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雅各啊,創造你的耶和華, 以色列啊,造成你的那位, 現在如此說: 你不要害怕!因為我救贖了你。 我曾提你的名召你,你是屬我的。
2 你從水中經過,我必與你同在; 你詵過江河,水必不漫過你; 你從火中行過,必不被燒, 火焰也不着在你身上。
3 因為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 是以色列的聖者-你的救主; 我已經使埃及作你的贖價, 使古實和西巴代替你。
4 因我看你為寶為尊; 又因我愛你, 所以我使人代替你, 使列邦人替換你的生命。
5 不要害怕,因我與你同在; 我必領你的後裔從東方來, 又從西方招聚你。
6 我要對北方說,交出來! 對南方說,不要拘留! 將我的眾子從遠方帶來, 將我的眾女從地極領回,
7 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人, 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 是我所做成,所造作的。
8 你要將有眼而瞎、 有耳而聾的民都帶出來!
9 任憑萬國聚集; 任憑眾民會合。 其中誰能將此聲明, 並將先前的事說給我們聽呢? 他們可以帶出見證來,自顯為是; 或者他們聽見便說:這是真的。
10 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 我所揀選的僕人。 既是這樣,便可以知道,且信服我, 又明白我就是耶和華。 在我以前沒有真神; 在我以後也必沒有。
11 惟有我是耶和華; 除我以外沒有救主。
12 我曾指示,我曾拯救,我曾說明, 並且在你們中間沒有別神。 所以耶和華說: 你們是我的見證。 我也是上帝;
13 自從有日子以來,我就是上帝; 誰也不能救人脫離我手。 我要行事誰能阻止呢?
14 耶和華-你們的救贖主、 以色列的聖者如此說: 因你們的緣故, 我已經打發人到巴比倫去; 並且我要使迦勒底人如逃民, 都坐自己喜樂的船下來。
15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聖者, 是創造以色列的,是你們的君王。
16 耶和華在滄海中開道, 在大水中開路,
17 使車輛、馬匹、軍兵、勇士都出來, 一同躺下,不再起來; 他們滅沒,好像熄滅的燈火。
18 耶和華如此說: 你們不要記念從前的事, 也不要思想古時的事。
19 看哪,我要做一件新事; 如今要發現,你們豈不知道嗎? 我必在曠野開道路, 在沙漠開江河。
20 野地的走獸必尊重我; 野狗和鴕鳥也必如此。 因我使曠野有水, 使沙漠有河, 好賜給我的百姓、我的選民喝。
21 這百姓是我為自己所造的, 好述說我的美德。
22 雅各啊,你並沒有求告我; 以色列啊,你倒厭煩我。
23 你沒有將你的羊帶來給我作燔祭, 也沒有用祭物尊敬我; 我沒有因供物使你服勞, 也沒有因乳香使你厭煩。
24 你沒有用銀子為我買菖蒲, 也沒有用祭物的脂油使我飽足; 倒使我因你的罪惡服勞, 使我因你的罪孽厭煩。
25 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塗抹你的過犯; 我也不記念你的罪惡。
26 你要提醒我,你我可以一同辯論; 你可以將[你的理]陳明,自顯為義。
27 你的始祖犯罪; 你的師傅違背我。
28 所以,我要辱沒聖所的首領, 使雅各成為咒詛, 使以色列成為辱罵。
賈米森、福塞特、布朗
以賽亞書 第 43 章 注釋
先知以賽亞書
A. R. 福塞特 注釋
第 43 章
以賽亞書 43:1-28 透過一系列論證,以色列可以確信,儘管他們對上帝悖逆(賽 42:25),祂仍將拯救並復興他們。
1. 但如今——儘管上帝過去因以色列的罪而施加了公義的審判。
創造——不僅是普遍意義上的創造,更是特別創造他們成為祂自己的特殊子民(賽 43:7, 15, 21;賽 44:2, 21, 24)。信徒也是如此,「在基督耶穌裡創造的」(弗 2:10),「特選的子民」(彼前 2:9)。
救贖——除了創造之外,他們應當信靠祂的第二個論證。希伯來文意指以贖價贖回俘虜(比較 賽 43:3)。巴比倫將成為此處的贖價,也就是說,巴比倫將被毀滅,以便他們得以被拯救;同樣,基督成為咒詛,被判死刑,以便我們得以被救贖。
按你的名呼召——不僅是普遍意義上的「呼召」,如 賽 42:6;48:12;51:2,而是被指定為祂自己的特殊子民(比較 賽 45:3, 4;出 32:1;33:12;約 10:3)。
2. 河水…不淹沒你——就像過約旦河時,儘管當時河水「氾濫」,「漲溢」特別危險(書 3:15;耶 12:5)。
水…火——一個諺語,指極端危險(詩 66:12;另見 詩 138:7)。在紅海(出 14:21, 22)和三個青年因良心緣故被投入火窯(但 3:25, 27)的事件中,都得到了字面上的應驗。
3. 埃及作你的贖價——埃及或以色列必有一方滅亡;上帝選擇了埃及,儘管它更強大,卻要被毀滅,以便祂的子民得以被拯救;因此,埃及代替以色列,作為一種「贖價」。希伯來文 kopher(贖價)原意是「覆蓋某物的東西」,就像方舟上塗的瀝青;因此,它指遮蓋罪惡的東西,即贖罪。尼布甲尼撒曾征服埃及、古實(希伯來文 Cush)和示巴(源自古實,創 10:7,可能是衣索比亞的麥羅埃,由阿斯塔博拉斯河和尼羅河形成的一個大島,被居魯士的繼承者岡比西斯征服)。居魯士從上帝那裡得到了這些以及巴比倫的其他領土,作為他將要拯救以色列的報酬。然而,這裡的指涉也可能是撒珥根征服這些國家長達三年的戰爭,因此他的注意力從以色列轉移了(參見 JFB 賽 20:1 的注釋)[VITRINGA]。但這裡的指涉可能更為普遍,即指耶和華為了以色列的安全而犧牲強大異教國家的所有事例。
4. 因為——從一開始就如此;因為以色列從未有過不是耶和華子民的時候。後句應在「我必賜」處。「因為你在我眼中是寶貴的,是可尊重的,又是蒙我愛的,所以我必賜給」等等 [MAURER]。GESENIUS 像英文譯本一樣,將「因為」理解為「既然」。如果後句如英文譯本所示,「因為你是我眼中的寶貴」將指上帝將祂的子民從埃及召出來的時候,那時祂首次顯明了祂從亙古以來對他們的愛(耶 31:3;何 11:1);「可尊重的」和「蒙愛的」則指上帝所賜的榮譽和愛的外在標誌。
人…民——其他國家為你(同 賽 43:3)。
你的性命——你的本人。
5.(申 30:3)。
後裔——散居各地的後代。VITRINGA 將其理解為透過奧秘的重生所產生的教會的屬靈「後裔」:因為表達是「帶來」,而不是「帶回」。這個意義或許包含在內,但並不排除以色列字面上的復興(耶 30:10, 11;摩 9:9;亞 2:6-13)。
6. 交出——即我的子民。
兒女——陰性與陽性結合,表示任何事物的完全總體(亞 9:17)。
7. 稱為我名下的——屬於以色列,他們的子民作為上帝的兒女,承受他們父的名(賽 44:5;48:1)。
為我的榮耀——(賽 43:21;29:23)。
8. 上帝莊嚴地挑戰列國,與祂辯論祂超越他們偶像的優越性,以及祂拯救以色列的能力(賽 41:1)。
瞎眼的百姓——外邦人,他們也像以色列一樣(賽 42:19),是瞎眼的(屬靈上),儘管有眼睛;也就是說,有天然的官能,藉此他們可以認識上帝(羅 1:20, 21)[LOWTH]。或者,指猶太人 [VITRINGA]。
9. 誰…能說明這事——在偶像崇拜的占卜者中,誰曾預言過這事;即關於居魯士將成為以色列的拯救者?
先前——預言,如 賽 42:9 [MAURER]。或者,首先要發生的事(參見 JFB 賽 41:21, 22 的注釋)[BARNES]。
讓他們提出他們的見證——就像我提出我的見證一樣(賽 43:10)。
稱義——宣告他們自稱的預言是真實的。
或——更確切地說,「並且」;讓世人聽他們的預言,並從事件中說,它已應驗(參見 JFB 賽 41:26 的注釋)。
10. 你們——猶太人,我曾賜給你們預言,並經事件驗證;在拯救你們的過程中,我曾多次顯明我的能力(參 賽 43:3, 4;44:8)。
我的僕人——即全體猶太民族(賽 41:8)。
相信——信靠。
被造——在我存在之前,沒有一個假神被造。「被造」適用於偶像,而非上帝。啟 1:11 使用相同的語言來證明耶穌的神性,正如以賽亞在此證明耶和華的神性一樣。
11. 主——耶和華。
救主——暫時地,從巴比倫中拯救:永恆地,從罪惡和地獄中拯救(何 13:4;徒 4:12)。應用於上帝的相同稱謂也應用於耶穌。
12. 宣告——預言未來(賽 41:22, 23)。
拯救——在過去的危險時期拯救了這個國家。
顯明——即我就是上帝。
當…沒有別神——我所發出的預言不能歸因於任何別神。「別神」指外來的、從國外引進的。
13. 從——字面意義上,從白晝最初存在的時候。
讓——古英語中指「阻礙」(賽 14:27)。更確切地說,翻譯為「撤銷它」[HORSLEY]。
14. 差遣——即瑪代人和波斯人(賽 10:5, 6;13:3)。
降下——「使他們下到海裡」(賽 42:10),以便逃避巴比倫即將到來的毀滅。
貴族——更確切地說,「逃亡者」,即居住在人口稠密的巴比倫的外國人(賽 13:14),與迦勒底人不同 [MAURER]。
他們的呼喊在船上——在他們的船上與歡樂的水手一同歡呼——呼喊,誇耀;他們過去在船上的歡樂與他們現在逃往船上的恐慌形成鮮明對比(賽 22:2;番 2:15)。巴比倫位於幼發拉底河畔,幼發拉底河通過一條運河與底格里斯河相連,並流入波斯灣。因此,它以船隻和商業聞名,直到波斯君主為了防止叛亂或入侵,通過在底格里斯河和幼發拉底河上築壩來阻礙航運。
15. 以色列的創造者——(賽 43:1)。
你們的——藉著拯救你們,證明祂特別是你們的上帝。
16, 17. 暗指以色列在紅海得救和法老被擊敗,這是上帝對祂子民不變品格的常設例證(出 14:21, 22, 27, 28)。
17. 勢力——敵軍的勢力,每一個強大的戰士。
他們必一同躺下——如同法老的軍隊「一同」沉入水底。
18. 上帝未來為你們所施行的干預將是如此奇妙,以至於所有過去的干預都將相形見絀而被遺忘。顯然,最終指的是以色列未來的復興。因此,「先前的事」是指西拿基立的毀滅和從巴比倫歸回等事件。「古時的事」是指更古老的事件,即從埃及和紅海的拯救,以及進入迦南 [VITRINGA]。
19. 新事——其奇妙的特徵是前所未有的(賽 42:9)。
發出——如同萌芽的草本植物:這是上帝護理中事件無聲而確定地逐漸成長的美麗意象(可 4:26-28)。
在曠野開道路——就像以色列在紅海和迦南之間的曠野中,由耶和華引導並供應水一樣;但「新」的拯救將伴隨著上帝能力和愛的彰顯,超越舊的(比較 賽 41:17-19)。「我將開闢一條道路,不僅在紅海中,而且在整個世界的曠野中;而且不僅一條河流將從磐石中湧出,而是許多河流,它們將滋潤,不像以前那樣滋潤身體,而是滋潤口渴的靈魂,以至於預言將應驗:『你們必從救恩的泉源歡然取水』」[耶羅米]。 「道路」常指真宗教(徒 9:2;18:26)。「河流」表達聖靈的影響(約 7:37-39)。以色列未來字面上的復興也包含在內,如比較 賽 11:15, 16 所示。
20. 野獸——偶像崇拜者的形象,被血和污穢玷污,像龍等居住在異教無知的荒野中:甚至他們也將被歸信。或者,字面意義上,上帝將在沙漠中賜下如此豐沛的水流,以至於野獸(以詩意的語言)也將讚美主(詩 148:10)[耶羅米]。
龍——「蛇」,或者豺狼(參見 JFB 賽 13:22 的注釋)。
鴞——更確切地說,「鴕鳥」。
21. 這百姓——即「我的百姓,我所揀選的」(參 賽 43:1, 7;詩 102:18)。
我的讚美——因著賜予他們的許多和巨大的恩惠,特別是他們的復興。
22. 但——然而,以色列不應認為這些神聖的恩惠是因他們對上帝的虔誠而得。信徒也是如此(多 3:5)。
但——更確切地說,「因為」。
厭煩我——(摩 8:5, 6;瑪 1:13),儘管「我沒有使你勞苦」(賽 43:23),但「你卻厭煩我」。
23. 小牲畜——更確切地說,是律法要求每日獻給上帝的「羊羔」或「山羊羔」(出 29:38;民 28:3)。
祭物——以任何方式獻上的;而希伯來文的「燔祭」或「全燒祭」則指被火焚燒而升起的祭物。
我沒有使你服事——即,沒有使你像奴隸一樣服事(太 11:30;羅 8:15;約壹 4:18;5:3)。
供物——無血的(利 2:1, 2)。
勞苦——與 賽 43:22 的「你卻厭煩我」形成對比。儘管上帝在律法中要求這些祭物,但並非要「使敬拜者勞苦」,也不是在巴比倫被擄等他們身體上無法獻祭的情況下強求;上帝不要求這些,除非它們服從於更高的道德義務(詩 50:8-14;51:16, 17;彌 6:3, 6-8)。
24. 買——因為「甘蔗」(芳香的菖蒲)並非巴勒斯坦本土產物,必須從外國購買(耶 6:20)。它在希伯來人中用於製作聖膏油(出 30:23)。它常被作為款待的標誌。
充滿——飽足(耶 31:14)。上帝屈尊使用人類語言,以適應人類的思維方式。
使我服事——儘管「我沒有使你勞苦」(賽 43:23)。我們的罪使上帝的兒子成為「僕人」。祂服事是為了將我們從奴役中拯救出來(腓 2:7;來 2:14, 15)。
使我勞苦——儘管我「沒有使你勞苦」(賽 43:23;參 賽 1:14)。
25. 唯有我——你所犯罪的上帝,唯有祂能且將赦免(賽 44:22)。
為我自己的緣故——(賽 48:9, 11)。罪是何等可憎之事,因為它是針對這樣一位恩典的上帝!「塗抹」是從帳簿中取來的意象,當債務償還時,費用就被取消或塗抹。
不記念…罪惡——(耶 31:34)。當上帝赦免時,祂就忘記;也就是說,祂對待罪人,如同祂已忘記他們的罪惡。
26. 提醒我——提醒我你在我面前為自己辯護所能提出的一切理由。這是從審判中取來的意象(賽 1:18;41:1)。我們最強有力的辯護是提醒上帝祂自己的應許。雅各在瑪哈念和毗努伊勒就是這樣做的(創 32:9, 12)。那時,上帝非但不會「以祂的大能與我們爭辯」,反而會將祂的「力量」賜給我們(伯 23:6);我們因此成為「耶和華的提醒者」(賽 62:6,旁註)。「宣告上帝在耶穌基督裡所彰顯的義,使你得以稱義」(羅 3:26;比較 賽 20:1-6;詩 143:2)。
27. 你的始祖——集合名詞,指「最古老的祖先」,如平行句(「教師」)所證明 [MAURER]。或者,你的主要宗教領袖或祭司 [GESENIUS]。亞當,萬民的共同始祖,在此處不太可能被提及,因為在專門對猶太人講話時提及他的罪是不相關的。亞伯拉罕在此處也同樣不合適,因為他處處被引為忠心的榜樣,而非「罪」的榜樣。然而,如果將這段經文最終應用於整個教會,亞當可能就是指的。
教師——字面意義上是上帝與人之間的「解釋者」,即祭司(伯 33:23;瑪 2:7)。
28. 褻瀆了聖所的領袖——(詩 89:39;哀 2:2, 6, 7)。我將他們視為或對待為不神聖的人。我讓他們遭受與普通百姓相同的待遇,被剝奪了神聖的職位並被擄。
聖所的領袖——「聖所的管理者」(代上 24:5);指導其神聖的禮儀;祭司。
咒詛——希伯來文 cherim(咒詛),一個「莊嚴的咒詛」或「逐出教會」。
羞辱——(詩 123:3, 4)。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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