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米森-福塞特-布朗(JFB)聖經注釋|列王記上 第三章

Jamieson, Fausset & Brown Commentary
第三章

1 所羅門與埃及王法老結親,娶了法老的女兒為妻,接她進入大衛城,直等到造完了自己的宮和耶和華的殿,並耶路撒冷周圍的城牆。

2 當那些日子,百姓仍在邱壇獻祭,因為還沒有為耶和華的名建殿。

3 所羅門愛耶和華,遵行他父親大衛的律例,只是還在邱壇獻祭燒香。

4 所羅門王上基遍去獻祭;因為在那裏有極大的邱壇,他在那壇上獻一千犧牲作燔祭。

5 在基遍,夜間夢中,耶和華向所羅門顯現,對他說:「你願我賜你甚麼?你可以求。」

6 所羅門說:「你僕人-我父親大衛用誠實、公義、正直的心行在你面前,你就向他大施恩典,又為他存留大恩,賜他一個兒子坐在他的位上,正如今日一樣。

7 耶和華-我的上帝啊,如今你使僕人接續我父親大衛作王;但我是幼童,不知道應當怎樣出入。

8 僕人住在你所揀選的民中,這民多得不可勝數。

9 所以求你賜我智慧,可以判斷你的民,能辨別是非。不然,誰能判斷這眾多的民呢?」

10 所羅門因為求這事,就蒙主喜悅。

11 上帝對他說:「你既然求這事,不為自己求壽、求富,也不求滅絕你仇敵的性命,單求智慧可以聽訟,

12 我就應允你所求的,賜你聰明智慧,甚至在你以前沒有像你的,在你以後也沒有像你的。

13 你所沒有求的,我也賜給你,就是富足、尊榮,使你在世的日子,列王中沒有一個能比你的。

14 你若效法你父親大衛,遵行我的道,謹守我的律例、誡命,我必使你長壽。」

15 所羅門醒了,不料是個夢。他就回到耶路撒冷,站在耶和華的約櫃前,獻燔祭和平安祭,又為他眾臣僕設擺筵席。

16 一日,有兩個妓女來,站在王面前。

17 一個說:「我主啊,我和這婦人同住一房;她在房中的時候,我生了一個男孩。

18 我生孩子後第三日,這婦人也生了孩子。我們是同住的,除了我們二人之外,房中再沒有別人。

19 夜間,這婦人睡着的時候,壓死了她的孩子。

20 她半夜起來,趁我睡着,從我旁邊把我的孩子抱去,放在她懷裏,將她的死孩子放在我懷裏。

21 天要亮的時候,我起來要給我的孩子吃奶,不料,孩子死了;及至天亮,我細細地察看,不是我所生的孩子。」

22 那婦人說:「不然,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這婦人說:「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她們在王面前如此爭論。

23 王說:「這婦人說『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那婦人說『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

24 就吩咐說:「拿刀來!」人就拿刀來。

25 王說:「將活孩子劈成兩半,一半給那婦人,一半給這婦人。」

26 活孩子的母親為自己的孩子心裏急痛,就說:「求我主將活孩子給那婦人吧,萬不可殺他!」那婦人說:「這孩子也不歸我,也不歸你,把他劈了吧!」

27 王說:「將活孩子給這婦人,萬不可殺他;這婦人實在是他的母親。」

28 以色列眾人聽見王這樣判斷,就都敬畏他;因為見他心裏有上帝的智慧,能以斷案。

JFB 聖經注釋|列王紀上 第 3 章

賈米森、福塞特與布朗
列王紀上 第 3 章 注釋

列王紀上
羅伯特・賈米森 注釋
第 3 章

1Ki 3:1 所羅門迎娶法老的女兒。

1. 所羅門與埃及王法老結親——「法老」是一個王室頭銜,等同於「蘇丹」,據說這位君王的個人名字是瓦弗雷斯(Vaphres)。這次與埃及王室建立平等的婚姻聯盟,顯示希伯來王國當時已達到極高的地位。羅塞里尼(Rosellini)從埃及古蹟中,提供了據信是這位公主的肖像。她在被接納的國度中受到盛大歡迎;所羅門的雅歌和詩篇第四十五篇,據信都是為紀念這次場合而作,儘管它們可能都具有更高的預表性,指向外邦人被引入教會。

將她帶入大衛城——即耶路撒冷。她不被允許進入錫安的堅固城,那裡是約櫃所在之處(申 23:7, 8)。她起初似乎是住在她母親的寢宮(歌 3:4 8:2),因為新宮殿中尚未為她預備合適的住所(王上 7:8 9:24 代下 8:11)。

建造……耶路撒冷周圍的城牆——儘管大衛已開始動工(詩 51:18),但根據約瑟夫(JOSEPHUS)的記載,擴建並完成城牆的防禦工事,是所羅門的任務。有人質疑這樁婚姻是否符合律法(參 出 34:16 申 7:3 拉 10:1-10 尼 13:26)。然而,聖經中從未像譴責所羅門與其他外邦人結親那樣(王上 11:1-3)譴責這樁婚姻;由此可以推斷,他可能已約定她放棄偶像崇拜,並歸信猶太教(詩 45:10, 11)。

1Ki 3:2-5 邱壇仍在使用,他在基遍獻祭。

3. 所羅門愛耶和華——這句話,加上隨後的闡釋,無疑證明了這位年輕君王的虔誠;而句首的「只是」一詞,不應被理解為引入一個限制性條件,對他帶有任何程度的指責。聖經作者的意圖是描述聖殿建成之前普遍存在的敬拜方式。

邱壇是建在天然或人工高地上的祭壇,可能是因為人們認為這樣能更接近神。族長們曾使用過邱壇,且邱壇在外邦人中變得如此普遍,以至於幾乎與偶像崇拜劃上等號。律法中禁止使用邱壇(利 17:3, 4 申 12:13, 14 耶 7:31 結 6:3, 4 何 10:8)。然而,只要會幕仍在遷移,國家敬拜的設施只是暫時性的,在這些邱壇上的敬拜便被容忍。因此,為解釋邱壇的持續存在,經文明確指出(王上 3:2),神尚未選擇一個永久且專屬的敬拜場所。

4. 王往基遍去獻祭——摩西在曠野所造的舊會幕和銅祭壇都在那裡(代上 16:39 21:29 代下 1:3-6)。這次王室的行程具有重要的公共意義。這是一個全國性的敬拜季節。王由他的主要貴族陪同(代下 1:2);由於這次場合很可能是為期七天的大型年度節期之一,獻祭者的身份和每日獻祭的連續性,或許能部分解釋祭物數量之龐大。

5. 在基遍,耶和華在夢中向所羅門顯現——這可能是在這個季節結束時,當他的心靈因長時間的敬拜而提升到高度的宗教熱情中。所羅門渴望得到智慧,並為此獻上懇切的禱告。在睡夢中,他的思緒圍繞著禱告的主題,他夢見神向他顯現,讓他選擇世上的一切——他求智慧,神就應允了他的請求(王上 3:9-12)。他的夢只是他先前願望的想像性重複,但神應允他的請求卻是真實的。

1Ki 3:6-15 他選擇智慧。

6. 所羅門說——即,他夢見自己說。

7. 我只是個小孩子——並非指年齡,因為他已成年(王上 2:9),至少有二十歲;而是指他在治理國家事務上生疏且缺乏經驗。

10. 王的言語蒙耶和華喜悅——是所羅門清醒時的禱告蒙神垂聽並報答,而這份悅納則透過這個異象顯明。

15. 原來是個夢——這個夢給他留下深刻的印象,難以磨滅的記憶,加上他心智被賦予新的、增強的活力,以及世俗繁榮的湧入,使他確信這夢來自神的默示,源於神的恩典。然而,所求得的智慧,與其說是心智的智慧,不如說是頭腦的智慧——這智慧並非為他個人,而是為他的職位,使他有資格施行公義、治理國家,並獲得廣泛的科學知識。

1Ki 3:16-28 他在兩個妓女之間的判斷。

16. 那時,有兩個妓女來到王面前——東方君主通常親自審理案件,至少在所有困難的案件中如此。當他們難以找到真相的線索,或在大量相互矛盾的證詞中無法清晰判斷時,他們常訴諸人性的原則。現代東方歷史中充滿了司法案例的軼事,其中所作的判決,是所羅門對爭執雙方自然情感進行類似實驗的結果。

信仰問答 — JFB 聖經注釋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