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名譽強如美好的膏油;人死的日子勝過人生的日子。
2 往遭喪的家去, 強如往宴樂的家去; 因為[死]是眾人的結局, 活人也必將這事放在心上。
3 憂愁強如喜笑; 因為面帶愁容,終必使心喜樂。
4 智慧人的心在遭喪之家; 愚昧人的心在快樂之家。
5 聽智慧人的責備, 強如聽愚昧人的歌唱。
6 愚昧人的笑聲, 好像鍋下燒荊棘的爆聲; 這也是虛空。
7 勒索使智慧人變為愚妄; 賄賂能敗壞人的慧心。
8 事情的終局強如事情的起頭; 存心忍耐的,勝過居心驕傲的。
9 你不要心裏急躁惱怒, 因為惱怒存在愚昧人的懷中。
10 不要說: 先前的日子強過如今的日子, 是甚麼緣故呢? 你這樣問,不是出於智慧。
11 智慧和產業並好, 而且見天日的人得智慧更為有益。
12 因為智慧護庇人, 好像銀錢護庇人一樣。 惟獨智慧能保全智慧人的生命。 這就是知識的益處。
13 你要察看上帝的作為; 因上帝使為曲的,誰能變為直呢?
14 遇亨通的日子你當喜樂;遭患難的日子你當思想;因為上帝使這兩樣並列,為的是叫人查不出身後有甚麼事。
15 有義人行義,反致滅亡;有惡人行惡,倒享長壽。這都是我在虛度之日中所見過的。
16 不要行義過分,也不要過於自逞智慧,何必自取敗亡呢?
17 不要行惡過分,也不要為人愚昧,何必不到期而死呢?
18 你持守這個為美,那個也不要鬆手;因為敬畏上帝的人,必從這兩樣出來。
19 智慧使有智慧的人比城中十個官長更有能力。
20 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
21 人所說的一切話,你不要放在心上,恐怕聽見你的僕人咒詛你。
22 因為你心裏知道,自己也曾屢次咒詛別人。
23 我曾用智慧試驗這一切事;我說,要得智慧,智慧卻離我遠。
24 萬事[之理],離[我]甚遠,而且最深,誰能測透呢?
25 我轉念,一心要知道,要考察,要尋求智慧和[萬事的]理由;又要知道邪惡為愚昧,愚昧為狂妄。
26 我得知有等婦人比死還苦:她的心是網羅,手是鎖鍊。凡蒙上帝喜悅的人必能躲避她;有罪的人卻被她纏住了。
27 傳道者說:「看哪,一千男子中,我找到一個[正直人],但眾女子中,沒有找到一個。」我[將這事]一一比較,要尋求其理,我心仍要尋找,卻未曾找到。
29 我所找到的只有一件,就是上帝造人原是正直,但他們尋出許多巧計。
賈米森、福塞特、布朗
傳道書 第 7 章 注釋
傳道書;或傳道者
安德魯・福塞特 注釋
第七章
傳 7:1-29
名——品格;敬虔的心靈和生活;不僅是人在世上的名聲,更是人在神眼中的本相,在神那裡,名聲與實質是一回事(賽 9:6)。唯有此是「好」的,當其他一切被視為主要目的時,都是「虛空」。
膏油——在昂貴的宴席上大量使用,在炎熱的東方特別令人心曠神怡。希伯來文的「名」和「膏油」有巧妙的諧音,Sheem 和 Shemen。「膏油」只在塗抹者頭上和衣服上散發香氣,且只持續一段時間。神賜給祂兒女的「名」(啟 3:12)是永遠的,遍及各地。正如那婦人因她寶貴的膏油而從耶穌基督那裡得到一個永恆的名(賽 56:5;可 14:3-9)。耶穌基督自己也有這樣一個名,作為彌賽亞,等同於受膏者(歌 1:3)。
他死的日子,勝過他出生的日子——這並非普遍地指責神創造人類;而是與前一句相關聯,對於擁有敬虔之名的人來說,死亡之日「勝過」出生之日;正如腓 1:23 所說,「好得多」。
2. 這證明 傳 3:13;5:18 所指的並非感官上對世俗財物的享樂。感恩地使用這些是正確的,但所羅門發現頻繁的宴樂對他自己的敬虔有害。約伯的恐懼也是如此(傳 1:4, 5)。宴樂之家常使人忘卻神和永恆。「哀慟之家」中死者的景象使「活人」思考自己的「結局」。
3. 憂愁——指因認真思考永恆而產生的憂愁。
喜笑——指輕率的歡樂(傳 2:2)。
因臉上的愁容,心裡就得益處——(詩 126:5, 6;林後 4:17;來 12:10, 11)。[MAURER] 翻譯為:「臉上雖有愁容,心裡卻有良善(快樂)」。希伯來文的「好」等同於「快樂」(傳 9:7);但平行句支持英文譯本。
6. 荊棘著火的爆裂聲——與愚昧人喧鬧的歡樂聲相呼應。正是那吞噬他們的火發出看似歡樂的聲音(珥 2:5)。他們的光很快就在漆黑中熄滅。希伯來文有諧音,Sirim(「荊棘」),Sir(「鍋」)。惡人常被比作「荊棘」(撒下 23:6;鴻 1:10)。乾牛糞是巴勒斯坦常見的燃料;它燃燒緩慢,使得荊棘火的迅速燃燒更具象徵意義,比喻愚昧人突然的結局(詩 118:12)。
7. 欺壓——回到 傳 3:16;5:8 的概念。它與 傳 7:4-6 的關聯是,看到「愚昧人」所施行的「欺壓」,可能會誘使「智慧人」質疑神的時代(經綸),並模仿 傳 7:5-6 所描述的愚昧(等同於「瘋狂」)。[WEISS] 將「欺壓」翻譯為「分心」,指因歡樂而產生。但 傳 5:8 支持英文譯本。
賄賂——即在「審判之地」(傳 3:16)看到賄賂,可能會使智慧人失去他們的智慧(等同於「心」)(伯 12:6;21:6, 7;24:1 等)。這比「禮物之心」(即仁慈之心,如 [WEISS] 所譯)更符合平行句。
8. 與 傳 7:7 相關。讓「智慧人」等待「結局」,而現在(在「開始」時)困擾他們信心的「欺壓」,將會因神的作為而被轉化為他們的好處。「患難生忍耐」(羅 5:3),這比繁榮可能在他們身上,如同在愚昧人身上所產生的「驕傲之心」要好無限倍(詩 73:2, 3, 12-14, 17-26;雅 5:11)。
9. 發怒——指對臨到你的逆境不耐煩,就像約伯一樣(傳 5:2;箴 12:16)。
10. 不要質疑神使你過去的日子勝過現在的日子,就像約伯所做的那樣(伯 29:2-5)。提出這個問題本身就說明,天上的「智慧」(旁註)在你心中並未被視為應有的首要善。
11. 寧可說:「智慧與產業相比是好的」,也就是說,智慧與產業一樣好;「是的,對那些看見太陽的人(即活著的人,傳 11:7;伯 3:16;詩 49:19)來說,它更有益處(字面意思是,並且有益處)」。
是,那——更確切地說,「智慧知識的卓越賜予生命」,即最高意義上的生命,今生和來世(箴 3:18;約 17:3;彼後 1:3)。智慧(宗教)不像金錢那樣會失去。它在逆境和順境中都能保護人;金錢只在順境中保護人。傳 7:10 中的問題暗示了缺乏智慧。
直的……彎的——人無法修正神所定意「缺乏」和「逆境」的事(傳 1:15;伯 12:14)。
14. 思想——從 傳 7:13 恢復。「思想」,即將其視為「神的作為」;因為「神也造了這個(逆境),就像造了那個(順境)一樣。」「逆境」是「神使之彎曲」而人無法「使之變直」的事物之一。因此,人應當「忍耐」(傳 7:8)。
在他以後——等同於「人不能在神之後(即在『思想神的作為』之後,傳 7:13)找到任何(可責備的)事」。拉丁通行本和敘利亞譯本為「反對祂」(比較 傳 7:10;羅 3:4)。
在他虛度的日子——他的背道(傳 8:14;伯 21:7)。
義人滅亡——(王上 21:13)。指暫時的死亡而非永恆的死亡(約 10:28)。但請參閱 傳 7:16 的 JFB 注釋;「義人」可能指自以為義的人。
惡人享長壽——請參閱 傳 8:12 中對此說法的濫用之解藥。
16. [HOLDEN] 將 傳 7:16 視為反對者的嘲諷推論,而 傳 7:17 則是所羅門悔改後的回答。正如 林前 15:32 是懷疑論者的異議;林前 15:33 是回答。然而,「不要過於自義」可以被視為所羅門的話,禁止一種人為的、外在行為的自義,這種自義會從神那裡奪取救恩,而不是將其視為神恩典的禮物。這是一種狂熱的、法利賽式的、與神分離的義;因為「敬畏神」與之對立(傳 7:18;5:3, 7;太 6:1-7;9:14;23:23, 24;羅 10:3;提前 4:3)。
過於自作聰明——(伯 11:12;羅 12:3, 16),自以為是,彷彿通曉一切神聖真理。
何必自取滅亡——使自己遭受不必要的迫害、苦行和神的憤怒;因此導致非正常死亡。「自取滅亡」與「滅亡」(傳 7:15)相對應;「過於自義」與「義人」相對應。因此在 傳 7:15 中,所指的不是真正義人,而是自以為義的人。
17. 過於作惡——如此措辭,以回應「過於自義」。因為若非如此理解,似乎暗示我們可以稍微作惡。「作惡」指「惡人」(傳 7:15);「未到期而死」與「享長壽」相對。可能會有惡人因避免過度放縱而「長壽」(傳 7:15)。因此所羅門說,不要如此愚昧(與「過於自作聰明」相對,傳 7:16),以至於過度放蕩,激怒神過早地結束你的恩典之日(羅 2:5)。這誡命是針對罪人說的。小心不要加重你的罪,以致你的情況變得絕望。這指的是所羅門「虛度」(背道,傳 7:15)的日子,那時只有這樣的誡命才適用。以反語法(litotes)來說,它包含「一點也不要作惡」。
18. 這個……那個——指兩種極端(傳 7:16, 17),狂熱、自以為是的義,以及傲慢、魯莽的惡。
敬畏神的人,必從這一切中出來——必能避免所有這些極端(箴 3:7)。
勝過十個掌權的——即有能力和勇敢的將軍(傳 7:12;9:13-18;箴 21:22;24:5)。這些「守望者若不警醒,看守城池也是枉然」(詩 127:1)。
20. 指 傳 7:16。不要「自以為義」,不要試圖透過過多的自我施加的行為在神面前使自己「稱義」;「因為真正的『智慧』或『義』表明沒有一個義人」,等等。
21. 因此,既然你自己遠非完全「稱義」,有許多需要神赦免的地方,就不要像自以為義的人那樣(傳 7:16;路 18:9, 11),對別人,例如你的僕人,說出的話過於計較,以免縮短他們的壽命(傳 7:15, 16):你在神面前是他們的「同伴」(太 18:32-35)。
23. 這一切——承接 傳 7:15 中的「一切」。因此,傳 7:15-22 是他在「虛度」日子裡,以高昂代價換來的經驗成果。
我必得智慧——我曾試圖「得智慧」,卻獨立於神。但真正的智慧那時「離他甚遠」,儘管他藉著神的恩賜保留了人的智慧。所以「過於自作聰明」(傳 7:16)。
24. 那……遠離……深奧——當人獨立於「敬畏神」而尋求智慧時,真正的智慧就是如此(申 30:12, 13;伯 11:7, 8;28:12-20, 28;詩 64:6;羅 10:6, 7)。
愚昧的邪惡——他現在在悔改的道路上比 傳 1:17;2:12 更進一步,那裡只提「愚昧」而未冠以「邪惡」。
道理——更確切地說,「對事物的正確評估」。[HOLDEN] 也翻譯為「瘋狂的愚昧(即罪惡的愚昧,與平行句中的『邪惡』相對應)」(即人類瘋狂的追求)。
26. 「我發現」,在我所有的罪惡愚昧中,沒有什麼比拜偶像的婦女更具毀滅性的誘惑,使我偏離神(王上 11:3, 4;箴 5:3, 4;22:14)。正如「神的恩惠勝過生命」,那引誘人偏離神的婦女「比死亡更苦」。
蒙神喜悅的——如約瑟(創 39:2, 3, 9)。唯有神的恩典才能使人不跌倒。
27. 這——即 傳 7:28 所述。
逐一計算——透過比較一件事與另一件事 [HOLDEN 和 MAURER]。
帳目——正確的估計。但 傳 7:28 更支持 [GESENIUS] 的說法:「逐一考慮婦女」。
一個男人——即配得上「男人」、「正直」之名的人;在我千名朝臣中,這樣的人不超過一個(伯 33:23;詩 12:1)。唯有耶穌基督完全實現了「男人」的完美理想。「在萬人中超群出眾」(歌 5:10)。從未有完美的「女人」存在,即使是聖母馬利亞也沒有。所羅門在「千」這個詞中,暗示了他的三百個妻子和七百個妃嬪。在這些人中,他不太可能找到一個忠實妻子對一個丈夫的忠誠。這與 傳 7:26 相關,並非對女性的無條件譴責,如 箴 12:4;31:10 等經文所證明。
29. 解釋甚至相對正直的男人和女人稀缺的「唯一」方法是,神造人正直,而他們(人類)卻……。關於邪惡起源的「唯一」解釋,這個神學上的巨大奧秘,就是聖經所提供的(創 2:1-3:24)。在人類的「發明」中,特別提到 傳 7:26 所指的,所羅門親身經歷其苦果,即破壞了神最初的婚姻律法,將一個男人與「一個」女人結合(太 19:4, 5, 6)。「人」是單數,指亞當;「他們」是複數,指亞當、夏娃及其後裔。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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