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米森-福塞特-布朗(JFB)聖經注釋|申命記 第二十二章

Jamieson, Fausset & Brown Commentary
第二十二章

1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為不見,總要把牠牽回來交給你的弟兄。

2 你弟兄若離你遠,或是你不認識他,就要牽到你家去,留在你那裏,等你弟兄來尋找就還給他。

3 你的弟兄無論失落甚麼,或是驢,或是衣服,你若遇見,都要這樣行,不可佯為不見。

4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驢跌倒在路上,不可佯為不見,總要幫助他拉起來。

5 「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婦女的衣服,因為這樣行都是耶和華-你上帝所憎惡的。

6 「你若路上遇見鳥窩,或在樹上或在地上,裏頭有雛或有蛋,母鳥伏在雛上或在蛋上,你不可連母帶雛一併取去。

7 總要放母,只可取雛;這樣你就可以享福,日子得以長久。

8 「你若建造房屋,要在房上的四圍安欄杆,免得有人從房上掉下來,流血的罪就歸於你家。

9 「不可把兩樣種子種在你的葡萄園裏,免得你撒種所結的和葡萄園的果子都要充公。

10 不可並用牛、驢耕地。

11 不可穿羊毛、細麻兩樣攙雜料做的衣服。

12 「你要在所披的外衣上四圍做繸子。」

13 「人若娶妻,與她同房之後恨惡她,

14 信口說她,將醜名加在她身上,說:『我娶了這女子,與她同房,見她沒有貞潔的憑據』;

15 女子的父母就要把女子貞潔的憑據拿出來,帶到本城門長老那裏。

16 女子的父親要對長老說:『我將我的女兒給這人為妻,他恨惡她,

17 信口說她,說:我見你的女兒沒有貞潔的憑據;其實這就是我女兒貞潔的憑據。』父母就把那布鋪在本城的長老面前。

18 本城的長老要拿住那人,懲治他,

19 並要罰他一百[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為他將醜名加在以色列的一個處女身上。女子仍作他的妻,終身不可休她。

20 但這事若是真的,女子沒有貞潔的憑據,

21 就要將女子帶到她父家的門口,本城的人要用石頭將她打死;因為她在父家行了淫亂,在以色列中做了醜事。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22 「若遇見人與有丈夫的婦人行淫,就要將姦夫淫婦一併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

23 「若有處女已經許配丈夫,有人在城裏遇見她,與她行淫,

24 你們就要把這二人帶到本城門,用石頭打死-女子是因為雖在城裏卻沒有喊叫;男子是因為玷污別人的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25 「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見已經許配人的女子,強與她行淫,只要將那男子治死。

26 但不可辦女子;她本沒有該死的罪,這事就類乎人起來攻擊鄰舍,將他殺了一樣。

27 因為男子是在田野遇見那已經許配人的女子,女子喊叫,並無人救她。

28 「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處女,抓住她,與她行淫,被人看見,

29 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他玷污了這女子,就要娶她為妻,終身不可休她。

30 「人不可娶繼母為妻;不可掀開他父親的衣襟。」

JFB 聖經注釋|申命記 第 22 章

賈米森、福塞特與布朗
申命記 第 22 章 注釋

摩西五經之第五卷,名為申命記
羅伯特・賈米森 注釋
第 22 章

申 22:1-4. 對弟兄的仁慈。

1. 你不可看見你弟兄的牛或羊走失,卻隱藏不顧,等等——「弟兄」是一個廣泛的稱謂,涵蓋各類人:不僅是親屬、鄰居或同胞,也包括任何人類,無論認識與否,外邦人,甚至仇敵(出 23:4)。這裡所教導的職責是一種普遍的公義與仁愛行為,雖然它由自然律所教導,但在上帝賜給祂子民的律法中,則更清晰有力地被命令。在所設想的情況下,漠不關心或假裝不知,不僅是對無聲動物的殘忍,也是對人類共同權利的侵犯;因此,自然情感的指引,以及更重要的,神聖律法的權威,都命令尋獲者應當照管他人遺失或走失的財物,直到有適當的機會將其歸還給物主。

申 22:5-12. 男女應以服裝區分。

5. 婦女不可穿戴男子的衣物,男子也不可穿上婦女的衣服——雖然在異教廟宇中,有時會假扮喬裝,但這裡很可能指的是日常生活中不合宜的輕浮行為。這些行為被明確禁止;因為異性穿戴彼此的服飾,是對端莊的冒犯,它模糊了自然的區別,助長了男子的柔弱與女性化,婦女的放肆與大膽,以及兩者的輕浮與虛偽;簡而言之,它為許多邪惡打開了大門,因此所有穿著異性服裝的人都被宣告為「耶和華所憎惡的」。

6, 7. 若你偶然遇見鳥巢——這是摩西律法中人性化精神的一個美好例子,它抑制了肆意破壞的傾向,並鼓勵對最小生物的仁慈與憐憫。然而,這條誡命不僅有人性,也有智慧;因為眾所周知,鳥類在自然生態中扮演著重要角色,無論是食用鳥還是猛禽,任何物種的滅絕都可能在任何國家造成嚴重的惡果。特別是巴勒斯坦,其氣候盛產毒蛇和蠍子;如果以它們為食的鳥類被滅絕,沙漠和山區將會被這些生物以及大量的蒼蠅、蝗蟲、老鼠和各種害蟲所佔據 [MICHAELIS]。因此,這段經文中的勸告既明智又人道,即讓母鳥不受打擾地繁殖後代,同時允許偶爾取走雛鳥,以抑制其過快的增長。

8. 你當為你的房屋造欄杆,免得有人從上面掉下來,你就使流血的罪歸於你的家——古代猶大地區的房屋屋頂,如同今日東方一樣,是平坦的,由橫跨大樑的樹枝或樹枝條構成,並覆蓋一層黏土或堅固的灰泥。屋頂周圍有齊胸高的矮牆。夏天,屋頂是乘涼的好去處,人們不小心靠近邊緣而跌落到街上或院子裡,事故頻繁發生;因此,猶太立法者規定,在每棟新房子的屋頂周圍設置石欄杆或木欄杆,作為其基本組成部分,這是一項明智而審慎的預防措施。
9. 你不可在你的葡萄園裡撒兩種不同的種子——(參閱利 19:19 的 JFB 注釋)。
10. 你不可用牛和驢一同耕地——這種組合,如同混合種子一樣,是否出於迷信動機,而此禁令是否具有象徵意義,旨在教導道德教訓(林後 6:14),這點尚不確定。但此禁令阻止了一種在東方國家貧困階層中仍偶爾實行的極不人道的行為。牛和驢屬於不同物種,性格差異很大,無法舒適地相處,也無法愉快地一同拉犁或馬車。驢子體型小得多,步伐也短,會造成不均勻且不規則的牽引。此外,驢子因食用粗糙有毒的雜草,呼吸帶有惡臭,其軛伴會試圖避開,不僅因為其有毒且令人不適,還會導致消瘦,若長期持續甚至會致死;因此,人們觀察到牛總是將頭從驢子那裡轉開,只用一邊肩膀拉動。
11. 你不可穿雜色的衣服——此罪的本質(番 1:8)不在於穿著羊毛和亞麻製成的長袍,而在於兩種布料被編織在一起,這是古代偶像崇拜者的一種流行迷信(參閱利 19:19 的 JFB 注釋)。
12. 你要在衣服的四角上做繸子——或者,根據一些著名的聖經詮釋者,是在床罩上做流蘇。這條誡命與民 15:38 的誡命不同。

13-30. 若有人娶妻,等等——接下來的規定在當時以色列人的處境下可能是極其必要的;然而,我們不必好奇且不合時宜地探究這些規定。上帝將這些事情記錄下來,非但不失其尊嚴,反而這些條例必須增強我們對祂智慧和良善的欽佩,因為祂管理著一個如此悖逆且易受不規則情慾驅使的民族。若有人反對說,這段經文以及其他類似的經文,會敗壞人的想像力,並會被心懷惡意的讀者濫用,以此作為聖經並非上帝默示的論據,這就如同說太陽不是上帝創造的,因為它的光可能被惡人濫用,成為他們實施預謀犯罪的幫兇一樣,這並不是一個更好的論據 [HORNE]。

信仰問答 — JFB 聖經注釋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