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約伯接着說:
2 上帝奪去我的理,全能者使我心中愁苦。 我指着永生的上帝起誓:
3 我的生命尚在我裏面; 上帝所賜呼吸之氣仍在我的鼻孔內。
4 我的嘴決不說非義之言; 我的舌也不說詭詐之語。
5 我斷不以你們為是; 我至死必不以自己為不正!
6 我持定我的義,必不放鬆; 在世的日子,我心必不責備我。
7 願我的仇敵如惡人一樣; 願那起來攻擊我的,如不義之人一般。
8 不敬虔的人雖然得利, 上帝奪取其命的時候還有甚麼指望呢?
9 患難臨到他, 上帝豈能聽他的呼求?
10 他豈以全能者為樂, 隨時求告上帝呢?
11 上帝的作為,我要指教你們; 全能者所行的,我也不隱瞞。
12 你們自己也都見過, 為何全然變為虛妄呢?
13 上帝為惡人所定的分, 強暴人從全能者所得的報乃是這樣:
14 倘或他的兒女增多,還是被刀所殺; 他的子孫必不得飽食。
15 他所遺留的人必死而埋葬; 他的寡婦也不哀哭。
16 他雖積蓄銀子如塵沙, 預備衣服如泥土;
17 他只管預備,義人卻要穿上; 他的銀子,無辜的人要分取。
18 他建造房屋如蟲做窩, 又如守望者所搭的棚。
19 他雖富足躺臥,卻不得收殮, 轉眼之間就不在了。
20 驚恐如波濤將他追上; 暴風在夜間將他颳去。
21 東風把他飄去, 又颳他離開本處。
22 上帝要向他射箭,並不留情; 他恨不得逃脫上帝的手。
23 人要向他拍掌, 並要發叱聲,使他離開本處。
賈米森、福塞特與布朗
約伯記 第 27 章注釋
約伯記
A. R. 福塞特注釋
第 27 章
約伯記 27:1-23
現在輪到瑣法發言了。但由於他和另外兩位都保持沉默,實際上承認了失敗,約伯在停頓之後繼續發言。
1. 箴言——在東方,這詞指以詩歌形式表達智慧的譬喻性警句,一種格言(詩 49:4)。
繼續——繼續發言;暗示言辭的提升。
2. (撒上 20:3)。
奪去……判斷——這些話無意識地預示了耶穌基督(賽 53:8;徒 8:33)。上帝不會藉著宣告約伯的無辜來給他公義。
使……愁苦——希伯來文是「使……變苦」(得 1:20)。
3. 暗示約伯知道活的靈魂是上帝吹入人裡面的事實(創 2:7)。「所有這些時候。」但 [MAURER] 譯為:「我的氣息仍然在我裡面」(儘管我經歷了試煉):這是我能如此大膽說話的原因。
4. (伯 6:28, 30)。如果他違背良心的見證而承認有罪,那便是「欺騙」。
5. 稱你們為義——認可你們的觀點。
我的正直——你們因我的不幸而否認我的正直。
6. 更確切地說,我的「心」(良心)「不責備我任何一天」,也就是說,自從我存在以來,我沒有為任何一天感到後悔 [MAURER]。
7. 願……是——願我的仇敵被視為惡人,也就是說,凡反對我聲明無辜的人,都必須被視為出於惡意的敵意。這不是對他仇敵的咒詛。
8. 「偽善者有什麼指望呢?儘管他有所得,當……時呢?」等等。「所得」與「奪去」形成對比。[UMBREIT] 的翻譯是無意義的贅述。「當上帝剪除,當祂奪去他的生命時。」
奪去——字面意思是「從身體中抽出靈魂」,身體就像是靈魂的鞘(伯 4:21;詩 104:29;但 7:15)。約伯說他承認比勒達(伯 8:13)和瑣法(伯 20:5)所說的。但他指出,他仍在所有試煉中呼求上帝(伯 27:10),這是偽善者不敢做的,這表明他不是「偽善者」。
9. (詩 66:18)。
10. 暗指約伯記 22:26。
常常呼求——他可能在順境中這樣做,以便被認為是虔誠的。但他不會像我一樣,在瀕臨死亡的災難中呼求上帝。因此,我不可能是一個「偽善者」(伯 19:25;20:5;詩 62:8)。
11-23. 這些話與約伯之前的觀點相悖(參閱約伯記 21:22-33;24:22-25 的注釋)。因此,這些話似乎不是約伯表達自己的觀點,而是表達瑣法若在輪到他發言時(第 26 章末尾)會說什麼。約伯也曾這樣陳述朋友們的意見(伯 21:17-21;24:18-21)。反對意見是,如果真是這樣,約伯為何不回答他自己所陳述的瑣法的意見呢?事實是,約伯很可能在第 28 章中只給出一個籠統的回答,藉此默示,儘管惡人常常如他所說在順境中死去,但他並不否認惡人總體上是按公義受對待的,並且上帝在此甚至在此處也證明了祂的道德治理。因此,約伯比瑣法本人更強烈地陳述了瑣法的論點。但比較約伯記 27:13(「分」、「產業」),就會發現,約伯所陳述的更多是瑣法的論點,而非他自己的。約伯暗示,即使這論點是真的,你們也不應將其作為指控我的論據。因為(伯 28:1-28)上帝智慧在苦待敬虔之人方面的道路是不可測的:人所確知的是,敬畏主就是智慧(伯 28:28)。
藉著手——更確切地說,是關於上帝的手,即上帝在治理人類方面所做的事。
與全能者——規範上帝作為的旨意或原則。
12. 「你們自己看見」惡人常常受苦(儘管常常相反,伯 21:33)。但你們是否「徒然」以此作為論據,從我的苦難證明我是惡人呢?
13. (參閱約伯記 27:11 的 JFB 注釋)。
14. 他的家人只會增多,卻因刀劍或飢荒而滅亡(耶 18:21;伯 5:20,反之)。
15. 那些逃過戰爭和飢荒的人(伯 27:14)將被致命的瘟疫——「死亡」——所埋葬(伯 18:13;耶 15:2;啟 6:8)。中世紀的瘟疫被稱為「黑死病」。被它埋葬意味著除了死亡瘟疫本身(詩意地擬人化)之外,沒有其他人為他們舉行葬禮,也就是說,沒有人。
他的——更確切地說,「他們的寡婦」。單數到複數的轉換很常見。這不暗示一夫多妻制。
16. 塵土……泥土——眾多的意象(亞 9:3)。許多套衣裳是東方財富的主要組成部分。
17. 內向平行句。(參閱 JFB 導論)。在兩節經文的四個子句中,一對應四,二對應三(如太 7:6)。
18. (伯 8:14;4:19)。從「衣裳」(伯 27:16)自然過渡到其中的「蛀蟲」之家,以及蛀蟲在幼蟲期的家。蛀蟲的家在「衣裳」被抖動時就會破裂,如此脆弱。
棚——葡萄園守衛為臨時遮蔽而搭建的樹枝小屋(賽 1:8)。
19. 歸到——光榮地埋葬(創 25:8;王下 22:20)。但 [UMBREIT] 根據約伯記 27:18,該節描述了罪人繁榮的短暫,譯為:「他富裕地躺在床上,沒有什麼被搶走,他睜開眼睛,卻什麼都沒有了。」如果保留英文譯本,第一句可能意味著,儘管他死時富有,他也不會得到光榮的葬禮;第二句,當他在看不見的世界睜開眼睛時,只會看到他的毀滅:七十士譯本將「不歸到」讀作「他不繼續」,即不再上床。 [MAURER] 亦同。
20. (伯 18:11;22:11, 21)。像突如其來的洪水(賽 8:7, 8;耶 47:2):反之(詩 32:6)。
21. (伯 21:18;15:2;詩 58:9)。
22. 投擲——即雷電(伯 6:4;7:20;16:13;詩 7:12, 13)。
23. 拍掌——因他的垮台而歡樂(哀 2:15;鴻 3:19)。
嗤笑——嘲弄(耶 25:9)。約伯暗指比勒達的話(伯 18:18)。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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