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哈拿禱告說: 我的心因耶和華快樂; 我的角因耶和華高舉。 我的口向仇敵張開; 我因耶和華的救恩歡欣。
2 只有耶和華為聖; 除他以外沒有可比的, 也沒有磐石像我們的上帝。
3 人不要誇口說驕傲的話, 也不要出狂妄的言語; 因耶和華是大有智識的上帝, 人的行為被他衡量。
4 勇士的弓都已折斷; 跌倒的人以力量束腰。
5 素來飽足的,反作用人求食; 飢餓的,再不飢餓。 不生育的,生了七個兒子; 多有兒女的,反倒衰微。
6 耶和華使人死,也使人活, 使人下陰間,也使人往上升。
7 他使人貧窮,也使人富足, 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貴。
8 他從灰塵裏抬舉貧寒人, 從糞堆中提拔窮乏人, 使他們與王子同坐, 得着榮耀的座位。 地的柱子屬於耶和華; 他將世界立在其上。
9 他必保護聖民的腳步, 使惡人在黑暗中寂然不動; 人都不能靠力量得勝。
10 與耶和華爭競的,必被打碎; 耶和華必從天上以雷攻擊他, 必審判地極的人, 將力量賜與所立的王, 高舉受膏者的角。
11 以利加拿往拉瑪回家去了。那孩子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
12 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
13 這二祭司待百姓是這樣的規矩:凡有人獻祭,正煮肉的時候,祭司的僕人就來,手拿三齒的叉子,
14 將叉子往罐裏,或鼎裏,或釜裏,或鍋裏一插,插上來的肉,祭司都取了去。凡上到示羅的以色列人,他們都是這樣看待。
15 又在未燒脂油以前,祭司的僕人就來對獻祭的人說:「將肉給祭司,叫他烤吧。他不要煮過的,要生的。」
16 獻祭的人若說:「必須先燒脂油,然後你可以隨意取肉。」僕人就說:「你立時給我,不然我便搶去。」
17 如此,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華面前甚重了,因為他們藐視耶和華的祭物。
18 那時,撒母耳還是孩子,穿着細麻布的以弗得,侍立在耶和華面前。
19 他母親每年為他做一件小外袍,同着丈夫上來獻年祭的時候帶來給他。
20 以利為以利加拿和他的妻祝福,說:「願耶和華由這婦人再賜你後裔,代替你從耶和華求來的孩子。」他們就回本鄉去了。
21 耶和華眷顧哈拿,她就懷孕生了三個兒子,兩個女兒。那孩子撒母耳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
22 以利年甚老邁,聽見他兩個兒子待以色列眾人的事,又聽見他們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
23 他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何行這樣的事呢?我從這眾百姓聽見你們的惡行。
24 我兒啊,不可這樣!我聽見你們的風聲不好,你們使耶和華的百姓犯了罪。
25 人若得罪人,有士師審判他;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祈求呢?」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
26 孩子撒母耳漸漸長大,耶和華與人越發喜愛他。
27 有神人來見以利,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祖父在埃及法老家[作奴僕]的時候,我不是向他們顯現嗎?
28 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我不是揀選人作我的祭司,使他燒香,在我壇上獻祭,在我面前穿以弗得,又將以色列人所獻的火祭都賜給你父家嗎?
29 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你們為何踐踏?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
30 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說:『我曾說,你和你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現在我卻說,決不容你們這樣行。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
31 日子必到,我要折斷你的膀臂和你父家的膀臂,使你家中沒有一個老年人。
32 在[上帝]使以色列人享福的時候,你必看見我居所的敗落。在你家中必永遠沒有一個老年人。
33 我必不從我壇前滅盡你家中的人;那未滅的必使你眼目乾癟、心中憂傷。你家中所生的人都必死在中年。
34 你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所遭遇的事可作你的證據:他們二人必一日同死。
35 我要為自己立一個忠心的祭司;他必照我的心意而行。我要為他建立堅固的家;他必永遠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
36 你家所剩下的人都必來叩拜他,求塊銀子,求個餅,說:求你賜我祭司的職分,好叫我得點餅吃。』」
賈米森、福塞特與布朗
撒母耳記上 第 2 章注釋
撒母耳記上,又稱列王記上
羅伯特・賈米森注釋
第 2 章
1. 哈拿禱告說——在聖經中,讚美與禱告是密不可分的(西 4:2 提前 2:1)。這首優美的歌是她為上帝應允她的祈求所獻上的感恩。
我的角因耶和華高舉——這裡提到黎巴嫩地區東方婦女服飾的一個特點,這似乎在古代以色列婦女中也很流行,她們會在額頭上戴一個錫製或銀製的角,用來懸掛面紗。沒有孩子的妻子會將角斜向突出,而成為母親的婦女則會立即將角提高幾英寸,使其接近垂直,透過這種細微但明顯的頭飾變化,她們無論走到哪裡,都能讓人知道她們現在的母親身份。
5. 飢餓的不再飢餓——即不再感到飢餓。
不生育的生了七個——即生了許多孩子。
6. 他使人下陰間,也使人從陰間上來——即他使人降到最卑微的屈辱和苦難境地,也使人恢復繁榮和幸福。
8. 他從灰塵裡抬舉貧寒人,從糞堆中提拔窮乏人——糞堆,即馬、牛或駱駝糞便堆積起來在陽光下曬乾,用作燃料,過去和現在都是最貧窮乞丐的常見棲身之所;哈拿社會地位的改變,在她感恩的心中看來,就像將一個貧窮受鄙視的乞丐提升到最高貴的地位一樣吉祥和偉大。
使他們得著榮耀的座位——即擁有尊貴的席位。
10. 耶和華必審判地極……高舉他受膏者的角——這是聖經中首次出現「受膏者」或「彌賽亞」一詞;由於當時以色列沒有君王,最好的解釋似乎是指基督。事實上,哈拿的歌與馬利亞的歌(路 1:46)之間有著顯著的相似之處。
11. 那孩子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他當時一定從事著適合他幼小年齡的工作,例如演奏鈸或其他樂器;點燈,或類似的簡單而有趣的服務。
12. 以利的兒子是惡人——他們不僅粗心大意、不敬虔,而且行為放蕩、習慣惡劣、聲名狼藉。儘管他們專業地從事神聖職責,但他們不僅對宗教在心中的力量一無所知,而且還擺脫了宗教的約束,甚至像有時在類似情況下,著名牧師的兒子所做的那樣,走向了魯莽和公開放蕩的極端。
13-17. 祭司待百姓的規矩——當人們想在祭壇上獻平安祭時,祭物首先會帶給祭司,由於屬於耶和華的部分會被焚燒,而分別屬於祭司和獻祭者的部分則會被煮熟。但以利的兒子們不滿足於胸和腿,這些是神聖律法(出 29:27 利 7:31, 32)規定給他們的份額,他們不僅要求獻祭者份額的一部分,而且在舉行神聖的舉祭或搖祭儀式之前(參閱 JFB 對 利 7:29 的注釋),就貪婪地奪取了這些部分;此外,他們還犯了額外的錯誤,用叉子挑走他們喜歡的生肉部分。虔誠的人們對這種貪婪和褻瀆的行為感到反感,因為這不僅侵犯了祭壇的應得之物,也侵犯了獻祭者家庭和社交宴席應有的部分。事實上,祭司們變得傲慢,在許多情況下不願接受宴席邀請,於是人們便送肉給他們;這種做法起初是出於禮貌,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卻演變成一種權利,導致了以利兒子們的貪婪和急切。
18. 然而撒母耳還是個孩子,卻在耶和華面前事奉——對他早期在會幕外院事奉的記載,是為了鋪陳關於大祭司家族的顯著預言。
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一種小型的肩衣或圍裙,供低級祭司和利未人在神聖事奉中使用;有時也供士師或顯赫人物使用,因此允許撒母耳穿戴,他雖然不是利未人,但從出生起就獻給了上帝。
19. 他母親每年為他做一件小外袍,帶來給他——她知道他還不能為會幕提供任何有用的服務,於是承擔了為他提供衣物的費用。古代所有紡織品、布料製造和服裝製作都是婦女的工作。
20. 以利為以利加拿和他的妻子祝福——這個祝福,就像他之前所說的祝福一樣,具有預言的效力;不久之後,哈拿的家庭增加了孩子(撒上 2:21),撒母耳也越來越有資格事奉聖所,這都證明了這個祝福的應驗。
22-24. 那些在會幕門口聚集的婦女——這是一個由聖潔婦女組成的嚴格禁慾團體,她們放棄了世俗的煩惱,將自己獻給了主;這個制度一直延續到基督的時代(路 2:37)。以利總體來說是個好人,但在家庭的道德和宗教教育方面有所欠缺。他犯了溺愛子女的錯誤;儘管他斥責他們(參閱 JFB 對 申 21:18 的注釋),但他卻因恐懼或懶惰,不願對他們施加約束,或讓他們接受他們嚴重過失所應得的管教。在他的審判職責中,他對他們公然的瀆職行為視而不見,任由他們魯莽地侵犯憲法,這對人民的權利和上帝的律法都造成了最嚴重的傷害。
25. 他們卻不聽父親的話,因為——這裡應該是「所以」。
耶和華要殺他們——這不是上帝的預定,而是他們自己故意的、不悔改的不順服,才是他們毀滅的原因。
27. 有一位神人來見以利,對他說……你家中必沒有一個老年人——在東方,老年一直被賦予極大的重要性,因此,任何家族如果很少或沒有老年人,都會被視為一大不幸,並會明顯降低其受人尊敬的程度。這位先知的預言,在以利家在宣告之後所遭受的苦難、降級、貧困和許多非正常死亡中得到了充分證實(參閱 撒上 4:11 14:3 22:18-23 王上 2:27)。
31. 我必剪除你的膀臂,和你父家的膀臂——大祭司職分從亞倫的兩個兒子中較年長的以利亞撒(在拿答和亞比戶被滅之後,民 3:4)手中被撤回,這尊榮曾賜給以利所屬的以他瑪家族,現在他的後裔已經喪失了這份榮譽,這份榮譽將從他們手中奪走,並歸還給較年長的分支。
32. 你必在我居所中看見敵人——一個成功的競爭者將從另一個家族中興起,擔任大祭司的職位(撒下 15:35 代上 24:3 29:22)。但邊注的譯文「你必看見會幕的苦難」似乎是更佳的翻譯。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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