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米森-福塞特-布朗(JFB)聖經注釋|傳道書 第二章

Jamieson, Fausset & Brown Commentary
第二章

合和本 傳道書 第2章

1 我心裏說:「來吧,我以喜樂試試你,你好享福!」誰知,這也是虛空。

2 我指嬉笑說:「這是狂妄。」論喜樂說:「有何功效呢?」

3 我心裏察究,如何用酒使我肉體舒暢,我心卻仍以智慧引導[我];又如何持住愚昧,等我看明世人,在天下一生當行何事為美。

4 我為自己動大工程,建造房屋,栽種葡萄園,

5 修造園囿,在其中栽種各樣果木樹;

6 挖造水池,用以澆灌嫩小的樹木。

7 我買了僕婢,也有生在家中的僕婢;又有許多牛群羊群,勝過以前在耶路撒冷眾人所有的。

8 我又為自己積蓄金銀和君王的財寶,並各省的財寶;又得唱歌的男女和世人所喜愛的物,並許多的妃嬪。

9 這樣,我就日見昌盛,勝過以前在耶路撒冷的眾人。我的智慧仍然存留。

10 凡我眼所求的,我沒有留下不給它的;我心所樂的,我沒有禁止不享受的;因我的心為我一切所勞碌的快樂,這就是我從勞碌中所得的分。

11 後來,我察看我手所經營的一切事和我勞碌所成的功。誰知都是虛空,都是捕風;在日光之下毫無益處。

12 我轉念觀看智慧、狂妄,和愚昧。在王以後而來的人還能做甚麼呢?也不過行早先所行的就是了。

13 我便看出智慧勝過愚昧,如同光明勝過黑暗。

14 智慧人的眼目光明,愚昧人在黑暗裏行。我卻看明有一件事,這兩等人都必遇見。

15 我就心裏說:「愚昧人所遇見的,我也必遇見,我為何更有智慧呢?」我心裏說,這也是虛空。

16 智慧人和愚昧人一樣,永遠無人記念,因為日後都被忘記;可歎智慧人死亡,與愚昧人無異。

17 我所以恨惡生命;因為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事我都以為煩惱,都是虛空,都是捕風。

18 我恨惡一切的勞碌,就是我在日光之下的勞碌,因為我得來的必留給我以後的人。

19 那人是智慧是愚昧,誰能知道?他竟要管理我勞碌所得的,就是我在日光之下用智慧所得的。這也是虛空。

20 故此,我轉想我在日光之下所勞碌的一切工作,心便絕望。

21 因為有人用智慧、知識、靈巧所勞碌得來的,卻要留給未曾勞碌的人為分。這也是虛空,也是大患。

22 人在日光之下勞碌累心,在他一切的勞碌上得着甚麼呢?

23 因為他日日憂慮,他的勞苦成為愁煩,連夜間心也不安。這也是虛空。

24 人莫強如吃喝,且在勞碌中享福,我看這也是出於上帝的手。

25 論到吃用、享福,誰能勝過我呢?

26 上帝喜悅誰,就給誰智慧、知識,和喜樂;惟有罪人,上帝使他勞苦,叫他將所收聚的、所堆積的歸給上帝所喜悅的人。這也是虛空,也是捕風。

JFB 聖經注釋|傳道書 第 2 章

賈米森、福塞特、布朗
傳道書第 2 章注釋

傳道書;或傳道者
A. R. 福塞特注釋
第 2 章

傳 2:1-26

他接著嘗試享樂和奢華,然而仍保留他的世俗「智慧」(傳 3:9),但這一切都被證明是「虛空」,就至善而言。
1. 我心裡說——(路 12:19)。

——我的心,我要試驗你是否能在享樂中找到那堅實的益處,這益處在「世俗智慧」中是不存在的。但這也證明是「虛空」(賽 50:11)。
2. 歡笑——包括繁榮和普遍的喜樂(伯 8:21)。

狂妄——也就是說,當它被視為至善時;在適當的位置上它是無害的。

有何益處呢?——它在給予堅實的益處方面有何用處呢?(傳 7:6;箴 14:13)。

3-11. 更詳細地闡釋傳 2:1, 2。

我尋求——我決意在探究許多計畫之後。

使我的肉體沉溺於酒——字面意思是「將我的肉體」或「身體引向酒」(包括所有宴樂)。這是一個俘虜被戰車凱旋拖曳的意象(羅 6:16, 19;林前 12:2);或者,一個被「引誘」的人(彼後 2:18, 19)。

我的心卻仍以智慧引導——字面意思是「我的心(仍然)以智慧行事,或引導自己」[GESENIUS]。[MAURER] 翻譯為:「厭倦了(世俗)智慧。」但傳 2:9 的結尾證實了英文譯本。

愚昧——即肉體的享樂,在傳 2:2 中被稱為「狂妄」。

我一生之日——(參閱旁註和傳 6:12;伯 15:20)。

4. (王上 7:1-8;9:1, 19;10:18 等)。

葡萄園——(歌 8:11)。
5. 園囿——希伯來文是「paradises」,一個外來詞;梵文是「被牆圍繞的地方」;亞美尼亞文和阿拉伯文是「國王宮殿或城堡附近有花草樹木的遊樂場」。地上的樂園永遠無法彌補天上樂園的缺乏(啟 2:7)。
6. 水池——人工水池,用於灌溉土地(創 2:10;尼 2:14;賽 1:30)。至今仍發現三個這樣的水庫,稱為所羅門的水池,距離耶路撒冷一英里半。

樹木茂盛的樹林——更確切地說,「樹木繁茂的樹林」[LOWTH]。
7. 生在我家中的——這些僕人被認為比買來的更值得信賴(創 14:14;15:2, 3;17:12, 13, 27;耶 2:14),被稱為「婢女所生的」(出 23:12;比較創 12:16;伯 1:3)。

8. (王上 10:27;代下 1:15;9:20)。

君王和各省的奇珍——由他們進貢,作為他的附庸(王上 4:21, 24),這只是智慧的貧乏替代品,而智慧的「益處勝過精金」(箴 3:14, 15)。

歌唱的——大衛也是如此(撒下 19:35)。

各樣的樂器——在宴會上引入(賽 5:12;摩 6:5, 6);更確切地說,是「一位公主和眾公主」,源自阿拉伯語詞根。一位正式的妻子或王后(斯 1:9);法老的女兒(王上 3:1);其他次要的妻子,「公主」,與「妃嬪」不同(王上 11:3;詩 45:10;歌 6:8)[WEISS, GESENIUS]。如果這些被省略,列舉就不完整了。
9. 偉大——富裕(創 24:35;伯 1:3;參王上 10:23)。

仍存——(傳 2:3)。
10. 我的勞碌——在追求享樂方面。

——轉瞬即逝的「喜樂」是我「一切勞碌」中唯一的「份」(傳 3:22;5:18;9:9;王上 10:5)。

11. 但我感覺這一切都只是「虛空」,對於至善而言「毫無益處」。「智慧」(世俗的常識、精明),仍然「與我同在」(傳 2:9),向我表明這些無法帶來堅實的幸福。

12. 他曾嘗試過(世俗的)智慧(傳 1:12-18)和愚昧(愚蠢的享樂)(傳 2:1-11);他現在比較它們(傳 2:12),發現雖然(世俗的)

智慧勝過愚昧(傳 2:13, 14),然而死亡這一事件卻降臨在兩者身上(傳 2:14-16),並且智者「勞碌」所得的財富可能傳給一個沒有勞碌的「愚昧人」(傳 2:18, 19, 21);因此他一切的勞碌都是虛空(傳 2:22, 23)。

人能做什麼……已經做過的——(傳 1:9)。括號內。未來的探究者無法發現任何「新」事物,從而得出與我比較「智慧和狂妄」所得出的不同結論。[HOLDEN] 以較少的省略翻譯為:「人啊,王之後將會發生什麼?」等等。更好的翻譯是 [GROTIUS]:「在所做之事上,誰能與王匹敵?」沒有人能擁有相同的手段來測試所有世俗事物在滿足靈魂方面的能力;即世俗智慧、科學、財富、權力、長壽,所有這些的結合。

13, 14. (箴 17:24)。世俗的「智者」在處理事務上具有良好的判斷力,在建築和種植方面具有技巧和品味,並在享樂中保持安全和體面的界限,而「愚昧人」在這些方面有所欠缺(「黑暗」,等同於致命的錯誤,盲目的痴迷),然而死亡這一事件卻降臨在兩者身上(伯 21:26)。
15. 我為何——如此渴望成為等等(代下 1:10)。

那麼——既然情況如此。

——即追求(世俗的)智慧;它永遠無法取代真智慧的位置(伯 28:28;耶 8:9)。
16. 記念——世俗之人的一大目標(創 11:4)。唯有義人才能達到(詩 112:6;箴 10:7)。

永遠——沒有永久的紀念。

現在所有的——[MAURER]:「在未來的日子裡,所有事物都將早已被遺忘。」

17. 一次又一次的實驗失敗,他厭倦了生命。退後者本應像浪子一樣推理(何 2:6, 7;路 15:17, 18)。

令我厭煩——(伯 10:1)。

18, 19. 對於失望的世俗之人,只剩下一個希望:透過他的繼承人延續他的名聲和辛勞積累的財富。因為自私往往是世俗父母為子女提供所謂「護理」的根源。但現在,他自己作為大衛虔誠養育的孩子,卻無視父親臨終的囑咐(代上 28:9),這段記憶讓他對羅波安(他與拜偶像的亞捫女子拿瑪所生的兒子)將會如何感到悲傷的疑慮;這種預感後來完全應驗了(王上 12:1-18;14:21-31)。

20. 我絕望地放棄了從我的勞碌中獲得堅實果實的一切希望。
21. 假設「有一個人」等等。

公平——更確切地說,「成功地」,因為希伯來文在傳 11:6 中被翻譯為「興盛」,儘管旁註給出「正直」[HOLDEN 和 MAURER]。

惡事——本身並非惡事,因為這是事物的常規,但就至善而言是「惡事」,因為一個人如此徒勞地勞碌。

22. 與傳 2:21 相同的觀點,以疑問句形式表達。
23. 他唯一的果實是,不僅在他有生之年有憂愁,而且他所有的日子都是憂愁,他的勞碌(不僅與悲傷相關,而且本身就是)悲傷。

24. 英文譯本給出一個看似伊壁鳩魯式的意義,與總體範圍相悖。希伯來文的字面意思是,「人吃喝……使自己享福,這不是好的」等等。[WEISS] 根據 [HOLDEN] 和 [WEISS],傳 3:12, 22 在文本和意義上與本節不同;這裡他的意思是,「人宴樂,並虛假地使自己的靈魂快樂,這不是好的」;他因此指的是一種透過宴樂等方式為自己獲得的虛假幸福;在傳 3:12, 22;5:18, 19 中,指的是當上帝賜予時,真實地看見或找到快樂。在那裡說,人以滿足和感恩的心享受上帝所賜的福分是好的;這裡說,透過宴樂等方式為自己獲取不真實的快樂是不好的。

這也是我所看見的——我憑經驗領悟到,好的(真正的快樂)不是隨意可取的,而是唯獨來自上帝的手(詩 4:6;賽 57:19-21)。或者像 [HOLDEN] 所說,「這是上帝之手的安排,感官主義者沒有堅實的滿足(好處)。」
25. 趕快——追求放縱(箴 7:23;19:2),熱切追求此類享樂。沒有人能與我競爭。那麼,如果我,儘管擁有所有享樂的機會,卻完全無法在脫離上帝的情況下,憑自己的力量獲得堅實的快樂,還有誰能呢?上帝仁慈地讓祂的兒女免於所羅門所做的悲慘實驗,祂拒絕給予他們常常渴望的財物。祂賜予他們所羅門經驗的果實,而無需他們付出所羅門為此付出的昂貴代價。

26. 在猶太神權政體中,這在字面上是真實的;在所有時代也都在某種程度上如此(伯 27:16, 17;箴 13:22;28:8)。儘管現在的報應不像當時那樣明顯和即時,但它同樣真實。即使在今生,幸福也更真實地是敬虔之人的份(詩 84:11;太 5:5;可 10:29, 30;羅 8:28;提前 4:8)。

——罪人

可以給——也就是說,無意識地,並且不情願地。當上帝賜予所羅門財富和智慧時,敬虔的所羅門從中獲得了滿足(代下 1:11, 12)。當背道的所羅門在脫離上帝的情況下尋求幸福時,他沒有得到幸福;他積累的財富成為示撒的掠物(代下 12:9)。

信仰問答 — JFB 聖經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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