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米森-福塞特-布朗(JFB)聖經注釋|路得記 第三章

Jamieson, Fausset & Brown Commentary
第三章

1 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對她說:「女兒啊,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使你享福嗎?

2 你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族嗎?他今夜在場上簸大麥;

3 你要沐浴抹膏,換上衣服,下到場上,卻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你等他吃喝完了,

4 到他睡的時候,你看準他睡的地方,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裏,他必告訴你所當做的事。」

5 路得說:「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

6 路得就下到場上,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

7 波阿斯吃喝完了,心裏歡暢,就去睡在麥堆旁邊。路得便悄悄地來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裏。

8 到了夜半,那人忽然驚醒,翻過身來,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腳下。

9 他就說:「你是誰?」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

10 波阿斯說:「女兒啊,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

11 女兒啊,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着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

12 我實在是你一個至近的親屬,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

13 你今夜在這裏住宿,明早他若肯為你盡親屬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着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為你盡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

14 路得便在他腳下躺到天快亮,人彼此不能辨認的時候就起來了。波阿斯說:「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場上來」;

15 又對路得說:「打開你所披的外衣。」她打開了,波阿斯就撮了六[簸箕]大麥,幫她扛在肩上,她便進城去了。

16 路得回到婆婆那裏,婆婆說:「女兒啊,怎麼樣了?」路得就將那人向她所行的述說了一遍,

17 又說:「那人給了我六[簸箕]大麥,對我說:『你不可空手回去見你的婆婆。』」

18 婆婆說:「女兒啊,你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樣成就,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

JFB 聖經注釋|路得記 第 3 章

賈米森、福塞特、布朗
路得記 第 3 章 注釋

路得記
羅伯特・賈米森 注釋
第 3 章

路得記 3:1-13|拿俄米指示路得躺在波阿斯腳下,波阿斯承認自己有至近親屬的責任。

2. 他今夜在禾場上簸大麥 — 簸穀的過程是將踩踏過後的穀物,用鏟子逆風拋起。禾場通常設在收割的田地裡,會用大型圓柱滾筒仔細整平,並用白堊土加固,以防雜草叢生和乾旱龜裂。農夫在收割時節通常會整夜留在禾場上,不僅是為了保護珍貴的穀物,也是為了簸穀。這項工作通常在傍晚進行,以捕捉炎熱一天結束後吹拂的微風,這些風大多會持續整夜。在如此重要的時節,主人會親自承擔這項職責;因此,在古代樸實的風俗下,波阿斯這位相當富有且地位顯赫的人,在簸完大麥後,就躺在穀堆末端的禾場上睡覺。

4. 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躺在那裡 — 這些指示對我們來說可能顯得奇特,但在伯利恆鄉村樸實的風俗中,並無不妥。在一般情況下,這些行為在世人眼中會顯得不雅;但對路得而言,這無疑是一種符合當時習俗的方式,提醒波阿斯他作為她已故丈夫的至近親屬所應盡的責任。波阿斯可能睡在墊子或獸皮上;路得則橫躺在他的腳邊——這是東方僕人經常與主人同房或同帳篷睡覺的姿勢;如果他們需要被子,習俗允許他們使用主人床上的一部分被子。東方人在夜間穿著與白天相同的衣服休息,因此陌生人,甚至婦女,將這被子的末端蓋在自己身上,並無不雅之處。

9. 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你的婢女,因為你是我至近的親屬 — 她已經將一部分外袍蓋在自己身上;她現在要求他這樣做,是為了讓這個行為成為他自己的。在東方,用衣襟遮蓋一個人是一種象徵性的行為,表示保護。直到今天,在東方許多地方,說某人將衣襟蓋在一個女人身上,就等同於說他娶了她;在現代猶太人和印度人的所有婚禮上,儀式的一部分就是新郎將一件絲綢或棉布斗篷披在新娘身上。

15. 拿你披在身上的外衣來,抓住它 — 東方的外衣是寬大的布料——女士的外衣是紅色絲綢;但貧窮或普通階層的婦女則穿藍色,或藍白條紋的亞麻或棉布外衣。它們纏繞在頭上,遮住整個臉,只露出一隻眼睛。

17. 六簸箕大麥 — 希伯來文是「六撒珥(seahs)」,一撒珥約為兩加侖半,六撒珥對一個女人來說,應該是相當沉重的負擔。

信仰問答 — JFB 聖經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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