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耶和華對摩西說:
2 「你曉諭以色列人,從他們手下取杖,每支派一根;從他們所有的首領,按着支派,共取十二根。你要將各人的名字寫在各人的杖上,
3 並要將亞倫的名字寫在利未的杖上,因為各族長必有一根杖。
4 你要把這些杖存在會幕內法[櫃]前,就是我與你們相會之處。
5 後來我所揀選的那人,他的杖必發芽。這樣,我必使以色列人向你們所發的怨言止息,不再達到我耳中。」
6 於是摩西曉諭以色列人,他們的首領就把杖交給他,按着支派,每首領一根,共有十二根;亞倫的杖也在其中。
7 摩西就把杖存在法[櫃]的帳幕內,在耶和華面前。
8 第二天,摩西進法[櫃]的帳幕去。誰知利未族亞倫的杖已經發了芽,生了花苞,開了花,結了熟杏。
9 摩西就把所有的杖從耶和華面前拿出來,給以色列眾人看;他們看見了,各首領就把自己的杖拿去。
10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把亞倫的杖還放在法[櫃]前,給這些背叛之子留作記號。這樣,你就使他們向我發的怨言止息,免得他們死亡。」
11 摩西就這樣行。耶和華怎樣吩咐他,他就怎樣行了。
12 以色列人對摩西說:「我們死啦!我們滅亡啦!都滅亡啦!
13 凡挨近耶和華帳幕的是必死的。我們都要死亡嗎?」
賈米森、福塞特與布朗
民數記 第 17 章注釋
摩西第四書,又稱民數記
羅伯特・賈米森注釋
第 17 章
與摩西和亞倫之間關於祭司職分的爭議,其性質和嚴重性要求一個決定性且權威性的解決方案。為了消除未來所有關於職位持有者的疑慮和抱怨,行了一個顯著且持久的神蹟;在執行方式上,所有百姓都被賦予了直接而特殊的參與權。
由於首領們是各主要家族的長子,也是各支派的領袖,如果祭司這神聖的尊榮要由所有支派分享,他們可能會提出最佳的繼承權。因此,他們被選中,共十二人——約瑟的支派只算一個——摩西奉命確保每個人的名字都刻在他的杖或權杖上——這是一種源自埃及人的做法。使用亞倫的名字而非利未的名字,是因為後者可能會在利未人中引發爭議;而且由於每個支派的首領只有一根杖,明確指定亞倫的杖,就確定他是該支派的領袖,以及祭司尊榮所屬的那個支派的分支或家族。這些杖要放在會幕中,靠近約櫃(參閱 民 17:10),在那裡應許了一個神聖的記號,將永遠終止這場爭論。
要麼是十二根杖中的一根,要麼,如許多人所認為的,是第十三根,放在中間(來 9:4)。這些杖是乾枯的木棍或權杖,可能很舊,因為是從一個家族首領傳給下一個的。
這次他蒙特權進入,是因著上帝的特別命令。他在那裡看到了亞倫的杖這個非凡的景象——根據 [JOSEPHUS] 的說法,那是一根杏樹枝,同時結出三種不同階段的果實——花苞、花朵和果實。
因為如果百姓在所有勸誡和審判,以及神蹟的輔助下,仍然悖逆,他們必將以死亡付出代價。
這是一種恐懼的驚呼,既來自對過去審判的記憶,也來自對未來再次抱怨的擔憂。
也就是說,比他應當靠近的更近;這是許多人可能犯的錯誤。上帝嚴厲的公義會追究每一個輕微的過犯嗎?我們都將被毀滅。然而,有些人認為這種驚呼是新不滿的徵兆,而不是敬畏和順服精神的表現。讓我們敬畏,不要犯罪。
原著: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作者:Robert Jamieson, Andrew R. Fausset, David Brown(1871年出版,公共領域著作)
資料來源:Blue Letter Bible (blueletterbib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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