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凡事都有定期, 天下萬務都有定時。
2 生有時,死有時; 栽種有時,拔出所栽種的也有時;
3 殺戮有時,醫治有時; 拆毀有時,建造有時;
4 哭有時,笑有時; 哀慟有時,跳舞有時;
5 拋擲石頭有時,堆聚石頭有時; 懷抱有時,不懷抱有時;
6 尋找有時,失落有時; 保守有時,捨棄有時;
7 撕裂有時,縫補有時; 靜默有時,言語有時;
8 喜愛有時,恨惡有時; 爭戰有時,和好有時。
9 [這樣看來],做事的人在他的勞碌上有甚麼益處呢?
10 我見上帝叫世人勞苦,使他們在其中受經練。
11 上帝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裏。然而上帝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
12 我知道世人,莫強如終身喜樂行善;
13 並且人人吃喝,在他一切勞碌中享福,這也是上帝的恩賜。
14 我知道上帝一切所做的都必永存;無所增添,無所減少。上帝這樣行,是要人在他面前存敬畏的心。
15 現今的事早先就有了,將來的事早已也有了,並且上帝使已過的事重新再來。
16 我又見日光之下,在審判之處有奸惡,在公義之處也有奸惡。
17 我心裏說,上帝必審判義人和惡人;因為在那裏,各樣事務,一切工作,都有定時。
18 我心裏說,[這乃]為世人的緣故,是上帝要試驗他們,使他們覺得自己[不過像]獸一樣。
19 因為世人遭遇的,獸也遭遇,所遭遇的都是一樣:這個怎樣死,那個也怎樣死,氣息都是一樣。人不能強於獸,都是虛空。
20 都歸一處,都是出於塵土,也都歸於塵土。
21 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升,獸的魂是下入地呢?
22 故此,我見人莫強如在他經營的事上喜樂,因為這是他的分。他身後的事誰能使他回來得見呢?
賈米森、福塞特、布朗
傳道書第 3 章注釋
傳道書;或傳道者
A. R. 福塞特注釋
第 3 章
傳 3:1-22
世俗的追求無疑在適當的時間和秩序下是合法的(傳 3:1-8),但若不合時宜、不合其位,則毫無益處;例如,當它們被視為堅實而主要的善時(傳 3:9, 10)。然而,上帝使萬事各按其時成為美好,而人卻模糊地理解這點(傳 3:11)。上帝允許人適度且有德地享受祂的世俗恩賜(傳 3:12, 13)。在世俗福樂的不穩定中,安慰我們的是,上帝的旨意是永恆不變的(傳 3:14)。
目的——正如上帝的「目的」中有一個固定的「季節」(例如,祂已定下人「出生」和「死亡」的「時間」,傳 3:2),所以人也有一個合法的「時間」來實現他的「目的」和傾向。上帝不譴責,反而贊同使用世俗的福樂(傳 3:12);祂譴責的是濫用,將它們視為主要目的(林前 7:31)。若沒有人類的慾望、愛、品味、喜悅、悲傷,地球將是一片荒涼的廢墟,如同沒有水;但另一方面,它們的錯置和過度,如同洪水,需要控制。理性與啟示的賜予正是為了控制它們。
2. 死的時候——(詩 31:15;來 9:27)。
栽種——人無法改變「栽種」、「拔出」和移植的時間與順序,正如他無法改變自己「出生」和「死亡」的既定時間。試圖「栽種」不合時宜的事是虛空,儘管在適當的季節是好的;同樣,將世俗事物視為主要目的也是虛空,儘管它們在秩序和季節中是好的。吉爾(GILL)的解釋是比喻性的(耶 18:7, 9;摩 9:15;太 15:13),但不如前述。
3. 殺戮的時候——即,依法處決罪犯;或在自衛戰爭中;而非出於惡意。若不合時宜、不合秩序地殺戮,便是謀殺。
醫治——上帝有祂「醫治」的時候(字面意義:賽 38:5, 21;比喻意義:申 32:39;何 6:1;屬靈意義:詩 147:3;賽 57:19)。在罪人尚未感受到傷口之前就進行屬靈的醫治,將是「不合時宜」的,因此是有害的。
拆毀的時候——例如,尼布甲尼撒拆毀耶路撒冷城。
建造的時候——例如,所羅巴伯時代重建耶路撒冷;屬靈意義上(摩 9:11),「所定的時候」(詩 102:13-16)。
4. 哀哭——即為死者哀哭(創 23:2)。
跳舞——如同大衛在約櫃前跳舞(撒下 6:12-14;詩 30:11);屬靈意義上(太 9:15;路 6:21;15:25)。法利賽人要求不合時宜的悲傷,犯了嚴重的錯誤。
5. 拋擲石頭——如同從花園或葡萄園中清除石頭(賽 5:2)。
堆聚——為了建造;比喻而言,外邦人曾是被拋棄的石頭,在適當的時候成為屬靈建築的一部分(弗 2:19, 20),並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太 3:9);同樣,將來復興的猶太人也是如此(詩 102:13, 14;亞 9:16)。
禁抱——(珥 2:16;林前 7:5, 6)。
6. 尋找——例如,誠實地謀生(弗 4:23)。
捨棄——當上帝允許我們遭受損失時,便是我們知足的時候。
保守——不施捨給懶惰的乞丐(帖後 3:10)。
拋棄——出於慈善(箴 11:24);或寧願捨棄最珍貴的事物,也不願捨棄靈魂(可 9:43)。謹慎在適當的時候是正確的,但當它阻礙我們與耶穌基督的關係時則不然(路 10:40-42)。
7. 撕裂——衣服,表示哀悼(珥 2:13);比喻而言,國家,例如以色列從猶大分裂,這在所羅門時代已被預言(王上 11:30, 31),將來會「縫合」在一起(結 37:15, 22)。
靜默——(摩 5:13),在國家災難或朋友的災難中(伯 2:13);也指在上帝的懲罰下不發怨言(利 10:3;詩 39:1, 2, 9)。
8. 恨惡——例如,罪惡、私慾(路 14:26);即,如此深愛上帝,以至於當「父母」阻礙我們與上帝的關係時,相比之下似乎是恨惡他們。
爭戰的時候……和好——(路 14:31)。
9. 但這些世俗的追求,雖然在適當的季節是合法的,但當人將它們視為上帝從未打算讓它們成為的主要善時,它們就「毫無益處」。所羅門曾試圖在應該嚴肅的時候,人為地強求歡樂;因此,他為了在上帝的秩序之外尋求幸福所付出的勞力,結果是失望。「栽種的時候」(傳 3:2)指的是他的栽種(傳 2:5);「歡笑」(傳 3:4)指的是傳 2:1, 2;他的「歡樂」、「笑聲」;「建造」、「堆聚石頭」(傳 3:3, 5)指的是他的「建造」(傳 2:4);「擁抱」、「愛」指的是他的「妃嬪」(參閱 JFB 傳 2:8 的注釋);「尋找」(或許也包括「堆聚」,傳 3:5, 6)指的是他的「積聚」(傳 2:8)。所有這些都「毫無益處」,因為它們不在上帝賜予幸福的時間和秩序之中。
將永恆安置在他們心裡——賦予他們理解自然世界的能力,使其反映上帝智慧在美好秩序和時間中的展現(羅 1:19, 20)。「萬事」與「永恆」在平行句中相互呼應。
以致——即,但以這樣的方式,人只能看到一部分,而非「從始至終」的整體(傳 8:17;伯 26:14;羅 11:33;啟 15:4)。帕克赫斯特(PARKHURST)將「永恆」翻譯為:「然而祂已將奧秘置於他們之中」,字面意義是「一個秘密」,因此人對上帝作為的完整奧秘在心智上存在視力模糊。霍爾登(HOLDEN)和魏斯(WEISS)也持此觀點。這種無法「查明」(理解)上帝作為的能力,主要是墮落的結果。從那時起,世俗之人因不了解上帝的時間和秩序,勞苦徒然,因為不合時宜、不合其位。
12. 在其中——在上帝的作為中(傳 3:11),就人的職責而言。人無法完全理解它們,但他應當歡樂地接受(「在其中歡樂」)上帝的恩賜,並善用它們「行善」,造福自己和他人。這永不失時(加 6:9, 10)。這不是感官的歡樂和自我放縱(腓 4:4;雅 4:16, 17)。
13. 字面意義是:「並且至於每個人吃喝……這也是上帝的恩賜」(傳 3:22;5:18)。當生命中的美好事物被視為上帝的恩賜,並為榮耀上帝而接受時,它們便在適當的時間和秩序中被享受(徒 2:46;林前 10:31;提前 4:3, 4)。
直到永遠——與人必朽的勞苦相對(傳 2:15-18)。
不能加添,也不能減少——與人「彎曲和缺乏」的作為相對(傳 1:15;7:13)。人勞苦的結果完全取決於上帝永恆不變的旨意。因此,人的本分是在適當的季節做並享受每一件世俗的事(傳 3:12, 13),不偏離上帝的秩序,而是對上帝保持深切的敬畏;因為上帝旨意的奧秘和不變性旨在引導「人敬畏祂」。人不知道每一行為的結果:否則他會認為自己獨立於上帝。
追討已過的事——經過許多變化後,上帝的法則要求事件的循環像過去一樣回歸,字面意義是「被驅動的事」。七十士譯本和敘利亞譯本翻譯為:「上帝追討(即,為)受迫害的人(報仇)」;這是一個過渡到傳 3:16, 17 的論點。本節的平行子句支持英文譯本。
16. 這裡提出一個難題。如果上帝「要求」事件以其永恆的循環運行,為何惡人被允許在最不應該有不義的地方——即「審判之地」(耶 12:1)——行不義之事?
17. 解決之道。將來會有一個審判,上帝將在其中證明祂公義的道路。罪人行不義「作為」的「時候」是短暫的。上帝也有祂「審判」的「時候」和「作為」;同時,祂正在最終為善而掌管著現在看似黑暗的一切。人現在無法「查明」上帝道路的計劃(傳 3:11;詩 97:2)。如果每一次犯罪都立即受到審判,那麼自由意志、信心以及聖徒在困難中持守的空間就不復存在。先前的黑暗將使最終的光芒更加榮耀。
在那裡——(伯 3:17-19)在永恆中,在神聖審判者的面前,與人類審判之地(傳 3:16)的「在那裡」相對:因此「從那裡」(創 49:24)。
18. 景況——墮落之人的景況被如此安排(這些錯誤被允許),以便上帝可以「顯明」,即藉此證明他們,並使他們自己看到他們必死的脆弱,如同野獸一般。
世人——更確切地說,是「亞當的子孫」,這個詞組用於指「墮落的人」。容忍不義直到審判,旨在「顯明」人在墮落狀態下的品格,看被壓迫者在遭受不義時,是否能正確地自持,知道時間短暫,且審判將至。被壓迫者也分享死亡,但與「野獸」的比較尤其適用於不敬虔的壓迫者(詩 49:12, 20)。他們也需要被「顯明」(「證明」),看他們是否會考慮到自己很快就會像「野獸」一樣死去,並懼怕將來的審判而悔改(但 4:27)。
19. 字面意義是:「因為世人(亞當的子孫)只是一個偶然,正如野獸也是一個偶然。」這些話只能是懷疑論壓迫者的觀點。上帝延遲審判,為他們的不信提供了「顯明」的空間(傳 8:11;詩 55:19;彼後 3:3, 4)。他們在道德上是「沒有理性的畜類」(傳 3:18;猶 1:10);他們最終堅持認為,人在身體上與野獸沒有優越之處,兩者都同樣是「偶然」。這很可能是所羅門在背道時所說的話。他在傳 3:21 中回答了這個問題。如果傳 3:19, 20 是他的話,它們只表達了就死亡的責任而言,排除未來的審判(如同懷疑論壓迫者所為),人與野獸是平等的。如果脫離宗教來看待生命,生命就是「虛空」。但傳 3:21 指出了兩者在未來命運上的巨大差異;此外(傳 3:17),野獸沒有將來的「審判」。
氣息——生命力。
21. 誰知道——這並非懷疑人靈魂的歸宿(傳 12:7);而是指「由於人與野獸一樣會死亡,而這正是懷疑論者論點的基礎,因此很少有人能理解人與野獸之間的巨大差異」(賽 53:1)。希伯來文強烈地表達了這種差異:「人的靈魂上升,它屬於高處;但野獸的靈魂下降,它屬於下方,甚至歸於地。」它們的歸宿和本質元素截然不同 [魏斯]。
22. (比較傳 3:12;5:18)。教導人要感恩地享受上帝的恩賜,並愉快地履行人的職責,其基礎是對上帝的敬畏;而不是像縱慾者那樣(傳 11:9);也不是像焦慮的求財者那樣(傳 2:23;5:10-17)。
他的分——在今生。如果將其視為主要的分,那將是「虛空」(傳 2:1;路 16:25)。
因為誰能——我們對未來(即上帝的「時候」,傳 3:11)的無知,應當引導我們以最好的方式利用現在的時間,並將未來交託給祂無限的智慧(太 6:20, 25, 31-34)。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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