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有住以法蓮山地那邊的一個利未人,娶了一個猶大伯利恆的女子為妾。
2 妾行淫離開丈夫,回猶大的伯利恆,到了父家,在那裏住了四個月。
3 她丈夫起來,帶着一個僕人、兩匹驢去見她,用好話勸她回來。女子就引丈夫進入父家。她父見了那人,便歡歡喜喜地迎接。
4 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將那人留下住了三天。於是二人一同吃喝、住宿。
5 到第四天,利未人清早起來要走,女子的父親對女婿說:「請你吃點飯,加添心力,然後可以行路。」
6 於是二人坐下一同吃喝。女子的父親對那人說:「請你再住一夜,暢快你的心。」
7 那人起來要走,他岳父強留他,他又住了一宿。
8 到第五天,他清早起來要走,女子的父親說:「請你[吃點飯],加添心力,等到日頭偏西再走。」於是二人一同吃飯。
9 那人同他的妾和僕人起來要走,他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對他說:「看哪,日頭偏西了,請你再住一夜;天快晚了,可以在這裏住宿,暢快你的心。明天早早起行回家去。」
10 那人不願再住一夜,就備上那兩匹驢,帶着妾起身走了,來到耶布斯的對面(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
11 臨近耶布斯的時候,日頭快要落了,僕人對主人說:「我們不如進這耶布斯人的城裏住宿。」
12 主人回答說:「我們不可進不是以色列人住的外邦城,不如過到基比亞去」;
13 又對僕人說:「我們可以到一個地方,或住在基比亞,或住在拉瑪。」
14 他們就往前走。將到便雅憫的基比亞,日頭已經落了;
15 他們進入基比亞要在那裏住宿,就坐在城裏的街上,因為無人接他們進家住宿。
16 晚上,有一個老年人從田間做工回來。他原是以法蓮山地的人,住在基比亞;那地方的人卻是便雅憫人。
17 老年人舉目看見客人[坐]在城裏的街上,就問他說:「你從哪裏來?要往哪裏去?」
18 他回答說:「我們從猶大的伯利恆來,要往以法蓮山地那邊去。我原是那裏的人,到過猶大的伯利恆,現在我往耶和華的殿去,在這裏無人接我進他的家。
19 其實我有糧草可以餵驢,我與我的妾,並我的僕人,有餅有酒,並不缺少甚麼。」
20 老年人說:「願你平安!你所需用的我都給你,只是不可在街上過夜。」
21 於是領他們到家裏,餵上驢,他們就洗腳吃喝。
22 他們心裏正歡暢的時候,城中的匪徒圍住房子,連連叩門,對房主老人說:「你把那進你家的人帶出來,我們要與他交合。」
23 那房主出來對他們說:「弟兄們哪,不要這樣作惡;這人既然進了我的家,你們就不要行這醜事。
24 我有個女兒,還是處女,並有這人的妾,我將她們領出來任憑你們玷辱她們,只是向這人不可行這樣的醜事。」
25 那些人卻不聽從他的話。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給他們,他們便與她交合,終夜凌辱她,直到天色快亮才放她去。
26 天快亮的時候,婦人回到她主人住宿的房門前,就仆倒在地,直到天亮。
27 早晨,她的主人起來開了房門,出去要行路,不料那婦人仆倒在房門前,兩手搭在門檻上;
28 就對婦人說:「起來,我們走吧!」婦人卻不回答。那人便將她馱在驢上,起身回本處去了。
29 到了家裏,用刀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使人拿着傳送以色列的四境。
30 凡看見的人都說:「從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直到今日,這樣的事沒有行過,也沒有見過。現在應當思想,大家商議[當怎樣辦理]。」
賈米森、福塞特與布朗
士師記 第 19 章 注釋
士師記
羅伯特・賈米森 注釋
第 19 章
士 19:1-15. 一位利未人前往伯利恆接回他的妻子。
1. 那些日子——接下來這段令人痛心的插曲,以及其報導在全國引發的內亂,都屬於早期無政府狀態和普遍混亂的時期。
有一個利未人……娶了一個妾——摩西律法下的祭司,與其他階層的人一樣,享有結婚的特權。這位利未人所建立的關係並非不名譽;因為與妾妻的婚約(儘管因缺乏某些外在儀式而被視為次要或較低等的關係)具有婚姻的真正本質;這不僅是合法的,而且得到許多好人的榜樣所認可。
2. 他的妾……離開他,回到她父親的家——我們譯本中指出的分居原因,使得她的丈夫不能再接她回來(申 24:4);而且根據東方一貫的情感和習俗,如果她回到她父親的家,她會被處死。其他譯本與約瑟夫(JOSEPHUS)的說法一致,認為她離開丈夫家的原因是她因頻繁爭吵而厭惡他。
3, 4. 她的丈夫就起來,去追她,要向她說好話——希伯來文是「向她的心說話」,以一種親切和深情的方式,重新點燃她的愛意。他帶著一個僕人,來到他岳父的家,岳父很高興見到他,希望女兒和女婿之間能完全和好。利未人屈服於岳父熱情的挽留,多住了幾天。
8. 逗留——不情願地。
直到下午——字面意思是「日落時分」。東方人早上很少或不吃東西,直到上午十點到十二點才吃早餐,而這位好客的親戚故意將這頓飯拖到很晚,以此作為挽留他們多住幾天的理由。
9. 天色向晚——希伯來文是「安營時分」。通常,旅行者在天亮時出發,第一天大約在下午中段停下來,享受休息和茶點。那時,開始旅程已經太晚了。但職責或許迫使利未人不能再拖延。
10-12. 那人……就起身走了,來到耶布斯對面——「就是耶路撒冷」這個注釋,必定是拉撒路(Ezra)或後來的某人插入的。耶布斯雖然沒有完全(士 1:8),但仍被原住民佔據,利未人拒絕了僕人進入的建議,寧願繼續前行,在基比亞過夜,他知道那裡住著以色列人。從伯利恆到耶路撒冷大約六英里。事實證明,聽從僕人的建議會更好——寧願信任外邦人,也不願信任自己的同胞。
13. 在基比亞,或在拉瑪——這兩個地方,前者在耶路撒冷東北五英里處,後者在耶路撒冷以北四到五英里處。
15. 他進去的時候,就坐在城裡的街上——巴勒斯坦在那個遙遠的時期,城鎮似乎無法提供任何形式的客棧或公共旅館。因此,我們推斷,在東方城市中仍然常見的習俗,當時也並非罕見,即遲到的旅行者,如果沒有私人家庭的介紹,就會在街上鋪開他們的寢具,或者裹著斗篷,在露天過夜。然而,在阿拉伯城鎮和村莊,酋長或其他人通常會出來,熱情地邀請陌生人到他家。這在古代巴勒斯坦也曾發生過(創 18:4;19:2)。基比亞沒有表現出同樣的熱情好客,似乎是因為那裡的人品行惡劣。
士 19:16-21. 一位老人接待他在基比亞。
16. 有一個老年人,從田間作工回來,天晚了,他也是屬以法蓮山地的人——或許他的熱情好客,是因為得知這位陌生人的職業,以及他正要返回示羅履行職責。
19, 20. 什麼都不缺——在回答老人的親切詢問時,利未人認為有必要說明他不需要成為任何人的負擔,因為他擁有所有足以滿足他需要的一切。東方旅行者總是隨身攜帶食物;他們知道即使在旅途中找到的客棧或旅館,除了休息和遮蔽之外,什麼也提供不了,所以他們會仔細儲備食物,供自己和牲畜使用。他們不用乾草,因為很少見,而是用切碎的稻草,加上大麥、豆子等混合物,作為牲畜的飼料。然而,這位老人以慷慨的心,拒絕聽取任何解釋,並吩咐利未人保留他的儲備,以備旅途剩餘部分可能發生的任何緊急情況,並邀請他們接受他家一晚的款待。
20. 只是不要在街上過夜——由於這在東方並非罕見或特殊情況,很可能這位老人如此懇切地勸阻他們不要這樣做,是因為他了解當地臭名昭著的惡行。
士 19:22-28. 基比亞人虐待他的妾致死。
22-24. 有些匪徒圍住那房子——關於所犯下的可怕暴行、老人的提議、利未人對他妻子的無情、粗心和許多方面難以解釋的行為的敘述,揭示了一種道德狀況,如果不是有聖經歷史學家的見證,會讓人覺得難以置信。這兩個人都應該保護屋裡的婦女,即使犧牲自己的生命,或者將自己交託給上帝的護理。然而,應該注意的是,這種惡劣暴行的罪行並未歸咎於基比亞的普通居民。
29. 將她……分成十二塊——缺乏正規政府,使得採取非常措施成為必要;而利未人這種可怕的召喚,無疑是激起普遍恐懼和憤怒的最有效方法。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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