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法蓮山地有一個人名叫米迦。
2 他對母親說:「你那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被人拿去,你因此咒詛,並且告訴了我。看哪,這銀子在我這裏,是我拿去了。」他母親說:「我兒啊,願耶和華賜福與你!」
3 米迦就把這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還他母親。他母親說:「我分出這銀子來為你獻給耶和華,好雕刻一個像,鑄成一個像。現在我還是交給你。」
4 米迦將銀子還他母親,他母親將二百[舍客勒]銀子交給銀匠,雕刻一個像,鑄成一個像,安置在米迦的屋內。
5 這米迦有了神堂,又製造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分派他一個兒子作祭司。
6 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7 猶大的伯利恆有一個少年人,是猶大族的利未人,他在那裏寄居。
8 這人離開猶大的伯利恆城,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行路的時候,到了以法蓮山地,走到米迦的家。
9 米迦問他說:「你從哪裏來?」他回答說:「從猶大的伯利恆來。我是利未人,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
10 米迦說:「你可以住在我這裏,我以你為父、為祭司。我每年給你十[舍客勒]銀子,一套衣服和度日的食物。」利未人就進了他的家。
11 利未人情願與那人同住;那人看這少年人如自己的兒子一樣。
12 米迦分派這少年的利未人作祭司,他就住在米迦的家裏。
13 米迦說:「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因我有一個利未人作祭司。」
賈米森、福塞特與布朗
士師記 第 17 章 注釋
士師記
羅伯特・賈米森 注釋
第 17 章
1. 以法蓮山地的一個人——即以法蓮的山區。這段以及接下來的敘述,構成了《士師記》的雜項收集或附錄。它屬於希伯來民族處於極度混亂和腐敗的時期。米迦的這段插曲與士 1:34 有關。它講述了他建立自己小聖所的故事——一個示羅會幕的微縮版——他用可能仿照約櫃和基路伯製作的偶像來裝飾。米迦和他的母親在尊榮上帝的意圖上是真誠的。但他們的信心卻夾雜著嚴重的無知和錯謬。他們所採取的這種分裂的行徑,以及他們所實行的自選敬拜,都使這些行為者受到死刑的懲罰。
3. 一個雕刻的偶像和一個鑄造的偶像——一個是從木塊或石塊上雕刻出來,然後鍍上銀;另一個是將實心金屬鑄入模具中形成的塑像。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只有二百舍客勒銀子交給了鑄造者。在那些日子裡,製作兩個這樣的銀像及其附屬物(基座、底座等)的費用,可能很容易就達到二百舍客勒(每個舍客勒約值 2 先令 4 便士,總計約 23 英鎊),這筆錢不足以製作大型雕像 [TAYLOR, Fragments]。
5. 這人米迦有一個神堂——希伯來文是「一個上帝的殿」——一個家庭禮拜堂,他自己的私人宗教場所。
以弗得——(參閱出 28:6 的 JFB 注釋)。
神像——家庭的守護神(參閱創 31:19 以及創 31:26 的 JFB 注釋)。
他立他的一個兒子為祭司——任何非亞倫家族的人擔任祭司職分,都是直接違反神聖律法的(民 3:10;16:17;申 21:5;來 5:4)。
6. 各人任意而行——由於缺乏穩定的政府,沒有人能追究他的責任。任何罪行都沒有受到懲罰。
7. 猶大的伯利恆——這樣稱呼是為了區別於西布倫境內同名的一個城鎮(書 19:15)。
屬——即支派。
猶大——利未支派的人可以像亞倫一樣(出 6:23),透過婚姻與其他支派聯姻;這位年輕的利未人,從他母親那邊來說,屬於猶大支派,這解釋了他為何身在伯利恆,而不是利未人的城邑之一。
8. 這人離開……去尋找可住的地方——利未支派的每個成員都應有充足的供應,他四處遊蕩表明他是一個性情漂泊不定或生活習慣不穩定的人。在他旅途中,他來到米迦的家,米迦得知他的身份後,便聘請他長期服務。
10. 米迦對他說:「你住在我這裡,作我的父」——一個屬靈的父親,負責我家中宗教儀式。除了食宿,他還將獲得每年十舍客勒銀子的薪水,相當於每年 25 先令。
一套衣服——不僅是日常穿著,還有適合履行祭司職能的禮服。
12. 米迦就立了那利未人——希伯來文是「充滿他的手」。米迦執行這項奉獻儀式,以及這位利未人接受這項儀式,都是同樣不合法的(參閱士 18:30 的 JFB 注釋)。
13. 我現在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他兒子的離去,以及這位利未人被立為祭司,似乎使他的良心得到滿足,他認為透過他所認為的合乎規矩的宗教事奉,他將會昌盛。他表達的這種希望,顯示出無知與迷信的共同影響。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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