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米森-福塞特-布朗(JFB)聖經注釋|民數記 第四章

Jamieson, Fausset & Brown Commentary
第四章

1 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

2 「你從利未人中,將哥轄子孫的總數,照他們的家室、宗族,

3 從三十歲直到五十歲,凡前來任職、在會幕裏辦事的,全都計算。

4 哥轄子孫在會幕[搬運]至聖之物,所辦的事乃是這樣:

5 起營的時候,亞倫和他兒子要進去摘下遮掩[櫃]的幔子,用以蒙蓋法櫃,

6 又用海狗皮蓋在上頭,再蒙上純藍色的毯子,把槓穿上。

7 又用藍色毯子鋪在陳設餅的桌子上,將盤子、調羹、奠[酒]的爵,和杯擺在上頭。桌子上也必有常[設的]餅。

8 在其上又要蒙朱紅色的毯子,再蒙上海狗皮,把槓穿上。

9 要拿藍色毯子,把燈臺和燈臺上所用的燈盞、剪子、蠟花盤,並一切盛油的器皿,全都遮蓋。

10 又要把燈臺和燈臺的一切器具包在海狗皮裏,放在抬架上。

11 在金壇上要鋪藍色毯子,蒙上海狗皮,把槓穿上。

12 又要把聖所用的一切器具包在藍色毯子裏,用海狗皮蒙上,放在抬架上。

13 要收去壇上的灰,把紫色毯子鋪在壇上;

14 又要把所用的一切器具,就是火鼎、肉鍤子、鏟子、盤子,一切屬壇的器具都擺在壇上,又蒙上海狗皮,把槓穿上。

15 將要起營的時候,亞倫和他兒子把聖所和聖所的一切器具遮蓋完了,哥轄的子孫就要來抬,只是不可摸聖物,免得他們死亡。會幕裏這些物件是哥轄子孫所當抬的。

16 「祭司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所要看守的是點燈的油與香料,並當獻的素祭和膏油,也要看守全帳幕與其中所有的,並聖所和聖所的器具。」

17 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

18 「你們不可將哥轄人的支派從利未人中剪除。

19 他們挨近至聖物的時候,亞倫和他兒子要進去派他們各人所當辦的,所當抬的。這樣待他們,好使他們活着,不致死亡。

20 只是他們連片時不可進去觀看聖所,免得他們死亡。」

2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2 「你要將革順子孫的總數,照着宗族、家室,

23 從三十歲直到五十歲,凡前來任職、在會幕裏辦事的,全都數點。

24 革順人各族所辦的事、所抬的物乃是這樣:

25 他們要抬帳幕的幔子和會幕,並會幕的蓋與其上的海狗皮,和會幕的門簾,

26 院子的帷子和門簾(院子是圍帳幕和壇的)、繩子,並所用的器具,不論是做甚麼用的,他們都要經理。

27 革順的子孫在一切抬物辦事之上都要憑亞倫和他兒子的吩咐;他們所當抬的,要派他們看守。

28 這是革順子孫的各族在會幕裏所辦的事;他們所看守的,必在祭司亞倫兒子以他瑪的手下。」

29 「至於米拉利的子孫,你要照着家室、宗族把他們數點。

30 從三十歲直到五十歲,凡前來任職、在會幕裏辦事的,你都要數點。

31 他們辦理會幕的事,就是抬帳幕的板、閂、柱子,和帶卯的座,

32 院子四圍的柱子和其上帶卯的座、橛子、繩子,並一切使用的器具。他們所抬的器具,你們要按名指定。

33 這是米拉利子孫各族在會幕裏所辦的事,都在祭司亞倫兒子以他瑪的手下。」

34 摩西、亞倫與會眾的諸首領將哥轄的子孫,照着家室、宗族,

35 從三十歲直到五十歲,凡前來任職、在會幕裏辦事的,都數點了。

36 被數的共有二千七百五十名。

37 這是哥轄各族中被數的,是在會幕裏辦事的,就是摩西、亞倫照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數點的。

38 革順子孫被數的,照着家室、宗族,

39 從三十歲直到五十歲,凡前來任職、在會幕裏辦事的,共有二千六百三十名。

41 這是革順子孫各族中被數的,是在會幕裏辦事的,就是摩西、亞倫照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數點的。

42 米拉利子孫中各族被數的,照着家室、宗族,

43 從三十歲直到五十歲,凡前來任職、在會幕裏辦事的,共有三千二百名。

45 這是米拉利子孫各族中被數的,就是摩西、亞倫照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數點的。

46 凡被數的利未人,就是摩西、亞倫並以色列眾首領,照着家室、宗族所數點的,

47 從三十歲直到五十歲,凡前來任職、在會幕裏做抬物之工的,共有八千五百八十名。

49 摩西按他們所辦的事、所抬的物,憑耶和華的吩咐數點他們;他們這樣被摩西數點,正如耶和華所吩咐他的。

JFB 聖經注釋|民數記 第 4 章

賈米森、福塞特與布朗
民數記 第 4 章 注釋

摩西第四書,稱為民數記
羅伯特・賈米森 注釋
第 4 章

民 4:1-49. 利未人的事奉

2, 3. 哥轄的子孫,從三十歲直到五十歲——這個年齡被特別規定(參閱 民 8:24 的 JFB 注釋),作為他們在曠野執行繁重職責時身體精力最成熟的時期,以及協助管理聖事時心智最活躍的時期。這也是施洗約翰和基督開始各自事奉的年齡。

直到五十歲——規定服役的期限是二十年,期滿後他們便可免除職務上的體力勞動,但仍需在會幕中服事(民 8:26)。

凡進入會幕服事的人——之所以如此稱呼,是因為他們的人數、隊伍中維持的秩序和紀律,以及他們作為會幕守衛的特殊職責。然而,希伯來文這個詞也指「職位」或「職務」;因此,這段經文也可以翻譯為:「凡進入祭司職分的人」(民 4:23)。

4-15. 哥轄子孫的事奉乃是這樣——他們首先被提及,是因為他們與亞倫關係密切;在以色列人行進期間,他們被指派的特殊職責與他們所領受的、關於會幕中寶貴物品的看管任務相符。但這些物品必須先由普通祭司遮蓋,這些祭司和大祭司一樣,在必要時可以進入聖所。這是對一般規則的例外,因為一般規則禁止除大祭司以外的任何人進入聖所。但當雲彩從會幕上移開時,普通祭司可以進入聖所,因為他們擁有獨家特權來打包聖物;直到聖物準備好運輸,哥轄人才被允許靠近。
5. 遮掩的幔子——指內層的幔子,將聖所與至聖所隔開。(參閱 出 36:35 的 JFB 注釋)。
6. 海狗皮的罩子——(參閱 出 25:5 的 JFB 注釋)。然而,這裡所指的罩子並非會幕的罩子,而是專為保護約櫃而製作的。

把槓穿上——這些金槓現在被取出來。(參閱 出 25:15 的 JFB 注釋,並與 王上 8:8 比較)。希伯來文翻譯為「穿上」的詞,也指「安置」;這裡可能指將槓插入為接收它們而製作的罩子開口中,以保護它們免受搬運者的觸摸以及天氣的影響。值得注意的是,這些罩子並非由帆布或粗糙的防水布製成,而是兼具美觀與得體的材質。
7. 常設的陳設餅——雖然百姓在曠野以嗎哪為食,但聖餅卻是用穀物持續製作的,這些穀物可能是在沙漠中綠色地帶少量種植的。
10. 一根槓——或稱「轎子」,由兩根桿子和兩根橫木固定而成,由兩人像轎子一樣抬著。
12. 事奉的器具——祭司的官服(出 31:10)。

13. 要把壇上的灰倒掉——從壇上清除灰燼的必要性清楚表明,在曠野中曾獻祭(比較 出 18:12;24:4),儘管那個悖逆的民族似乎經常忽略這項職責(摩 5:25)。經文中沒有提及聖火;但由於聖火是奉神命要持續燃燒的,它必定被轉移到某個盆或火盆中,置於罩子之下,並由指定的搬運者攜帶。

15. 哥轄的子孫就要來抬,只是不可摸聖物,免得他們死亡——運輸方式是利未人肩扛(參閱 民 7:9 的 JFB 注釋),儘管後來也使用了帶輪的車輛(撒下 6:3;代上 15:12)。他們可以觸摸罩子,但不可觸摸被罩住的物品,否則將處以死刑,這項刑罰曾不止一次執行(撒上 6:19;撒下 6:6, 7)。這項嚴厲的譴責旨在向那些正式參與聖事的人心中灌輸一種深刻而習慣性的敬畏感。

16. 以利亞撒的職責……是管理點燈的油、香料——他被賦予特殊職責,監督負責搬運聖物的隊伍;此外,日常事奉所需的材料也交由他個人保管,這些材料他必須隨時方便取用(出 29:38)。

17-20. 你們不可將哥轄宗族從利未人中剪除——這是對摩西和亞倫的嚴肅告誡,要他們警惕,以免因自己的疏忽而導致混亂和不當行為滋生,並要極其小心地將這項重要事奉的所有部分分配給適當的人,以免哥轄人失去他們崇高而榮譽的職責。如果監督的祭司未能給予適當的指示,或允許對聖物有任何不敬的熟悉,他將承擔他們死亡的罪責。

24-28. 革順子孫的事奉乃是這樣——他們被指派搬運「會幕的幔子」——即帳幕的山羊毛罩子——十幅精美的幔子和入口處繡花的掛簾,以及它們的紅色摩洛哥皮罩等。

28. 他們的職責要在亞倫兒子以他瑪的手下——利未人在執行會幕的日常工作時,通常受祭司的官方指揮。但在行進期間,以利亞撒作為他父親的繼承人,特別負責哥轄人(民 4:16),而他的兄弟以他瑪則監督革順人和米拉利人(民 4:33)。

29-33. 至於米拉利子孫——他們搬運較粗重、較沉的器具,然而這些器具卻非常重要和必要,因此對它們進行了清點——不僅因為它們的數量和種類,也因為它們相對普通和微小,這可能導致它們因粗心、疏忽或怠慢而丟失或遺失。這是一個有益的教訓,表明神對祂事奉中的任何事物都不會輕忽,即使在最微小的事情上,祂也要求忠實順服的職責。

34-49. 摩西、亞倫和會眾的首領數點了哥轄的子孫——這次數點的原則與前一章(民 3:15)所記載的不同。前一次僅限於一個月大及以上的男性,而這次則擴展到利未支派三個類別中所有能夠服事的人。在考慮他們相對人數時,神的護理智慧顯而易見:哥轄人和革順人,他們的負擔較少且較輕,其中只有約三分之一的人適合服事;而米拉利人,他們的負擔較多且較重,其中超過一半的人適合這項工作 [POOLE]。這個支派人口稀少,遠不及其他支派,其原因已嘗試解釋(參閱 民 3:39 的 JFB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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