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米森-福塞特-布朗(JFB)聖經注釋|民數記 第十五章

Jamieson, Fausset & Brown Commentary
第十五章

1 耶和華對摩西說:

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所賜給你們居住的地,

3 若願意從牛群羊群中取牛羊作火祭,獻給耶和華,無論是燔祭是[平安]祭,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甘心祭,或是逢你們節期獻的,都要奉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

4 那獻供物的就要將細麵[伊法]十分之一,並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作素祭,獻給耶和華。

5 無論是燔祭是[平安]祭,你要為每隻綿羊羔,一同預備奠祭的酒一欣四分之一。

6 為公綿羊預備細麵[伊法]十分之二,並油一欣三分之一,調和作素祭,

7 又用酒一欣三分之一作奠祭,獻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

8 你預備公牛作燔祭,或是作平安祭,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平安祭,獻給耶和華,

9 就要把細麵[伊法]十分之三,並油半欣,調和作素祭,和公牛一同獻上,

10 又用酒半欣作奠祭,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11 「獻公牛、公綿羊、綿羊羔、山羊羔,每隻都要這樣辦理。

12 照你們所預備的數目,按着隻數都要這樣辦理。

13 凡本地人將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都要這樣辦理。

14 若有外人和你們同居,或有人世世代代住在你們中間,願意將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你們怎樣辦理,他也要照樣辦理。

15 至於會眾,你們和同居的外人都歸一例,作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在耶和華面前,你們怎樣,寄居的也要怎樣。

16 你們並與你們同居的外人當有一樣的條例,一樣的典章。」

17 耶和華對摩西說:

18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所領你們進去的那地,

19 吃那地的糧食,就要把舉祭獻給耶和華。

20 你們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做餅當舉祭奉獻;你們舉上,好像舉禾場的舉祭一樣。

21 你們世世代代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當舉祭獻給耶和華。

22 「你們有錯誤的時候,不守耶和華所曉諭摩西的這一切命令,

23 就是耶和華藉摩西一切所吩咐你們的,自那日以至你們的世世代代,

24 若有誤行,是會眾所不知道的,後來全會眾就要將一隻公牛犢作燔祭,並照典章把素祭和奠祭一同獻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又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25 祭司要為以色列全會眾贖罪,他們就必蒙赦免,因為這是錯誤。他們又因自己的錯誤,把供物,就是向耶和華獻的火祭和贖罪祭,一並奉到耶和華面前。

26 以色列全會眾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就必蒙赦免,因為這罪是百姓誤犯的。

27 「若有一個人誤犯了罪,他就要獻一歲的母山羊作贖罪祭。

28 那誤行的人犯罪的時候,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就必蒙赦免。

29 以色列中的本地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誤行了甚麼事,必歸一樣的條例。

30 但那擅敢行事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他褻瀆了耶和華,必從民中剪除。

31 因他藐視耶和華的言語,違背耶和華的命令,那人總要剪除;他的罪孽要歸到他身上。」

32 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遇見一個人在安息日撿柴。

33 遇見他撿柴的人,就把他帶到摩西、亞倫並全會眾那裏,

34 將他收在監內;因為當怎樣辦他,還沒有指明。

35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總要把那人治死;全會眾要在營外用石頭把他打死。」

36 於是全會眾將他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他,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37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38 「你吩咐以色列人,叫他們世世代代在衣服邊上做繸子,又在底邊的繸子上釘一根藍細帶子。

39 你們佩帶這繸子,好叫你們看見就記念遵行耶和華一切的命令,不隨從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像你們素常一樣;

40 使你們記念遵行我一切的命令,成為聖潔,歸與你們的上帝。

41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要作你們的上帝。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JFB 聖經注釋|民數記 第 15 章

賈米森、福塞特與布朗
民數記 第 15 章 注釋

摩西第四書,稱為民數記
羅伯特・賈米森 注釋
第 15 章

民數記 15:1-41:各種獻祭的律法

1, 2.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有些人從民數記 15:23 推斷,這項指示的日期必定是在曠野漂流的末期;並且,律法中規定的一切獻祭,都必須在定居迦南之後才能獻上。

3. 向耶和華獻火祭,就是燔祭——顯然這裡指的是平安祭,因為這個詞經常以這種意義使用(出埃及記 18:12;利未記 17:5)。

4. 一份細麵——即一俄梅珥,是以法十分之一(出埃及記 16:36)。

四分之一欣的油——這個要素表明它與那些單獨獻上的素祭不同,而不僅僅是其他祭物的附屬品。

6-12. 兩份細麵——麵粉的量增加了,因為祭物的價值比前者更高。附屬祭物總是按其主要祭物的更大價值和規模按比例增加。

13-16. 寄居的——指已歸信的異邦人。以色列人幾乎沒有任何民族特權是外邦寄居者在符合某些條件後不能完全參與的。

19. 你們吃了那地的糧食,就要獻上舉祭——所規定的獻祭必須在吃之前進行。

獻給耶和華——即獻給耶和華的祭司(以西結書 44:30)。

20. 禾場的舉祭——指禾場上的穀物;即收割之後。

你們也要這樣舉祭——獻給祭司,並以相同的儀式伴隨。

22. 你們若有錯誤,沒有遵行這一切誡命——關於舉行神聖敬拜,以及構成聖潔事奉的儀式和禮節。這條律法只涉及任何遺漏,因此與利未記 4:13 中所規定的完全不同,後者意味著對某些要求之遵守的違犯或積極疏忽。這條律法涉及私人或個別支派;而那條則涉及以色列全會眾。

24-26. 若有什麼事是因無知而犯的——摩西的儀式很複雜,在所列舉的各種潔淨情況中要經歷的儀式,會使敬拜者因無知而有遺漏或疏忽其中一些的風險。這條律法將寄居者納入那些為一般無知之罪獻祭的人數中。

27-29. 若有人因無知而犯罪——不僅與一般民眾共同犯罪,他個人的罪也要以同樣的方式贖罪。

30. 那擅敢行事的——希伯來文是「用高舉的」或「舉起的手」——即明知故犯、故意、頑固地。這種措辭出現在(出埃及記 14:8;利未記 26:21;詩篇 19:13)。

這人是褻瀆耶和華——公然藐視祂,並羞辱祂的威嚴。

31. 他的罪孽歸到他身上——他罪孽的懲罰將降在他個人身上;國家不會因此承擔罪責,除非在忽視這罪行方面存在犯罪的疏忽。

32-34. 有一個人,在安息日撿柴——這個事件顯然是作為擅敢犯罪的一個例子來敘述的。單純撿柴並非罪惡行為,可能為了取暖或準備食物而需要。但這是在安息日進行的,改變了整個行為的性質。安息日的律法是一條明確而肯定的誡命,因此,這項違犯是明知故犯的罪,並且有幾項加重情節。因為這行為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藐視神聖權威,毫不羞恥地進行的——與他作為以色列人,神的聖約子民的宗教聯繫公然不符;並且這是將神為自己和宗教莊嚴職責所分別為聖的時間,用於不當的目的。這犯人被帶到官長面前,官長在聽取了令人痛苦的報告後,不知該如何處理。他們在面對安息日律法(出埃及記 31:14)時,竟然感到困惑,這可能令人驚訝。他們的困難可能源於這是首次發生的此類公開罪行;而這次上訴可能是為了消除所有抱怨的理由——產生更顯著的效果,以便這罪犯的命運能成為一個警示,在未來警告所有以色列人。

35, 36. 耶和華對摩西說,那人必要被處死——耶和華既是以色列的君王,也是他們的神,這罪行是違反國法,因此至高審判者下令將此人處死;此外,祂要求全會眾一同執行這致命的判決。

38. 吩咐他們在衣服的邊上做繸子——這些是狹窄的條狀物,呈翅膀狀,纏繞在肩膀和衣服的各個部分。「繸子」在英文中是兩個不同的希伯來詞的翻譯——一個是指狹窄的邊緣或鑲邊,稱為「衣邊」或「邊緣」(馬太福音 23:5;路加福音 8:44),為了使其更吸引眼球,從而更好地達到所述目的,它被藍色或更確切地說是紫色的帶子覆蓋;另一個詞是指末端帶有流蘇的繩子,繫在衣服的角落。這兩種都在埃及和亞述的長袍上可見;由於猶太人被明確和重複的條例命令佩戴它們,這種時尚在他們的情況下被用來喚起崇高和宗教的聯想——使他們習慣性地記住神的誡命。

41.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這個莊嚴結論的含義是,儘管祂因他們頻繁的悖逆而對他們不悅,為此他們將被判在曠野漂流四十年,但祂不會拋棄他們,而是會繼續對他們施予神聖的保護和關懷,直到他們被帶入應許之地。

信仰問答 — JFB 聖經注釋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