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米森-福塞特-布朗(JFB)聖經注釋|以賽亞書 第四十二章

Jamieson, Fausset & Brown Commentary
第四十二章

合和本 以賽亞書 第42章

1 看哪,我的僕人- 我所扶持所揀選、心裏所喜悅的! 我已將我的靈賜給他; 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

2 他不喧嚷,不揚聲, 也不使街上聽見他的聲音。

3 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 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 他憑真實將公理傳開。

4 他不灰心,也不喪膽, 直到他在地上設立公理; 海島都等候他的訓誨。

5 創造諸天,鋪張穹蒼, 將地和地所出的一併鋪開, 賜氣息給地上的眾人, 又賜靈性給行在其上之人的上帝耶和華, 他如此說:

6 我-耶和華憑公義召你, 必攙扶你的手,保守你, 使你作眾民的中保, 作外邦人的光,

7 開瞎子的眼, 領被囚的出牢獄, 領坐黑暗的出監牢。

8 我是耶和華,這是我的名; 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 也不將我的稱讚歸給雕刻的偶像。

9 看哪,先前的事已經成就, 現在我將新事說明, 這事未發以先,我就說給你們聽。

10 航海的和海中所有的, 海島和其上的居民, 都當向耶和華唱新歌, 從地極讚美他。

11 曠野和其中的城邑, 並基達人居住的村莊都當揚聲; 西拉的居民當歡呼, 在山頂上吶喊。

12 他們當將榮耀歸給耶和華, 在海島中傳揚他的頌讚。

13 耶和華必像勇士出去, 必像戰士激動熱心, 要喊叫,大聲吶喊, 要用大力攻擊仇敵。

14 我許久閉口不言,靜默不語; [現在]我要喊叫,像產難的婦人; 我要急氣而喘哮。

15 我要使大山小岡變為荒場, 使其上的花草都枯乾; 我要使江河變為洲島, 使水池都乾涸。

16 我要引瞎子行不認識的道, 領他們走不知道的路; 在他們面前使黑暗變為光明, 使彎曲變為平直。 這些事我都要行, 並不離棄他們。

17 倚靠雕刻的偶像, 對鑄造的偶像說: 你是我們的神; 這等人要退後,全然蒙羞。

18 你們這耳聾的,聽吧! 你們這眼瞎的,看吧! 使你們能看見。

19 誰比我的僕人眼瞎呢? 誰比我差遣的使者耳聾呢? 誰瞎眼像那[與我]和好的? 誰瞎眼像耶和華的僕人呢?

20 你看見許多事卻不領會, 耳朵開通卻不聽見。

21 耶和華因自己公義的緣故, 喜歡使律法為大,為尊。

22 但這百姓是被搶被奪的, 都牢籠在坑中,隱藏在獄裏; 他們作掠物,無人拯救, 作擄物,無人說交還。

23 你們中間誰肯側耳聽此, 誰肯留心而聽,以防將來呢?

24 誰將雅各交出當作擄物, 將以色列交給搶奪的呢? 豈不是耶和華嗎? 就是我們所得罪的那位。 他們不肯遵行他的道, 也不聽從他的訓誨。

25 所以,他將猛烈的怒氣和爭戰的勇力 傾倒在以色列的身上。 在他四圍如火着起,他還不知道, 燒着他,他也不介意。

JFB 聖經注釋|以賽亞書 第 42 章

賈米森、福塞特與布朗
以賽亞書 第 42 章 注釋

先知以賽亞書
A. R. 福塞特 注釋
第 42 章

彌賽亞是古列的對型

上帝描述祂的品格(賽 42:1-4)。上帝直接對祂說話(賽 42:5-7)。呼籲百姓留意這主題(賽 42:8, 9)。呼召所有人,特別是被擄的猶太人,為即將來臨的拯救而歡欣(賽 42:10-25)。

1. 我的僕人—預言性的暗示引導以賽亞從古列轉向更偉大的拯救者,古列在祂面前黯然失色。馬太福音 12:18-20 的明確引用以及此處的描述,只能應用於彌賽亞(詩 40:6;與出 21:6、約 6:38、腓 2:7 比較)。以色列,在其最高的理想中,也被稱為上帝的「僕人」(賽 49:3)。但這個理想只在對型以色列,即其代表人物和元首彌賽亞身上實現(比較太 2:15 與何 11:1)。「僕人」是上帝的兒子在祂降卑期間所採取的地位。

我所揀選的—上帝在創世以前為贖罪而揀選的(彼前 1:20;啟 13:8)。救贖並非事後補救未預見之惡的措施(羅 16:25, 26;弗 3:9, 11;提後 1:9, 10;多 1:2, 3)。在馬太福音 12:18 中,譯為「我所愛的」;獨一的愛子,其被愛的方式與所有其他人截然不同。揀選與上帝的愛是密不可分的。

我的心—一個應用於上帝的人類詞語,因為意圖將人性與神性結合:「我自己」。

所喜悅的—上帝所喜悅並接納的,作為挽回祭。上帝不可能「喜悅」任何受造物作為中保(比較賽 42:21;63:5;太 3:17)。

我已將我的靈賜給他—(賽 11:2;61:1;路 4:18;約 3:34)。

他必將公理—福音時代,建立在公義之上,是神聖法則的準則和判斷的原則,稱為「律法」(賽 2:3;比較賽 42:4;51:4;49:6)。福音具有辨別性的審判效果:對悔改者是拯救;對撒旦、仇敵(約 12:31;16:11)和故意不悔改者是定罪(約 9:39)。馬太福音 12:18 譯為「他必將顯明」,而非「他必將發出」或「使之發出」。基督既產生又宣告祂的「公理」。希伯來文主要強調祂的產生;馬太福音則強調祂的宣告:兩者在祂身上結合。

2. 他不喧嚷,不揚聲—馬太福音(太 12:19)引用此句,將「喧嚷」標記為爭論的類型:「他不爭競」(賽 53:7)。

街上—七十士譯本(LXX)譯為「外面」。此處以屋內爭吵的聲音大到街上都能聽見為喻:這很適合形容那位「退去」以避開祂神蹟所造成的公眾名聲,而選擇隱居的人(太 12:15;賽 34:5,那裡顯示了祂性格的另一個更嚴厲的面向,這也暗示在「公理」一詞中)。

3. 壓傷的—「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賽 53:5, 10;創 3:15);因此祂能體恤被壓傷的人。正如賽 42:2 描述了祂對待暴虐仇敵的平靜心靈(太 12:14-16),以及祂完全不愛名聲,賽 42:3 則描述了祂溫柔地呵護悔改者心中第一絲恩典的火花(賽 40:11)。

蘆葦—脆弱的:容易「被風吹動」(太 11:7)。指那些本身軟弱,又被災難或罪惡感壓迫的人。

折斷—完全壓碎或定罪。比較「醫好傷心的人」(賽 50:4;61:1;太 11:28)。

將殘的燈火—指由亞麻製成的燈芯。信徒是燈(希臘文,太 5:15;約 5:35):他被聖靈光照的良心是燈芯。「冒煙的」意指「微弱燃燒的」、「悶燒的」,火焰尚未完全熄滅。這表達了悔改者信仰的積極面;而「壓傷的蘆葦」則表達了消極面。他內心破碎,但並非沒有一絲火焰:字面意思是「從上面來的」。基督將以恩典如油般供應這樣的人。此外,這也指外邦人中在錯誤的有害煙霧中悶燒的自然之光。祂不僅沒有熄滅,反而清除迷霧,並增添了啟示之光。參見耶羅米《致阿爾加西亞書》,問題 2。

誠實—馬太福音 12:20 引用此句:「叫公理得勝」。馬太在聖靈感動下,給出了實質意義,但改變了詞語,以呈現同一事物的嶄新面向。真理本身就具有戰勝一切對抗力量的元素。真理是那位「真理」者(約 14:6)的勝利。福音對信徒和非信徒的審判性篩選(「公理」),部分已開始(約 3:18, 19;9:39),將在祂第二次降臨時,在真理中完全勝利地完成;此處的賽 42:13, 14 和馬太福音 12:32, 36, 41, 42 表明,這指的是福音的審判面向,特別是最終的審判:除了耶穌現在以憐憫溫和地戰勝悔改者(賽 42:2)之外,最終還將審判祂的仇敵,屆時「真理」將完美地顯現。比較賽 61:1-3,其中兩次降臨以類似方式結合(詩 2:4-6, 8;啟 15:2, 4;19:11-16)。關於「公理」,請參閱 JFB 對賽 42:1 的注釋。

4. 不灰心—不沮喪;人在宗教上可能變得像幾乎熄滅的亞麻燈芯(賽 42:3),但祂在恩典的旨意上卻不會如此。

不喪膽—字面意思是「不破碎」,即不因挫折而減弱熱情(比較賽 49:4, 5)。[ROSENMULLER] 翻譯得不夠好:「祂既不會太慢,也不會太倉促。」

公理—祂真正的宗教,祂審判和公義統治的準則。

海島都等候他的訓誨—遠方的海外之地將信賴祂的福音救贖之道。馬太福音 12:21 實際上給出了這個意思,並在聖靈感動下增添了同一事物的另一個面向:「外邦人都要仰望他的名」(此處「等候」的意思,賽 30:18)。「他的訓誨」並非與祂本身分離,而是祂本身,是上帝在基督裡品格(「名」)的彰顯,基督是律法的具體化(賽 42:21;耶 23:6;羅 10:4)。此處和賽 42:12 的「海島」可能指教會最初形成的群體是地中海沿岸國家的外邦人。

5. 鋪張穹蒼—先前上帝談論彌賽亞;現在(賽 42:5-7)祂對彌賽亞說話。為了向所有人表明祂有能力支持彌賽亞完成祂所定的工作,並使所有人都能接受彌賽亞是受如此全能的上帝所差遣的,祂首先宣告自己是萬物的全能創造者和維護者。

鋪開大地—(詩 136:6)。

6. 憑公義—更確切地說,「為了一個公義的目的」[LOWTH]。(參賽 42:21)。上帝「設立」祂的兒子「作挽回祭,是憑著祂(上帝的)公義,使上帝自己為義,又稱義信耶穌的人」(羅 3:25, 26;比較 JFB 對賽 41:2 的注釋;賽 45:13;50:8, 9)。

扶持你的手—比較以色列,彌賽亞的預表,何 11:3。

作眾民的中保—聖約的媒介,最初是上帝與亞伯拉罕所立的(賽 49:8)。「更美之約的中保」(來 8:6),比律法更美(參賽 49:8;耶 31:33;50:5)。因此,抽象的「和平」指和平締造者(彌 5:5;弗 2:14)。

眾民—以色列;正如賽 49:8 與賽 42:6 比較所證明的(路 2:32)。

7. 開瞎子的眼—屬靈上的(賽 42:16, 18, 19;35:5;約 9:39)。

領被囚的出牢獄—(賽 61:1, 2)。

從黑暗中領出坐在黑暗裡的人—與「光」相對(賽 42:6;弗 5:8;彼前 2:9)。

8. 耶和華—上帝從對彌賽亞說話轉向對百姓說話。

我的—即歸於我,且唯獨歸於我。

9. 先前的事—上帝先前已應驗的預言,在此作為證據,證明他們應當唯獨信靠祂為上帝;即關於以色列從巴比倫歸回的預言。

新事—即關於彌賽亞的預言,祂將使萬國歸向耶和華的敬拜(賽 42:1, 4, 6)。

發出—植物剛開始發芽的相同意象出現在賽 43:19;58:8。在任何精明觀察者能推斷出即將發生的事件之前,上帝就預言了它。

10. 新歌—前所未有的歌,因上帝恩典的新彰顯而呼喚,舊的讚美詩不足以表達。當耶和華在耶路撒冷作王,萬國「流歸」耶路撒冷時,新歌將被唱響(賽 2:2;26:1;啟 5:9;14:3)。

下海的—他們的歸信將成為將福音傳播到遠方之地的手段。

其中所有的—所有充滿海洋的活物(詩 96:11)[MAURER]。或者,所有水手和航海者[GESENIUS]。但這些在上一句中已經提到:那裡呼籲所有在海上航行的人;這一句則呼籲海中所有動物;同樣在賽 42:11,祂呼籲無生命的曠野發出聲音。外在自然將被更新,與道德更新和諧一致。

11. 城邑—在一個並非完全荒蕪,但大部分荒蕪,偶有綠洲的地區。

基達—在阿拉伯沙漠(賽 21:16;創 25:13)。基達人過著游牧生活。因此,基達在此泛指這類人。

磐石—西拉,即佩特拉,以東和拿巴泰以實瑪利人的首都。或者泛指阿拉伯佩特拉地區那些將住所鑿於岩石中的人。

山頂—即巴蘭山,位於西奈以南,阿拉伯佩特拉地區[VITRINGA]。

12. 榮耀歸給耶和華,在海島中傳揚他的頌讚—(賽 24:15)。

13-16. 耶和華必像勇士出去—耶和華將不再抑制祂的怒氣:祂將像大能的戰士(出 15:3)出去,毀滅祂的百姓和祂的仇敵,並拯救以色列(比較詩 45:3)。

激動熱心—激發祂的憤怒。

吼叫—戰士戰吼的意象。

14. 長久—即以色列荒涼期間(賽 32:14)。

閉口不言—(比較詩 50:21;哈 1:2)。

像產難的婦人一樣喘氣—如同分娩的婦人,在憋氣一段時間後,最終因分娩之痛而無法忍受,發出喘息的聲音;同樣,耶和華將完全發洩祂長期壓抑的怒氣。翻譯時,不應譯為「毀滅……吞噬」;我將立刻喘息和喘氣,即發洩我的怒氣。

15. 我必使大山小岡變為荒場—我將毀滅我所有的仇敵。

—在巴勒斯坦,通常在梯田上種植葡萄和橄欖,直到山頂。

海島—更確切地說,「旱地」。上帝將毀滅祂的仇敵、外邦人及其偶像,並「乾涸」他們神諭的泉源、他們的教義和制度,其象徵是水,以及他們推動偶像崇拜的學校[VITRINGA]。

16. 瞎子—上帝的百姓以色列,在被擄中,需要引導。在更深層的意義上,指新約教會,它將由上帝的兒子作為領袖和牧者,在羅馬帝國的曠野中被引導和光照,直到它到達一個可居住的城市。「一條路……他們不知道」,指的是護理所採用的各種手段,以在世上建立教會,這些手段是單憑人的思想絕不會想到的。「瞎子」稱呼他們,是因為他們以前沒有看見上帝治理祂教會的方式。

使黑暗變為光明—暗示光榮的結果只有通過事件本身才能得知[VITRINGA]。這也適用於個別信徒(賽 30:21;詩 107:7;比較何 2:6, 14;弗 5:8;來 13:5)。

17. 退後—因信靠落空而失望;相同的詞語出現在詩 35:4。

18. 耳聾的—即對上帝的聲音充耳不聞。

眼瞎的—對你的職責和利益視而不見;故意如此(賽 42:20)。在這方面,他們與「瞎子」(賽 42:16)不同。這裡指的是猶太人。祂曾說,上帝將毀滅外邦人的偶像崇拜;這裡祂想起,即使是以色列,祂的「僕人」(賽 42:19),本應有更好的表現,卻也沾染了這種罪。

19. 我的僕人—即以色列。外邦人中有誰如此盲目?考慮到以色列崇高的特權,外邦人的盲目與以色列偶像崇拜者的盲目相比,簡直微不足道。

我的使者—以色列被上帝設計為向其他國家傳播祂真理的使者。

完全的—配備了適合其完美福祉的民事和宗教制度。比較「耶書崙」這個稱號,意為完全者,應用於以色列(比較賽 44:2),作為彌賽亞的預表。或者翻譯為上帝的朋友,以色列因亞伯拉罕的後裔而得此稱號(賽 41:8)[GESENIUS]。此處的「我的僕人」(比較賽 42:1)、「使者」(瑪 3:1)、「完全的」(羅 10:4;來 2:10;彼前 2:22)等詞語,在完全的對型意義上,只能應用於基督。因此,賽 42:21 明顯指祂。
在祂的情況下,「瞎子」和「耳聾的」指的是祂忍受苦難和羞辱,彷彿祂既看不見也聽不見(詩 38:13, 14)。因此,這裡通過對比,從以色列的道德盲目(賽 42:18)轉向彌賽亞的忍耐盲目和耳聾[HORSLEY]。

20. 觀看—你沒有遵守它們。「許多事」是指上帝從一開始就賜給以色列的許多關於祂的良善和能力證明(申 4:32-38;29:2-4;詩 78:1-72;105:1-45)。

—從第二人稱轉向第三人稱。「開著……耳朵」,即雖然他(以色列)有耳朵開著(參 JFB 對賽 6:10 的注釋)。這段話(參 JFB 對賽 42:19 的注釋)也適用於彌賽亞作為耶和華的僕人(賽 50:5;詩 40:6)。

21. 他的公義—不是祂百姓的,而是祂自己的;賽 42:24 顯示他們沒有公義(賽 45:24;59:16)。上帝喜悅祂的兒子(「我心所喜悅的」,賽 42:1),「他成全了諸般的義」(太 3:15),為他們,也為祂的緣故與他們同在(比較賽 42:6;詩 71:16, 19;太 5:17;羅 10:3, 4;腓 3:9)。或許上帝的「公義」在此處包含祂對以色列列祖所作應許的信實[ROSENMULLER];因此祂喜悅以色列,即使不喜悅他們的罪,祂在此處責備的正是他們的罪;但那個應許只能建立在彌賽亞,即所應許的後裔的公義之上,這就是上帝的公義。

22. 坑中—被敵人困在他們尋求庇護的洞穴中[BARNES]。或被囚禁在地下牢獄中[BARNES]。

牢獄—指實際的監獄,或他們自己的房屋,他們因懼怕敵人而不敢外出。其關聯是:儘管上帝因祂的公義而施恩於祂的百姓(賽 42:21),但由於他們不遵守神聖的律法,他們陷入了苦難(巴比倫和羅馬的被擄以及他們目前的流散);其中也包括屬靈的囚禁(賽 42:7)。

無人說,歸還—沒有拯救者(賽 63:5)。

23. 你們中間誰肯側耳聽此—呼籲他們應當從上帝過去的審判中吸取教訓,以便將來順服祂。

24. 誰—他們的災難並非偶然,而是上帝因他們的罪而直接施行的。

雅各……以色列……我們—從第三人稱轉向第一人稱;以賽亞先是作為先知,與他們區分開來對他們說話;然後將自己與他們認同,承認自己在國家罪惡中的份額(比較書 5:1)。

25. 他—以色列(賽 42:24)。

爭戰的猛烈—戰爭的暴力。

—指戰鬥或戰爭(比較賽 10:16)。

不知道—不知道審判旨在教導的悔改功課(賽 5:13;9:13;耶 5:3)。

信仰問答 — JFB 聖經注釋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