如同刀在鞘中,或箭在箭袋中,彌賽亞在顯現之前,隱藏在神那裡,隨時準備在神認為合適的時候被取出 [HENGSTENBERG];也始終受神保護,如同箭受箭袋保護(以賽亞書 51:16)。
3. 以色列—應用於彌賽亞,根據此名稱的真實含義,即為人類爭戰並得勝的與神摔跤的君王(創世記 32:28;何西阿書 12:3, 4)。祂也是理想的以色列,是這個民族的代表人物(比較馬太福音 2:15)。
我必因你得榮耀—(約翰福音 14:13;17:1-5)。
4. 我—彌賽亞。
徒然—相對而言,在祂大多數同胞身上是如此。「祂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卻不接待祂」(以賽亞書 53:1-3;路加福音 19:14;約翰福音 1:11;7:5)。在祂個人事工結束後,只有一百二十名門徒聚集(使徒行傳 1:15)。
然而我的判斷在耶和華那裡—最終,神會為我的事業伸張正義,並獎賞(「工作」的旁注,比較以賽亞書 40:10;62:11)我的勞苦和受苦。祂從未「灰心」(以賽亞書 42:4;50:7, 10)。儘管一時看似不成功,祂仍平靜地將結果交託給神,確信最終的勝利(以賽亞書 53:10-12;彼得前書 2:23)。基督的僕人亦然(哥林多前書 4:1-5;彼得前書 4:19)。
5. 祂確信祂的工作會被接納和獎賞的原因,即因為祂「在耶和華眼中看為尊貴」等等。
使雅各歸向祂—(馬太福音 15:24;使徒行傳 3:26)。
雖然以色列沒有被聚集—比喻為一群分散的羊,牧羊人將牠們重新聚集;或母雞和牠的小雞(馬太福音 23:37)。經文中的「沒有」一詞,Keri 版本有相似的希伯來詞「歸向祂」,這與平行句式相符:「使以色列歸向祂。」
然而—更確切地說,是插入語。「因為我尊貴,等等,我的神是我的力量。」然後(以賽亞書 49:6)從以賽亞書 49:5 開頭恢復語句,「祂說」(我重複),等等。HORSLEY 解釋為:「儘管猶太人不信,彌賽亞仍將因外邦人的歸信而得榮耀」,讀作英文譯本:但如果讀作 Keri 版本,「以色列將在某個時候被聚集,儘管他們在彌賽亞在世期間不信。」
6. 你作我的僕人,使雅各眾支派復興,使以色列中蒙保全的歸回,這事為你太小—「你作我的僕人,使雅各眾支派復興,使以色列中蒙保全的歸回,這事為你太小」[HENGSTENBERG],即,使雅各和以色列復興對你而言榮耀不夠,我為你預備了更多,即你將成為照亮外邦人的工具(以賽亞書 42:6, 7;60:3)。
蒙保全的—即在神對國家施行審判後所剩餘的—以色列中蒙揀選、為憐憫而保留的餘民。LOWTH 稍作改動,但並非必要,將希伯來文的「支派」和「蒙保全的」翻譯為「枝條」—「枝子」。
7. 被人藐視的—希伯來文是「被靈魂藐視的」,即被每個人、被所有人藐視(以賽亞書 52:14, 15;53:3;50:6-9;詩篇 22:6)。LOWTH 翻譯為「其人被藐視的」。
所憎惡的—字面意思是「被國家所憎惡的」(路加福音 23:18-23)。猶太人輕蔑地稱祂為 Tolvi,「被釘十字架的」。我更傾向於,因為 Goi 這個希伯來詞通常用於外邦人,而 people 則用於猶太人(何西阿書 1:9;希臘文的 Laos 和 Ethne 也分別如此,羅馬書 9:25),將這裡的「國家」集體理解為外邦世界,他們也輕蔑祂(詩篇 2:1-3;使徒行傳 4:25-27)。
作掌權者的僕人—(馬太福音 17:27)。祂不願對抗掌權者(馬太福音 26:52, 53)。
必看見—即看見神應許的應驗(以賽亞書 49:3, 6),「當祂(成為)外邦人的光時」。
就起來—向你表示敬意(詩篇 72:10, 11;腓立比書 2:10)。
君王也要—更確切地說,為了平行句式,補足省略部分,即「君王必看見並敬拜」。
信實的—即信守祂的應許。
揀選你—作為神的揀選(以賽亞書 42:1)。
8. 彌賽亞被描繪為為罪人祈求神的恩典;本節包含父神有利的回應。
悅納的時候—「在恩典的時候」[HENGSTENBERG]。一個有限的時間(以賽亞書 61:2;哥林多後書 6:2)。神判斷為最適合藉彌賽亞成就祂恩典旨意的時間。
應允你—(詩篇 2:8;希伯來書 5:7)。
拯救的日子—當「時候滿足」(加拉太書 4:4)的時候。拯救的日子就是「今天」(希伯來書 4:7)。
幫助你—賜給你所需的一切幫助,使你作為人,能夠完成人類的救恩。
保全你—免受撒旦的攻擊和努力,使你偏離自願為拯救人類而死的道路。
作眾民的中保—(參閱以賽亞書 42:6 的 JFB 注釋)。「眾民」這個單數詞總是專指以色列。
建立地土—更確切地說,「恢復土地」,即將迦南地歸還給以色列。從屬靈層面看,教會(屬靈的以色列)恢復到因人類罪惡而失去的天上土地也包含在內。
使人承受荒涼之地為業—此意象取自巴比倫被擄期間猶大地的荒涼狀態。從屬靈層面看,外邦世界,一個道德上的荒蕪之地,將成為主的園子。從字面意義看,猶大荒涼了數個世紀,將再次被以色列佔有(比較以賽亞書 61:7,「在他們的土地上」)。耶穌,約書亞的對型(預表應驗),並與他同名(希伯來書 4:8),將像他一樣,將土地分給其真正的繼承人(以賽亞書 54:3;61:4)。
9. (以賽亞書 42:7;撒迦利亞書 9:12)。
被囚的人—被律法捆綁的猶太人。
在黑暗裡的人—對獨一真神沒有亮光的外邦人 [VITRINGA]。
出來吧—不僅看見,也要被看見(馬太福音 5:16;馬可福音 5:19)。從你們監獄的黑暗中出來,進入公義太陽的光中。
在路上,等等—在沙漠中沒有「路」,也沒有「高處」有「牧場」;因此其意義是:「他們將有牧場,不是在沙漠中,而是在耕種和有人居住的地方。」拋開比喻,基督的教會最初將被聚集,不是在偏僻無名的地區,而是在羅馬帝國人口最稠密的地方,如安提阿、亞歷山大、羅馬等地 [VITRINGA]。另一種解釋可能更為正確。以色列在返回聖地的路上,不必繞道尋找必需品,而是在他們路線所經的任何地方都能找到;ROSENMULLER 如此解釋。神將供應他們,如同祂使草在被踐踏的路上和貧瘠的高地上生長一樣。
10. 彌賽亞將充分滿足所有需求,無論是字面意義上的以色列在前往巴勒斯坦的路上,還是屬靈的以色列在前往天堂的路上,作為他們的牧者(以賽亞書 65:13;馬太福音 5:6),在天堂亦然(啟示錄 7:16, 17)。
11. 我的—萬物都是神的。
山成為大道—我將清除道路上的一切障礙(以賽亞書 40:4)。
修高—即築高(以賽亞書 57:14;62:10);例如,跨越山谷。VITRINGA 將「山」解釋為大國,如埃及、敘利亞等,受羅馬統治,以利於福音的傳播;「大道」指基督徒所行的基督教教義,在君士坦丁時代,這教義將被提升到顯著地位,並受到公開保護(以賽亞書 35:8, 9)。
12. 希尼—阿拉伯人和其他亞洲人稱中國為 Sin 或 Tchin;中國人沒有特別的自稱,而是採用當時的朝代名稱或一些響亮的稱號。這種對「希尼」的看法符合上下文,因為上下文要求指的是「從遠方」而來,且與「從北方和從西方」不同的人民 [GESENIUS]。
13. 參見啟示錄 12:12。神將因祂的憐憫而憐憫受苦的人;因祂的聖約而憐憫祂受苦的人。
14. 錫安—字面意義上的以色列的抱怨,彷彿神在巴比倫被擄期間離棄了她;在他們未來復興之前的分散時期也是如此;因此神的憐憫將被喚起(以賽亞書 63:15-19;詩篇 77:9, 10;102:17)。
15. (以賽亞書 44:21;詩篇 103:13;馬太福音 7:11)。
16. 暗指猶太人的習俗(或許源自出埃及記 13:9),即在手上刺上他們城市和聖殿的圖案,以示對它們的熱心 [LOWTH],(雅歌 8:6)。
17. 你的兒女—以色列(以賽亞書 49:20, 21;43:6)。耶羅米讀作「你的建造者」,而非「你的兒女」;那些毀滅你的人將急於建造你。
速速—重建你荒涼的首都。
必出去—你的毀滅者將離開猶大,讓以色列不受干擾地佔有。
18. 錫安常被比作新娘(以賽亞書 54:5),因此歸信者的加入就像新娘的飾物(「珠寶」,以賽亞書 62:3;瑪拉基書 3:17)。然而,上下文主要指以色列的復興,因此更直接指的是她的字面意義上的兒女;其次才是指她藉著歸信基督而來的屬靈兒女。以色列將成為最終完全歸信列國的工具(彌迦書 5:7;羅馬書 11:12, 15)。
如同新婦—即佩戴她的飾物。
19. 你荒廢破壞之地—你曾是毀滅之地的土地。
太窄—(以賽亞書 54:1, 2;撒迦利亞書 10:10)。
你所生的兒女—更確切地說,「你寡居時所生的兒女」,即你在他們分散到其他地方時所失去的兒女(參閱以賽亞書 47:8 的 JFB 注釋)[MAURER]。
又—更確切地說,「仍然」。
給我地方—更確切地說,「靠近我站著」,即為了我們能更緊密地居住在狹窄的地方 [HORSLEY]。比較以色列的屬靈兒女和福音領域的擴展,羅馬書 15:19, 24;哥林多後書 10:14-16。但以賽亞書 49:22(比較以賽亞書 66:20)表明主要指的是她的字面意義上的兒女。GESENIUS 翻譯為「騰出空間」。
21. 誰—錫安對十個支派意外復興的喜悅和驚訝。其次,指屬靈的以色列人從外邦人中加入耶路撒冷母會。這最初引起了驚訝(使徒行傳 10:45;14:27;15:3, 4)。
我喪子,是孤單的,是被擄的,又是被趕逐的—更確切地說,「喪失了……一直不育,是流亡者和被遺棄者」[HORSLEY]。她曾被耶和華,她的丈夫「休棄」(以賽亞書 50:1);因此她對為她所生的兒女感到驚訝。
22. 舉手—即招手(參閱以賽亞書 13:2 的 JFB 注釋)。
大旗—(以賽亞書 11:12)。
將你的眾子抱在懷中—外邦人將協助以色列歸回自己的土地(以賽亞書 60:4;66:20)。在東方,能自立的孩童被扛在肩上;但嬰兒則抱在懷中,或跨坐在臀部一側(以賽亞書 60:12)。「你的眾子」必須與「外邦人」區分開來,後者是抱著他們的人;因此不能主要指外邦人中的歸信者。
23. 舔塵土—即親吻你的腳,以示謙卑順服。
因為等候我的必不致羞愧—以色列的復興將是回應他們向主禱告等候的結果(以賽亞書 30:18, 19;詩篇 102:16, 17;撒迦利亞書 12:10;14:3)。
24. 擄物—以色列,長期以來是強大外邦國家的擄物,他們對以色列的壓迫將在敵基督統治下達到頂點(但以理書 11:36, 37, 41, 45)。
合法的俘虜—猶太人因他們的罪(以賽亞書 50:1)而被合法地交給敵人作為俘虜。其次,撒旦和死亡是人類的「強大」征服者,人類的罪使他們對人類擁有「合法」的權利。基督為罪人償還了這筆債,因此俘虜得以自由(約伯記 19:25;14:14;馬太福音 12:29;何西阿書 6:2,其中以賽亞書 49:4 表明主要指的是以色列的復興,這與復活相符;以賽亞書 26:19;以弗所書 4:8;希伯來書 2:14, 15)。其他人翻譯為「從公義的以色列人中擄走的俘虜」,但不如前述。
25. (以賽亞書 53:12;詩篇 68:18;歌羅西書 2:15)。
我必與那與你相爭的相爭—(以賽亞書 54:17)。
26. 吃自己的肉—指內部紛爭的說法(以賽亞書 9:20)。
自己的血—對他們流神僕人血的公正報應(啟示錄 16:6)。
甜酒—即新酒,或未經壓榨的葡萄堆中流出的純葡萄汁;古人可以長期保存它,使其保持風味。它非常溫和,需要大量才能使人醉;因此這裡的意思是將流很多血(啟示錄 14:10, 20)。
凡有血氣的都必—神審判對世界的影響(以賽亞書 66:15, 16, 18, 19;啟示錄 15:3, 4)。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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