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米森-福塞特-布朗(JFB)聖經注釋|利未記 第十三章

Jamieson, Fausset & Brown Commentary
第十三章

1 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

2 「人的肉皮上若長了癤子,或長了癬,或長了火斑,在他肉皮上成了大痲瘋的災病,就要將他帶到祭司亞倫或亞倫作祭司的一個子孫面前。

3 祭司要察看肉皮上的災病,若災病處的毛已經變白,災病的現象深於肉上的皮,這便是大痲瘋的災病。祭司要察看他,定他為不潔淨。

4 若火斑在他肉皮上是白的,現象不深於皮,其上的毛也沒有變白,祭司就要將有災病的人關鎖七天。

5 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若看災病止住了,沒有在皮上發散,祭司還要將他關鎖七天。

6 第七天,祭司要再察看他,若災病發暗,而且沒有在皮上發散,祭司要定他為潔淨,原來是癬;那人就要洗衣服,得為潔淨。

7 但他為得潔淨,將身體給祭司察看以後,癬若在皮上發散開了,他要再將身體給祭司察看。

8 祭司要察看,癬若在皮上發散,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大痲瘋。

9 「人有了大痲瘋的災病,就要將他帶到祭司面前。

10 祭司要察看,皮上若長了白癤,使毛變白,在長白癤之處有了紅瘀肉,

11 這是肉皮上的舊大痲瘋,祭司要定他為不潔淨,不用將他關鎖,因為他是不潔淨了。

12 大痲瘋若在皮上四外發散,長滿了患災病人的皮,據祭司察看,從頭到腳無處不有,

13 祭司就要察看,全身的肉若長滿了大痲瘋,就要定那患災病的為潔淨;全身都變為白,他乃潔淨了。

14 但紅肉幾時顯在他的身上就幾時不潔淨。

15 祭司一看那紅肉就定他為不潔淨。紅肉本是不潔淨,是大痲瘋。

16 紅肉若復原,又變白了,他就要來見祭司。

17 祭司要察看,災病處若變白了,祭司就要定那患災病的為潔淨,他乃潔淨了。

18 「人若在皮肉上長瘡,卻治好了,

19 在長瘡之處又起了白癤,或是白中帶紅的火斑,就要給祭司察看。

20 祭司要察看,若現象窪於皮,其上的毛也變白了,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大痲瘋的災病發在瘡中。

21 祭司若察看,其上沒有白毛,也沒有窪於皮,乃是發暗,就要將他關鎖七天。

22 若在皮上發散開了,祭司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災病。

23 火斑若在原處止住,沒有發散,便是瘡的痕跡,祭司就要定他為潔淨。

24 「人的皮肉上若起了火毒,火毒的瘀[肉]成了火斑,或是白中帶紅的,或是全白的,

25 祭司就要察看,火斑中的毛若變白了,現象又深於皮,是大痲瘋在火毒中發出,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大痲瘋的災病。

26 但是祭司察看,在火斑中若沒有白毛,也沒有窪於皮,乃是發暗,就要將他關鎖七天。

27 到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火斑若在皮上發散開了,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大痲瘋的災病。

28 火斑若在原處止住,沒有在皮上發散,乃是發暗,是起的火毒,祭司要定他為潔淨,不過是火毒的痕跡。

29 「無論男女,若在頭上有災病,或是男人鬍鬚上有災病,

30 祭司就要察看;這災病現象若深於皮,其間有細黃毛,就要定他為不潔淨,這是頭疥,是頭上或是鬍鬚上的大痲瘋。

31 祭司若察看頭疥的災病,現象不深於皮,其間也沒有黑毛,就要將長頭疥災病的關鎖七天。

32 第七天,祭司要察看災病,若頭疥沒有發散,其間也沒有黃毛,頭疥的現象不深於皮,

33 那人就要剃去鬚髮,但他不可剃頭疥之處。祭司要將那長頭疥的,再關鎖七天。

34 第七天,祭司要察看頭疥,頭疥若沒有在皮上發散,現象也不深於皮,就要定他為潔淨,他要洗衣服,便成為潔淨。

35 但他得潔淨以後,頭疥若在皮上發散開了,

36 祭司就要察看他。頭疥若在皮上發散,就不必找那黃毛,他是不潔淨了。

37 祭司若看頭疥已經止住,其間也長了黑毛,頭疥已然痊癒,那人是潔淨了,就要定他為潔淨。

38 「無論男女,皮肉上若起了火斑,就是白火斑,

39 祭司就要察看,他們肉皮上的火斑若白中帶黑,這是皮上發出的白癬,那人是潔淨了。

40 「人頭上的髮若掉了,他不過是頭禿,還是潔淨。

41 他頂前若掉了頭髮,他不過是頂門禿,還是潔淨。

42 頭禿處或是頂門禿處若有白中帶紅的災病,這就是大痲瘋發在他頭禿處或是頂門禿處,

43 祭司就要察看,他起的那災病若在頭禿處或是頂門禿處有白中帶紅的,像肉皮上大痲瘋的現象,

44 那人就是長大痲瘋,不潔淨的,祭司總要定他為不潔淨,他的災病是在頭上。

45 「身上有長大痲瘋災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頭散髮,蒙着上唇,喊叫說:『不潔淨了!不潔淨了!』

46 災病在他身上的日子,他便是不潔淨;他既是不潔淨,就要獨居營外。」

47 「染了大痲瘋災病的衣服,無論是羊毛衣服、是麻布衣服,

48 無論是在經上、在緯上,是麻布的、是羊毛的,是在皮子上,或在皮子做的甚麼物件上,

49 或在衣服上、皮子上,經上、緯上,或在皮子做的甚麼物件上,這災病若是發綠,或是發紅,是大痲瘋的災病,要給祭司察看。

50 祭司就要察看那災病,把染了災病的物件關鎖七天。

51 第七天,他要察看那災病,災病或在衣服上,經上、緯上,皮子上,若發散,這皮子無論當作何用,這災病是蠶食的大痲瘋,都是不潔淨了。

52 那染了災病的衣服,或是經上、緯上,羊毛上,麻衣上,或是皮子做的甚麼物件上,他都要焚燒;因為這是蠶食的大痲瘋,必在火中焚燒。

53 「祭司要察看,若災病在衣服上,經上、緯上,或是皮子做的甚麼物件上,沒有發散,

54 祭司就要吩咐他們,把染了災病的物件洗了,再關鎖七天。

55 洗過以後,祭司要察看,那物件若沒有變色,災病也沒有消散,那物件就不潔淨,是透重的災病,無論正面反面,都要在火中焚燒。

56 洗過以後,祭司要察看,若見那災病發暗,他就要把那災病從衣服上,皮子上,經上、緯上,都撕去。

57 若仍現在衣服上,或是經上、緯上、皮子做的甚麼物件上,這就是災病又發了,必用火焚燒那染災病的物件。

58 所洗的衣服,或是經,或是緯,或是皮子做的甚麼物件,若災病離開了,要再洗,就潔淨了。」

59 這就是大痲瘋災病的條例,無論是在羊毛衣服上,麻布衣服上,經上、緯上,和皮子做的甚麼物件上,可以定為潔淨或是不潔淨。

JFB 聖經注釋|利未記 第 13 章

賈米森、福塞特與布朗
利未記 第 13 章 注釋

摩西第三書,又稱利未記
羅伯特・賈米森 注釋
第 13 章

利 13:1-59 辨別痲瘋病的律法與記號
2. 人若在肉皮上……

以下關於辨別痲瘋病瘟疫的規則被納入希伯來律法典,證明這種可憎的疾病在該民族中確實存在。出埃及後不久,可能只過了一年多一點(如果時間有這麼長),痲瘋病的症狀似乎就廣泛地出現在他們中間;由於他們在活躍的旅程中,以及在阿拉伯乾燥的露天環境下,不太可能感染這種皮膚病,因此疾病的種子必定是在埃及埋下的,因為痲瘋病在埃及一直都是地方病。有充分理由相信情況確實如此:痲瘋病並非希伯來人遺傳的家族疾病,而是他們與埃及人接觸,以及在為奴之地不利的環境下感染的。東方炎熱多沙地區的皮膚極度興奮和易怒,導致對各種痲瘋病的易感性遠高於涼爽的氣候;在阿拉伯和巴勒斯坦,皮膚的裂口或斑點、炎症甚至瘀傷,常常會導致痲瘋病,尤其是在埃及。此外,希伯來人在埃及受壓迫和困苦的狀態,以及他們工作的性質,必定使他們極易感染這種疾病以及各種其他皮膚瑕疵和不適;在導致這些疾病的因素中,沒有比身心沮喪、烈日下的辛勞、身體不斷被磚場磨損的灰塵覆蓋、以及貧乏的飲食更活躍或更有力的了——所有這些都是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時所經歷的。看來,由於這些艱辛,即使在他們離開埃及之後,希伯來人中也普遍存在對傳染性痲瘋病的易感性——因此它常常是各種其他皮膚病症的後果。因此,所有皮膚瑕疵或膿皰——特別是那些有發展成痲瘋病趨勢的——從一開始就受到嚴密的監察 [GOOD, Study of Medicine]。皮膚上的腫塊、丘疹或亮斑,都構成一個人可能感染這種可怕疾病的強烈懷疑依據。

他就要被帶到祭司亞倫面前——像埃及祭司一樣,利未人兼具醫師和神職人員的身份;當皮膚上出現任何可疑的疹子時,患病者就會被帶到祭司面前——然而,這並非為了接受醫療,儘管祭司很可能會開一些淨化藥物,而是為了接受檢查,以採取屬於立法範疇的衛生預防措施。

3-6. 祭司要察看他肉皮上的災病……

痲瘋病,因其使人全身覆蓋白色鱗屑,在東方一直被視為一種令人不快的瑕疵,而非嚴重的疾病,除非它呈現出較不常見的惡性形式。當希伯來祭司經過仔細檢查,在皮膚瑕疵下發現傳染性痲瘋病的獨特徵兆時,此人會立即被宣告為不潔,並被認為會被送出營外,到為此目的設立的隔離所。如果症狀看似可疑,他會命令此人居家隔離七天,然後進行第二次檢查;如果在前一週內,疹子已消退或看似無害,他會立即被釋放。但如果疹子持續不減且仍可疑,他會再被監察一週;到期時,疾病的性質必定會顯現出來,他要麼被判處永久與社會隔離,要麼被允許自由活動。一個因懷疑而被拘留的人,最終獲釋時,必須「洗淨他的衣服」,因為他曾被禮儀上的不潔所玷污;而他被要求進行的潔淨禮,本著摩西時代的精髓,象徵著它旨在促進的內在純潔。

7, 8. 但若那癬在皮上蔓延……

那些可疑的病例,當它們呈現惡性特徵時,會以兩種形式之一出現,顯然是根據皮膚或整體體質的特定情況而定。其中一種是「有些發暗」[利 13:6]——也就是說,是晦暗或暗淡的痲瘋病,其中頭髮的自然顏色(在埃及和巴勒斯坦是黑色)沒有改變,正如聖經中反覆提到的,暗斑處也沒有凹陷,而斑塊不是保持其最初的大小,而是不斷擴大其邊界。患有這種形式的病人會被希伯來祭司或醫師宣告為不潔,並因此被判處與家人和朋友分離——這明確證明了其傳染性。

9-37. 若腫處發白……

這種亮白色的痲瘋病是所有痲瘋病中最惡性、最頑固的一種,其特徵如下:在隆起的基底上,有光澤的白色鱗屑不斷擴散,隆起處中間凹陷,但顏色不變;斑塊上的黑髮也變白,且鱗屑斑塊本身不斷擴大其邊界。這些特徵中的幾項,單獨來看,也屬於其他皮膚瑕疵;因此,不能單獨判斷,只有當所有這些特徵同時出現時,猶太祭司才能以其醫師的身份,宣告該病為惡性痲瘋病。如果它蔓延全身而未產生任何潰瘍,它會逐漸失去傳染力;換句話說,它已走完病程並自行消退。在這種情況下,由於對個人或社區不再有進一步危害的擔憂,祭司會宣告病人潔淨,即使乾燥的鱗屑仍在身上,並恢復其社會地位。相反地,如果斑塊潰瘍並長出活肉或肉芽,其膿液若接觸到他人的皮膚,會透過吸收血管進入體內,祭司應立即宣告其為頑固性痲瘋病。此時,暫時隔離被宣告為完全不必要,他將被視為終身不潔 [DR. GOOD]。其他有發展成痲瘋病趨勢的皮膚病症,雖然單獨來看並非明確症狀,但包括:「瘡」(利 13:18-23);「火燒」(利 13:24-28),即火熱的炎症或癰;以及「乾癬」(利 13:29-37),當痲瘋病以深於皮膚且毛髮稀疏發黃為特徵時。

38, 39. 男子或女子,若在肉皮上有發亮的白斑……

這種痲瘋病的變種以暗白色為特徵,它完全是一種皮膚病,從不損害體質。經文描述它不深入肉皮之下,也不需要與社會隔離。顯然,這種常見的痲瘋病不具傳染性;否則摩西會像其他病例一樣,規定嚴格的隔離措施。由此可見,摩西律法(它精確地區分了痲瘋病的特徵,並為社會保留了那些患有非傳染性痲瘋病者的服務)遠優於當今東方國家的習俗和規定,在這些國家,所有痲瘋病患者都被一概排斥,並被視為不適合與同胞自由交往而避開。

40, 41. 禿頭……額禿

頭髮脫落,當禿頭從頭後部開始時,是另一個引起痲瘋病懷疑的症狀。但它本身並非決定性徵兆,除非與其他記號結合,例如「紅白色瘡」[利 13:43]。希伯來人以及其他東方人習慣區分可能自然的額禿和可能因疾病引起的禿頭。

45. 患痲瘋病的,災病在他身上,他的衣服要撕裂……

被宣告患有痲瘋病的人,立即表現出遭受嚴重災難的所有跡象。撕裂衣服和不遮頭是常見的哀悼標誌。至於「蒙上嘴唇」,這意味著要麼留鬍子,因為希伯來人習慣刮上唇 [CALMET],要麼只是用手遮住嘴唇。所有這些外在的悲傷標誌,除了他自己的呼喊「不潔!」之外,都是為了宣告此人是痲瘋病人,每個人都必須避開他的陪伴。

46. 他要獨居;住在營外……

獨自住在隔離所,或與其他痲瘋病人同住(王下 7:3, 8)。

47-59. 衣服……有痲瘋病的……

眾所周知,傳染病,如猩紅熱、麻疹、瘟疫,會潛伏在衣服中並透過衣服傳播。但這段經文的語言清楚表明,這是一種衣服本身也會感染的疾病,其對衣服造成的影響類似於惡性痲瘋病對人體造成的影響——因為對可疑衣物進行嚴格檢查的規定,與檢查痲瘋病人的規定相似。長期以來,人們一直推測,最近透過使用放大鏡證實,豬的痲瘋病是由其皮膚中滋生的無數微小昆蟲引起的;將所有痲瘋病視為同一性質,人們認為這為摩西律法中銷毀經仔細觀察後似乎已顯現疾病的衣服提供了充分理由。在西印度群島和南美洲南部地區,有時會看到衣服被這種疾病污染 [WHITLAW, Code of Health];可以推測,由於希伯來人生活在沙漠中,沒有頻繁更換和清洗的便利,他們所穿的衣服和他們躺臥的皮墊,很可能會滋生傳染性害蟲,這些害蟲一旦附著在布料上,就會不知不覺地啃食它,並留下類似摩西所描述的污漬。眾所周知,患病而死的羊毛,如果沒有在動物活著時剪下,以及皮革,如果沒有徹底清洗處理,都容易受到這段經文所描述的影響。污漬被描述為綠色或紅色,這或許取決於用於製備它們的成分的顏色或性質;因為酸會將藍色植物色素轉化為紅色,而鹼會將其轉化為綠色 [BROWN]。由此看來,痲瘋病雖然有時是作為神蹟性的審判(民 12:10;王下 5:27)而降下,但它是一種自然疾病,在東方國家至今仍存在;而希伯來立法者為區分該疾病的真實性質和變種所規定的規則,遠優於這些地區目前採用的治療方法,顯示了引導他的神聖智慧。毫無疑問,這種疾病的起源歸因於自然界中某些潛在的原因;或許對埃及考古學和鄰近國家自然歷史的更廣泛了解,可能會證實痲瘋病是由有害昆蟲或腐敗發酵引起的觀點。但無論疾病的起源或原因如何,神聖權威所頒布的關於它的律法,雖然首先指向衛生目的,但同時也旨在透過刺激人們謹慎防範禮儀上的不潔,來培養一種敬畏神和內在純潔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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