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到上帝的殿要謹慎腳步;因為近前聽,勝過愚昧人獻祭,他們本不知道所做的是惡。
2 你在上帝面前不可冒失開口,也不可心急發言;因為上帝在天上,你在地下,所以你的言語要寡少。
3 事務多,就令人做夢;言語多,就顯出愚昧。
4 你向上帝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他不喜悅愚昧人,所以你許的願應當償還。
5 你許願不還,不如不許。
6 不可任你的口使肉體犯罪,也不可在祭司面前說是錯許了。為何使上帝因你的聲音發怒,敗壞你手所做的呢?
7 多夢和多言,其中多有虛幻,你只要敬畏上帝。
8 你若在一省之中見窮人受欺壓,並奪去公義公平的事,不要因此詫異;因有一位高過居高位的鑒察,在他們以上還有更高的。
9 況且地的益處歸眾人,就是君王也受田地的供應。
10 貪愛銀子的,不因得銀子知足;貪愛豐富的,也不因得利益知足。這也是虛空。
11 貨物增添,吃的人也增添,物主得甚麼益處呢?不過眼看而已!
12 勞碌的人不拘吃多吃少,睡得香甜;富足人的豐滿卻不容他睡覺。
13 我見日光之下有一宗大禍患,就是財主積存資財,反害自己。
14 因遭遇禍患,這些資財就消滅;那人若生了兒子,手裏也一無所有。
15 他怎樣從母胎赤身而來,也必照樣赤身而去;他所勞碌得來的,手中分毫不能帶去。
16 他來的情形怎樣,他去的情形也怎樣。這也是一宗大禍患。他為風勞碌有甚麼益處呢?
17 並且他終身在黑暗中吃喝,多有煩惱,又有病患嘔氣。
18 我所見為善為美的,就是人在上帝賜他一生的日子吃喝,享受日光之下勞碌得來的好處,因為這是他的分。
19 上帝賜人資財豐富,使他能以吃用,能取自己的分,在他勞碌中喜樂,這乃是上帝的恩賜。
20 他不多思念自己一生的年日,因為上帝應他的心使他喜樂。
賈米森、福塞特、布朗
傳道書 第 5 章 注釋
傳道書;或傳道者
A. R. 福塞特 注釋
第 5 章
傳 5:1-20
謹慎你的腳步——在前往敬拜時,要帶著深思熟慮、謹慎、敬畏的心情。這裡的典故是指進入聖殿時脫鞋或涼鞋(出 3:5;書 5:15,這些經文或許是此習俗的起源)。[WEISS] 無謂地讀作:「守你的節期」(出 23:14, 17;三大節期)。
聽從——更確切地說,「預備好(帶著渴望)去聽從(順服)是比愚昧人的獻祭更好的祭物」[HOLDEN]。(拉丁通行本;敘利亞譯本)。(詩 51:16, 17;箴 21:3;耶 6:20;7:21-23;14:12;摩 5:21-24)。這警告是針對僅僅儀式性的自義,如同傳 7:12。順服是律法要求的精神(申 10:12)。所羅門悲傷地回顧自己對此的疏忽(比較王上 8:63)。上帝的積極誡命必須遵守,但不能取代對祂道德誡命的順服。後者沒有為故意的罪提供贖罪祭(民 15:30, 31;來 10:26-29)。
2. 輕率——與深思熟慮的敬畏(「謹慎你的腳步」,傳 5:1)相對。本節闡明傳 5:1,關於在上帝殿中的禱告(「在上帝面前」,賽 1:12);傳 5:4-6 則關於許願。這些虛妄的補救之道在傳 5:6 中說明:「你要敬畏上帝。」
上帝在天上——因此,你這脆弱的地上受造物,應當用仔細斟酌的言語來親近祂。
3. 正如許多「事務」佔據人心,產生語無倫次的「夢」,同樣,禱告時不經思考地說許多話,也會產生並暴露出「愚昧人的言語」(傳 10:14)[HOLDEN 和 WEISS]。但傳 5:7 暗示「夢」並非比較,而是愚昧人(罪人,詩 73:20)因「事務」繁多(世俗的)而產生的虛妄思想。他的「夢」是上帝會因他多言而聽他,而與心境無關 [英文譯本和 MAURER]。
愚昧人的聲音——與平行句中的「夢」相對應;它來自愚昧人「夢」中流出的許多「言語」。
4. 你向上帝許願的時候——禱告時的輕率言語(傳 5:2, 3)引出了輕率許願的主題。許願不應輕率(士 11:35;撒上 14:24)。一旦許下,就必須遵守(詩 76:11),正如上帝遵守祂對我們的應許(出 12:41, 51;書 21:45)。
6. 你的肉體——不要用「你的口」許願(例如,禁食),而「肉體的私慾」(「身體」,傳 2:3,旁註)可能會誘惑你違背(箴 20:25)。
使者——上帝的「使者」(伯 33:23);僕役(啟 1:20);即祭司(瑪 2:7),在「他面前」必須承認違背誓言(利 5:4, 5)。我們基督徒在許願時(例如,洗禮、主的晚餐等),是在耶穌基督,「聖約的使者」(瑪 3:1),以及服事的使者作為見證人面前許願的(林前 11:10;提前 5:21)。不要將任何違背誓言的行為輕描淡寫為小錯誤。
7. (參見傳 5:3 的 JFB 注釋)。上帝的服事,本應是我們最大的益處,卻因「夢」(對上帝在敬拜中對我們的要求所產生的愚蠢幻想)和隨意的「言語」,變成了徹底的「虛妄」。補救之道是,無論愚昧人做什麼,「你總要敬畏上帝」(傳 12:13)。
8. 正如傳 3:16,這裡也出現了難題。如果上帝對輕率的言語都如此嚴格懲罰(傳 5:1-6),為何祂卻允許嚴重的非義?在偏遠的「省份」,「窮人」常為了保護自己免受非利士人等入侵,而不得不依附於酋長,這些酋長甚至在所羅門統治時期也壓迫他們(王上 12:4)。
這事——字面意思是「這喜悅」或「這目的」(賽 53:10)。不要對上帝旨意的這種時代(經綸)感到驚訝,彷彿祂已放棄了世界。不,最終的審判即將來臨,而在此之前,罪人會受到部分懲罰,這是對最終審判的預示。在服事萬王之王時,即使是那些暫時的罪人,也會受到懲罰。
高過至高者——(但 7:18)。
看顧——(代下 16:9)。
還有更高的——複數,即上帝的三位格,或者,「不僅看顧『至高』的君王,祂『比他們更高』,甚至看顧省份裡的小暴君,即那些在他們(窮人)之上的高位者」[WEISS]。
9. 「地的出產(收益)是為(所有人的共同利益)而定:甚至君王自己也靠田地的出產來服事」(代下 26:10)。因此,所有高低貴賤之人的共同主,最終將懲罰那些奪走「窮人」應得份額的人(箴 22:22, 23;摩 8:4-7)。
永不滿足——所以壓迫者「吃自己的肉」(參見傳 4:1 和傳 4:5 的 JFB 注釋)。
隨著增長——他對所獲取的利益並不滿足。
12. 另一個反對為獲取財富而焦慮的論點。「睡眠……香甜」與「安靜」(傳 4:6)相對應;「不容……睡覺」與「心靈的煩惱」相對應。對財富的恐懼,以及沒有「勞動」而過度飽食(比較傳 4:5),將不容許富有的壓迫者入睡。
13, 14. 上帝審判的證據,甚至在這個世界上(箴 11:31)。富有的壓迫者的財富會招致敵人、強盜等。然後,在為預期的兒子積蓄財富之後,他卻因不幸(「因惡劣的勞苦」)而預先失去財富,兒子出生後卻繼承了貧困。傳 2:19, 23 從另一個角度闡述了同一主題。
為風勞碌——(何 12:1;林前 9:26)。
黑暗——與「臉上的光(喜樂)」(傳 8:1;箴 16:15)相對。
憤怒——煩躁,字面意思是「他的憂愁甚多,他的軟弱(身體的)和憤怒」。
上帝所賜的——即他的勞碌所得和他的生命。
他的份——合法地。當被視為上帝的恩賜時,這就成為上帝的恩賜。這樣的人會使用,而非濫用世俗之物(林前 7:31)。與貪婪者焦慮的生活(傳 5:10, 17)相對。
19. 正如傳 5:18 指的是「勞碌」的人(傳 5:12),傳 5:19 則指「富有」的人,他不是通過「壓迫」(傳 5:8)而是通過「上帝的恩賜」獲得財富。他與傳 6:2 的「富有」之人也有區別,因為他不僅通過上帝的恩賜獲得了「財富」,還獲得了「享用財富的權力」,而後者則沒有。
取他的份——限制他合法使用財富,在享受自己的份時不扣留上帝的份。
以喜樂回答——上帝應允他的禱告,賜予他享受祝福的「權力」。[GESENIUS] 和拉丁通行本翻譯為:「因為上帝(如此)使他充滿喜樂等,以至於他不太考慮生命的短暫和憂愁。」[HOLDEN] 翻譯為:「雖然上帝沒有賜予太多(就真正的享受而言),但他(懷著感恩)回憶那些日子;因為(他知道)上帝以喜樂等來操練他(以繁榮來考驗他),」旁註亦同,但英文譯本最為簡潔。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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