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衛的詩,交與伶長。 我曾耐性等候耶和華; 他垂聽我的呼求。
2 他從禍坑裏, 從淤泥中,把我拉上來, 使我的腳立在磐石上, 使我腳步穩當。
3 他使我口唱新歌, 就是讚美我們上帝的話。 許多人必看見而懼怕, 並要倚靠耶和華。
4 那倚靠耶和華、 不理會狂傲和偏向虛假之輩的, 這人便為有福!
5 耶和華-我的上帝啊,你所行的奇事, 並你向我們所懷的意念甚多,不能向你陳明; 若要陳明,其事不可勝數。
6 祭物和禮物,你不喜悅; 你已經開通我的耳朵。 燔祭和贖罪祭非你所要。
7 那時我說:看哪,我來了! 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
8 我的上帝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 你的律法在我心裏。
9 我在大會中宣傳公義的佳音; 我必不止住我的嘴唇。 耶和華啊,這是你所知道的。
10 我未曾把你的公義藏在心裏; 我已陳明你的信實和你的救恩; 我在大會中未曾隱瞞你的慈愛和誠實。
11 耶和華啊,求你不要向我止住你的慈悲! 願你的慈愛和誠實常常保佑我!
12 因有無數的禍患圍困我, 我的罪孽追上了我,使我不能昂首; 這罪孽比我的頭髮還多, 我就心寒膽戰。
13 耶和華啊,求你開恩搭救我! 耶和華啊,求你速速幫助我!
14 願那些尋找我、要滅我命的,一同抱愧蒙羞! 願那些喜悅我受害的,退後受辱!
15 願那些對我說阿哈、阿哈的, 因羞愧而敗亡!
16 願一切尋求你的,因你高興歡喜! 願那些喜愛你救恩的,常說:當尊耶和華為大!
17 但我是困苦窮乏的,主仍顧念我; 你是幫助我的,搭救我的。 上帝啊,求你不要耽延!
賈米森、福塞特、布朗
詩篇 第 40 章 注釋
詩篇
安德魯・R・福塞特 注釋
詩篇 第 40 章
詩 40:1-17。本詩篇先是頌揚上帝的拯救,接著是表達對祂事奉的奉獻。然後是祈求脫離迫在眉睫的危險,這涉及敵人的傾覆和同情朋友的歡樂。在 來 10:5 等經文中,保羅引用 詩 40:6-8 作為基督的話語,祂獻上自己作為更美的祭物。有些人認為保羅是這樣將大衛的話語應用來表達基督的情感。但這樣一來,他引用的價值就會被破壞,因為如果讀者不將其視為舊約經文的原始含義,那麼在他的論證中就沒有任何效力。另一些人認為這詩篇描述了大衛在苦難和喜樂中的感受;但保羅所引用的話語,以他所賦予的意義,不能適用於大衛的任何關係,因為作為一個預表,這些話語不適合描述大衛生涯中的任何事件或狀況,而作為一個代表一般虔誠者的個體,他或他們都不能恰當地使用它(見下文 JFB 對 詩 40:7 的注釋)。因此,這詩篇必須像第十六篇一樣,被視為表達基督人性的感受。與此觀點相關的困難將在出現時加以考慮。
1-3. 深切苦難的意象在耶利米的歷史中得到了闡釋(耶 38:6-12)。在苦難中表現出的忍耐和信靠,禱告蒙應允而得的拯救,以及由此產生的激發上帝真正敬拜者讚美的蒙福果效,教導我們基督的受苦是我們的榜樣,祂的拯救是我們的鼓勵(來 5:7, 8;12:3;彼前 4:12-16)。
側耳——(詩 17:6)彷彿要捕捉最微弱的嘆息。
3. 新歌——(見 JFB 對 詩 33:3 的注釋)。
敬畏,並……信靠——以愛和信心敬畏。
4. 有福——(詩 1:1;2:12)。
顧念——字面意思是「轉向」,作為信心的對象。
偏離——從真神和祂的律法轉向敬拜和行為上的虛假。
5. 無法數算——(比較 詩 5:3;33:14;賽 44:7),多到無法有條理地陳述。這只是眾多例子中的一個。使用複數與基督和祂子民的聯合相符。在受苦和得勝中,他們與祂合一。
6-8. 在保羅看來,這段經文的意義不僅僅是表達對上帝事奉的感恩奉獻。他將基督描繪成宣告,無論是植物祭還是動物祭,無論是普遍的還是特殊的贖罪祭,都無法滿足上帝律法的要求,而祂來是要提供所需的滿足,他指出這是藉著「獻上基督的身體」來實現的 [來 10:10],因為這就是基督來要成就或遵行的「上帝的旨意」,以便實現人類的救贖。我們因此看到,詩 40:6 中舊約祭物不令人滿意的特徵的對比,在於遵守上帝的律法(比較 詩 40:7, 8)。當然,正如保羅和其他新約作者所解釋的基督的工作,它不僅僅是生在律法之下或遵守其誡命。它需要「順服以至於死」 [腓 2:8],這就是這裡主要指的順服,這使得與 詩 40:6 的對比變得清晰。
你已經開通我的耳朵——無論是指鑽僕人耳朵的習俗,作為自願和永久奴役的標誌(出 21:6),還是指開通耳朵,如 賽 48:8;50:5(儘管希伯來文用詞不同),表示藉著聽從來順服的常見比喻,顯然這句話旨在表達對上帝旨意的奉獻,如 詩 40:8 中更充分地宣稱的,並已解釋過的。然而,保羅使用「你曾為我預備了身體」 [來 10:5] 這句話,這句話在七十士譯本中取代了「你已經開通我的耳朵」這句話。他並沒有強調這句話,他的論證沒有它也完整。
這或許應被視為七十士譯本的一種解釋或自由翻譯,而非增添或試圖逐字翻譯。七十士譯本的譯者可能參考了其他經文中所教導的基督的代受苦難,如 賽 53:4-11;無論如何,其意義實質上是相同的,因為身體對於所需的順服是必不可少的(比較 羅 7:4;彼前 2:24)。
7. 那時——在這種情況下,不一定指時間順序。
看哪,我來了——我已準備好去做,等等。
書卷上——書卷。這種卷軸,類似地圖,至今仍用於猶太會堂。
論到我所寫的——或寫在我身上,為我所規定的(王下 22:13)。前者是保羅採用的意義。無論哪種情況,都指摩西五經或摩西律法,雖然其中直接包含許多關於基督的內容,如 創 3:15;49:10;申 18:15,以及間接在利未祭祀儀式中,但其中沒有任何地方提及大衛。
9, 10. 我已傳揚——字面意思是「宣告好消息」。教導了基督的先知職分。祂「傳揚」了上帝對罪人治理的偉大真理。
罪孽——或刑罰性的苦難,有時指廣義的災難。這個詞的這種含義非常普遍。(詩 31:11;38:4;比較 創 4:13,該隱的刑罰;創 19:15,所多瑪的刑罰;撒上 28:10,隱多珥女巫的刑罰;另見 撒下 16:12;伯 19:29;賽 5:18;53:11)。這個詞的這種含義也得到後面「抓住我」這句話的支持,這句話可以恰當地用於苦難,但不能用於罪(比較 伯 27:20;詩 69:24)。因此,將這詩篇歸於基督所產生的困難,因著這節經文的通常讀法而得以消除。關於所提及並為我們忍受的可怕苦難,比較 路 22:39-44,以及各各他場景的敘述。
我心力衰竭——(太 26:38),「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
不能抬頭——字面意思是「我看不見」,並非指有罪意識的沮喪,如 路 18:13,而是指因受苦而精疲力盡,如同眼睛昏花(比較 詩 6:7;13:3;38:10)。因此,整個上下文都支持對「罪孽」所賦予的意義。
14, 15. 這話語不一定是咒詛,而更是一種確信的期望(詩 5:11),儘管前一種意義與基督為殺害祂的人祈求赦免並不矛盾,因為他們的困惑和羞恥可能正是預備他們謙卑尋求赦免的手段(比較 徒 2:37)。
15. 作為報應——字面意思是「因此」。
啊哈——(比較 詩 35:21, 25)。
喜愛你的救恩——樂於將救恩賜予他人以及他們自己。
顧念——或為我預備。「祂曾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祂脫離死亡的主,就因祂的虔誠蒙了應允」 [來 5:7]。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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