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幔人以利法回答說:
2 人豈能使上帝有益呢? 智慧人但能有益於己。
3 你為人公義,豈叫全能者喜悅呢? 你行為完全,豈能使他得利呢?
4 豈是因你敬畏他 就責備你、審判你嗎?
5 你的罪惡豈不是大嗎? 你的罪孽也沒有窮盡;
6 因你無故強取弟兄的物為當頭, 剝去貧寒人的衣服。
7 困乏的人,你沒有給他水喝; 飢餓的人,你沒有給他食物。
8 有能力的人就得地土; 尊貴的人也住在其中。
9 你打發寡婦空手回去, 折斷孤兒的膀臂。
10 因此,有網羅環繞你, 有恐懼忽然使你驚惶;
11 或有黑暗蒙蔽你, 並有洪水淹沒你。
12 上帝豈不是在高天嗎? 你看星宿何其高呢!
13 你說:上帝知道甚麼? 他豈能看透幽暗施行審判呢?
14 密雲將他遮蓋,使他不能看見; 他周遊穹蒼。
15 你要依從上古的道嗎? 這道是惡人所行的。
16 他們未到死期,忽然除滅; 根基毀壞,好像被江河沖去。
17 他們向上帝說:離開我們吧! 又[說]:全能者能把我們怎麼樣呢?
18 哪知上帝以美物充滿他們的房屋; 但惡人所謀定的離我好遠。
19 義人看見他們的[結局]就歡喜; 無辜的人嗤笑他們,
20 說:那起來攻擊我們的果然被剪除, 其餘的都被火燒滅。
21 你要認識上帝,就得平安; 福氣也必臨到你。
22 你當領受他口中的教訓, 將他的言語存在心裏。
23 你若歸向全能者,從你帳棚中遠除不義, 就必得建立。
24 要將[你的]珍寶丟在塵土裏, 將俄斐的[黃金]丟在溪河石頭之間;
25 全能者就必為你的珍寶, 作你的寶銀。
26 你就要以全能者為喜樂, 向上帝仰起臉來。
27 你要禱告他,他就聽你; 你也要還你的願。
28 你定意要做何事,必然給你成就; 亮光也必照耀你的路。
29 人使[你]降卑,你仍可說:[必得]高升; 謙卑的人,上帝必然拯救。
30 人非無辜,上帝且要搭救他; 他因你手中清潔,必蒙拯救。
賈米森、福塞特、布朗
約伯記 第 22 章注釋
約伯記
A. R. 福塞特注釋
第 22 章
第三系列。
約伯記 22:1-30。如同之前,以利法開始發言。
1. 以利法指出,人的良善不會增加上帝的幸福,人的邪惡也不會減少上帝的幸福;因此,上帝不可能為了自己的益處而賜福給一些人,降災給另一些人;所降的福禍原因必然在於人本身(詩 16:2;路 17:10;徒 17:25;代上 29:14)。所以約伯的災難必然源於罪孽。以利法沒有面對事實,而是試圖證明這不可能。
2. 如同那有智慧的——更確切地說,是的,虔誠人使自己得益。所以「有悟性」或「有智慧」——指虔誠人(但 12:3, 10;詩 14:2)[MICHAELIS]。
3. 喜悅——幸福的增添;上帝喜悅人的義(詩 45:7),但祂的幸福並不依賴於人的品格。
4. 懲罰臨到你,是出於對你的懼怕,為了解除你的武裝嗎?正如約伯所暗示的(參閱約伯記 7:12;約伯記 7:20;約伯記 10:17 的 JFB 注釋)。
他豈會與你一同進入審判?——約伯曾渴望如此(約伯記 13:3, 21)。他更應該像詩篇 143:2 那樣說話。
6. 以利法對約伯所指控的罪行,是基於嚴苛的推斷,認為這些罪行很可能是富人所犯的。摩西律法(出 22:26;申 24:10)後來體現了約伯時代敬虔人對壓迫債務人及其抵押品的反感。這裡的情況不完全相同;約伯被指控在沒有正當權利的情況下收取抵押品;在第二句中,那抵押品(窮人白天用作遮蓋、夜晚用作床鋪的外衣)被描述為從一個沒有「換洗衣裳」(東方財富的常見組成部分)的人那裡取走的,這個人衣衫襤褸——「赤身」(太 25:36;雅 2:15);對於像約伯這樣的富人來說,這是一種更為嚴重的罪。
尊貴的——希伯來文是「顯赫的,或因面貌受人接納的」(賽 3:3;王下 5:1);即擁有權柄的。以利法重複他的指控(約伯記 15:28;瑣法也如此,約伯記 20:19),說約伯是藉著暴力從窮人那裡奪取房屋和土地,現在卻拒絕施予他們幫助(約伯記 22:7, 9)[MICHAELIS]。
9. 空手——指他們的需要沒有得到滿足(創 31:42)。摩西律法特別保護寡婦和孤兒(出 22:22);先知們抱怨大人物對他們的侵犯(賽 1:17)。
膀臂——支持、幫助,人所倚靠的(何 7:15)。你奪走了他們唯一的依靠。約伯在約伯記 29:11-16 中回應。
10. 網羅——暗指約伯的承認(約伯記 19:6;比較約伯記 18:10;箴 22:5)。
11. 以致——所以你。
豐盛——洪水。在這本書中,洪水造成的危險比舊約其他部分較少被用作意象(約伯記 11:16;27:20)。
高處——希伯來文是「眾星之首」;即「高升」(約伯記 11:8)。
古道——指洪水前世界墮落的方式(創 6:5)。
16. 被剪除——更確切地說,「被束縛」,如約伯記 16:8;即被死亡攔截。
不合時宜——過早地,突然地(約伯記 15:32;傳 7:17);字面意思是「其根基被傾倒(以致成為)溪流或洪水」。堅實的大地從他們腳下變成洪水(創 7:11)。
為他們做什麼——他們認為自己可以為自己做一切。
18. 「然而」你說(參閱約伯記 21:16 的 JFB 注釋)是「祂使他們的房屋充滿美物」——「他們的好處不在他們手中」,而是來自上帝。
但惡人的計謀是——更確切地說,「願惡人的計謀是」,等等。以利法諷刺地繼續引用約伯的話(約伯記 21:16)。然而,在說出這番不敬虔的話之後,你卻虛偽地補充說:「願惡人的計謀」,等等。
19. 虔誠人因那些追隨洪水前罪人的人的跌倒而歡呼。當他們否認上帝能給他們任何好處或傷害時,他們就被祂剪除了。以利法藉此為自己和朋友們對約伯的行為辯護:這不是嘲笑不幸者,而是為上帝的作為得到伸張而歡喜(詩 107:42;啟 15:3;16:7;19:1, 2)。
20. 虔誠人的勝利之言。如果保留「財物」,則應翻譯為,更像七十士譯本:「他們的財物豈不是被奪走了嗎,而且……?」但希伯來文更像是:「我們的敵人確實被剪除了」[GESENIUS]。敬虔的後裔與不敬虔的後裔之間存在著同樣的對立,如同未墮落和被恢復的亞當與撒但(敵人)之間;這構成了本書的基礎(約伯記 1:1-2:13;創 3:15)。
餘剩的——罪人「剩下」的一切;重複自約伯記 20:26,這使得 UMBREIT 的譯法「榮耀」(旁註),「卓越」的可能性較小。
火——暗指約伯(約伯記 1:16;15:34;18:15)。首先提到水毀滅(約伯記 22:16);這裡提到火毀滅(彼後 3:5-7)。
並且得享——你將會如此:第二個命令式表達了順從第一個命令的結果(詩 37:27)。
平安——約伯的昌盛和復原;對我們而言,在屬靈上也是如此(羅 5:1;西 1:20)。
美物——(提前 4:8)。
22. 存留——(詩 119:11)。
23. 被建立——重新建立,如同修復的房屋。
你必除掉——更確切地說,「如果你除掉」[MICHAELIS]。
24. 更確切地說,包含約伯記 22:23 最後一句的條件句:「如果你將閃亮的金屬視為塵土」;字面意思是「將它放在塵土上」;即視其價值如同它所躺的塵土一樣微不足道。結果句在約伯記 22:25:「全能者必成為」,等等。上帝將取代你過去所信賴的財富。
金子——更確切地說,「寶貴的」或「閃亮的金屬」,與第二句中的「俄斐金」平行[UMBREIT 和 MAURER]。
俄斐——源自希伯來文「塵土」一詞,即金沙。HEEREN 認為它是南方富裕地區的通稱,位於非洲、印度,特別是阿拉伯海岸(那裡有港口 Aphar。El Ophir 也是阿曼的一個城市,曾是阿拉伯商業的中心)。有趣的是,馬來西亞的當地人至今仍稱他們的礦山為 Ophirs。
溪中的石頭——如果你讓俄斐金留在它原生的山谷中,與溪中的石頭混雜;即視其價值如同石頭一樣微不足道,等等。金子被山洪沖刷下來,沉積在山谷的石頭和沙子中。
是的——更確切地說,那時全能者必成為,等等。
防禦——更確切地說,如同約伯記 22:24 中相同的希伯來文(參閱約伯記 22:24 的 JFB 注釋)——你的寶貴金屬;上帝將取代你的財富。
豐盛的銀子——更確切地說,「並將成為你辛勞所得銀子寶藏的替代品」[GESENIUS]。優雅地暗示,尋找上帝比尋找隱藏的金屬更省力;至少對於謙卑的尋求者而言(約伯記 28:12-28)。但 [MAURER] 譯為「閃亮的銀子」。
還你的願——你因禱告蒙應允而向上帝許下的願:上帝會應允你的禱告,給你機會還願。
28. 光明——成功。
29. 更確切地說,當(你的道路;來自約伯記 22:28)被擊倒(暫時),你將(很快再次有喜樂的理由)說,有高舉(昌盛回到我身邊)[MAURER]。
他——上帝。
謙卑的——希伯來文是「眼目低垂的人」。以利法暗示約伯現在在苦難中並非如此;因此苦難持續:他將此與在苦難中謙卑的蒙福效果作對比(雅 4:6;彼前 5:5 可能引用此段經文)。因此,我認為最好將第一句理解為「上帝抵擋驕傲的人」所指。當(人)被擊倒時,你將說(看驕傲的後果)。以利法藉此為自己將約伯的災難歸因於他的驕傲辯護。「賜恩給謙卑的人」與第二句相應。
30. 島嶼——即「居所」。但希伯來文表達的是否定(撒上 4:21);翻譯為「這樣祂(上帝)必拯救那不無辜的人」,即一個像約伯自己一樣,在歸信後將得救的人,但不是因為他像約伯一直聲稱的那樣無辜,而是因為他謙卑自己(約伯記 22:29);這甚至是對約伯最後的間接攻擊。
並且它——更確切地說,「他(那個以前不無辜的人)將藉著你手潔淨(歸信後獲得的)而得救」;藉著你的代禱(如創 18:26 等)[MAURER]。諷刺意味在於以利法無意識地說出了最終發生的話:他和另外兩人因上帝接受約伯為他們代禱而「得救」(約伯記 42:7, 8)。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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