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於是這三個人,因約伯自以為義就不再回答他。
2 那時有布西人蘭族巴拉迦的兒子以利戶向約伯發怒;因約伯自以為義,不以上帝為義。
3 他又向約伯的三個朋友發怒;因為他們想不出回答的話來,仍以約伯為有罪。
4 以利戶要與約伯說話,就等候他們,因為他們比自己年老。
5 以利戶見這三個人口中無話回答,就怒氣發作。
6 布西人巴拉迦的兒子以利戶回答說: 我年輕,你們老邁; 因此我退讓,不敢向你們陳說我的意見。
7 我說,年老的當先說話; 壽高的當以智慧教訓人。
8 但在人裏面有靈; 全能者的氣使人有聰明。
9 尊貴的不都有智慧; 壽高的不都能明白公平。
10 因此我說:你們要聽我言; 我也要陳說我的意見。
11 你們查究所要說的話; 那時我等候你們的話, 側耳聽你們的辯論,
12 留心聽你們; 誰知你們中間無一人折服約伯, 駁倒他的話。
13 你們切不可說:我們尋得智慧; 上帝能勝他,人卻不能。
14 約伯沒有向我爭辯; 我也不用你們的話回答他。
15 他們驚奇不再回答, 一言不發。
16 我豈因他們不說話, 站住不再回答,仍舊等候呢?
17 我也要回答我的一分話, 陳說我的意見。
18 因為我的言語滿懷; 我裏面的靈激動我。
19 我的胸懷如盛酒[之囊]沒有出氣之縫, 又如新皮袋快要破裂。
20 我要說話,使我舒暢; 我要開口回答。
21 我必不看人的情面, 也不奉承人。
22 我不曉得奉承; [若奉承],造我的主必快快除滅我。
賈米森、福塞特與布朗
約伯記 第 32 章注釋
約伯記
A. R. 福塞特注釋
第 32 章
約伯記 32:1 - 37:24 . 以利戶的講論。
1-6. 散文(詩歌從「我年輕」開始)。
因為,等等——因為他們無法向他證明他是不義的。
2. 以利戶——意為「神是耶和華」。他作為神與約伯之間的中保,其名字和品格預表了耶穌基督(約伯記 33:23-26)。
巴拉迦——意為「神賜福」。這兩個名字都表明了這個家庭的虔誠以及他們與偶像崇拜者的分離。
布西人——布斯是拿鶴的兒子,亞伯拉罕的兄弟。因此,阿拉伯沙漠的一個地區以此命名(耶利米書 25:23)。
蘭——亞蘭,布斯的侄子。約伯可能比以利戶年長。然而,名字的相同不一定證明是同一個人。以利戶的家系被如此詳細地記載,與其他朋友形成對比,這使得 [LIGHTFOOT] 推斷以利戶是本書的作者。但詳細記載的原因可能是以利戶不如約伯的三位「朋友」那麼有名;而且詩人有必要特別標明這位主要解決本書問題的人。
寧願稱自己為義,不稱神為義——也就是說,他更急於為自己辯護,而不是為神辯護。在約伯記 4:17 中,約伯否認人能比神更義。[UMBREIT] 翻譯為:「在神面前」。
3. 雖然在辯論中被駁倒,他們仍然堅持自己的觀點。
4. 說話——希伯來文是「在言語中」,指的是他自己早已準備好的答辯「言語」,但他因尊重那些說話的朋友的年長而一直忍著沒說。
6. 懼怕——希伯來文的詞根意思是「爬行」(申命記 32:24)。
7. 日子——即年長者(約伯記 15:10)。
8. 以利戶聲稱自己受默示,是神所差遣給約伯的使者(約伯記 33:6, 23);這個聲稱在約伯記 42:4, 5 中並未被駁斥。翻譯為:「但神放在人裡面的靈,以及神的默示……才是賜予悟性的;」並非單憑「年歲」就能賜予悟性(箴言 2:6;約翰福音 20:22)。
9. 大——更確切地說,是「老」(約伯記 32:6)。希伯來文在創世記 25:23 中也是如此。「大、小」指年長的、年幼的。
判斷——何為正確。
10. 更確切地說,「我說」。
意見——更確切地說,是「知識」。
11. 因此,以利戶從一開始就在場。
理由——字面意思是「理解」,即言語所要表達的意義。
當——我一直等到你們能找到一個合適的答覆給約伯。
13. 這樣安排是為了「免得你們」因自己的「智慧」而自豪,以為戰勝了他(耶利米書 9:23,約伯記的偉大目的);也為了讓你們看到,「唯有神能將他推倒」,即駁斥他,「而不是人」。因此,以利戶的駁斥不是基於賢士的格言,像那些朋友一樣,而是基於他從神而來的特殊使命(約伯記 32:8;33:4, 6)。
14. 我完全沒有偏見。因為他所針對的不是我。「你們的言論」受到了憤怒的影響。
15. 在這裡,以利戶從朋友轉向約伯:因此從第二人稱轉向第三人稱;這種轉變在責備中很常見(約伯記 18:3, 4)。
他們住口——言語從他們身上被奪走了。
17. 我的分——就我而言。
意見——知識。
18. 「我滿有言語」,而那些朋友卻無話可說。
靈——(約伯記 32:8;33:4;耶利米書 20:9;使徒行傳 18:5)。
19. 肚腹——胸懷:東方人說話時,言語似乎更多地從這裡發出,而不是像我們一樣;他們說話時喉音較重。「像(新)酒(在發酵中)沒有出氣口」,無法自行發酵。新酒裝在新羊皮袋裡。這很適合年輕的以利戶,與年老的朋友形成對比(馬太福音 9:7)。
20. 舒暢——字面意思是「讓我能有空氣」(撒母耳記上 16:23)。
21. 「願我永不接受」,等等。以利戶暗指約伯的話(約伯記 13:8, 10),其中約伯抱怨朋友偏袒神,「看人的情面」。以利戶說他不會這樣做,而會在神和約伯之間公正行事。「我也不會說奉承話」,等等(箴言 24:23)。
22. 將我除滅——作為懲罰(詩篇 102:24)。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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