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衛的詩。 耶和華啊,與我相爭的,求你與他們相爭! 與我相戰的,求你與他們相戰!
2 拿着大小的盾牌, 起來幫助我。
3 抽出槍來,擋住那追趕我的; 求你對我的靈魂說:我是拯救你的。
4 願那尋索我命的,蒙羞受辱! 願那謀害我的,退後羞愧!
5 願他們像風前的糠, 有耶和華的使者趕逐他們。
6 願他們的道路又暗又滑, 有耶和華的使者追趕他們。
7 因他們無故地為我暗設網羅, 無故地挖坑,要害我的性命。
8 願災禍忽然臨到他身上! 願他暗設的網纏住自己! 願他落在其中遭災禍!
9 我的心必靠耶和華快樂, 靠他的救恩高興。
10 我的骨頭都要說: 耶和華啊,誰能像你 救護困苦人脫離那比他強壯的, 救護困苦窮乏人脫離那搶奪他的?
11 凶惡的見證人起來, 盤問我所不知道的事。
12 他們向我以惡報善, 使我的靈魂孤苦。
13 至於我,當他們有病的時候, 我便穿麻衣,禁食,刻苦己心; 我所求的都歸到自己的懷中。
14 我這樣行,好像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弟兄; 我屈身悲哀,如同人為母親哀痛。
15 我在患難中,他們卻歡喜,大家聚集。 我所不認識的那些下流人聚集攻擊我; 他們不住地把我撕裂。
16 他們如同席上好嬉笑的狂妄人向我咬牙。
17 主啊,你看着不理要到幾時呢? 求你救我的靈魂脫離他們的殘害! 救我的生命脫離少壯獅子!
18 我在大會中要稱謝你, 在眾民中要讚美你。
19 求你不容那無理與我為仇的向我誇耀! 不容那無故恨我的向我擠眼!
20 因為他們不說和平話, 倒想出詭詐的言語害地上的安靜人。
21 他們大大張口攻擊我,說: 阿哈,阿哈,我們的眼已經看見了!
22 耶和華啊,你已經看見了,求你不要閉口! 主啊,求你不要遠離我!
23 我的上帝我的主啊,求你奮興醒起, 判清我的事,伸明我的冤!
24 耶和華-我的上帝啊,求你按你的公義判斷我, 不容他們向我誇耀!
25 不容他們心裏說:阿哈,遂我們的心願了! 不容他們說:我們已經把他吞了!
26 願那喜歡我遭難的一同抱愧蒙羞! 願那向我妄自尊大的披慚愧,蒙羞辱!
27 願那喜悅我冤屈得伸的歡呼快樂; 願他們常說:當尊耶和華為大! 耶和華喜悅他的僕人平安。
28 我的舌頭要終日論說你的公義, 時常讚美你。
賈米森、福塞特、布朗
詩篇 第 35 章 注釋
詩篇
A. R. 福塞特 注釋
詩篇 第 35 章
詩 35:1-28。詩人祈求上帝的幫助,將他敵人的虛偽、狡詐和惡意與他的正直和慷慨作對比。第一部分的咒詛,包括對他們行為的簡要提及;第二部分對他們的虛偽和惡意更詳盡的闡釋;以及最後部分懇切祈求脫離他們輕蔑的勝利,每一部分都以讚美上帝的應許作結(詩 35:9, 10, 18, 27, 28),以感謝所求的解救,他的朋友也將一同讚美。歷史背景可能為撒上 24:1-22。
1-3節 上帝被呼求為戰士(出 15:3;申 32:41)。
3節 攻擊——原文直譯為「吞噬我的吞噬者」。
堵住他們的去路——原文直譯為「堵住」(去路),以迎擊或對抗等等。
我……你的救恩——拯救你的人。
4節 (參詩 9:17)。
圖謀害我——意圖對我行惡。
5, 6節 (參詩 1:4)——一個可怕的命運;在黑暗中被風吹到滑溜的路上,並被超自然的力量(撒下 24:16;徒 12:23)猛烈追趕。
7, 8節 網羅在坑中——或作「他們網羅的坑」——或作「網坑」,如同「聖山」指「聖潔的山」(詩 2:6);這是狩獵的比喻(詩 7:15)。他們對不悔改、反叛上帝者的咒詛無需辯護;上帝的公義和憤怒是為這樣的人預備的;祂的憐憫是為悔改者預備的。比較詩 7:16;11:5,關於這裡所提及惡人獨特的命運。
10節 我全身的骨頭——每一個部分。
搶奪他的——(參詩 10:2)。
11節 假見證人——原文直譯為「不義和殘忍的見證人」(參詩 11:5;25:19)。
12-14節 儘管他們以惡報善,他卻在他們受苦時表現出溫柔的同情。
搶奪——原文直譯為「喪失」。表達悲傷的常用方式被用作比喻,來表達他的悲傷。
13節 禱告……懷中——可能指姿勢——頭低垂(參王上 18:42)——或者,指禱告是秘密進行的。有些人認為這指的是結果——禱告會使他受益,即使不能使他們受益。
14節 行事——原文直譯為「行走」——指他的習慣。
憂傷——或作「邋遢」,他的悲傷導致他疏於打理自己。總之,他的悲傷如同為一位摯愛的親人而悲傷。
15, 16節 相反地,他們卻因他的苦難而歡喜。瘸腿,或作「跛行」,如詩 38:17 所指的任何困境。
卑賤的人——要麼指像瘸子一樣(參撒下 4:4),受人輕視;要麼指墮落的人,像那些曾受鞭打的人(參伯 30:1-8)。
我不知道——要麼指這些人,要麼指他們這種行為的原因。
撕裂我,並不停止——原文直譯為「並不沉默」——表明「撕裂」是指誹謗。
16節 嘲笑者——那些受僱在宴會上取樂的人(箴 28:21)。
17節 獨一的——(參詩 22:20, 21)。
18節 (參詩 22:22)。
19節 無故作我仇敵的——藉著虛假和誹謗的指控。
擠眉弄眼——一種侮辱性的姿態(箴 6:13)。
無故——比有錯誤的原因更能顯出惡意。
20節 詭詐的事——或作「詭詐的話」。
境內安靜的人——敬虔的愛好和平者。
21節 關於這個手勢,參詩 22:7;關於惡意勝利的表達,參詩 10:13;28:3。
23, 24節 (參詩 7:6;26:1;帖後 1:6)。上帝公義的治理是敬虔者的希望,也是惡人的恐懼。
25節 吞滅他——徹底毀滅他(詩 21:9;哀 2:16)。
26節 披上——完全遮蓋(伯 8:22)。
27節 喜悅……我的義——因你的辯護而喜悅。
願主……——願祂因祂對義人的眷顧而大受讚美。
28節 在這對上帝公義治理的讚美中(詩 5:8),作者應許永遠參與。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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