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無分無業;他們所吃用的就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
2 他們在弟兄中必沒有產業;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們的。
3 祭司從百姓所當得的分乃是這樣:凡獻牛或羊為祭的,要把前腿和兩腮並脾胃給祭司。
4 初收的五穀、新酒和油,並初剪的羊毛,也要給他;
5 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從你各支派中將他揀選出來,使他和他子孫永遠奉耶和華的名侍立,事奉。
6 「利未人無論寄居在以色列中的哪一座城,若從那裏出來,一心願意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
7 就要奉耶和華-他上帝的名事奉,像他眾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奉一樣。
8 除了他賣祖父產業所得的以外,還要得一分祭物與他們同吃。」
9 「你到了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之地,那些國民所行可憎惡的事,你不可學着行。
10 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
11 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
12 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上帝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
13 你要在耶和華-你的上帝面前作完全人。」
14 「因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民都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至於你,耶和華-你的上帝從來不許你這樣行。
15 耶和華-你的上帝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
16 正如你在何烈山大會的日子求耶和華-你上帝一切的話,說:『求你不再叫我聽見耶和華-我上帝的聲音,也不再叫我看見這大火,免得我死亡。』
17 耶和華就對我說:『他們所說的是。
18 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
19 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20 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
21 你心裏若說:『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話,我們怎能知道呢?』
22 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
賈米森、福塞特、布朗
申命記 第 18 章 注釋
摩西五經之第五卷,名為申命記
羅伯特・賈米森 注釋
第 18 章
申 18:1-8. 耶和華是祭司和利未人的產業。
1. 祭司利未人……要吃祭物 — 利未支派不像其他支派那樣分得產業,而是完全被分別為聖,擔任祭司職分。他們的供養來自什一奉獻、初熟之物,以及獻在祭壇上祭物的一部分。這些祭物是上帝藉著明確的吩咐為自己保留的,獻上之後便轉交給祂的僕人。
3. 這就是祭司從百姓所得的份 — 所有獻感恩祭或平安祭的人(利 7:31-33)都被吩咐將胸和右腿作為祭司的份。這裡特別提到「兩腮」或頭,以及「胃」或肚,這在古代被視為珍饈。然而,這究竟是一項新的命令,還是對舊有命令的重複並補充更多細節,則難以確定。
6-8. 若有利未人……盡心所願而來 — 看來利未人從最早的時候就輪流服事;但由於他們人數眾多,實際服事的間隔時間很長。然而,若有利未人因著卓越的虔誠,決心將自己完全且持續地奉獻給聖所的神聖職責,他便被允許實現其熱切的願望;他既被允許分擔工作,也分擔報酬。儘管他可能有私人財產,這不應成為拒絕或甚至減少他像其他服事祭司一樣獲得供養的理由。這項法令的理由或原則是顯而易見的(林前 9:13)。同時,雖然為接納這樣一位熱心且克己的官員提供了所有便利,但這種接納必須以有秩序的方式進行:他必須「照他眾弟兄所辦的」服事 — 也就是說,革順人與革順人一同服事;米拉利人與米拉利人一同服事;這樣才不會擾亂既定的班次。
申 18:9-14. 應當避免列國的可憎之事。
9-14. 你不可效法那些國民可憎惡的事 — (參閱 利 18:21;利 19:26;利 19:31;利 20:4 的 JFB 注釋)。儘管有這明確的命令,迦南人,特別是非利士人,因其占卜和迷信行為,對以色列人來說始終是個誘惑和絆腳石。
申 18:15-19. 基督這位先知應當被聽從。
15-19. 耶和華你的上帝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 — 將這應許插入前述禁令之後,或許可以支持某些人將其應用於上帝所差派的真正先知群體,他們不斷地教導、引導和警告祂的百姓;從這個角度來看,其主旨是:「你們無需諮詢占卜者和算命先生,因為我將賜予你們上帝所設立的先知之益處,並為判斷其憑據提供了確鑿的標準」(申 18:20-22)。但這裡所應許的先知,最主要的是彌賽亞,因為唯有祂「像摩西」(參閱 申 34:10 的 JFB 注釋),「在祂的中保職分上;在祂事奉的獨特卓越性上;在祂神蹟的數量、多樣性和宏偉性上;在祂與上帝親密而熟悉的交通上;以及在祂作為新宗教時代(經綸)的創始者上」。這預言在十五百年後應驗,並由彼得(徒 3:22, 23)和司提反(徒 7:37)明確應用於耶穌基督。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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