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約伯啊,請聽我的話, 留心聽我一切的言語。
2 我現在開口, 用舌發言。
3 我的言語[要發明]心中所存的正直; 我所知道的,我嘴唇要誠實地說出。
4 上帝的靈造我; 全能者的氣使我得生。
5 你若回答我, 就站起來,在我面前陳明。
6 我在上帝面前與你一樣, 也是用土造成。
7 我不用威嚴驚嚇你, 也不用勢力重壓你。
8 你所說的,我聽見了, 也聽見你的言語,[說]:
9 我是清潔無過的,我是無辜的; 在我裏面也沒有罪孽。
10 上帝找機會攻擊我, 以我為仇敵,
11 把我的腳上了木狗, 窺察我一切的道路。
12 我要回答你說:你這話無理, 因上帝比世人更大。
13 你為何與他爭論呢? 因他的事都不對人解說?
14 上帝說一次、兩次, [世人]卻不理會。
15 人躺在床上沉睡的時候, 上帝就用夢和夜間的異象,
16 開通他們的耳朵, 將當受的教訓印在他們心上,
17 好叫人不從自己的謀算, 不行驕傲的事,
18 攔阻人不陷於坑裏, 不死在刀下。
19 人在床上被懲治, 骨頭中不住地疼痛,
20 以致他的口厭棄食物, 心厭惡美味。
21 他的肉消瘦,不得再見; 先前不見的骨頭都凸出來。
22 他的靈魂臨近深坑; 他的生命近於滅命的。
23 一千天使中, 若有一個作傳話的與上帝同在, 指示人所當行的事,
24 上帝就給他開恩, 說:救贖他免得下坑; 我已經得了贖價。
25 他的肉要比孩童的肉更嫩; 他就返老還童。
26 他禱告上帝, 上帝就喜悅他, 使他歡呼朝見上帝的面; 上帝又看他為義。
27 他在人前歌唱說: 我犯了罪,顛倒是非, 這竟與我無益。
28 上帝救贖我的靈魂免入深坑; 我的生命也必見光。
29 上帝兩次、三次向人行這一切的事,
30 為要從深坑救回人的靈魂, 使他被光照耀,與活人一樣。
31 約伯啊,你當側耳聽我的話, 不要作聲,等我講說。
32 你若有話說,就可以回答我; 你只管說,因我願以你為是。
33 若不然,你就聽我說; 你不要作聲,我便將智慧教訓你。
賈米森、福塞特、布朗
約伯記 第 33 章注釋
約伯記
A. R. 福塞特注釋
第 33 章
約伯記 33:1-33|對約伯的講話,如同(約伯記 32:1-22)對約伯朋友的講話。
2. 口——更確切地說,是「上顎」,用來辨別味道。每個人都用口說話,但很少有人像以利戶那樣,先仔細斟酌自己的話語,只說真正好的話(約伯記 6:30;12:11)。
已說——更確切地說,「開始說」。
3. 我將根據我內心的信念說話。
清楚地——更確切地說,「純潔地」;真誠地,不因激情而扭曲真理,如同約伯的朋友們所做的那樣。
4. 上帝的靈造了我——如同祂造了你一樣:約伯記 33:6 的後半句(創世記 2:7)。因此,你無需懼怕我,如同你懼怕上帝一樣(約伯記 33:7;9:34)。另一方面,「全能者的氣息啟發了我」(如同約伯記 32:8);不像英文譯本所說的「賜我生命」;因此,「我照你的心願(約伯記 9:32, 33)代替上帝」在你面前;一個「中保」,仲裁者,或你與上帝之間的中介。所以以利戶被聖靈設計為耶穌基督的預表(約伯記 33:23-26)。
5. 來自法庭的意象。
站起來——暗指約伯的話(約伯記 30:20)。
6. (參閱約伯記 33:4;31:35;13:3, 20, 21 的 JFB 注釋)。
形成——儘管我作為上帝的代表行事,但我只是一個受造物,和你一樣。阿拉伯語,「壓實」,如同陶匠在製作器皿時將一團泥土壓實[UMBREIT]。希伯來語,「切下」,如同從泥土中取出一部分來製作器物[MAURER]。
7. 手——暗指約伯的話(約伯記 13:21)。
8. 你的話——(約伯記 10:7;16:17;23:11, 12;27:5, 6;29:14)。在約伯記 9:30;13:23 中,約伯承認了罪;但他話語的總體精神是堅持自己是「清潔的」,並指責上帝不公。他在反對朋友虛假指控他偽善時,走得太遠了。即使是敬虔的人,雖然願意普遍承認自己是罪人,但往往不喜歡將特定的罪作為指控加諸於他們。因此,需要苦難來使他們感受到自己的罪應得比他們所受的更糟,並且上帝對他們沒有不公。然後,最終在上帝面前謙卑下來,他們發現苦難對他們真正有益,因此最終苦難被除去,無論是在此生,還是至少在死亡時。教導這一點是以利戶的使命。
9. 清潔——無瑕疵的。
10. 機會——敵意;字面意思是「敵意」(約伯記 13:24;16:9;19:11;30:21)。
11. (約伯記 13:27)。
標記——密切觀察(約伯記 14:16;7:12;31:4)。
12. 在這方面——對上帝及其治理的看法。上帝不可能嫉妒地「監視」人,即使他是「無瑕疵的」,如同「敵人」,或如同懼怕他與自己平等的人。因為「上帝比人更大!」人身上必然有罪,即使他不是偽君子,這罪需要藉著苦難來糾正,以造福受苦者。
13. (以賽亞書 45:9)。
他的事——方式。我們的本分不是與上帝「爭辯」,而是順服。相信祂所做的是對的,因為祂做了,而不是因為我們看到了祂做這一切的所有理由。
14. 翻譯為:「然而,人卻不理會」;或者更確切地說,如同 UMBREIT 所譯,「是的,兩次(祂重複警告)——如果人對第一次警告不加理會。」以利戶暗示上帝降下苦難的原因是,當上帝以各種方式傳達祂的旨意時,人在順境中卻不加理會;因此上帝必須嘗試苦難會產生什麼效果(約翰福音 15:2;詩篇 62:11;以賽亞書 28:10, 13)。
15. 瞌睡——輕微的睡眠與「沉睡」相對。以利戶指的是以利法(約伯記 4:13),也指約伯自己(約伯記 7:14)。睡夢中的「夢」和實際顯現的「異象」,是當時上帝對人說話的方式之一(創世記 20:3)。
16. 字面意思是,「用警告將(他們的耳朵)封閉起來歸於自己」,也就是說,祂以印記的確定性和隱秘性啟示祂的警告[UMBREIT]。牢固地封閉起來(約伯記 37:7)。
17. 目的——旁註,「工作」。約伯記 36:9 亦同。在貶義上,「事務」(撒母耳記上 20:19)。以利戶暗指約伯的話(約伯記 17:11)。「驕傲」是一個敞開的「坑」(約伯記 33:18),上帝將其隱藏或遮蓋,以免人墜入其中。即使是敬虔的人也需要學習試煉所教導的功課,即「在上帝大能的手下謙卑自己」。
18. 他的靈魂——他的生命。
坑——墳墓;地獄的象徵。
被刀劍滅亡——即暴力死亡;在舊約中是惡人未來懲罰的象徵。
19. 當人不理會夜間的警告時,他就會受到管教,等等。以利戶提出的新思想是,苦難是管教性的(約伯記 36:10);是為了敬虔之人的益處。
眾多——旁註,希伯來文(Keri)。更好的譯法是根據正文(Chetib),「以及他骨頭的持續(強烈)爭戰」;他骨頭中永不休止的熱病(詩篇 38:3)[UMBREIT]。
20. 生命——即食慾,通常維持「生命」(約伯記 38:39;詩篇 107:18;傳道書 12:5)。疾病導致食慾喪失,象徵著苦難除去慾望,這些慾望助長了驕傲的屬靈熱病。
靈魂——慾望。
21. 他曾經突出的肉體「再也看不見了」。他曾經看不見的骨頭現在顯得突出。
突出——字面意思是,「赤裸」。旁註,希伯來文(Keri)的讀法。正文(Chetib)將其讀作名詞「(變成)赤裸」。Keri 無疑是抄寫者的一個解釋性讀法。
22. 毀滅者——受上帝差遣終結人生命的死亡天使(撒母耳記下 24:16;詩篇 78:49)。然而,也可能指擬人化的死亡痛苦;參「啃噬者」(參閱約伯記 30:17 的 JFB 注釋)。
23. 以利戶稱自己為上帝所差遣的(約伯記 32:8;33:6)「使者」,是向約伯解釋並為上帝的公義辯護的「傳譯者」;以利法曾否認約伯能找到這樣的人(約伯記 5:1),而約伯(約伯記 9:33)曾希望有這樣一位「中保」或他與上帝之間的仲裁者。「好消息的使者」與「毀滅者」(約伯記 33:23)形成對比。
與他同在——如果受苦者蒙受恩惠。傳譯者的職責是「向人顯明上帝在祂的作為中的正直」;或者,如同 UMBREIT 所譯,「人對上帝的正直行徑」(箴言 14:2)。前者更好;約伯堅持自己的「正直」(約伯記 16:17;27:5, 6);以利戶則堅持上帝的正直,並且人的真正正直在於順服上帝。「千人中之一」是指一個難得一見的人。耶穌基督亦是如此(雅歌 5:10)。以利戶,這位上帝所差遣的暫時拯救的中保,是上帝人耶穌基督,永恆拯救中保的預表:「聖約的使者」(瑪拉基書 3:1)。
這是聖靈奇妙的工作,即人物和事件以其自身的方式運行,卻無意識地預示著祂,祂的「見證就是預言的靈」;如同同一個點可以是小圓和更大同心圓的圓心。
24. 約伯記 33:23 的結果。
他——上帝。
拯救——字面意思是「救贖」;其中「救贖」和「贖價」都指上帝赦免和解救受苦者的原因;這裡主要指以利戶的代禱。但這語言過於強烈,其完整含義無法僅限於此。聖靈所啟示的語言,其完全實現只在上帝藉著耶穌基督所付出的代價——即祂的寶血和有功的代禱——所「尋得」的「永遠的救贖」中(希伯來書 9:12)。「獲得」,字面意思是「尋得」;暗示尋得者的熱切、智慧和忠誠,以及尋得的新奇和喜悅。耶穌基督不可能不尋得,但祂的尋求仍然是必要的[BENGEL](路加福音 15:8)。父上帝是尋得者(詩篇 89:19)。耶穌基督是救贖主,祂對祂說,救贖(希伯來文如此)他脫離下到……(哥林多後書 5:19)。
贖價——以利戶在此處以一般意義使用,但聖靈意指其嚴格意義,應用於耶穌基督,指為拯救所付出的代價(出埃及記 21:30),一個贖罪祭(即,立即和好的方式,即和解「兩個」疏遠的人),一個遮蓋,如同用瀝青遮蓋方舟,預表遮蓋我們罪人免受忿怒(創世記 6:14;詩篇 32:1)。這裡的坑主要指墳墓(以賽亞書 38:17),但主要預表的是屬靈的坑(撒迦利亞書 9:11)。
25-28. 恢復上帝恩寵的影響;字面意義上,對約伯而言是暫時的復興;屬靈意義上,是永恆的重生。這些引人注目的詞語不能僅限於其暫時的意義,如同以利戶所用(彼得前書 1:11, 12)。
他的肉體將比孩童的更鮮嫩——如同乃縵,列王紀下 5:14;屬靈上,約翰福音 3:3-7。
26. 約伯將不再像他抱怨的那樣,徒然向上帝禱告(約伯記 23:3, 8, 9)。這對在耶穌基督裡蒙救贖的人尤其真實(約翰福音 16:23-27)。
他——約伯。
將看見他的面——或者,上帝將使約伯看見祂的面[MAURER]。上帝將不再「掩面」(約伯記 13:24)。這對信徒現在是真實的(約翰福音 14:21, 22);永遠是真實的(詩篇 17:15;約翰福音 17:24)。
他的——上帝的
義——上帝將再次使恢復的約伯不再(「我扭曲……爭戰」,約伯記 33:27)懷疑上帝的公義,而是為祂的作為稱義。悔改者稱義上帝(詩篇 51:4)。因此,信徒被引導在耶穌基督裡看見上帝的義(以賽亞書 45:24;46:13)。
27. 他看——上帝。更確切地說,根據 UMBREIT,是「現在他(蒙恢復的悔改者)在人前歡樂歌唱(與『喜樂』,約伯記 33:26;詩篇 51:12 相呼應),並說道,」等等(箴言 25:20;詩篇 66:16;116:14)。
扭曲——使正直的彎曲:如同約伯曾誤解上帝的品格。
獲益——字面意思是,「對我來說是平等的」;更確切地說,「我的懲罰與我的罪不相稱」(瑣法,約伯記 11:6);這與約伯先前所說的相反(約伯記 16:17;詩篇 103:10;以斯拉記 9:13)。
28. (參閱約伯記 33:24 的 JFB 注釋);更確切地說,如同希伯來文正文(英文譯本讀作旁註,希伯來文 Keri,「他的靈魂,他的生命」),「他已拯救我的靈魂……我的生命。」這是悔改者向百姓作見證的延續。
光——(約伯記 33:30;3:16, 20;詩篇 56:13;傳道書 11:7)。
29. 旁註,「兩次和三次」,暗指約伯記 33:14;第一次,藉著異象,約伯記 33:15-17;第二次,藉著苦難,約伯記 33:19-22;現在,藉著「使者」,第三次,約伯記 33:23。
30. 指約伯記 33:28(詩篇 50:13)。
32. 稱義——為你伸張正義;如果我能做到,並且與之相符,宣告你無罪。在約伯記 33:33,以利戶停下來等待答覆;然後在約伯記 34:1 繼續。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中文翻譯版權屬本站所有者,歡迎轉傳,禁止商業使用。@2026 尼希米讀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