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法蓮山地的拉瑪‧瑣非有一個以法蓮人,名叫以利加拿,是蘇弗的玄孫,託戶的曾孫,以利戶的孫子,耶羅罕的兒子。
2 他有兩個妻:一名哈拿,一名毗尼拿。毗尼拿有兒女,哈拿沒有兒女。
3 這人每年從本城上到示羅,敬拜祭祀萬軍之耶和華;在那裏有以利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當耶和華的祭司。
4 以利加拿每逢獻祭的日子,將[祭肉]分給他的妻毗尼拿和毗尼拿所生的兒女;
5 給哈拿的卻是雙分,因為他愛哈拿。無奈耶和華不使哈拿生育。
6 毗尼拿見耶和華不使哈拿生育,就作她的對頭,大大激動她,要使她生氣。
7 每年上到耶和華殿的時候,以利加拿都以雙分給哈拿;毗尼拿仍是激動她,以致她哭泣不吃飯。
8 她丈夫以利加拿對她說:「哈拿啊,你為何哭泣,不吃飯,心裏愁悶呢?有我不比十個兒子還好嗎?」
9 他們在示羅吃喝完了,哈拿就站起來。祭司以利在耶和華殿的門框旁邊,坐在自己的位上。
10 哈拿心裏愁苦,就痛痛哭泣,祈禱耶和華,
11 許願說:「萬軍之耶和華啊,你若垂顧婢女的苦情,眷念不忘婢女,賜我一個兒子,我必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不用剃頭刀剃他的頭。」
12 哈拿在耶和華面前不住地祈禱,以利定睛看她的嘴。(
13 原來哈拿心中默禱,只動嘴唇,不出聲音,因此以利以為她喝醉了。)
14 以利對她說:「你要醉到幾時呢?你不應該喝酒。」
15 哈拿回答說:「主啊,不是這樣。我是心裏愁苦的婦人,清酒濃酒都沒有喝,但在耶和華面前傾心吐意。
16 不要將婢女看作不正經的女子。我因被人激動,愁苦太多,所以祈求到如今。」
17 以利說:「你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去。願以色列的上帝允准你向他所求的!」
18 哈拿說:「願婢女在你眼前蒙恩。」於是婦人走去吃飯,面上再不帶愁容了。
19 次日清早,他們起來,在耶和華面前敬拜,就回拉瑪。到了家裏,以利加拿和妻哈拿同房,耶和華顧念哈拿,
20 哈拿就懷孕。日期滿足,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撒母耳,[說]:「這是我從耶和華那裏求來的。」
21 以利加拿和他全家都上示羅去,要向耶和華獻年祭,並還所許的願。
22 哈拿卻沒有上去,對丈夫說:「等孩子斷了奶,我便帶他上去朝見耶和華,使他永遠住在那裏。」
23 她丈夫以利加拿說:「就隨你的意行吧!可以等兒子斷了奶。但願耶和華應驗他的話。」於是婦人在家裏乳養兒子,直到斷了奶;
24 既斷了奶,就把孩子帶上示羅,到了耶和華的殿;又帶了三隻公牛,一伊法細麵,一皮袋酒。(那時,孩子還小。)
25 宰了一隻公牛,就領孩子到以利面前。
26 婦人說:「主啊,我敢在你面前起誓,從前在你這裏站着祈求耶和華的那婦人,就是我。
27 我祈求為要得這孩子;耶和華已將我所求的賜給我了。
28 所以,我將這孩子歸與耶和華,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 於是在那裏敬拜耶和華。
賈米森、福塞特與布朗
撒母耳記上 第 1 章 注釋
撒母耳記上,又稱列王記上
羅伯特・賈米森 注釋
第 1 章
1, 2. 有一個拉瑪瑣非人 — 第一個詞是雙數形式,意指雙城——拉瑪的舊城與新城(撒上 1:19)。當時有五座同名的城市,都位於高地。這座城市之所以加上「瑣非」的稱號,是因為它是由「以法蓮人」蘇弗所建立,即以法蓮本地人。伯利恆,以及「拉瑪瑣非人」這個表達,因此必須理解為以法蓮山地蘇弗之地中的拉瑪。另一些人則認為「以法蓮山地」指向約瑟領土內的地理位置,並將「瑣非」視為普通名詞而非專有名詞,意指瞭望塔或守望者,這可能與其高聳的位置有關,或是指先知(即守望者,結 3:17)的居所。雖然以利加拿是以法蓮或猶大伯利恆人(得 1:2),但他卻是利未人(代上 6:33, 34)。儘管他屬於這個支派,也是個好人,但他卻實行一夫多妻制。這與最初的律法相悖,但在那個以色列沒有君王、各人任意而行的時代(士 21:25),這種做法似乎在希伯來人中很普遍。
3. 這人每年從本城上示羅去敬拜 — 示羅是「地上唯一的聖所」,他每年都會在三個嚴肅的節期前往那裡,其中一次會帶著家人同行——很可能是逾越節。雖然他是利未人,但他不能親自獻祭——那是祭司專屬的職責;他虔誠地定期參與神聖禮儀,更值得注意,因為當時主持禮儀的兩位祭司品格惡劣是眾所周知的。但他無疑相信並依此行事,即這些禮儀是「有效的救贖途徑,並非因其本身或執行者有任何美德,而是因為神的恩典透過它們得以傳達」。
4. 以利加拿獻祭的時候,就將祭肉分給毗尼拿…… — 獻祭者會收回平安祭的大部分祭肉,他和家人或朋友習慣在耶和華面前舉行社交宴席時享用(參利 3:3;申 12:12)。以利加拿就是從這些聖潔的食物中,將祭肉分給他家中的所有成員;但「給哈拿的卻是雙份」(直譯為「一份值得的份」);也就是說,一份更大、更精選的份,這是東方人表達對所愛或尊貴客人敬意的方式(參撒上 9:24;創 43:34)。
6. 她的對頭又大大激動她 — 毗尼拿的行為極不恰當。但在多妻家庭中,家庭糾紛頻繁發生,而最常見的原因一直是嫉妒丈夫對某位妻子的偏愛,就像本例中對哈拿的偏愛一樣。
11. 她禱告……許願 — 這顯示了希伯來婦女心中對子女的強烈渴望。這是哈拿禱告的重擔;她對男嬰的強烈偏好,源於她將他獻給會幕事奉的意圖。他的出生使他有此義務;但由於拿細耳人的誓願,他必須比通常更早地開始住在聖所的範圍內。
12-18. 以利留意她的嘴 — 這位年邁祭司的懷疑似乎表明,在那個混亂的時代,酗酒的惡習既不罕見,也不僅限於單一性別。這個錯誤的印象立即被消除,而「願神賜予」或更確切地說,「神必賜予」這句話,隨後是一個祈求,哈拿將其視為預言,預示著她熱切願望的實現,這驅散了她的悲傷,使她充滿了自信的希望(撒上 1:18)。這個預期孩子的品格和事奉足夠重要,足以使他的出生成為預言的合適主題。
20. 給他起名叫撒母耳 — 無疑是得到她丈夫的同意。孩子的名字有時由父親取,有時由母親取(參創 4:1, 26;5:29;19:37;21:3);在早期希伯來人中,他們的名字通常是複合名,其中一部分包含神的名字。
21. 以利加拿這人……上去獻祭……他的願 — 他莊嚴地表達對哈拿誓願的同意,是使其具有約束力的必要條件(參民 30:3)。
22. 哈拿卻沒有上去 — 只有男人才必須參加嚴肅的節期(出 23:17)。但哈拿像其他虔誠的婦女一樣,習慣前往,只是她認為更謹慎和合宜的做法是推遲下一次行程,直到她的兒子長大到足以讓她履行誓願。
24. 三隻公牛 — 七十士譯本(LXX)譯為「一隻三歲的公牛」;這可能是正確的譯法。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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