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從耶西的本必發一條; 從他根生的枝子必結果實。
2 耶和華的靈必住在他身上, 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聰明的靈, 謀略和能力的靈, 知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
3 他必以敬畏耶和華為樂; 行審判不憑眼見, 斷是非也不憑耳聞;
4 卻要以公義審判貧窮人, 以正直判斷世上的謙卑人, 以口中的杖擊打世界, 以嘴裏的氣殺戮惡人。
5 公義必當他的腰帶; 信實必當他脅下的帶子。
6 豺狼必與綿羊羔同居, 豹子與山羊羔同臥; 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 小孩子要牽引牠們。
7 牛必與熊同食; 牛犢必與小熊同臥; 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
8 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 斷奶的嬰兒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
9 在我聖山的遍處, 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 因為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 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
10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萬民的大旗;外邦人必尋求他,他安息之所大有榮耀。
11 當那日,主必二次伸手救回自己百姓中所餘剩的,就是在亞述、埃及、巴忒羅、古實、以攔、示拿、哈馬,並眾海島所剩下的。
12 他必向列國豎立大旗, 招回以色列被趕散的人, 又從地的四方聚集分散的猶大人。
13 以法蓮的嫉妒就必消散; 擾害猶大的必被剪除。 以法蓮必不嫉妒猶大, 猶大也不擾害以法蓮。
14 他們要向西飛, 撲在非利士人的肩頭上, 一同擄掠東方人, 伸手按住以東和摩押; 亞捫人也必順服他們。
15 耶和華必使埃及海汊枯乾, 掄手用暴熱的風使大河分為七條, 令人過去不致濕腳。
16 為主餘剩的百姓, 就是從亞述剩下回來的, 必有一條大道, 如當日以色列從埃及地上來一樣。
賈米森、福塞特、布朗
以賽亞書 第 11 章 注釋
先知以賽亞書
A. R. 福塞特 注釋
第 11 章
以賽亞書 11:1-16
先知從地方性和暫時性的國家性拯救,藉由聯想的法則,自然地過渡到所有預言的終極目標——彌賽亞統治下的永恆拯救,這不僅指祂的第一次降臨,更主要指祂的第二次降臨。其語言和例證仍取自他開篇時所用的暫時性國家主題,但所描述的榮耀卻屬於彌賽亞的統治。希西家不能像某些人認為的那樣是主題;因為他已經降臨,而「耶西的根」卻是將來的事(「必發出」)(比較 彌 4:11 等;彌 5:1, 2;耶 23:5, 6;耶 33:15, 16;羅 15:12)。
1. 枝子——當「黎巴嫩」驕傲的「樹枝」(賽 10:33, 34,指亞述人)被砍伐,廣闊的「森林」在一切狂怒中被「砍倒」時,一根看似卑微的枝子將從耶西而出(彌賽亞),祂將彌補亞述人的「杖」對以色列所造成的傷害(賽 10:5, 6, 18, 19)。
樹根——字面意義是「樹樁」,指一棵被砍到根部的樹:恰當地表達了大衛王室因敵對風暴(賽 10:18, 19)而處於低落的狀態,此時彌賽亞將從中興起,使其恢復到比以往更輝煌的榮耀。路 2:7 證明了這一點(賽 53:2;比較 伯 14:7, 8;參閱 賽 8:6 的 JFB 注釋)。
枝子——嫩枝。然而,祂也是「根」(賽 11:10;啟 5:5;啟 22:16。「根和後裔」結合了兩者,亞 3:8;亞 6:12)。
2. 耶和華的靈——耶和華。先知藉以說話的靈:因為彌賽亞將是一位先知(賽 61:1;申 18:15, 18)。這裡列舉了聖靈的七種恩賜,意指這些恩賜的完全將在祂身上。比較「七靈」(啟 1:4),即聖靈的完全豐盛:七是神聖的數字。先知們只從神子「豐盛」中得到一部分(約 1:16;約 3:34;西 1:19)。
安息——永久地;而不僅僅是降臨在祂身上(民 11:25, 26)。
智慧——(林前 1:30;弗 1:17;西 2:3)。
聰明——與「智慧」相伴,是其果實。洞察力和辨別力(太 22:18;約 2:25)。
謀略……能力——形成謀略的能力,以及執行謀略的能力(賽 28:29)。謀士(賽 9:6)。
知識——關於神深奧的事(太 11:27)。認識祂使我們獲得真知識(弗 1:17)。
敬畏耶和華——敬畏、順服的懼怕。這是獲得真「知識」的第一步(伯 28:28;詩 111:10)。
3. 使他以敬畏耶和華為樂——字面意義是「在敬畏耶和華的事上嗅覺敏銳」;被賦予一種獨特的敏銳力,能辨識尚未被喚醒的罪人心中潛藏的真正敬畏神的原則(太 12:20;徒 10:1-48;徒 16:14)[HORSLEY]。但 MAURER 譯為:「他必以敬畏神為樂。」希伯來文的意思是「喜愛某物的氣味」(出 30:38;摩 5:21);「嗅覺」,即「喜愛」。
不憑眼見——不憑藉單純的外表(約 7:24;約 8:15;雅 2:1;撒上 16:7)。在此,彌賽亞被描繪為一位公正的審判者和統治者(申 1:16, 17)。
判斷——「裁決」,如平行句所示。
不憑耳聞——不憑藉單純貌似有理的傳聞,而是憑藉每個案件的真實 merits(約 6:64;啟 2:23)。
4. 審判——確保他們獲得公正的審判。「審判」在此可能指「統治」,如詩 67:4。
責備——或「辯論」;「裁決」。但 LOWTH 譯為「使人信服」。
地上的——比較 太 5:5 和 啟 11:15。
地上的——指地上不敬虔的居民,與平行句中的「惡人」相對,並與「貧窮人」和「謙卑人」(即心靈謙卑敬虔的人,太 5:3)形成對比。同時也暗示,當祂降臨審判和統治時,「地上」將會異常邪惡。因此,祂的統治將以對背道者的審判為開端(詩 2:9-12;路 18:8;啟 2:27)。
口中的杖——從祂口中發出,針對惡人的定罪判決(啟 1:16;啟 2:16;啟 19:15, 21)。
嘴裡的氣——祂的司法裁決(賽 30:28;伯 15:30;啟 19:20;啟 20:9-12)。祂作為神的道(啟 19:13-15)降臨,要發出那決定祂對國度主權的一擊,這國度先前被撒旦和撒旦授權的「獸」所篡奪。這將是外邦時代的審判日,正如第一次降臨是猶太人的審判日一樣。比較「杖」的預表(民 17:2-10)。
5. 公義……帶子——(啟 1:13;啟 19:11)。對型的大祭司(出 28:4)。帶子牢固地繫住其餘的衣服(彼前 1:13)。同樣,「真理」賦予整個品格堅實的一致性(弗 5:14)。在 賽 59:17 中,「公義」是祂的護心鏡。
6. 豺狼……綿羊羔——每種動物都與其天敵配對。這是「和平之君」統治下的一種恰當狀態(賽 65:25;結 34:25;何 2:18)。這些可能象徵具有相應動物般品格的人(結 22:27;結 38:13;耶 5:6;耶 13:23;太 7:15;路 10:3)。然而,更可能的解釋是,動物與人之間以及動物彼此之間的關係將發生字面上的改變,恢復伊甸園的狀態。比較 創 2:19, 20 與 詩 8:6-8,後者描述了在「人子」身上,人恢復了對動物界的失落統治權,人本應在神之下作仁慈的代理統治者,為動物臣民的益處(羅 8:19-22)。
7. 吃草——即「一同」;取自第二句。
草——不再是血肉。
8. 玩耍——字面意義是「在玩耍中自樂」。
虺蛇——一種傳說中的蛇,據說是由公雞蛋孵化而來。希伯來文指一種比蝮蛇更毒的毒蛇;BOCHART 認為是指毒蜥,據說其氣息也能致毒。
9. 我的聖山——錫安,即耶路撒冷。政府和彌賽亞寶座的所在地,代表整個地球(耶 3:17)。
海——正如水能滲入其深處的每個洞穴,基督教也將滲透到地球的每個角落(哈 2:14)。正如 賽 11:1-5 描述了彌賽亞的個人特質,賽 11:6-9 描述了祂降臨對受造物的更新作用,賽 11:10-16 則描述了祂降臨所帶來的結果,即祂的子民猶太人的復興,以及透過他們使外邦人歸主。
10. 根——更確切地說,是「從根發出的嫩枝」(比較 賽 11:1 的注釋;賽 53:2;啟 5:5;啟 22:16)。
豎立——永久而顯著地,如同高舉的旗幟,作為軍隊或人民的集結點(賽 5:26;約 12:32)。
萬民——指「外邦人」,與平行句中的「外邦人」相對。
尋求——殷勤地(伯 8:5)。他們將效忠於這位神聖的君王(賽 2:2;賽 60:5;亞 2:11)。HORSLEY 譯為:「外邦人必向祂求問」;即在宗教意義上,遇到困難時向祂求問,如同求問神諭(亞 14:16)。比較 羅 15:12,該處引用此經文:「外邦人必倚靠祂。」
安息之所——安息之地(賽 60:13;詩 132:8, 14;結 43:7)。耶路撒冷聖殿中的聖所是「約櫃和耶和華的安息之所」。因此,將要來臨的榮耀教會被描繪成一個神諭,萬國都將前來求問,並充滿神的榮耀。
11. 再伸手——著手進行這項工作。因此,即將到來的猶太人復興將與巴比倫被擄後的復興不同,但又相似。第一次復興是字面上的,因此第二次也將是字面上的;然而,這裡暗示後者將比前者更為普遍(賽 43:5-7;賽 49:12, 17, 18;結 37:21;何 3:5;摩 9:14, 15;彌 4:6, 7;番 3:19, 20;亞 10:10;耶 23:8)。至於神命定在國家審判中存留的「餘民」,比較 耶 46:28。
巴忒羅——埃及的三個分區之一,上埃及。
古實——指埃及以南的衣索比亞,現今的阿比西尼亞,或紅海沿岸的阿拉伯南部地區。
以攔——波斯,特別是其南部地區,現稱蘇西亞納。
示拿——巴比倫米索不達米亞,幼發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之間的平原:巴別塔在此開始建造(創 10:10)。在亞述銘文中,RAWLINSON 區分了三個時期:(1)迦勒底時期;從公元前 2300 年到 1500 年,其中包含基大老瑪(創 14:1-17),在楔形文字中稱為 Hur 的 Kudur,或迦勒底的 Ur,並被描述為敘利亞的征服者。第一個迦勒底帝國的所在地在南部,靠近底格里斯河和幼發拉底河的匯合處。(2)亞述時期,直到公元前 625 年。(3)巴比倫時期,從公元前 625 年到 538 年,當時巴比倫被波斯居魯士攻佔。
海島——指海那邊遙遠的西方地區。
12. 在第一次復興中,只有猶大得以復興,或許還有少數以色列人(十個支派):在未來的復興中,兩者都明確提及(結 37:16-19;耶 3:18)。「被趕散的」(陽性)歸於以色列;「分散的」(陰性)歸於猶大,因為前者比後者被趕散的時間更長、更徹底(儘管不是最終的)(約 7:52)。陽性和陰性結合表達了復興的普遍性。
從地的四方——希伯來文是「地的翅膀」。
13. 以法蓮的嫉妒……猶大——這嫉妒早在士師時代就已開始(士 8:1;士 12:1 等)。約書亞出自以法蓮支派,並居住在他們中間(民 13:9;書 19:50);聖所曾一度在他們那裡(書 18:1)。後來嫉妒加劇(撒下 2:8 等;撒下 19:41;撒下 20:2;撒下 3:10);甚至在大衛之前(撒上 11:8;撒上 15:4),他們就已將「以色列」這個國名據為己有。最終導致分裂(王上 11:26 等;王上 12:1-33;比較 王下 14:9;詩 78:56-71)。
猶大的敵人——更確切地說,是「來自猶大的敵人」;那些敵視以法蓮人的猶大人 [MAURER]。平行句「以法蓮的嫉妒」,即針對猶大的嫉妒,以及接下來的「以法蓮必不嫉妒猶大,猶大也不擾害以法蓮」(結 37:15, 17, 19)都要求如此解釋。
14. 他們將聯合起來征服敵人(摩 9:12)。
飛——如猛禽(哈 1:8)。
在肩上——這表示從背後對某人發動突襲。這個意象更為恰當,因為希伯來文的「肩」在 民 34:11 中也用於指海岸線(「海邊」:希伯來文「海的肩」,旁註)。他們將突然勝利地降臨到猶大西南邊界。
東方人——希伯來文是「東方之子」,指阿拉伯人,他們總是懷有敵意,不會被納入正規政府,只會被掠奪(耶 49:28, 29)。
伸手——佔領(但 11:42)。
以東——猶大以南,從死海到紅海;「摩押」——約旦河以東和死海。
亞捫——猶大以東,摩押以北,在亞嫩河和雅博河之間。
15. 將有第二次出埃及,其奇蹟甚至將超越前一次從埃及的出埃及。其他預言也如此(詩 68:22;出 14:22;亞 10:11)。同樣的拯救也提供了描述從巴比倫歸回的意象(賽 48:20, 21)。
毀滅——字面意義是「奉獻」或「注定」,即使之乾涸;因為神所注定的,必滅亡(詩 106:9;鴻 1:4)。
舌頭——尼羅河的布巴斯提斯支流 [VITRINGA];但由於尼羅河並非出埃及的障礙,它更可能是紅海的西舌或赫羅波利斯分叉。
用大風——如「強烈的東風」(出 14:21),神藉此為以色列人開闢了穿越紅海的道路。希伯來文的「大」意為可怕的。MAURER 譯為:「用祂憤怒的恐怖」;即祂可怕的憤怒。
七條河——更確切地說,「必擊打它(擊打而分開)成七條(許多)河,以便於渡過」[LOWTH]。居魯士曾將阻礙他進攻巴比倫的金德斯河分成三百六十條支流,以至於婦女也能渡過 [希羅多德,1.189]。「那河」是指幼發拉底河,是以色列人「從亞述」歸回的障礙(賽 11:16),預表未來所有阻礙猶太人復興的障礙。
穿鞋而過——希伯來文是「穿著鞋」。即使穿著涼鞋,他們也能渡過曾經浩瀚的河流而不濕腳(啟 16:12)。
16. 大道——一條暢通無阻的大道(賽 19:23;賽 35:8)。
如同以色列……埃及——(賽 51:10, 11;賽 63:12, 13)。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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