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烏斯地有一個人名叫約伯;那人完全正直,敬畏上帝,遠離惡事。
2 他生了七個兒子,三個女兒。
3 他的家產有七千羊,三千駱駝,五百對牛,五百母驢,並有許多僕婢。這人在東方人中就為至大。
4 他的兒子按着日子各在自己家裏設擺筵宴,就打發人去,請了他們的三個姊妹來,與他們一同吃喝。
5 筵宴的日子過了,約伯打發人去叫他們自潔。他清早起來,按着他們眾人的數目獻燔祭;因為他說:「恐怕我兒子犯了罪,心中棄掉上帝。」約伯常常這樣行。
6 有一天,上帝的眾子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撒但也來在其中。
7 耶和華問撒但說:「你從哪裏來?」撒但回答說:「我從地上走來走去,往返而來。」
8 耶和華問撒但說:「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上帝,遠離惡事。」
9 撒但回答耶和華說:「約伯敬畏上帝,豈是無故呢?
10 你豈不是四面圈上籬笆圍護他和他的家,並他一切所有的嗎?他手所做的都蒙你賜福;他的家產也在地上增多。
11 你且伸手毀他一切所有的;他必當面棄掉你。」
12 耶和華對撒但說:「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於是撒但從耶和華面前退去。
13 有一天,約伯的兒女正在他們長兄的家裏吃飯喝酒,
14 有報信的來見約伯,說:「牛正耕地,驢在旁邊吃草,
15 示巴人忽然闖來,把牲畜擄去,並用刀殺了僕人;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
16 他還說話的時候,又有人來說:「上帝從天上降下火來,將群羊和僕人都燒滅了;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
17 他還說話的時候,又有人來說:「迦勒底人分作三隊忽然闖來,把駱駝擄去,並用刀殺了僕人;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
18 他還說話的時候,又有人來說:「你的兒女正在他們長兄的家裏吃飯喝酒,
19 不料,有狂風從曠野颳來,擊打房屋的四角,房屋倒塌在少年人身上,他們就都死了;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
20 約伯便起來,撕裂外袍,剃了頭,伏在地上下拜,
21 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
22 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犯罪,也不以上帝為愚妄。
賈米森、福塞特、布朗
約伯記 第 1 章 注釋
約伯記
安德魯・R・福塞特 注釋
第 1 章
第一部分——散文形式的序言或歷史引言——(約伯記 1:1 - 2:13)
約伯記 1:1-5。約伯的聖潔、財富等。
1. 烏斯——位於阿拉伯沙漠北部,靠近幼發拉底河。正是這個地區,而非以東附近,住著掠奪約伯的迦勒底人和示巴人。阿拉伯人將他們的國家分為北部,稱為「沙姆」(Sham)或「左邊」;南部稱為「葉門」(Yemen)或「右邊」;因為他們面向東方,所以西方在他們的左邊,南方在他們的右邊。阿拉伯沙漠在東方,佩特拉阿拉伯在西方,幸福阿拉伯在南方。
約伯——這個名字來自一個阿拉伯詞,意為「歸回」,即歸向神,「悔改」,指他的結局 [EICHORN];或者更確切地說,來自一個希伯來詞,意為「受敵意對待的人」,「飽受考驗的人」 [GESENIUS]。希伯來人常根據晚年發生的事件給予有意義的名字(比較 創 4:2,亞伯——「牧羊人」)。因此,烏斯的酋長因其「考驗」而被公認為約伯。唯一另一個同名的人是以薩迦的兒子(創 46:13)。
完全——並非絕對或毫無瑕疵的完全(比較 約 9:20;傳 7:20),而是在整體上,在生活的所有關係中,保持正直、真誠和始終如一(創 6:9;17:1;箴 10:9;太 5:48)。正是對神的敬畏使約伯遠離邪惡(箴 8:13)。
3. 母驢——因其奶和騎乘而受珍視(士 5:10)。酋長的財富中沒有提到房屋和土地,因為游牧部落居住在可移動的帳篷中,主要靠放牧為生,土地所有權不歸個人所有。然而,「五百對牛」意味著約伯耕種土地。他似乎也在城鎮中有住所,這方面他與列祖不同。駱駝被恰當地稱為「沙漠之舟」,對商隊尤其寶貴,因為它們能夠儲存足夠數天的水,並僅靠少量薊草或荊棘維持生命。
僕婢——(創 26:14)。希伯來文允許的另一種翻譯「農事」不太可能。
東方人——在聖經中指居住在巴勒斯坦東方的人;例如北阿拉伯沙漠的人(士 6:3;結 25:4)。
4. 各人的日子——即生日(約 3:1)。暗示家庭成員之間的愛與和諧,與很快打破這種幸福景象的毀滅形成對比。特別提到姐妹,因為這些宴會不是為了狂歡,那樣就不符合姐妹在場的情況。姐妹們是由兄弟邀請的,儘管她們沒有回請。
5. 筵宴的日子過了——即所有生日宴會結束時,當宴席已在所有家庭中輪流舉行過。
約伯……使他們自潔——藉著為每個兒子獻上贖罪的燔祭(利 1:4)。這是在「早晨」完成的(創 22:3;利 6:12)。耶穌也清早開始禱告(可 1:35)。在列祖時代,燔祭(字面意思是「使之升起」,指煙升到天上)是由每個家庭的父親作為祭司為其家人獻上的。
咒罵神——同一個希伯來詞既指「咒罵」,也指「祝福」;GESENIUS 說,其原始含義是「跪下」,因此它演變為彎膝以祈求祝福或咒罵。咒罵是對祝福的扭曲,正如所有罪惡都是對良善的扭曲。罪惡是一種墮落,而非創造。然而,約伯不太可能擔心他的兒子們會咒罵神。從告別時的祝福習俗引申出的「告別」之意似乎足夠(創 47:10)。因此 UMBREIT 翻譯為「可能已將神從他們心中驅逐」;即在享樂的陶醉中(箴 20:1)。這個行為說明了約伯「敬畏神」(約 1:1)。
約伯記 1:6-12。撒但出現在神面前,誣告約伯。
6. 神的眾子——天使(約 38:7;王上 22:19)。他們前來報告他們在宇宙其他地方的「事奉」(來 1:14)。
耶和華——希伯來文 JEHOVAH,自存的神,信守祂的應許。神說(出 6:3),列祖不認識祂這個名字。但是,由於這個名字之前出現在 創 2:7-9 等處,所以其意思必然是,直到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祂才以這個名字所代表的特質——即「使事物存在」、實現對他們祖先所作的應許——被特別且公開地認識。因此,這個名字在這裡並非反對約伯記古老性的論據。
撒但——廣泛流傳的傳統是,他是亞當受試探的代理人。因此,他的名字被直接提及,無需解釋。他看待約伯的感受,與他看待伊甸園中的亞當相似:因成功誘惑一個尚未墮落的人而膽大妄為,他確信約伯——一個墮落種族中的一員——的虔誠經不起考驗。他自己已經墮落了(約 4:19;15:15;猶 1:6)。在約伯記中,撒但首次被指名道姓:「撒但」,希伯來文意為「埋伏者」;在法庭上的「對頭」(代上 21:1;詩 109:6;亞 3:1);「控告者」(啟 12:10)。藉著人的罪,他有神的律法站在他這邊,反對人。但耶穌基督已為我們成全了律法;公義再次站在人這邊,反對撒但(賽 42:21);因此耶穌基督可以作為我們的中保,對抗那對頭。「魔鬼」是希臘文名字——「誹謗者」或「控告者」。他受神的管轄,神利用他的事奉來懲戒人。在阿拉伯語中,撒但常指蛇(創 3:1)。他被稱為這世界的王(約 12:31);這世界的神(林後 4:4);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弗 2:2)。神在此質問他,是為了在天使面前為自己的作為辯護。
7. 往來——更確切地說,是「快速地來回奔走」。阿拉伯語中的原始概念是急躁的熱度(太 12:43;彼前 5:8)。撒但似乎與這個地球有著某種特殊的聯繫。或許他以前是神手下的統治者。人類繼承了副王權(創 1:26;詩 8:6)。然後人類失去了它,撒但成為這世界的王。人子(詩 8:4)——代表人類,重新獲得了失去的產業(啟 11:15)。撒但的回答通常簡潔而短促。當天使們出現在神面前時,撒但也在其中,就像使徒中有猶大一樣。
8. 察看——旁註:「留心」;即仔細考慮。沒有一個神的真僕人能逃過神對頭的眼睛。
9. 敬畏神豈是無故呢——這是撒但之子的標誌,他們嘲笑並不相信任何人有無私的虔誠。神的子民的「賞賜」不是神的恩賜,而是神自己(創 15:1)。
10. 他的財產增多——字面意思是「像洪水一樣蔓延開來」;約伯的牲畜遍布鄉野。
11. 當面咒罵你——與神對他的讚美(約 1:8)「敬畏神的人」形成對比。撒但的話對許多人來說太真實了。奪走他們的繁榮,你就奪走了他們的信仰(瑪 3:14)。
12. 在你手中——撒但對人沒有權柄,除非神賜予。神不會親手觸摸約伯,儘管撒但要求這樣做(約 1:11,「你的」),但祂允許仇敵這樣做。
約伯記 1:13-22。約伯在苦難中稱頌神等。
13. 酒——約伯記 1:4 中未提及。這裡「酒」所激發的歡樂,與打斷它的警報形成更悲傷的對比。
14. 母驢在旁邊吃草——希伯來文:「母驢」。一幅生動的鄉村寧靜和平景象;因此,與之形成對比的是,掠奪的阿拉伯人突然襲擊,更顯得可怕。
15. 示巴人——不是阿拉伯幸福地區的示巴人,而是阿拉伯沙漠地區的示巴人,他們是亞伯拉罕和基土拉的孫子示巴的後裔(創 25:3)。現今的貝都因阿拉伯人,其掠奪習性與這些示巴人相似(比較 創 16:12)。
唯有我一人逃脫——撒但巧妙的安排。每種情況下都有一人逃脫(約 1:16, 17, 19),並帶來相同種類的信息。這是為了壓垮約伯,不給他時間從接踵而至的災難中恢復過來——「禍不單行」。
16. 神的火——希伯來語,意為「大火」;如同「神的香柏樹」——「高大的香柏樹」(詩 80:10)。不是閃電,因為閃電不會燒盡所有的羊和僕人。UMBREIT 將其理解為阿拉伯的焚風,土耳其人稱之為「毒風」。「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弗 2:2] 被允許控制這些毀滅性的力量。
17. 迦勒底人——不僅是像示巴人那樣的強盜;他們經驗豐富,善於作戰,正如「分作三隊」所暗示的(哈 1:6-8)。RAWLINSON 區分了三個時期:1. 他們的帝國中心在南方,靠近底格里斯河和幼發拉底河的匯合處。迦勒底時期,從公元前 2300 年到公元前 1500 年。這個時期有基大老瑪(創 14:1),在亞述銘文中是吾珥或迦勒底吾珥的庫杜爾,以及敘利亞的征服者。2. 從公元前 1500 年到公元前 625 年,亞述時期。3. 從公元前 625 年到公元前 538 年(波斯居魯士攻占巴比倫),巴比倫時期。希伯來文中的「迦勒底人」——Chasaim。他們可能與希伯來人有親緣關係,正如亞伯拉罕在吾珥的居留以及亞伯拉罕的侄子「基斯」這個名字所暗示的。這三隊可能是為了攻擊約伯的三千隻駱駝(約 1:3)。
19. 有狂風從曠野颳來——約伯家南方。龍捲風從沙漠中更猛烈地襲來,沒有阻礙(賽 21:1;何 13:15)。
少年人——更確切地說,是「年輕人」;包括女兒(路得記 2:21)。
20. 約伯便起來——不一定是指從坐著的狀態起來。這暗示著內心的激動,以及開始做某事。他平靜地聽了其他信息,但當聽到孩子們的死訊時,他才起來;或者,正如 EICHORN 翻譯的,他猛然站起來(撒下 13:31)。撕裂外袍是表達深切悲傷的傳統標誌(創 37:34)。東方人穿著束腰外衣或襯衫,寬鬆的褲子;在這些外面再穿一件飄逸的外袍(特別是顯貴和婦女)。剃頭也是悲傷時的習俗(耶 41:5;彌 1:16)。
21. 赤身——(提前 6:7)。「母腹」是詩意地指大地,普世的母親(傳 5:15;12:7;詩 139:15)。約伯在此實現了神對撒但的斷言(約 1:8),而非撒但的斷言(約 1:11)。他沒有咒罵,反而稱頌耶和華(希伯來文)的名。耶和華的名就是耶和華自己,正如祂在屬性中向我們顯現的(賽 9:6)。
22. 也不以神為愚妄——更確切地說,「不讓自己對神犯下任何愚蠢之事」[UMBREIT]。約伯記 2:10 證明這就是其含義。並非旁註所說的「不將愚妄歸於神」。在悲痛的苦澀中,對神說出急躁的話語是愚蠢的;字面意思是「無味、不悅耳」的事(約 6:6;耶 23:13,旁註)。在聖經中,愚蠢常常等同於邪惡。因為當人犯罪時,他傷害的是自己,而不是神(箴 8:36)。我們應當順服考驗,不是因為我們看到了考驗的原因,也不是因為它們是偶然發生的,而是因為神願意它們發生,祂有權利差遣它們,並且祂差遣它們有祂自己的美好理由。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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