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一個先知門徒的妻哀求以利沙說:「你僕人-我丈夫死了,他敬畏耶和華是你所知道的。現在有債主來,要取我兩個兒子作奴僕。」
2 以利沙問她說:「我可以為你做甚麼呢?你告訴我,你家裏有甚麼?」她說:「婢女家中除了一瓶油之外,沒有甚麼。」
3 以利沙說:「你去,向你眾鄰舍借空器皿,不要少借;
4 回到家裏,關上門,你和你兒子在裏面將油倒在所有的器皿裏,倒滿了的放在一邊。」
5 於是,婦人離開以利沙去了,關上門,自己和兒子在裏面;兒子把[器皿]拿來,她就倒油。
6 器皿都滿了,她對兒子說:「再給我拿器皿來。」兒子說:「再沒有器皿了。」油就止住了。
7 婦人去告訴神人,神人說:「你去賣油還債,所剩的你和你兒子可以靠着度日。」
8 一日,以利沙走到書念,在那裏有一個大戶的婦人強留他吃飯。此後,以利沙每從那裏經過就進去吃飯。
9 婦人對丈夫說:「我看出那常從我們這裏經過的是聖潔的神人。
10 我們可以為他在牆上蓋一間小樓,在其中安放床榻、桌子、椅子、燈臺,他來到我們這裏,就可以住在其間。」
11 一日,以利沙來到那裏,就進了那樓躺臥。
12 以利沙吩咐僕人基哈西說:「你叫這書念婦人來。」他就把婦人叫了來,婦人站在以利沙面前。
13 以利沙吩咐僕人說:「你對她說:你既為我們費了許多心思,可以為你做甚麼呢?你向王或元帥有所求的沒有?」她回答說:「我在我本鄉安居無事。」
14 以利沙[對僕人]說:「究竟當為她做甚麼呢?」基哈西說:「她沒有兒子,她丈夫也老了。」
15 以利沙說:「再叫她來。」於是叫了她來,她就站在門口。
16 以利沙說:「明年到這時候,你必抱一個兒子。」她說:「神人,我主啊,不要那樣欺哄婢女。」
17 婦人果然懷孕,到了那時候,生了一個兒子,正如以利沙所說的。
18 孩子漸漸長大,一日到他父親和收割的人那裏,
19 他對父親說:「我的頭啊,我的頭啊!」他父親對僕人說:「把他抱到他母親那裏。」
20 僕人抱去,交給他母親;孩子坐在母親的膝上,到晌午就死了。
21 他母親抱他上了樓,將他放在神人的床上,關上[門]出來,
22 呼叫她丈夫說:「你叫一個僕人給我牽一匹驢來,我要快快地去見神人,就回來。」
23 丈夫說:「今日不是月朔,也不是安息日,你為何要去見他呢?」婦人說:「平安無事。」
24 於是備上驢,對僕人說:「你快快趕着走,我若不吩咐你,就不要遲慢。」
25 婦人就往迦密山去見神人。 神人遠遠地看見她,對僕人基哈西說:「看哪,書念的婦人來了!
26 你跑去迎接她,問她說:你平安嗎?你丈夫平安嗎?孩子平安嗎?」她說:「平安。」
27 婦人上了山,到神人那裏,就抱住神人的腳。基哈西前來要推開她,神人說:「由她吧!因為她心裏愁苦,耶和華向我隱瞞,沒有指示我。」
28 婦人說:「我何嘗向我主求過兒子呢?我豈沒有說過,不要欺哄我嗎?」
29 以利沙吩咐基哈西說:「你束上腰,手拿我的杖前去;若遇見人,不要向他問安;人若向你問安,也不要回答;要把我的杖放在孩子臉上。」
30 孩子的母親說:「我指着永生的耶和華,又敢在你面前起誓,我必不離開你。」於是以利沙起身,隨着她去了。
31 基哈西先去,把杖放在孩子臉上,卻沒有聲音,也沒有動靜。基哈西就迎着以利沙回來,告訴他說:「孩子還沒有醒過來。」
32 以利沙來到,進了屋子,看見孩子死了,放在自己的床上。
33 他就關上門,只有自己和孩子在裏面,他便祈禱耶和華,
34 上床伏在孩子身上,口對口,眼對眼,手對手;既伏在孩子身上,孩子的身體就漸漸溫和了。
35 然後他下來,在屋裏來往走了一趟,又上去伏在孩子身上,孩子打了七個噴嚏,就睜開眼睛了。
36 以利沙叫基哈西說:「你叫這書念婦人來」;於是叫了她來。以利沙說:「將你兒子抱起來。」
37 婦人就進來,在以利沙腳前俯伏於地,抱起她兒子出去了。
38 以利沙又來到吉甲,那地正有饑荒。先知門徒坐在他面前,他吩咐僕人說:「你將大鍋放在火上,給先知門徒熬湯。」
39 有一個人去到田野掐菜,遇見一棵野瓜籐,就摘了一兜野瓜回來,切了擱在熬湯的鍋中,因為他們不知道是甚麼東西;
40 倒出來給眾人吃,吃的時候,都喊叫說:「神人哪,鍋中有致死的毒物!」所以眾人不能吃了。
41 以利沙說:「拿點麵來」,就把麵撒在鍋中,說:「倒出來,給眾人吃吧!」鍋中就沒有毒了。
42 有一個人從巴力‧沙利沙來,帶着初熟大麥做的餅二十個,並新穗子,裝在口袋裏送給神人。神人說:「把這些給眾人吃。」
43 僕人說:「這一點豈可擺給一百人吃呢?」以利沙說:「你只管給眾人吃吧!因為耶和華如此說,眾人必吃了,還剩下。」
44 僕人就擺在眾人面前,他們吃了,果然還剩下,正如耶和華所說的。
賈米森、福塞特與布朗
列王紀下 第 4 章 注釋
列王紀下
羅伯特・賈米森 注釋
第 4 章
1. 先知門徒的妻中,有一個婦人——他們和祭司、利未人一樣,被允許結婚。她的丈夫沒有經商的豐厚利潤,只有一份專業收入,在那個不敬虔的時代,這份收入可能不穩定且非常微薄,因此他無法供養家人。
債主來要取我的兩個兒子作奴僕——根據律法規定,債主有權要求破產債務人本人及其子女,強迫他們作奴僕,直到禧年將他們釋放。
2-4. 一瓶——或一罐油。這構成她全部的家庭用具。以利沙指示她去借許多空器皿;然後,她與孩子們獨處,將油從她的油瓶中倒入借來的器皿,賣掉油,償還債務,然後用餘下的油維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
6. 油就止住了——即停止增多;行此神蹟的仁慈目的已經達成。
8. 以利沙來到書念——現今的蘇拉姆,位於耶斯列平原,小黑門山脈的西南麓。先知在旅途中常在這裡受到一位虔誠富裕的居民款待。
10. 我們為他蓋一間小樓——不是建造,而是預備。她指的是在樓房(oleah)裡的一個房間,即附屬於房屋前部、通往院子和內部房間的門廊或門道(撒下 18:33;王上 17:19)。房屋正面除了門之外是一堵實牆,因此這個房間被稱為「牆上的房間」。它通常供陌生人或過夜的旅客使用,因其隱蔽性,便於學習或獨處。
13-16. 當為你作甚麼呢?——先知希望表達對這家人熱情款待的感激,便向她宣告「明年這時候」將生一個兒子。這種消息的意義和重要性,只有考慮到東方婦女,尤其是猶太婦女,將不育與恥辱聯繫起來,並比世界上任何其他地方的婦女都更渴望孩子時,才能被估量(創 18:10-15)。
19. 我的頭啊,我的頭啊!——男孩的哭聲、受影響的部位以及季節,都表明他很可能中暑了。疼痛、昏迷和炎症性發燒是這種疾病的症狀,這種病症常常致命。
22. 她呼叫她丈夫——她英勇地向丈夫隱瞞兒子的死訊,是這個故事中最引人入勝的特點之一。
24. 你催趕,往前走——婦女通常騎驢,由僕人陪同,僕人走在後面,用棍子驅趕牲畜,按照女主人的要求加速。書念婦人必須騎行五六個小時才能到達迦密山頂。
26-28. 她說:平安——她對基哈西的回答故意簡短而含糊,因為她將完全披露她的損失留給先知本人。她在山腳下遇到基哈西,但她沒有停下腳步,直到她將沉重的心事傾倒在以利沙腳下。她接近先知時陷入的劇烈悲痛,在基哈西看來是對他主人的不不敬;他正準備將她移開,但先知敏銳的眼睛察覺到她被某種未知的悲傷所淹沒。母親的愛何等偉大!護理(Providence)的作為何等奇妙!書念婦人並沒有向先知求子——她的孩子在各方面都是上帝白白的恩賜。那麼,她是否被允許短暫地享受擁有兒子的喜樂,卻又因看到心愛孩子的屍體而悲痛欲絕呢?讓懷疑和不信消逝吧!這件事發生是為了「顯明上帝的作為」在這位先知身上,「並為了上帝的榮耀」。
29-31. 拿我的杖……放在孩子臉上——這杖可能是一種特定形狀和大小的官方權杖。巫師過去常派他們的杖,並命令使者在途中不要讓它接觸任何可能消散或破壞其所賦予功效的東西。有些人認為以利沙本人也有類似的想法,並認為實際使用他的杖與他手的觸摸效果相同。但這對先知的人格是一種不光彩的歸咎。他希望教導書念婦人一個難忘的教訓,讓她仰望上帝,因為她顯然過於依賴他。他派僕人先去把杖放在孩子身上,提高了書念婦人的期望,但同時也教導她,他自己的幫助是無效的——「沒有聲音,也沒有聽見」。命令在路上不要向任何人問安,表明了這項任務的緊急性,不僅要求避免東方常見的冗長而不必要的問候(路 10:1),而且要求運用信心(Faith)和禱告。基哈西的行動被允許失敗,是為了使書念婦人以及整個以色列百姓擺脫迷信的觀念,即認為任何個人或任何杖都具有神蹟般的能力,並證明這以及每一個神蹟都只能透過懇切的禱告和對上帝大能的信心(Faith),並為了祂的榮耀而行。
34. 伏在孩子身上,等等——(參王上 17:21;徒 20:10)。儘管這種與死屍的接觸會導致禮儀上的不潔,但在履行敬虔和仁慈的重大道德義務時,有時會免除實定律法,特別是先知們。
35. 孩子打了七個噴嚏,孩子就睜開眼睛了——這些是恢復呼吸的最初動作,並被描述為連續的步驟。神蹟大多是瞬間完成的;但有時,它們也會逐步完成(王上 18:44, 45;可 8:24, 25)。
38. 那地有饑荒——(參 2Ki 8:1 的 JFB 注釋)。
先知門徒坐在他面前——學生在老師面前接受教導時是坐著的。這指的是他們住在同一屋簷下(比較王下 6:1)。
把大鍋放在火上——由於猶太人的「大鍋」很可能與埃及的相似,從紀念碑畫中可以看出,它是一個帶有兩條長腿的大高腳杯,放在地板上的火上。煮熟的湯由切成小塊的肉、米飯或麵粉和蔬菜混合而成。
39. 到田野去採摘菜蔬——東方人廣泛使用野菜,即使是那些擁有自己菜園的人也是如此。每天都會在田野裡尋找錦葵、蘆筍和其他野生植物。
野瓜——字面意思是「田野的藤蔓」,被認為是藥西瓜,一種黃瓜,其葉子、捲鬚和果實與野藤蔓非常相似。「瓜」或果實的顏色和大小與橙子相似,味道苦澀,會引起絞痛,刺激神經,如果大量食用,會導致胃腸功能紊亂,繼而死亡。以利沙倒入鍋中的麵粉是一個象徵性的記號,表明草藥的有毒性質已被去除。
衣襟——hyke,或大斗篷,鬆散地披在左肩上,並在右臂下繫好,形成一個衣襟或圍裙。
43. 他們必吃,而且有餘——這不是以利沙的神蹟,而只是藉著主的話語預言的一個神蹟。因此,它與基督的神蹟大相徑庭(太 15:37;可 8:8;路 9:17;約 6:12)。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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