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耶和華的使者從吉甲上到波金,對[以色列]人說:「我使你們從埃及上來,領你們到我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之地。我又說:『我永不廢棄與你們所立的約。
2 你們也不可與這地的居民立約,要拆毀他們的祭壇。你們竟沒有聽從我的話!為何這樣行呢?』
3 因此我又說:『我必不將他們從你們面前趕出;他們必作你們肋下的[荊棘]。他們的神必作你們的網羅。』」
4 耶和華的使者向以色列眾人說這話的時候,百姓就放聲而哭;
5 於是給那地方起名叫波金。眾人在那裏向耶和華獻祭。
6 從前約書亞打發以色列百姓去的時候,他們各歸自己的地業,佔據地土。
7 約書亞在世和約書亞死後,那些見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大事的長老還在的時候,百姓都事奉耶和華。
8 耶和華的僕人、嫩的兒子約書亞,正一百一十歲就死了。
9 以色列人將他葬在他地業的境內,就是在以法蓮山地的亭拿‧希烈,在迦實山的北邊。
10 那世代的人也都歸了自己的列祖。後來有別的世代興起,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
11 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去事奉諸巴力,
12 離棄了領他們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上帝,去叩拜別神,就是四圍列國的神,惹耶和華發怒;
13 並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巴力和亞斯她錄。
14 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就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又將他們付與四圍仇敵的手中,甚至他們在仇敵面前再不能站立得住。
15 他們無論往何處去,耶和華都以災禍攻擊他們,正如耶和華所說的話,又如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他們便極其困苦。
16 耶和華興起士師,士師就拯救他們脫離搶奪他們人的手。
17 他們卻不聽從士師,竟隨從叩拜別神,行了邪淫,速速地偏離他們列祖所行的道,不如他們列祖順從耶和華的命令。
18 耶和華為他們興起士師,就與那士師同在。士師在世的一切日子,耶和華拯救他們脫離仇敵的手。他們因受欺壓擾害,就哀聲歎氣,所以耶和華後悔了。
19 及至士師死後,他們就轉去行惡,比他們列祖更甚,去事奉叩拜別神,總不斷絕頑梗的惡行。
20 於是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他說:「因這民違背我吩咐他們列祖所守的約,不聽從我的話,
21 所以約書亞死的時候所剩下的各族,我必不再從他們面前趕出,
22 為要藉此試驗以色列人,看他們肯照他們列祖謹守遵行我的道不肯。」
23 這樣耶和華留下各族,不將他們速速趕出,也沒有交付約書亞的手。
賈米森、福塞特、布朗
士師記第 2 章注釋
士師記
羅伯特・賈米森注釋
第 2 章
1-3. 一位天使從吉甲上到波金——我們傾向於認為,從他話語的權威語氣來看,他就是聖約的天使(出 23:20;書 5:14);就是那位以人形顯現,並自稱是耶和華軍隊元帥的。他從吉甲而來具有特殊的意義,因為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時,曾在吉甲莊嚴地將自己獻給上帝(書 4:1-9);天使從吉甲而來,喚起了他們對那次宗教承諾的記憶,這使得他對他們背道的斥責更具強調性。
波金——「哭泣者」之意,顯然是因這次事件或該地而得名,該地在示羅或示羅附近。
我說,我永不破壞我與你們所立的約……你們卻不聽從我的話——天使勸誡的重點是,上帝會堅定不移地遵守祂的應許;但他們卻因公然且屢次違背與祂所立的約,而喪失了對所應許之益處的一切權利。他們不聽從上帝的旨意,自願與拜偶像者為伍,並將自己置於試探之中,因此上帝任憑他們承受惡行的懲罰。
4, 5. 當耶和華的使者說這些話的時候……百姓就放聲大哭——天使的勸誡給他們留下了深刻而痛苦的印象。然而,這次改革只是暫時的,這場情感場面所預示的復興之美好應許,很快就被他們迅速而更深的背叛和偶像崇拜所破壞。
6-10. 約書亞打發百姓去之後——這段經文重複了書 24:29-31。它被插入此處,是為了讓讀者了解耶和華的使者發出如此強烈而嚴厲斥責的原因。在第一代佔領者有生之年,他們對在埃及和曠野所目睹的一切神蹟和審判記憶猶新,因此民族的信心和虔誠程度很高。但隨著時間的推移,新一代興起,他們對父輩所有神聖而莊嚴的經歷一無所知,太容易屈服於周圍偶像崇拜的腐蝕性影響。
11-19. 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本章,連同下一章的前八節(士 2:11 - 3:8),簡要而全面地概述了接下來歷史中發展的原則。因此,仔細思考這些原則對於正確理解從約書亞去世到君主制建立期間以色列歷史中奇特而多變的階段至關重要。
事奉巴力——使用複數形式是為了包含該地所有的神祇。
13. 亞斯他錄——也是一個複數詞,指所有女性神祇,其儀式以最粗俗和令人厭惡的不潔行為來慶祝。
14. 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就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逆境接踵而至,迅速降臨在他們身上。但所有這些災難都只是為了懲戒——一種矯正性的管教過程,藉此上帝使祂的百姓看清並悔改他們的錯誤;因為當他們回歸信心和忠誠時,祂就「興起士師」(士 2:16)。
16. 拯救他們脫離那些搶奪他們之人的手——治理以色列的士師,嚴格來說是上帝在治理百姓中的代表,因為祂是至高無上的統治者。那些被提升的人在有生之年都保有其尊嚴;但士師並沒有規律、不間斷的繼承。當個人目睹國家受壓迫的狀況時,受上帝聖靈內在、不可抗拒的衝動所驅使,便奮起實現國家的拯救。這通常伴隨著特殊的呼召,百姓看到他們被賦予非凡的勇氣或力量,便接受他們為上天的使者,並順服他們的統治。他們通常只被任命管理特定地區,其權力範圍不超過他們受命保護的百姓。他們沒有與職位相關的排場、裝備或報酬。他們無權制定法律;因為法律是上帝所賜;也無權解釋法律,因為那是祭司的職責——但他們是法律的官方維護者、宗教的捍衛者、所有罪行,特別是偶像崇拜及其伴隨惡行的復仇者。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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