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進去得了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為業之地居住,
2 就要從耶和華-你上帝賜你的地上將所收的各種初熟的土產取些來,盛在筐子裏,往耶和華-你上帝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去,
3 見當時作祭司的,對他說:『我今日向耶和華-你上帝明認,我已來到耶和華向我們列祖起誓應許賜給我們的地。』
4 祭司就從你手裏取過筐子來,放在耶和華-你上帝的壇前。
5 你要在耶和華-你上帝面前說:『我祖原是一個將亡的亞蘭人,下到埃及寄居。他人口稀少,在那裏卻成了又大又強、人數很多的國民。
6 埃及人惡待我們,苦害我們,將苦工加在我們身上。
7 於是我們哀求耶和華-我們列祖的上帝,耶和華聽見我們的聲音,看見我們所受的困苦、勞碌、欺壓,
8 他就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大可畏的事與神蹟奇事,領我們出了埃及,
9 將我們領進這地方,把這流奶與蜜之地賜給我們。
10 耶和華啊,現在我把你所賜給我地上初熟的土產奉了來。』隨後你要把筐子放在耶和華-你上帝面前,向耶和華-你的上帝下拜。
11 你和利未人,並在你們中間寄居的,要因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和你家的一切福分歡樂。
12 「每逢三年,就是十分取一之年,你取完了一切土產的十分之一,要分給利未人和寄居的,與孤兒寡婦,使他們在你城中可以吃得飽足。
13 你又要在耶和華-你上帝面前說:『我已將聖物從我家裏拿出來,給了利未人和寄居的,與孤兒寡婦,是照你所吩咐我的一切命令。你的命令我都沒有違背,也沒有忘記。
14 我守喪的時候,沒有吃這聖物;不潔淨的時候,也沒有拿出來,又沒有為死人送去。我聽從了耶和華-我上帝的話,都照你所吩咐的行了。
15 求你從天上、你的聖所垂看,賜福給你的百姓以色列與你所賜給我們的地,就是你向我們列祖起誓賜我們流奶與蜜之地。』」
16 「耶和華-你的上帝今日吩咐你行這些律例典章,所以你要盡心盡性謹守遵行。
17 你今日認耶和華為你的上帝,應許遵行他的道,謹守他的律例、誡命、典章,聽從他的話。
18 耶和華今日照他所應許你的,也認你為他的子民,使你謹守他的一切誡命,
19 又使你得稱讚、美名、尊榮,超乎他所造的萬民之上,並照他所應許的使你歸耶和華-你上帝為聖潔的民。」
賈米森、福塞特與布朗
申命記 第 26 章 注釋
摩西五經之第五卷,稱為申命記
羅伯特・賈米森 注釋
第 26 章
申 26:1-15 獻上初熟果子的籃子者的認信。
2. 你要從地上一切初熟的土產中取一些——在迦南地的以色列人,作為上帝的佃戶,被要求以初熟果子和什一奉獻的形式向祂納貢。任何以色列人,在獻上所需供物之前,都不得使用自己田地裡的任何出產。這貢物在定居應許之地後開始徵收,並且每年在一個重要的節期重複(利 2:14;23:10;23:15;民 28:26;申 16:9)。每個家主都將其裝在一個用柳條、去皮柳枝或棕櫚葉編織的小籃子裡,扛在肩上,帶到聖所。
5. 你要說……我父親是個將亡的亞蘭人——更確切地說,是「一個流浪的亞蘭人」。希伯來人的祖先是游牧的牧羊人,他們或是亞伯拉罕那樣生於亞蘭,或是雅各那樣長期居住於亞蘭。當他們作為一個民族在應許之地立足時,他們傑出的特權是上帝不配得的恩典所賜予的,為表達感恩,他們獻上這籃初熟的果子。
11. 你要歡喜——與朋友和利未人一同宴樂,利未人在這種場合會被邀請分享獻祭後歡樂的慶祝活動(申 12:7;16:10-15)。
12-15. 你把一切土產的什一奉獻,就是第三年的什一奉獻,都獻完了——在希伯來人中,有兩種什一奉獻。第一種是歸給利未人的(民 18:21)。第二種是剩餘部分的十分之一,以實物形式帶到耶路撒冷;或者兌換成錢,主人到達京城後購買羊、餅和油(申 14:22, 23)。這連續進行了兩年。但這第二種什一奉獻是在家中食用,而第三年則分發給當地窮人(申 14:28, 29)。
13. 你要在耶和華你的上帝面前說,我已將聖物從我家中取出——這是一個莊嚴的宣告,表明沒有任何應當獻給神聖事奉的物品被私自保留供個人使用。
14. 我在悲哀的時候沒有吃這物——在悲傷的季節,這會使聖物沾染污穢;也沒有假借貧窮之名,吝嗇不願分給窮人。
也沒有為任何不潔淨的用途……——即,任何與上帝所指定用途不同的普通目的,這將是對聖物的褻瀆。
也沒有為死人獻上任何東西——在任何喪葬儀式上,或獻給偶像,因為偶像是死物。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中文翻譯版權屬本站所有者,歡迎轉傳,禁止商業使用。@2026 尼希米讀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